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信息技术类

网络空间安全项目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网络空间安全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类别。其中,中职学生组和高职学生组为团体项目(2人/组),教师组为个人竞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竞赛内容注重考核网络安全设计、安全策略配置、系统渗透测试以及信息安全攻防等方面,还原实际工作场景,基于工作过程的竞赛任务书设计,考察选手网络空间安全的综合技能和素质。竞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两个部分。

理论知识竞赛部分

理论知识竞赛采取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技能竞赛相关的理论知识(含密码学、VPN、操作系统加固、WEB渗透、网络数据安全、网络设备安全控制等),时间1小时。

技能操作竞赛部分

技能操作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竞赛时

二、竞赛命题及裁判

(一)竞赛命题

竞赛理论试题由大赛组委会在已公布的题库中按一定难易度比例抽取,采用计算机机考方式进行。

操作技能试题由组委会负责建立题库,竞赛时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份作为正式竞赛试题。

(二)裁判

聘请相关专业的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技师等职称的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竞赛场地

1.场地及消防设施:竞赛现场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线路布置:竞赛现场网线、电源线以及其他线路应符合安全布线要求。

3.采光与通风:竞赛现场需通风良好、照明需符合教室采光规范。

(二)竞赛设备、器材

(1)硬件技术平台

(2)软件技术平台:

比赛的应用系统环境主要以Windows和Linux系统为主,涉及如下版本:1)物理机安装操作系统:Windows 7

2)虚拟机安装操作系统:

✓Windows系统: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2003 Server、Windows2008 Server(根据命题确定)。

✓Linux系统:Ubuntu、Debian、CentOS(根据命题确定)。

3)办公软件主要为Microsoft Office 2010(中文版)及以上和RAR 4.0 (中文版);比赛提供SercureCRT作为终端。

(3)赛场环境要求:

竞赛工位内设有操作平台,每工位配备220V电源,带漏电保护装置,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个竞赛工位面积6-9㎡,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每支参赛队提供一个垃圾箱。

赛场组织与管理员应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确保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点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及比赛严令禁止的其他物品进入场地;对于紧急发生的拥挤、踩踏、地震、火灾等进行紧急有效的处置。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四、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参赛证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的选手,不得入场进行比赛。

2.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服从指挥,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3.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4.在比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可向裁判员提出,经确认后由裁判长决定是否更换设备或加时。

(二)注意事项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点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五、成绩评定

中职组、高职组竞赛成绩由理论成绩(20%)和技能操作成绩(80%)两部分组成。

1.理论知识竞赛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参赛选手用计算机登录理论知识考试系统,按要求进行答题。

2.技能操作竞赛总分为100分,分为两个阶段单独积分,第一阶段满分为70分,第二阶段满分为30分,每个阶段竞赛系统单独进行自动评分和排名,并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得出各选手的总成绩。当出现成绩相同时,比较技能操作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4.教师组竞赛成绩由理论成绩(20%)和技能操作成绩(80%)两部分组成。

六、申诉与仲裁

1. 参赛选手对赛地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有序地向赛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报告,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2.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

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点设仲裁组,省大赛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省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点仲裁组工作。赛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各市领队向省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省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4.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他

1.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赛点赛务工作小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