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法学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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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标题: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他们的教学成就与思想启示导语:在每一所高等学府里,教师是知识传授和学术引导的重要角色。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都曾受益于这些才华横溢的教师们的教育和启发。

他们以他们的学识和热情塑造了整整一代法学学子,深受广大本科生的爱戴和崇敬。

本文将评选出历届中国法学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并探讨他们的教学成就和思想启示。

1. 张教授:审判学教育的先驱张教授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影响力。

他提倡实践教学,在课堂中引入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论并培养实践技能。

他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贡献了审判学教育的发展,对学生的职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2. 李教授:国际法的权威学者李教授是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尤其擅长国际法研究。

他的教学风格深入浅出,使复杂的国际法理论变得易于理解。

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法的争议和案例研究,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他的思想启示为学生把握国际法发展趋势和适应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3. 王教授:法律伦理与法治思维的引领者王教授在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方面有独到的见解。

他的课堂以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解释为特点,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的本质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他的个人观点重视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对学生培养法治精神和道德勇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赵教授:法律经济学的开拓者赵教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他致力于将法学与经济学融合,并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问题。

他的教学方法富有启发性,通过经济学原理解析法律规制对社会效益的影响,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他的个人观点认为,法学应该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5. 黄教授:司法制度改革的倡导者黄教授一直关注司法制度改革和司法独立问题。

他研究中国的司法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并鼓励学生参与相关研究和讨论。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为维护中国法律、加强法治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

他的学说和实践对中国现代法制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梁启超早年留学日本,在那里他接触到了欧美先进的法学思想,并将其传播到中国。

他积极参与中国第一部宪法编纂工作,主张借鉴西方宪政经验,创立了中西法律结合的宪
政理论体系。

这一体系对后来的中国宪法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梁启超主张法律制度化,强调法律权威,倡导法律教育,提出了“外强中干”的口号。

他认为,法律是国家官方所制定的、有强制力的规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工具。

法律必须统一,公正,有力,才能行使其作用。

在他看来,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需要培养
一批专业的法学人才,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
要组成部分。

梁启超还提出了“国民权利论”和“国家权利论”两个重要观点。

前者主张国民享有
平等权利,反对特权;后者则主张国家必须拥有有限但绝对的权利,避免权力滥用。

这两
个观点实际上是中国现代法律思想中的核心,对于中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梁启超的著作不仅在中国法学领域有很高的影响力,在政治和文化领域也影响深远。

他的《中国之解放》一文探讨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途径,提出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
教育改革,发展科学技术等建议,对于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启示性。

总之,梁启超是中国现代法学的先驱,他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他的学说和精神将继续影响和指导中国法学
事业的发展。

(完整版)法学名家

(完整版)法学名家

法学名家、精彩人生、儒者风范前言俞荣根教授是当代中国享誉内外的儒学学者,法学名家,法史学界的学术权威。

俞老1943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诸暨市的一个农村家庭。

自幼天资聪颖,学业优异。

十九岁时离家北上,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聆听张岱年、汤一介等国学大师的。

而后得到西南政法学院杨景凡先生真传,三十九岁时以硕士论文《孔子的法律思想》蜚声学界。

数年之后又著成扛鼎之作《儒家法思想通论》,从此奠定学界地位,为无数后学敬仰礼拜。

想当年,俞老青春年少,意气风发。

而如今,春秋代序,岁月流淌,俞老虽已年届七旬,仍是宝刀不老。

杜甫诗云:“人活七十古来稀。

”但我们看今天的俞老,背不驼,腰不弯,耳聪目明,体正心宽。

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着画面静静体味,俞老七十年悠悠岁月长河中,饱含温情的点滴生活与卓尔不凡的学术人生。

图集1幸福之家首先来看,俞老温馨的幸福之家。

人们都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

40年前,俞老就找到了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伴侣——喻玲玲女士。

俞老苦心钻研学术,成就事业。

喻老师在家里默默付出,无怨无悔。

在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历程中,俞老和他的夫人喻老师为了一个深情而庄严的承诺,相濡以沫,携手并进,分担寒潮、雷霆和风雨,共享阳光、云霞和虹霓,经营了甜蜜的事业,创造了温馨的家园,哺育了又一位学界的后起之秀。

这就是他们的儿子——俞江教授。

俞老在学界德高望重,俞江教授年轻有为,父子两代知名学者,在学界传为美谈。

俞江夫人又添一儿一女。

如今俞老一家六口,三世同堂,其乐融融,享尽天伦。

图集2天高慈恩俞老生于浙江诸暨,自幼家寒。

俞老的父亲俞水良、母亲章友菊含辛茹苦,将俞老三兄妹养育成人。

正是严父慈母的谆谆教诲和辛勤哺育,才会有俞老如今的成就。

俞老后来走南闯北,远离家乡,身上也总是记挂着父母深切的思念和深情的期盼。

后来为了照顾孙儿,年届高龄的老母亲不远千里从诸暨老家来到酷热的重庆,令人感怀不已。

后来慈母谢世,俞老身执孝礼,以谢天高慈恩。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郭明义(1962年-),江苏南京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法治理论家、教育家。

郭明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后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

他是中国法治研究的重要代表,致力于推动中国法
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郭明义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曾担任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
学中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在他领导下,中国法治研究中心成
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研究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思想家,郭明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
法治理论和观点。

他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和正义性,主张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他对宪法学、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进行
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

在法学教育方面,郭明义提倡培养有法治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注
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他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建
立了合作关系。

除了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郭明义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

他是中国法治促进会理事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他还
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保障的落实。

郭明义以其杰出的贡献和影响力深受广大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为中
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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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目前民法学术界的有名教授有哪些?现在哪个高校?分别在哪个方向有突出表现?他们之间哪些是师徒关系。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民法三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民法三杰梅仲协编辑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1]江平编辑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

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

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等等。

[2]谢怀栻编辑谢怀栻先生(19192003):详细内容可见网文《谢怀栻与台湾法律丛书》。

他为人耿直,坚持真理,1957年被划为右派,就是因为他对以政策代替法律、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司法依据提出的意见。

1979年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岗位后,仍然秉性刚直、不求名、不求利、坚信科学、坚持真理,在民商法科研与教学中,不论是在民法基本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司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的研究方面,或推翻陈说,正本清源,或发人未闻,借古推新,发挥了法学大家的作用。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徐静村教授在批阅论文徐静村教授.生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江安。

他幼承医儒拼读祖训.修经尘.习H术.擅书法.E诗涮:氏丁政法战线,涉及三教九流,深请同态民意,素抱书剑豪情:与人交往.既为良师益友.义能亦庄亦谐.雅俗共乐,是一化继往丌米而又长葆青春活力的K者。

悠久的江河文化、淳厚果敢的民风使除教授从小就顽强、智慧、勤奋好学.1959年他从重庆巴蜀中学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而后供职于四川省公安厅:1979年他返同全同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名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诉讼法学博上研究生导师、国家精晶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和同家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

徐教授历任《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同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徐教授先后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著述总字数超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他1989年被时之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丁.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他作为杰出专家人物被列人《中国法学家辞典》《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大辞典》《当代中国教育大辞典》《亚太地区名人辞典》和《世界著名学者辞典》《中国百科专家人物传集》《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国英模大典》《科学巾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爿’库》《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当代社科精华》《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辞书中。

2009年教师节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他受到教育部表彰,并受到了胡锦涛等巾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徐教授被海内外12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起,他开始招收硕t。

研究十;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在他指导的研究生巾.126名获得了硕士学位.37名获得了博士学位。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91位)-----2010年01月01日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刑事诉讼法学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老师已逝世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已逝世。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培东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达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8月13日逝世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谭世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国枢1936年10月出生,吉林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端(女)1934年10月出生,江苏省南通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国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学:杨荣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警监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先生已逝世。

谭兵海南大学法学院终身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家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24人)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郭道晖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郝铁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文体宣传部部长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步云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李林西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30日逝世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世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逝世石泰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复旦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晨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显明山东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卓泽渊西政、社科院,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陈盛清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12月18日逝世范忠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韩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怀效锋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倪正茂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蒲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邱远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建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2004年7月8日逝世武树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一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永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勇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世荣湖北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豪才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浦增元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童之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1月6日逝世王叔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 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06年11月24日逝世吴家麟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蔚云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海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东吴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光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2月29日逝世张庆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比较宪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维究(女)国务院参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曹子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明华西安培华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师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顾肖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康树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华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去逝欧阳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惠渔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智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道鸾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明瑞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慧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俊驹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石少侠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保树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巫昌祯(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吴焕宁(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吟兰(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学鹿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杨大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振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0月19日逝世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中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成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逝世经济法学李昌麒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隆亨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多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建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紫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种明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首席大检察官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立坤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龚刃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德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5月29日逝世黄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李双元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饶戈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芮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久镛国际法院原院长万鄂湘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 法院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余劲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令良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忠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军事法学丛文胜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顾德欣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昂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图们(蒙古族)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少将,2008年11月2日逝世张建田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大校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人大、名古屋大学)人大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梁启超(1873-1929)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学家,也是中国现代法学的奠基人之一。

梁启超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做出了重要贡献。

梁启超早年接受传统教育,但他对中国的落后和腐败深感不满,并决心要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他在求学期间开始接触到西方的法学思想,并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曾到日本留学,学习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并希望能够将其运用到中国社会中。

梁启超回国后,开始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

他在北京大学创办了法商学堂,并担任教授。

在这里,他教授了西方的法学知识,并开设了多门法学课程。

他还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让他们亲身体验法律制度的运作,并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梁启超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方面。

他重视法学的实践性,主张法学要与社会实际相结合。

他提倡以理法相结合的方法,既要研究法律的理论,也要关注法律的实践应用。

他还强调法学教育的培养人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锻炼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梁启超在法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

他研究了西方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演变,介绍了西方的法律思想和理论,为中国引进西方法律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他还研究了中国的古代法律制度,并试图将其与西方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和分析。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具有重要的影响。

梁启超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所做出的贡献包括:第一,他引进了西方的法学思想和理论,使中国人开始了解和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

第二,他在中国建立了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机构,为中国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法学人才。

他研究了中国的古代法律制度,并为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和理论基础。

梁启超的工作使得中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得以起步,并为中国的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起到了推动和引领的作用,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安徽大学陈盛清北京大学陈瑞华陈兴良储槐植龚韧刃姜明安康树华刘家兴刘凯湘蒲坚饶戈平芮沐汪建成王国枢魏振瀛肖蔚云杨紫烜尹田张守文沈宗灵朱苏力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徐学鹿北京联合大学刘隆亨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武树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龙卫球重庆大学陈忠林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达明沈四宝复旦大学张乃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张光博国防大学顾德欣国家法官学院怀效锋周道鸾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海南大学谭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景汉朝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姜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吕忠梅湖北行政学院方世荣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必新湖南师范大学李双元华东政法学院顾功耘何勤华苏惠渔华南理工大学葛洪义吉林大学何鹏霍存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文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孙谦军事科学院丛文胜南京大学范健邵建东南京师范大学李浩宁夏大学吴家麟清华大学崔建远马俊驹王晨光王亚新张明楷张卫平许章润全国人大信春鹰全国政协罗豪才山东大学谢晖上海大学倪正茂上海交通大学郑成良叶必丰童之伟上海社会科学院顾肖荣浦增元上海市委宣传部郝铁川深圳大学董立坤首都师范大学邱远猷四川大学龙宗智左卫民苏州大学杨海坤武汉大学韩德培黄进李龙梁西马克昌曾令良周叶中西安政治学院李昂西北政法学院陈明华杨永华西南政法大学常怡付子堂顾培东李昌麒龙宗智田平安徐静村俞荣根种明钊厦门大学陈安烟台大学郭明瑞浙江工商大学谭世贵中共中央党校石泰峰卓泽渊中国法学会郭道晖周国均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高铭暄关怀韩大元胡锦光江伟刘春田刘文华龙翼飞吕世伦史际春孙国华汤维建王利明王作富许崇德杨大文杨立新余劲松朱景文王作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崔敏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云生高恒韩延龙李步云李林梁慧星刘海年刘瀚刘楠来刘作翔莫纪宏欧阳涛孙宪忠王叔文吴建璠杨一凡张庆福郑成思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曹子丹陈光中陈桂明樊崇义何秉松江平梁华仁罗大华马怀德曲新久阮齐林舒国滢宋英辉王名扬王卫国巫昌祯吴焕宁夏吟兰徐杰严端杨荣馨杨振山张晋藩张树义赵旭东周忠海朱维究朱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覃有土吴汉东中南大学漆多俊中央财经大学陈华彬中央军委法制局图们张建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智辉。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有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通过他们的研究和贡献,为法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将介绍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他们在法学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为未来的法学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王亚东王亚东是中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法之父”。

他在金融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国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借鉴经验。

二、琳达·弗雷德里克森琳达·弗雷德里克森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和基本人权。

她对人权保护和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人权守护者”。

三、陈鲁豫陈鲁豫是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律评论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民商法。

她的研究成果深入浅出,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推动法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约翰·海金斯约翰·海金斯是英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和刑事司法。

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对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的重新思考,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塞雷娜·沃廉姆塞雷娜·沃廉姆是澳大利亚法学界的杰出学者,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人权法和环境法。

她在国际人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于国际法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乔治·弗里曼乔治·弗里曼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媒体法和新闻自由。

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保护公民的媒体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七、韦斯特利·霍普金斯韦斯特利·霍普金斯是加拿大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八、安东尼·刘易斯安东尼·刘易斯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创新法。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历届法学家

历届法学家

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梁启超(1873-1929)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学者、思想家和政治家,他被誉为“近代中国伟大的启蒙家”和“中国现代化的先驱者”。

在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过程中,梁启超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梁启超对中国现代法学的贡献、其对中国法治思想的影响以及其对法学发展的启示三个方面,来探讨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早系统研究法学的学者之一,他在法学领域的杰出贡献在中国学术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梁启超自幼喜好学问,曾广泛涉猎中西文学,尤其是对西方的法制制度有着深入研究。

他曾先后就读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使他深谙西方法治,对中国的法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梁启超曾在《大同书》中提出了“大同社会”的设想,他认为这种社会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他强调了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法治理论,为中国的法学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梁启超还在中国法学史上有着其他的重要成就。

他所著的《梁启超日记》和《梁启超家书》中,不仅有关于政治、历史和文学的内容,也涉及了法学方面的内容。

这些作品中既包含了梁启超对法学的理论研究,也包含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体会和经验总结,是中国法学史上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

梁启超的法学思想对中国现代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他提出的一系列法治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的“法律观”。

梁启超认为,法律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础,是人们相互之间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是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的工具。

他强调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同时也提倡了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

在他看来,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道德和文明的象征,是人类社会达到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

梁启超在法学思想方面还提出了“多元论”。

他认为在不同的社会中,法律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不同的,需要根据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来制定和适用。

他也提出了“法和德”的观点,强调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联和互相促进的作用。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梁启超(1873-1929)是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重要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被誉为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和维新变革的领袖之一。

在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过程中,梁启超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他的著作和思想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现代法学的先驱和奠基人之一。

梁启超在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提倡法治思想梁启超是中国近现代最早提倡法治思想的思想家之一。

在他的著作《新学伪经考》中,就提到了“法制”的重要性,认为“民国之定理大抵出自法制”。

他主张“一国之治,必审于法制,乃社稷安危之终端”,并强调“立法制者五权实施者之责”,提出了设立宪政法治的设想。

梁启超是中国民主法治思想的先驱者之一,他的思想为中国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入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批评旧有法律制度梁启超对旧有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他指出旧有法律制度的腐败和不合理之处,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议。

在他的著作中,梁启超曾经批评道:“中国自上古分封,法者威懿不可犯也,今则贱者为奴隶,贵者公行私诉”,指出了封建法律制度的不公平和不合理之处。

他还提出了设立法律官员,完善法律程序,建立近代法院等一系列改革建议,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倡导法学教育梁启超还倡导并推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

他在《中国新闻人讲义》中提出了“民法、商法课程之开授”,呼吁兴办法学院,培养法学人才。

他认为,培养法学人才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而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途径。

梁启超在法学教育方面的倡导和推进,为中国现代法学人才的培养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著作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影响在他的著作中,梁启超涉及到了许多与法学相关的内容,如中国古代法律的变迁、外国法律的传入、法学教育的重要性等。

他的著作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法学者,为中国法学理论的建构和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入的176位法学名家发表时间:2006-1-25 17:06:00 阅读数次: 658附一.按学科领域(同一学科领域法学家按姓氏汉语拼音字母排序)民商法学崔建远范健顾功耘关怀郭明瑞江平梁慧星刘春田刘凯湘龙翼飞马俊驹沈四宝石少侠司玉琢孙宪忠覃有土王利明王卫国魏振瀛巫昌祯吴汉东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尹田赵旭东郑成思诉讼法学卞建林常怡陈光中陈桂明陈瑞华陈卫东崔敏樊崇义顾培东江伟景汉朝李浩刘家兴龙宗智沈达明宋英辉谭兵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徐静村严端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刑法学曹子丹陈明华陈兴良储槐植高铭暄顾肖荣何秉松何鹏姜伟康树华梁华仁罗大华马克昌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孙谦王作富张明楷张智辉赵秉志周道鸾法学理论付子堂葛洪义郭道晖郝铁川贺卫方李步云李林李龙刘瀚刘作翔吕世伦沈宗灵石泰峰舒国滢孙国华孙笑侠王晨光谢晖信春鹰张文显朱景文卓泽渊经济法学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杨紫烜张守文种明钊法律史陈盛清范忠信高恒韩延龙何勤华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蒲坚邱远猷吴建璠武树臣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张晋藩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方世荣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许崇德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张庆福张树义周叶中朱维究国际法学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韩德培黄进李双元梁西刘楠来饶戈平芮沐余劲松曾令良张乃根周忠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07年名家名单上没有的法学家于安尤克介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叶林田思源刘俊海刘剑文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陈泽宪陈甦周光权郑胜利唐广良徐孟洲蔡守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于安马怀德尤克介尹田王卫国王利明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史际春叶林田思源龙翼飞刘春田刘俊海刘剑文刘隆亨孙宪忠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守文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沈四宝陈卫东陈兴良陈泽宪陈桂明陈甦周光权郑胜利赵旭东赵秉志唐广良徐孟洲崔建远蔡守秋于安:法学博士。

法学学者周大伟简介

法学学者周大伟简介

法学学者周大伟简介
周大伟,中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他是我国法制教育的重要推动者,多年来致力于推进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

1977年,周大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随后获得了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回国后,他担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并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法制教育发展。

他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为我国法学教育和学术研究做出了杰出贡献。

周大伟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他在研究上勇于探索,根据国内外法学最新理论成果结合中国国情,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学生阐述法律规定和案例判例,让学生充分理解和掌握知识。

他的教学和研究特别注重实践性和现实性,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探讨法律解释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除了教学和学术研究,周大伟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长期关注公共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一位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知名学者。

总之,周大伟是一位在法学领域深耕多年,为我国法制教育和学术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著名学者。

他凭借良好的学术品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受广大师生和业内人士的尊重和爱戴。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对你的启发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对你的启发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对你的启发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学专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吸引着无数优秀的人才投身其中。

在这个领域中,有许多杰出人物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执着追求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法学界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他们以自己的才智和勇气走在了时代的前沿,为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著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名字。

孟德斯鸠是西方现代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政治论》被誉为政治学著作的典范之一。

孟德斯鸠以其独特的政治学思想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分析,为后人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他的所思所想,广泛影响了后人的研究和实践,为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智慧和经验。

近代的法学家著名的人物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著名法学家罗斯托设捷,他们通过其杰出的学识和卓越的才能,在法学界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霍尔姆斯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犀利的思维,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法律智者之一。

他在最高法院中的判决和观点,对美国法律的发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罗斯托设捷则是中国法学领域的杰出代表之一,他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见解,对法学研究和实践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这些杰出人物的成就和经历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他们的辉煌成就源于对法学的深刻理解和热爱。

他们用心灵和智慧去探索法学的奥秘,不断追求知识和真理,努力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法学的研究和实践开创了新的领域和方向。

他们的坚韧意志和不畏挑战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在追求卓越的道路上,困难和挑战是难免的,但只有坚定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毅力,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他们的公正和勇气也给我们树立了榜样。

作为法学家,公正、客观和勇气是最基本的品质和道德准则。

只有以公正和正确的态度对待法学研究和实践,才能真正做到见义勇为,为社会的和谐和法治的建设贡献力量。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学习这些杰出人物的精神,并以其为榜样,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和综合能力,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立足本职工作,为法学领域的进步和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名家讲堂陆晓红简介(2篇)

法律名家讲堂陆晓红简介(2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专业人士在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众多法律专业人士中,陆晓红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卓越的学术成果,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名家讲堂陆晓红教授的生平、学术成就以及社会贡献。

二、生平简介陆晓红,女,1963年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

1981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

1990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陆晓红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此外,她还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三、学术成就1. 教学成果陆晓红教授一直致力于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她讲授的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法律方法论等。

在她的指导下,许多学生脱颖而出,成为法学领域的优秀人才。

陆晓红教授曾获得“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2. 科研成果陆晓红教授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她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宪法学、法律方法论等。

她主持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权威期刊转载。

她的代表作有《法理学》、《宪法学》、《法律方法论》等。

3. 学术交流陆晓红教授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曾多次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参加学术会议,并进行学术访问。

她与国外知名学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我国法学研究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社会贡献1. 参与立法工作陆晓红教授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 法律咨询服务陆晓红教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多次担任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洋翰林”——中国现代法学大家程树德

“洋翰林”——中国现代法学大家程树德

“洋翰林”——中国现代法学大家程树德邸永君时至晚清,国门大开。

自同治经光绪直至宣统年间,留学风潮由低而高,渐至风起云涌。

为鼓励士子出国留学,同时吸引学成人员归国效力,清廷采取了给予此辈出身功名之法。

初,清廷对此辈仅给予顶戴、官职,但就留学生所获之文凭和学位性质而言,则与科举功名更为相似。

加之科举制度历史悠久,深入人心,授予出身之法更为士子所期盼。

因此,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遂有张之洞所拟《鼓励游学、奖以举人、进士章程》之请,并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实行。

据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章四,具体作法为:按照会试、殿试例,在保和殿考试。

先须验看文凭,方准予试。

合格者赐予出身,并分别授官。

初只试一场,不甚严格。

至翌年学部成立,方纳入正轨。

自是始有洋举人、洋进士之目。

按原有专业,分别冠以农科、工科、商科、政法科、医科等名目。

进士之上,应有翰林。

遂定留学生授翰林之制:翌年春,集合留学生之得进士、举人者,于保和殿廷试,相当于过去之朝考。

进士列一等者授翰林院编修或检讨;列二等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时人称之为“洋翰林”。

列三等者与举人同以主事用,分部学习。

在此“洋翰林”行列中,程树德先生(1877年—1944年)当属佼佼者也。

据朱汝珍所编《词林辑略》卷十一,程树德,字郁庭。

福建闽县人。

宣统元年(1909年)授编修。

在法学界,程树德先生的大名无人不知。

其所撰《九朝律考》与瞿同祖先生所撰《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皆在20世纪80年代再版。

法学是与时偕行之学问,诸多法学著作往往随着时代更替和社会变迁而失去价值,但《九朝律考》却可跨越时代限制,具有强大的学术生命力。

因而颇值得一书。

程树德先生曾获举人功名,后留学于日本,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法律科,回国后通过留学生授职考试,赐予法政科进士出身,授翰院编修。

其后,他历任国史馆协修、法典编纂会纂修、福建法政学堂教务长、留美生考试襄校官、法官考试襄校官、国务院法制局参事和帮办、北京大学、北平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政治系讲师和教授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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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界中的名家
公丕祥(江苏高院院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高院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姜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忠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久镛(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们(原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少将)、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铁川(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
王人博(西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宪法学
王立民(华师大、华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史学
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经济法学
吕世伦(人大) 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石泰峰(北大) 舒国滢(法大) 孙国华(人大) 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 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 谢 晖(西法大、山东大学) 徐显明(吉大、武大) 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 张文显(吉大) 朱景文(人大) 卓泽渊(西政)
5、民商法学:
崔建远(吉大) 范 健(南京大学) 顾功耘(北大) 关 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 郭明瑞(北大、人大) 江 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 梁慧星(西政、社科院) 刘春田(人大) 刘凯湘(西政、北大) 龙翼飞(吉大、人大) 马俊驹(法大) 沈四宝(北大) 石少侠(吉大)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 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保树(法大) 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王卫国(西政、法大) 魏振瀛(北大) 巫昌祯(人大)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 夏吟兰(女,法大) 徐学鹿(人大) 杨大文(人大) 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 杨振山(法大) 尹 田(西政) 赵旭东(西政、法大) 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 郑成思(法大)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陈云生(法大、社科院) 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大) 韩大元(吉大、人大) 胡建淼(杭州大学、法大) 胡锦光(人大) 江必新(西政、北大) 姜明安(北大) 罗豪才(北大) 马怀德(北大、法大) 莫纪宏(北大、社科院) 浦增元(东吴大学) 童之伟(武大) 王名扬(武大、国立中央大学、巴黎大学法学院) 王叔文(川大、苏联莫斯科大学) 吴家麟(北大、人大) 肖蔚云(北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许崇德(复旦、人大) 杨海坤(人大哲学系) 应松年(华政) 袁曙宏(安徽大学、北大) 张光博(东北行政学院、人大) 张庆福(北大、社科院) 张树义(北大、法大) 周叶中(武大) 朱维究(女,法大)
6、诉讼法学:
卞建林(法大) 常 怡(人大、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 陈光中(北大) 陈桂明(西政、法大) 陈瑞华(法大) 陈卫东(法大、人大) 程荣斌(人大) 崔 敏(北大) 樊崇义(法大) 顾培东(西政) 江 伟(人大)景汉朝(西政、北大) 李 浩(安徽大学、西政) 刘家兴(西政) 龙宗智(西政) 沈达明(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 沈德咏(江西师范学院、法大) 宋英辉(河北省师范学院、法大) 谭 兵(北大) 谭世贵(西政、人大) 汤维建(苏州大学、法大) 田平安(北大、西政)汪建成(北大、人大) 王国枢(北大) 王敏远(西政、法大) 王亚新(北大、日本京都大学) 徐静村(西政) 严 端(女,法大) 杨荣馨(人大) 张卫平(西政) 周国均(法大) 左卫民(西政)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女,北大、武大)
9、国际法学:
曹建明(华政) 陈 安(厦大、复旦) 董立坤(北大) 龚刃韧(北大、日本北海道大学) 韩德培(中央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黄 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 李双元(武大) 梁 西(武大、人大) 刘楠来(人大、前苏联莫斯科大学) 饶戈平(北大) 芮 沐(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邵 津(浙江英士大学法律院) 史久镛(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万鄂湘(武大、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 余劲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 曾令良(武大、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 张乃根(华政、复旦) 周忠海(北大)
7、经济法学:
李昌麒(西政) 刘隆亨(北大) 刘文华(东北人民大学、人大,注:东北人民大学为吉大前身) 漆多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邵建东(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 史际春(安徽师范大学、上海社科院、人大) 徐 杰(法大) 杨紫烜(北大) 张守文(北大) 种明钊(西政、川大)
在名家中,女性仅有约9名,占名家总数的比例不会超过10%。
在网络上,名家中目前有周叶中、吕忠梅、何勤华、范健等人被指涉嫌学术剽窃。其他丑闻在网络上亦有所见。
此外,上列名家中有众多上世纪40年代之前出生者,其中不少已经去世。
对于中国大陆现有的所谓法学名家,褒贬不一,许多人质疑中国有真正的法学大师。但评选的事实既已产生,就不妨以之为基础做些分析。从名单分析,名家总体上集中于传统的法学界“五院四系”,但其实最集中于京城,人大、北大、法大傲视群雄。特别是培养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方面,这三所高校的实力是其他院校难以望其项背的,而西政、武大、吉林等校培养的名家主要是其本科毕业生。
10、军事法学:
丛文胜(吉大、东北师范大学) 顾德欣(山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 李 昂(法大) 图 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党校) 张建田(西政)
(二)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潘汉典(东吴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比较法学
二、上述名录简析:
(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
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排列在后的其他院校略。
(二)各院校毕业的名家人数(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
人大52人,北大48人,法大45人,西政35人,武大19人,吉林12人,中国社科院11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9人、华政7人、西法大6人。排列在后的其他院校略。
(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未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的学者名录
中国法学会于1995年、1999年、2002年、2004年,2006年已五次开展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笔者注:其中第二届、第三届又名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在这些入选的50名学者中,曹明德、孔祥俊、刘俊海、蒋新苗、薛刚凌、姚建宗、杨 松、汪习根、夏勇、沈木珠(女,据悉涉学术剽窃丑闻)、张新宝、蔡定剑、吴大华、邱兴隆、许章润、薛虹(女)、卢建平等17人未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一、两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全名单及其主要治学领域、毕业院校
(一)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
(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
1、法学理论:
付子堂(西政、北大) 葛洪义(西法大) 公丕祥(南京师范学院、人大) 郭道晖(清华大学电机系) 郝铁川(河南大学、华师大,史学专业) 贺卫方(西政、法大) 李步云(北大) 李 林(西政) 李 龙(武大) 刘 瀚(人大) 刘作翔(西法大、社科院)
陈 甦(辽宁大学、社科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民商法学
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民商法学
张 军(吉大、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博士 刑法学
张中秋(华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理论
张希坡(人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律史学
(五)名家的特殊情况
在名家中,有25人毕业于国外高校。这些高校集中于前苏联、美国、日本、法国和德国。尤其是莫斯科大学、列宁格勒大学、巴黎大学、京都大学等。
在名家中,从非法科院校考入法科院校的,来自师范类院校的较多。
在名家中,郭道晖、郝铁川、杨海坤、蔡守秋等人并非法律科班出身。
肖永平(西政、武大)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国际法学
范 愉(女,陕西师范大学、人大、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理学、比较法学
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梵(日本立命馆大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法学理论、宪法学
米 健(兰州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民法学
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诉讼法学
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经济法学
李昌道(人大)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诉讼法学
李曙光(华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经济法学
其他在政界挂职或曾任要职的名家也不在少数,如张智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立新(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俞荣根(曾任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宋英辉(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赵旭东(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等。另外,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都位居副省部长级。
2、法律史学:
陈盛清(中央政治学校) 范忠信(西政、法大、人大) 高 恒(武大) 韩延龙(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何勤华(北大、华政) 怀效锋(西政、法大) 霍存福(吉大) 刘海年(人大) 倪正茂(复旦) 蒲 坚(人大) 邱远猷(西政、人大) 吴建璠(北大) 武树臣(北大) 杨一凡(法大、社科院) 杨永华(北大) 俞荣根(西政、社科院) 曾宪义(人大) 张晋藩(人大) 朱 勇(安徽大学、法大)
贾 宇(西法大、武大)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刑法学
黄 风(法大)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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