采取措施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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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区

采取三项措施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

为了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们从实际出发,以情报体系建设为依托,采取建设、排查、调解、震慑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的预防了辖区因民事纠纷激化为恶性案件,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平安衡湖建设。

一、加强情报体系建设,及时捕捉“民转刑”案件信息。

一是加强情报基础建设。按照“大情报”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我区不断加强辖区各村治保会、治安信息员、治安耳目等秘密力量建设,每个月召开一次情报信息搜集会议,由上述人员提供各类信息特别是“民转刑”信息,做到了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及时将各类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纠纷隐患纳入工作视线,并反馈到派出所。目前,辖区共建立健全治保会72个,设立治安干部144个,信息员56个,治安耳目40余个,共搜集信息54条,其中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信息1条,使信息搜集快、反馈快。二是优化信息工作方法。在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过程中,按照

社区(村屯)的自然分布,把人口管理分解到社区民警的人头;社区民警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将日常治安管理与排查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急事当时汇报,不急的在每月信息会上进行汇报;最后以社区和村为单位,分别研究对社区、村组可能出现“民转刑”的纠纷应该采取的对策;对重要敏感期,集中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村屯,对辖区因民事纠纷可能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的人和事进行重点调查,落实监控措施。

二、采取措施排查化解,全力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对发生的涉众型、涉群型民事纠纷,及时批转到相关部门,督促做好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我区政法部门实行负责人、信息员联动,重点排查化解较为复杂的民事纠纷3起,做到不推不拖、事事有结果。实行责任人与村组干部、治保干部互动,对一般性民事纠纷当场进行化解,做到每日一排查、每起必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问题就地化解”。同时,对已进行调解暂时缓和的民事纠纷,由责任人跟踪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点人员、重点纠

纷,落实责任人、村组干部、综治干部、信息员责任,做到24小时重点人员在工作视线以内。

三、打击预防多策并举,震慑教育“民转刑”违法犯罪。

把打击民转刑违法犯罪作为打击工作的重点,对民事纠纷激化后,经工作难以缓解的,对治安危险人员采取立案侦查措施,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将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入户”活动,教育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结合“案件回访”活动,深入深入村组,在走访、回访中化解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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