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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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阿托品单 重复用药 阿托品单 重复用药 次用量 间隔 次用量 间隔 (mg) (min) (mg) (min)
轻度中毒 0.5-1.0 中度中毒 1-2
60 30-60
1-2 2-3
30 15-30
重度中毒
2-3
15-30
3-5
10-15
• 东莨菪碱对本类农药中毒的治疗效果可能 优于阿托品。因为前者对腺体、睫状肌等 的M受体阻滞作用强于阿托品,而且小剂量 时可兴奋呼吸中枢,防止呼吸衰竭;大剂 量时具有明显的催眠作用,故不易导致惊 厥,用法东莨菪碱0.01-0.05mg/kg。肌注或 静脉注射,每30min/次,至症状缓解以后 维持24h.
中毒机理: 与有机磷农药相似,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 活性,使酶活性中心丝氨酸的羟基被氨基甲酰 化,因而失去酶对乙酰胆碱的水解能力。氨基 甲酸酯类农药不需经代谢活化,即可直接与胆 碱酯酶形成疏松的复合体。由于氨基甲酸酯类 农药与胆碱酯酶结合是可逆的,且在机体内很 快被水解,胆碱酯酶活性较易恢复,故其毒性 作用较有机磷农药中毒为轻。
• • • • • •
治疗 1.清除毒物: a.洗胃; b.保留胃管负压引流; c.导泻; d.对于重症病例可考虑血液灌流治疗。
• • • •
2.解毒治疗 应及早应用阿托品、长托宁等抗胆碱类药物。 禁用肟类复能剂; 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代谢迅速,胆碱酯酶 活性恢复很快,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需要性不大; • 有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如急性西维因中毒,使用肟 类胆碱酯酶复能剂反会增强毒性和抑制胆碱酯酶活 性,影响阿托品治疗效果,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 毒一般不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治疗。
• 3.对症治疗 • a.激素应用:防止肺水肿、脑水肿、抑制应激 反应等。 • b.控制惊厥:安定静脉应用。不用巴比妥类, 为肝药酶诱导剂,可促进毒物氧化,对毒物 快速解毒不利。 • c.对重症病例可考虑血液净化。 • d.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临床表现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但一般较轻, 以毒蕈碱样症状为明显,可出现头昏、头痛、 乏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 及瞳孔缩小,血液胆碱酯酶活性轻度受抑制, 因此一般病情较轻,病程较短,复原较快。
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呼吸困难、肺水 肿、肌颤、抽搐、脑水肿、昏迷、惊厥、大 小便失禁、呼吸抑制和呼吸麻痹而死亡。死 亡多发生在中毒12h以内。中毒分级标准可 参考有机磷农药中毒标准。中毒后不发生迟 发性周围神经病。
• 但如本品与有机磷农药混合中毒,则往往先 有较短期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阶段,继 之出现较长而严重的有机磷农药中毒过程, 可先用阿托品,在中毒一段时间以后可酌情 适量应用复能剂。
• 中毒初6-8h,阿托品的用量与用法见表。 • 轻度、中度患者不需要阿托品化, 6-8h后, 轻度和中度患者可用0.5-1mg,每4-6h重复维 持; • 重度中毒可考虑阿托品化至病情好转后减量维 持,每2-4h用阿托品1-2mg,全部用药时间24h 即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中毒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急诊科 易峰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arbamates)用作农 药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这类杀 虫剂分为五大类:①萘基氨基甲酸酯类, 如西维因;②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叶蝉 散;③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④杂 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呋喃丹;⑤杂环 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索威。除少数 品种如呋喃丹等毒性较高外,大多数属中、 低毒性。
阿托品单 重复用药 阿托品单 重复用药 次用量 间隔 次用量 间隔 (mg) (min) (mg) (min)
轻度中毒 0.5-1.0 中度中毒 1-2
60 30-60
1-2 2-3
30 15-30
重度中毒
2-3
15-30
3-5
10-15
• 东莨菪碱对本类农药中毒的治疗效果可能 优于阿托品。因为前者对腺体、睫状肌等 的M受体阻滞作用强于阿托品,而且小剂量 时可兴奋呼吸中枢,防止呼吸衰竭;大剂 量时具有明显的催眠作用,故不易导致惊 厥,用法东莨菪碱0.01-0.05mg/kg。肌注或 静脉注射,每30min/次,至症状缓解以后 维持24h.
中毒机理: 与有机磷农药相似,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 活性,使酶活性中心丝氨酸的羟基被氨基甲酰 化,因而失去酶对乙酰胆碱的水解能力。氨基 甲酸酯类农药不需经代谢活化,即可直接与胆 碱酯酶形成疏松的复合体。由于氨基甲酸酯类 农药与胆碱酯酶结合是可逆的,且在机体内很 快被水解,胆碱酯酶活性较易恢复,故其毒性 作用较有机磷农药中毒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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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1.清除毒物: a.洗胃; b.保留胃管负压引流; c.导泻; d.对于重症病例可考虑血液灌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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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毒治疗 应及早应用阿托品、长托宁等抗胆碱类药物。 禁用肟类复能剂; 由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代谢迅速,胆碱酯酶 活性恢复很快,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需要性不大; • 有些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如急性西维因中毒,使用肟 类胆碱酯酶复能剂反会增强毒性和抑制胆碱酯酶活 性,影响阿托品治疗效果,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 毒一般不使用肟类胆碱酯酶复能剂治疗。
• 3.对症治疗 • a.激素应用:防止肺水肿、脑水肿、抑制应激 反应等。 • b.控制惊厥:安定静脉应用。不用巴比妥类, 为肝药酶诱导剂,可促进毒物氧化,对毒物 快速解毒不利。 • c.对重症病例可考虑血液净化。 • d.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临床表现 与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但一般较轻, 以毒蕈碱样症状为明显,可出现头昏、头痛、 乏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 及瞳孔缩小,血液胆碱酯酶活性轻度受抑制, 因此一般病情较轻,病程较短,复原较快。
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呼吸困难、肺水 肿、肌颤、抽搐、脑水肿、昏迷、惊厥、大 小便失禁、呼吸抑制和呼吸麻痹而死亡。死 亡多发生在中毒12h以内。中毒分级标准可 参考有机磷农药中毒标准。中毒后不发生迟 发性周围神经病。
• 但如本品与有机磷农药混合中毒,则往往先 有较短期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阶段,继 之出现较长而严重的有机磷农药中毒过程, 可先用阿托品,在中毒一段时间以后可酌情 适量应用复能剂。
• 中毒初6-8h,阿托品的用量与用法见表。 • 轻度、中度患者不需要阿托品化, 6-8h后, 轻度和中度患者可用0.5-1mg,每4-6h重复维 持; • 重度中毒可考虑阿托品化至病情好转后减量维 持,每2-4h用阿托品1-2mg,全部用药时间24h 即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中毒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急诊科 易峰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arbamates)用作农 药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这类杀 虫剂分为五大类:①萘基氨基甲酸酯类, 如西维因;②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叶蝉 散;③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④杂 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呋喃丹;⑤杂环 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索威。除少数 品种如呋喃丹等毒性较高外,大多数属中、 低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