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督导制度
教师教学督导制度
教师教学督导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教学督导制度是在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督导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督导制度的目标教师教学督导制度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的督导去解决教育中的问题,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通过督导,引导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使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
三、督导形式和内容督导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包括课堂观摩、评课、座谈交流、教学研讨等。
督导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的全面评估,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四、督导程序与执行督导程序包括组织准备、实施督导、反馈评价和总结改进。
督导过程中需要为教师提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教师自我激励,激发教师教学潜力。
五、督导者的要求督导者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能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并进行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督导者还应具备沟通和协调能力,与教师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合作。
六、教师的角色教师应积极参与督导活动,接受督导者的指导和评价,并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追求教学的卓越。
七、学生的参与学生是教学督导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的参与对于督导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生可以提供直接的反馈和评价,为教师的改进提供宝贵的参考。
八、学校的支持学校是教学督导的重要推动力量。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督导的挑战与解决教学督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挑战包括教师抵触心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等。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加强督导者和受督导者之间的沟通,明确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
十、督导制度的成效教师教学督导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督导制度有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提供有力的支持。
十一、发展趋势随着教育技术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教师教学督导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
教学督导考核制度
教学督导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学督导考核制度是指通过对教师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系统的监督和评估,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一种制度。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学督导考核制度在各级学校逐渐得到关注和实施。
二、制度目的教学督导考核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
通过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的方向和方法。
三、制度内容1. 教学观察:督导人员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实地观察,了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2. 教学评估:通过观察和评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包括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等。
3. 资料分析:对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分析,了解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调整等。
4. 学生评价:根据学生的评价,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学改进的依据。
5. 教学改进:根据教学督导的结果和评价,给教师提供改进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质量。
四、实施流程1. 督导计划:学校制定年度教学督导计划,确定督导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2. 督导实施:督导人员按照计划对教师进行督导,进行教学观察、评估和资料分析等。
3. 结果反馈:督导人员将督导结果和评价反馈给教师,指出问题并提供建议。
4. 教师改进:教师根据督导结果和评价进行改进,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5. 效果评估:学校对改进后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反馈给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五、优势与挑战1. 优势:通过教学督导考核制度,可以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2. 挑战:教学督导考核制度需要有专业的督导人员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同时需要教师的积极配合和反馈。
六、对教师的影响教学督导考核制度对教师具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教学督导可以提供教师的教学改进方向和方法,帮助其提高教学质量。
另一方面,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表现也会通过督导评估的结果进行反馈,对教师的职业发展起到指导和促进的作用。
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督导制度(试行)红头文件模板
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督导制度(试行)红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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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
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制定本督导制度,加强对教师的督导和指导,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2. 目的
本督导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师专业发展督导机制,提供持续的个体化指导,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 内容
本督导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3.1 督导方式
- 定期组织教师个别或集体督导;
- 鼓励教师相互督导,进行教学互访。
3.2 督导周期
- 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督导;
- 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临时督导。
3.3 督导内容
- 教师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合理性评估;
- 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评估;
- 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评估;
- 学生研究效果的评估;
- 教学反思和改进意见的给予。
3.4 督导报告
每次督导后,督导人员应及时向被督导教师提供督导报告,包括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
4. 实施
根据本督导制度的要求,学校将成立督导组织,组织督导人员进行督导,并为督导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5. 评估和改进
每学年结束时,学校将对督导制度进行评估,汇总督导报告和教师满意度调查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6.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并于发布后执行。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是一种管理教学工作的制度,旨在监督和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导对象:制定明确的对象范围,一般是全体教师或特定教学团队。
2. 督导目标:明确督导的目标,一般包括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发现和解决教学问题等。
3. 督导内容:确定具体的督导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和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个人素质等方面。
4. 督导方式:确定督导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包括课堂观察、教学记录、教师自评、同事评价、校领导评价等。
5. 督导周期:确定督导的周期,可以是每学期、每学年或每两年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 督导评价:进行对教师的督导评价,包括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
7. 督导反馈:对督导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给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8. 督导记录:对每次督导进行记录,形成档案,为后续的督导工作提供依据。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
同时,该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指导
原则和程序,确保督导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另外,对教师的督导要注重细化和个性化,符合不同教师的发展需求。
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督导内容第四条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进度安排、教材使用、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等。
2. 教学实施情况:课堂教学组织、课堂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作业布置与批改等。
3. 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4. 教学设施与资源:教室环境、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网络资源等。
5. 教学评价与反馈: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家长评价、自我评价等。
第三章督导组织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常规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六条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第七条督导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督导程序第八条督导工作分为自查、互查和抽查三个阶段。
1. 自查:教师根据本制度要求,对照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查。
2. 互查:教师之间互相检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3. 抽查:督导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学现状。
第九条督导过程中,督导组应认真听取教师意见,关注教师需求,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条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应将督导情况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章督导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对教学常规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1.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4. 对教学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近年来,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逐渐得到重视和推行,这对于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是指通过督导评估、培训发展、追踪支持等措施,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督导和促进,以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和提升教育质量。
一、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它能够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促使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
同时,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目标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通过评估教师教育技能、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备课研讨和教学反思机制等措施,督导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三、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包括评估教师教学水平、督导指导教学、开展教育培训等多种措施。
评估教师教学水平是通过系统的考核和评价来判定教师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督导指导教学是通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观察、听课评估等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培训是通过专业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包括定期督导、个案督导、互动督导等多种形式。
定期督导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估。
个案督导是指对某些关键环节、问题和特殊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重点督导。
互动督导是指通过教师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和成长。
五、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挑战和问题教师教育督导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对督导者的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教师教学水平。
其次是对被督导者的压力较大,需要接受督导的检验和评价,对有些教师可能带来不适应和抵触。
教师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制度近年来,教师师德和师风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维护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学校普遍建立了教师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督导的意义师德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师风则是教师的行为风格和课堂教学风格。
良好的师德和师风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教师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制度的建立意在通过对教师的日常教学和行为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教师的师德师风更加规范和优秀,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制度建设1. 目标明确督导检查制度的目标应当明确,既要注重教师师德和师风的检查,也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水平。
制度要明确督导的重点和要求,确保教师工作的全面、系统和科学。
2. 流程规范督导检查的流程要规范,包括组织督导、确定评估标准、实施督导、反馈结果等。
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督导检查的公正公平。
3. 评估标准科学督导检查的评估标准要科学合理,既要兼顾硬性指标如师德、师风等,也要注重软性指标如教师的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等。
评估标准的科学性将为教师提供一个公正的评价依据。
4. 数据分析督导检查的结果应当进行数据化分析,明确教师的优势和不足,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参考。
同时,对于出现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帮助其改进。
三、具体操作1. 定期督导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督导检查计划。
定期对教师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师德师风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2. 随机抽查除了定期检查外,学校还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教师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这样可以增加教师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水平。
四、实施过程中的问题1. 主管部门的指导教师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制度的建立需要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 教师的接受度教师对督导检查制度的接受度也是影响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教师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教师督导和评估制度
教师督导和评估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督导和评估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机制,用于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
是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教师督导的目的和意义教师督导的目的是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研究新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真正达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目标。
三、教师督导的形式和方式教师督导可以通过课堂观察、教学反馈、教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
督导人员可以是教育局的专业人员、学科领导、专家教师等。
四、教师督导的内容教师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师德师风、教师个人发展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观察和评估,可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教师督导的目标教师督导的目标是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帮助教师不断提高。
六、教师督导的挑战与解决教师督导工作中存在一些挑战,例如教师对督导的抵触情绪、督导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教师的培训和督导人员的专业发展。
七、教师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教师评估的目的是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职业能力,为教师提供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的机会,激励教师不断进步。
八、教师评估的方式和标准教师评估可以通过课堂观察、听课记录、教案评审等方式进行。
评估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教育改革和创新等方面。
九、教师评估的程序和周期教师评估的程序包括自评、互评和上级评。
评估周期一般为一学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多次评估。
十、教师评估的影响与意义教师评估的结果对教师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有着重要的影响。
同时,评估结果也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声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结:教师督导和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通过科学、公正、有针对性的督导和评估,可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
高校教学督导检查制度范本
高校教学督导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校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督导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高校,旨在通过督导检查,促进高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作为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总结反馈等工作。
2. 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授、教学一线教师等组成。
3.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教学督导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教学督导方案、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收集和整理教学督导资料等。
三、督导内容1.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检查教学计划是否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内容是否前沿、实用。
2. 教学方法与手段:检查教师是否采用科学、多样的教学方法,是否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学态度与教学效果:检查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是否存在教学态度不端、敷衍了事的现象,学生对教学效果是否满意。
4. 教学管理:检查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教学档案是否齐全,教学评价体系是否完善。
5. 教学保障:检查教学资源是否充足,教学设施是否完善,教学环境是否优良。
四、督导流程1. 制定督导方案: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目标、内容、时间、方式等。
2. 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活动,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收集资料:教学督导办公室收集教学督导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听课记录、教师自评、学生评价等。
4. 分析总结:教学督导办公室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教学督导报告。
5. 反馈与改进:教学督导委员会将督导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教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五、督导结果运用1. 教学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机构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二、院督导组职责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____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____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一)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1、院督导组每学期____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
各专业应预先____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
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是指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工作开展的一套监督和指导机制。
督导制度从教师培训、教育教学评估、专业发展等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指导,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督导的意义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在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通过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发现教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纠正,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督导还可以促使教师进行专业成长,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督导的对象教师教育教学督导的对象主要是教师,无论是新教师还是资深教师,都可以接受督导。
新教师督导的重点是引导他们正确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和技巧,培养他们的教育教学意识。
对于资深教师,督导的重点则是帮助他们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
四、督导的内容教师教育教学督导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评估、学习资源共享等。
通过观摩和评估可以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措施和培训计划。
资源共享则可以促使教师之间的互助和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督导的方式督导可以以个别督导为主,也可以以团队督导为主。
个别督导适用于对教师个体进行深入的评估和指导。
团队督导则适用于对教师群体进行集体的观摩和评估,通过分享经验和提供反馈,促进教师之间的共同成长。
六、督导的评价体系一个完善的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应该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需要明确教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价结果应该为教师提供有效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七、督导的培训机制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应该与教师培训机制相结合,共同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
督导人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督导技巧和专业知识。
同时,教师也应该定期参加一些教育教学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八、督导的难点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
首先,教师对于督导的抵触心理可能会影响到督导效果。
教学工作督导规章制度
教学工作督导规章制度教学工作督导是学校管理和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督导的过程和要求,提高督导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进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1.2 所有教职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督导流程2.1 教学工作督导应定期进行,由专门的督导组组织实施。
2.2 督导组应由学校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
2.3 督导组应提前准备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目标和重点,制定督导指标和评价标准。
2.4 督导组按照计划进行校内教学环节的实地观察,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设备使用等。
2.5 督导组应与被督导教师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并提供指导和建议。
2.6 督导组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督导教师,并加强与教师的沟通与交流。
三、督导内容3.1 督导组应关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是否合理,教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3.2 督导组应评估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程度。
3.3 督导组应关注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是否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3.4 督导组应评估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教具设备、教材教辅和信息技术等。
四、评价与改进4.1 督导组应根据督导结果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督导报告并向校领导汇报。
4.2 督导报告应详细记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教师的优势和改进意见等内容。
4.3 学校领导通过督导报告开展教学工作的评价,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4.4 学校应根据督导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支持,促进教师持续专业发展。
4.5 教师应积极借鉴督导反馈意见,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能力。
五、违规处理5.1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5.2 学校应建立健全投诉机制,接受学生和家长对督导过程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6.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和补充。
学校师德师风督导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确保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2.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3.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 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制度内容1. 督导组织学校成立师德师风督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督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 督导内容(1)教师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教师是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3)教师是否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4)教师是否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教师是否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3. 督导方式(1)定期检查:督导小组定期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工作情况。
(2)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评价。
(3)家长座谈会: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
(4)教师自评:教师定期进行师德师风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督导结果处理(1)对师德师风表现良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约谈。
(3)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制度保障1.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2.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师德师风相关文件。
3. 建立师德师风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督导小组负责解释。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用五篇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用五篇督导检查工作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建立学校督导制度。
第二条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引导教师撰写论文、研究课题,并对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深入跟踪研究,推动课改,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
第三条督导室接受学校委托,进行专项督导并完成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应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条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为工作定位。
以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把握现状,控制过程,反馈结果,咨询参谋为工作目的。
第五条勤沟通多交流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
督导室积极配合教务处、教科室、教育处、年级组,围绕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室的检查、督促、帮助、指导的职能。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督导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业务水*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督导室成员有以下职责1.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随堂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和综合评价。
3.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是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期中、期末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5.监督和检查各年级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计划落实,师生的日常管理,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是一种管理教学工作的方式,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学环境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该制度由学校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导目标:明确教学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2. 督导方式:确定督导的时间、频率和方式,可以采用日常督导、定期督导和特殊督导等多种方式。
3. 督导内容: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评价、教学反思等多个方面,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和专业素养进行全面评估。
4. 督导标准:规定督导的评价标准和指标,通过对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督导成果:对督导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及时向教师反馈其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6. 督导责任:明确教学工作督导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督导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通过教学工作督导制度,学校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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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组成1. 学校教学督导组由校长办公会提名,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组成。
2. 学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
组长由学校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部)教学负责人、教研组长、优秀教师代表等担任。
三、督导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 研究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3. 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形式,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每学期对所听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5. 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报告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领导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6.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和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7. 完成校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督导工作程序1. 制定工作计划:教学督导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每学期初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督导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
2. 开展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反馈意见:教学督导组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导部门和教师反馈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4. 总结报告:教学督导组在每个学期末,对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校长办公会。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学校发展的核心。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我校特制定教学督导制度,以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制度目的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 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 提升学生满意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3. 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学科研处主任、各学院院长、教学督导专家等组成。
四、职责分工1. 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1)制定教学督导制度,明确督导工作目标和要求。
(2)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活动,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对教学成果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表彰。
2. 教学督导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收集、整理教学督导资料。
(2)协助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教学督导活动。
(3)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为教学督导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3. 教学督导专家职责:(1)参与教学督导活动,对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2)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教学成果进行评估,为学校教学发展提供参考。
五、工作流程1. 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教学督导计划。
2. 教学督导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组织教学督导活动。
3. 教学督导专家参与教学督导活动,对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4. 教学督导办公室对督导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六、考核与奖惩1. 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学督导专家、教学督导办公室的评优评先依据。
学校教学督导视导制度
学校教学督导视导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 教学督导视导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学校教学督导视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等。
2. 教学督导视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教学督导视导工作的规章制度。
研究和确定教学督导视导工作的计划和重点。
组织和协调教学督导视导工作的开展。
对教学督导视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教学督导视导的内容1.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关注教学进度是否合理,有无提前或滞后的情况。
2. 教学过程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
评估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
检查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
3. 教学资源利用查看教材选用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水平。
检查教学设备、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4. 教学管理审查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课程安排、考试管理、学籍管理等。
了解教学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教学督导视导的方式1. 听课随机听课:不事先通知教师,直接进入课堂听课。
重点听课:对新教师、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或承担重要课程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听课。
2. 查阅教学资料检查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
查阅学生的作业、试卷、实验报告等。
3. 召开座谈会组织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需求和评价。
4. 问卷调查设计教师教学情况调查问卷和学生学习情况调查问卷,广泛收集意见。
五、教学督导视导的工作流程1. 制定督导视导计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学期教学督导视导工作计划。
明确督导视导的重点、方式和时间安排。
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
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角色。
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可能因为缺乏监督与管理,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立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设计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定位与目标明确教师教学督导的定位以及制度的目标,即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升。
2. 督导标准制定明确的教师教学督导标准,包括教师授课能力、教学方法与策略、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3. 督导方式设计多样化的教师教学督导方式,既有定期的教学观摩,也有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的运用,以实现全面监督。
4. 督导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教学督导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结果及时给予教师反馈,并提供个性化的教学督导指导。
5. 督导记录与数据分析建立完善的教师教学督导记录系统,对每次督导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以发现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
6. 督导师资培养专业的教师督导师资队伍,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师督导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7. 督导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与教师聘任、职称晋升、岗位任免等挂钩,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使教师教学督导的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三、实施过程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立项与宣传领导层提出制度建设的方案,并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宣传,让教师了解到制度的目标、意义以及实施的必要性。
2. 规划与设计制定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每一项制度的要求和实施办法,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考虑与落实。
3. 实施与运行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运行效果。
4. 反馈与改进及时收集教师、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并加以梳理和分析,发现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使制度能够不断提升。
五、效果评估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应包括对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质量、学校整体发展等方面的考量,通过定期的数据分析和课程评估,总结制度的有效性和不足之处。
教师工作督导与支持制度
教师工作督导与支持制度一、引言教师是国家的栋梁,其工作对学生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保证教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级教育部门都设立了教师工作督导与支持制度,旨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督导的目的和意义、督导方式与工具、支持制度的内容和作用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二、教师工作督导的目的和意义教师工作督导的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持续改进。
通过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进行反馈和指导,从而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督导的意义在于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学校的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督导方式与工具教师工作督导主要采用定期巡视、专题抽查、课堂观摩等方式。
定期巡视是指定期对学校进行整体的督导和评估,了解学校的管理情况和教学质量。
专题抽查是选取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针对性的督导,重点关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课堂观摩是通过观摩教师的授课情况,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方法。
同时,督导工具也在不断丰富和进步,如督导评价表、督导记录册等,便于对教师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
四、支持制度的内容和作用支持制度主要包括教师培训、学科研究、教学资源支持等方面。
教师培训是指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
学科研究则是鼓励教师参加学科建设和教育研究,推动学校的科学化发展。
教学资源支持包括提供教材、教学工具和教育技术设备等,为教师教学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支持制度的作用在于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五、教师工作督导与评价教师工作督导与评价是督导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对教师的督导和评价,可以全面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指导和改进。
在评价中,需要注重客观性和公正性,依据事实与数据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公平对待。
同时,评价应具有激励和指导的作用,为教师的进一步成长和发展提供动力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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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督导制度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八条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学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管理,对其履行督学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督学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隐瞒或者虚构事实。
第十条实施督导的督学是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督导的实施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机构对下列事项实施教育督导:
(一)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二)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教育督导,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财务账目和与督导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二)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四)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对被督导单位或者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教育督导机构依法实施的教育督导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可以就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事项对被督导单位实施专项督导,也可以就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事项对被督导单位实施综合督导。
第十四条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应当每3至5年实施一次综合督导。
第十五条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应当事先确定督导事项,成立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3名以上督学组成。
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也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活动。
第十七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应当事先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督导通知。
第十八条教育督导机构可以要求被督导单位组织自评。
被督导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机构。
督导小组应当审核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报告。
督导小组应当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第十九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应当征求公众对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并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其他形式专门听取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师的意见。
第二十条督导小组应当对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报告、现场考察情况和公众的意见进行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
督导小组应当向被督导单位反馈初步督导意见;被督导单位可以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根据督导小组的初步督导意见,综合分析被督导单位的申辩意见,向被督导单位发出督导意见书。
督导意见书应当就督导事项对被督导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结束,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督导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还应当将督导报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备案。
督导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导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教育督导机构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一)拒绝、阻挠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实施教育督导的;(二)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欺骗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的;
(三)未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的;
(四)打击报复督学的;
(五)有其他严重妨碍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督学或者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对督学还应当取消任命或者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贻误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的;
(三)滥用职权,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督学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督学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取消任命或者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