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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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邻里小纠纷共建睦邻大家庭
——李××和马××之间的邻里纠纷
【案情介绍】
2016年7月7日中午12点左右,西吉县兴隆镇××村村民李×的小儿子在赶自家的两头牛回家的途中,因贪玩致使这两头牛误入本村马××种植土豆的田地里,损坏了一部分庄稼。事后,马××的妻子田××找李×理论时被李×打了一巴掌,为此马××和李×发生激烈争吵并大打出手,在村民的阻挡下,马××和李×都未给对方造成实质性伤害,但李×气愤难当,扬言一定要报复马××。双方无法平息纠纷,特申请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兴隆调委会)予以调解。
【调处经过】
调解人员首先召集当事人双方“面对面”协商。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解员了解到:马××家的土豆是用地膜覆盖的,李×家的两头牛进入田地后,吃了一部分土豆幼苗,并将一部分地膜破坏了,但马××的损失并不大。而马××的妻子田××去找李×理论时由于言辞激烈,激怒了李×。随后经调查发现,两家关系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当事人李×家庭贫寒,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法规,人又老实脾气犟,这样的人容易走极端,如不及时处理会酿成悲剧和民转刑的恶性案件发生。
调解人员认真分析后认为,两家因为有过节积怨较深,双方都憋
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在全面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至此兴隆调委会工作人员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并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和说服教育,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顺利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怒气。要求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调解中,也邀请两家都比较信赖的亲友参加,积极劝导两家正确认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因为双方都有过错,应各退让一步,学习了法律,明确了事实,在调解员的一番说和下,二人明白了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最终二人愿意理解原谅对方,看到马某态度诚恳,李某愿意向马某道歉,二人握手言和。
【调解协议】
一、李某向马某道歉,此事到此为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闹矛
盾,恢复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
二、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
示。
【协议履行】
经回访,双方当事人均履行协议。
【案例点评】
我国农村很多邻里纠纷,实际上都根源于当事人的积怨。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我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在占我国大部分面积的广大的农村地区,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每天接触的几乎就是邻居。于是,要想构筑一个和谐融洽的生活环境,处理好邻里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的时候,应当注重协商,注重权利义务的合理平衡。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不要将事态激化。
《民法通则》规定了处理相邻关系要依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本案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仍坚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对双方的相邻关系纠纷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针对待,使双方的权利受损最小。同时,在调节过程中,通过利用当事人的亲戚、乡邻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并适当的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武器,把握好时机、场合适度,避免将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