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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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司发通〔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认证认可正文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司法鉴定登记管理、质量管理,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就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通知如下:一、范围与形式(一)依据《决定》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需要检测实验室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并且该检测实验室应当通过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对于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不是必需具备检测实验室的,可不必须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

(二)结合司法鉴定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实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三)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其设立单位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17]11号)要求,对到期未达到要求的司法鉴定机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注销其相应的业务范围。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的公告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的公告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19.03.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鉴定
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的公告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MD8020855U,住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289号6幢7单元4层46号,邮编:450001,法定代表人:刘振江,电话:*************,业务范围:痕迹鉴定(指印鉴定、足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朱兴辉、王天顺、卢洵、曾繁景、胡天灵、秦杰、蔡七华、刘晓静、魏廷申、刘旗锦。

特此公告。

2019年3月1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粤高法〔2019〕166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粤高法〔2019〕166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有关规定使用。

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另,请各中院负责通知本次增补机构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依照省法院《关于严格审查并上传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机构名库信息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18〕241号),抓紧完成机构信息上传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共72家次)机构名称鉴定类别电话号码备注1 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2 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程造价135****58163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工程造价189****76974 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5 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135****50326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7 广东国盛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8 广东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9 广东景盛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10 广东金太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139****538611 深圳市文集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0755-********12 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土地评估0757-********13 广东国盛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土地评估*************14 广东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土地评估*************15 深圳市国誉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土地评估136****321316 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土地评估139****183917 深圳市中天运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136****916118 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19 广东致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20 广东正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21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会计审计133****566022 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审计************23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审计************24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房屋质量安全鉴定020-********25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26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27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化(金属毒物检测除外)0759-*******28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29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法医毒化(限乙醇检测)*************30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31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32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化************33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34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DNA ************35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DNA *************36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DNA ************37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DNA ************38 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DNA *************39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首次)************全省范围执业40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首次)************全省范围执业41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首次)************广州地区执业42 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首次)*************全省范围执业43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医疗损害(首次)*************佛山地区执业44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文书************45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文书************46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文书*************47 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文书************48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文书*************49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声像资料************50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声像资料*************51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痕迹*************52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痕迹************53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痕迹************54 东莞市康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55 佛山市景顺价格鉴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56 广东省德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139****639357 广东信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139****991258 泰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价格鉴证************59 阳江市金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153****633360 广东翔程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139****683861 广州德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鉴证136****838962 深圳市智信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保险公估*************63 深圳市中项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保险公估*************64 广州美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保险公估************65 广东通济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食品、药品检测*************66 广东通济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鉴定*************67 广东昌安产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鉴定139****705368 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测绘类020-********69 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鉴定************70 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0769-********71 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事业单位法人)金银珠宝饰品************72 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微量物证司法鉴定************。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司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司规〔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8年8月《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89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来,各地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实践中还存在对《通知》认识不一致、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现就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巳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其相应的检测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时,由设立该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认定。

根据工作实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未通过相应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可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10月30日后仍未通过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相应的司法鉴定业务类别。

申请从事涉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应首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对相应的检测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待其通过资质认定后,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登记。

二、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之外其他司法鉴定业务的检测实验室,可以其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申请资质认定。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公告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公告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公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9.11.20•【字号】赣司鉴字〔2019〕8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公告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新修订通过的《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厅定于近期启动2019—2020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江西卷)》编制公告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册编制公告对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含电子数据)、环境损害等“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已取得相关“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

依据新修订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规定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严格依法规范全省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司鉴字〔2019〕6号)精神,涉及“四类外”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将依法有序予以注销,故不纳入本次名册编制公告对象。

二、材料报送和编制公告时间安排请各司法鉴定机构收到本通知后,抓紧做好相关名册信息汇集、填写、审核工作,确保有据可查、准确无误,并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符合名册编制公告对象的信息材料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报住所地设区市司法局汇总和初审。

因省属司法鉴定机构正面临下放住所地设区市司法局管理的过渡期,为保证工作有效衔接不断档,故省属司法鉴定机构本次名册信息材料仍直接报送省厅司法鉴定工作处。

2023年司法鉴定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2023年司法鉴定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2023年司法鉴定行业市场调查报告市场调查报告: 司法鉴定行业一、引言司法鉴定是指在司法活动中对涉案物品、涉案技术、涉案信息进行科学鉴定、评估和审查的专业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鉴定行业在法律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司法鉴定行业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其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

二、市场状况目前,司法鉴定行业在我国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和成熟的技术设备主导了这个行业。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司法鉴定行业的总产值约为500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5年,该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市场竞争分析目前,司法鉴定行业存在着竞争激烈的局面。

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公安鉴定机构、法院鉴定中心以及一些大型鉴定机构。

这些竞争对手在技术实力、专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上都有一定的优势。

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市场发展趋势1. 需求增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鉴定的需求将会逐渐增加。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对司法鉴定的需求将会高涨。

2. 技术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司法鉴定技术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创新。

例如,DNA鉴定技术、显微鉴定技术和数字取证技术等将会在司法鉴定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3. 专业化发展: 司法鉴定行业将会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这意味着,鉴定机构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借助专业化的管理和运营,提升竞争力。

五、市场前景司法鉴定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将会得到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如互联网、金融科技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司法鉴定的需求将会更加迫切。

同时,司法鉴定行业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技术创新与应用的不平衡,专业人才的短缺以及竞争激烈等。

然而,这些挑战也可以被视为发展的契机,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加大人才培养和提升服务质量,司法鉴定行业可以继续迈向更高的台阶。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司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司规〔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已经2020年5月9日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2019年5月14日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法医学各专业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法医类司法鉴定依据所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

第二章法医病理鉴定第四条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以及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第五条死亡原因鉴定。

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

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5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1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19年11月22日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证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者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第四条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循依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保证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第二章登记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立或者指定统一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鉴定机构资格的审核登记、年度审验、变更、注销、复议、名册编制与备案、监督管理与处罚等。

第六条公安部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部属科研机构、院校和专业技术协会,国家移民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科(2017)124号),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等五项涉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相关行业标准吸收了国际标准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和管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

为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经研究,现就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使用明确如下:一、使用下列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作为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继续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

(一)通用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适用所有检验检测领域。

(二)特定领域评审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218-2017),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适用司法鉴定机构。

二、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要求》(RB/T213-2017)作为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依据三、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216-2017)作为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公布的条件要求四、过渡期安排前述五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宁德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结果的公示(2020)

宁德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结果的公示(2020)

宁德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结果的公示(2020)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司〔2020〕4号)和《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闽司〔2016〕111号)的规定,市司法局考核小组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等方式,认真审核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2019年度考核材料和执业情况,按照《年度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评分,完成了考核等次的评定,现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7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略)。

一、司法鉴定机构考核结果
(一)合格机构
福建正扬司法鉴定所福建闽宁司法鉴定所
(二)基本合格机构
福建正信司法鉴定所
(三)不合格机构
福建闽正司法鉴定所
(四)不予年度考核机构
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福建华信司法鉴定所
二、司法鉴定人考核结果
(一)合格人员
福建正扬司法鉴定所:陈庆礼苏仰辉周明杰方圆
应丽水苏丽桂陈丽琴杨润生黄丽君陈锦明陈陆明
福建闽宁司法鉴定所:陈忠明汤敏辉向伟张贵良
倪东
福建正信司法鉴定所:吴贻山程寿康林凌云史桂芝
福建闽正司法鉴定所:林光辉李贺
(二)不合格人员
福建闽正司法鉴定所:章礼槟刘洁陈家华
(三)不予年度考核人员
福建闽宁司法鉴定所:陆地
福建正信司法鉴定所:李玉龙
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陈尧顺范希雄陈德斌郑斌
福建华信司法鉴定所:苏必真黄文勇黄庆星杨华
刘金顺曾超森罗国芳林朝晖
宁德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9.07.19•【字号】浙发改价格〔2019〕332号•【施行日期】2019.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332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司法局: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和定价项目层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完善我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鉴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以上基准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下浮。

上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鉴定项目,不得拆分项目收取费用。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以外的新增鉴定项目(以国家颁布的《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为准),在国家和省未明确规定前,由司法鉴定机构参照同类相关收费标准自主定价。

二、重新鉴定项目(涉及财产案件的文书鉴定和手印痕迹鉴定项目除外)可以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三、鉴定实施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终止鉴定的,根据实际已经发生的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收费。

四、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减收或免收鉴定费用,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鉴定费用应予以适当减免。

五、鉴定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7〕81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2019年7月19日附件备注:一、涉及财产案件的文书鉴定和手印痕迹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根据标的额实行分段累计收取,具体为:20万元(含)以下的,按不超过基准收费标准执行;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6%收取;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3%收取;超过50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9年4月4日司法部令第144号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诉人对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进行投诉,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违法违规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与鉴定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办法所称被投诉人,是指被投诉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

第四条投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投诉人鉴定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查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和维护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范围、投诉处理机构的通讯方式等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诉接待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司法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

第八条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协会实施行业惩戒;司法鉴定协会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第九条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涉及司法鉴定活动的民事纠纷。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十条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一)司法鉴定机构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违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二)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三)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四)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五)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六)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七)支付回扣、介绍费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八)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九)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十)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十一)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行为。

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2019年修订)

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2019年修订)

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2002年6月1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第三章司法鉴定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客观、科学、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及对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是指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或者备案登记,从事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本条例所指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以及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类鉴定事项。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工作协调,完善相关保障政策,鼓励、支持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创新和司法鉴定标准实验室建设,适应诉讼活动需要。

2019年司法鉴定规定全部内容

2019年司法鉴定规定全部内容

2019年司法鉴定规定全部内容司法鉴定机构是⼀个独⽴的部门。

司法鉴定是个运⽤专门的⽅法以及技术对其作出判定的⾏为,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委托法定鉴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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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家阅读。

司法鉴定的鉴定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的前提。

这⼀原则在⽴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然⼈。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较的样本(样品)。

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理测定(俗称测谎)、⽓味鉴别(警⽝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

⽽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书的合法性。

鉴定⽂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进⾏鉴定。

委托⼈有特殊要求的,经双⽅协商⼀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进⾏鉴定。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渝司发〔2019〕96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为加强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市司法局研究制订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5月22日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结合重庆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内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以及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通过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专家评审。

第三条专家评审工作坚持公正、独立、专业的原则。

第四条市司法局根据专家评审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区县司法局开展相关辅助工作。

第二章评审专家的遴选和管理第五条市司法局负责组建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的评审专家库并按照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评审专家库由市司法局遴选的司法鉴定行业的专家,以及具有国家、市内相关行业评审资格的专家组成。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国家级、省级司法鉴定、相关行业认证认可评审员资格,或者在司法鉴定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从事司法鉴定或相关工作十年以上;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评审的相关规则;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评审和相关培训;符合专家评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法 定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职 称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邮编 传 真 移动电话
代表人 联 系 人 营业范围 主营/兼营 资质名称 企 业 资 质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等级 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项目管理 工程咨询 等级 证书编号
经济师
是否承 接过司 法鉴定 工作
是 □ 否 □
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万元) 年营业额 业务种类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年营业额 业务种类 项目管理 工程咨询 所在地区 从业人数 负责人 上年营业额(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企业性质 企业网址
□国有
□股份
□民营
□三资
□其他 E-mail
注册资本
万元
注 册 企业总 取得执业 造价师 人 数 资格人员 取得技术 正高工 职称人员
注 册 招标师
注 册 咨询师
注 册 建造师 助 理 工程师
全 国 造价员 高 级 经济师
注 册 会计师
注 册 评估师 高 级 会计师 会计师
高工工程师来自申报单位意见:初审单位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制表: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重庆市司法局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司法局公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市司法局对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事项进行了规范清理。

现将重庆市司法局纳入登记管理的67家司法鉴定机构、1146名司法鉴定人名单予以公告,供办案机关和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选择使用。

查询具体信息请登陆重庆司法行政网()或12348重庆法网()。

重庆市司法局2019年12月31日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王成荣、邹明理、易旻、杨进友、邹卫东、李纯实游嘉德、雷显谋、王勇、唐旭、杨群英、朱兰潘自勤、李夏渝、李辉智、唐泽英、杨志红、何晋渝刘大庆、王跃、姚利、孟勤、彭邦万、王旭东李昌博、吴玲、胡淑辉、戴浩霖、张凌燕、喻彦林彭迪、任惠华、吴娟、黄锐、赵麒麟、黄冠季云起、谭元芝、王俊、杨桔、杨化、陈如超孙婷、颜磊、向静、何恬、周娟、万婷马智华、印辉、郑晓均、陈艳、朱泓、刘正宏贾治辉、陈晓铭、马兵、曾德国、涂舜、周述虹胡尔贵、秦建贞、周晓宇、吕宙、李玉运、谭铁君胡爽、袁红照、张翠玲、肖军、匡毅、高月月张高奇(73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洪、蒋电明、支兴刚、魏莲枝、张永芳、蓝长安杨德兰、段成美、况利、蒙华庆、刘佐贤、张素华陈建斌、王立、彭国光、王学锋、李光勤、刘忠徐玲、黄文祥、姚云清、张才全、王子卫、赵渝孙晓川、权正学、吴小候、苟欣、唐伟、贺光照杨天荣、李良彬、吴庆琛、李平华、赵敏、胡国华李晓智、唐明、吕富荣、罗天友、闵苏、杨凯王永红、李启富、吕发金、罗蓉、郑履平、郭述良单葵、胡华、高青、姜政、欧云生、杜晓刚钟清、刘林、任磊、薛斌、周建中、唐均英令狐华、左中、罗素新(63名)重庆法医验伤所卓恺能、邓世雄、万立华、李剑波、刘云志、唐任宽李永国、时德、彭玉兰、李惠芝、邱峰、赵华米粲、丁世家、王莎莉、周维斌、胡兴永、幸宇蒋朴、张敬军、宋方洲、曹友德、赵杨、靳红卫徐晓玉、汤华、任在鸣、朱士胜、张锐、朱应影朱英、袁泰先、汪德强、杨志发、赵敏珠、王琪马志平、彭佑群、彭奇龄(39名)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黄静怡、谢永裳、吴集焱、果磊、李兵、葛力姜德福、林慧铭、严为棣、邵成福、徐益华、柏志荣李明、傅跃先、肖军、何玲、叶明福、赵万蓉王严庆、苟正权、周琦、修崇贤、甘国忠、张荣昭周晓、张孝訚、孙蓉怀、赵一鸣、刘嘉、王殿富钱晓初、刘建、赵典、童文祥、陈希正、陈俊颖杨勇、杨波、杨冬燕、颜明治、冯波、陈卫平丁铃、何菲、刘杰、郑远宏、李冬、钟俊元邓明成(49名)重庆市正鼎司法鉴定所马明福、杨皓、李川海、陈和平、景秀、李练兵李新生、计垣、吕静、张丹妍、杨智曦、杨玉有曾庆亮、尹光辉、付新云、杨继高、崔蓉、陈昌祺(18名)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陈龙、周由胜、董振兴、黄永洪、张学旺、李帅永樊自甫、宋秀丽、张承畅、李益、刘波(11名)重庆市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毛伟、黄霞、王跃华、王芳、王蓉感、程磊廖红文、朱素敏、何涛、谭茜茜、欧阳熊妍、邹晓萍廖红梅(13名)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叶元熙、段辉铭、轩若亮、黄建、殷利、段菊芳李刚、潘中元、李秀均、郑宇夫、戴宁、曾忠毅张晶、毕玉田、袁增琼、朱平、常宇刚、陈文静王凤、梅霞、周南开、杨书云、梁明路(23名)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赵晓晏、梁平、潘峰、曾毅、郑晖、王新华汪平、陈伟、曹婷、李世碧、李德惠、王家明宋强、汪传俊、谭泽荣、夏莉琳、潘莹、王浩林张玉婷(19名)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邱晋、杨卫东、李锐、肖华亮、张沁宏、刘小玲胡兵、彭毅、廖璞、廖雪松、田华、谢武桃张远丽、李维、李宗义、刘宝成、刘可维、夏强张薇薇、张湛、鲁先志、唐继勇、何倩、彭耀巩茜、李丹、向姝、谭奇明、周汛、吕晓冰余静、许芙蓉、孙刚、张鑫、刘军、唐永岗黄祖容、黄义森、刘大维、陈家陵、卢森、卢涌杨鸣(43名)重庆市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所曾繁荣、杨祖奎、吴景全、王洪林、竺东长、钟晓明李力、吴一、易永芬、张安娣、李廷富、粟永萍刘勇、赵兴吉、曾绪承、陈德祥、郝建文、张忠泽邓奕德、徐吕子、吴虹、陈廷淑(22名)重庆市明正司法鉴定所刘书阔、周述礼、岳伟东、石健、彭天贵、冯铃覃帮能、刘军、姚友林、王文、李书勤、许春华汤呈怀、于海洋、甘丽(15名)重庆市公信物证司法鉴定所石素华、盛敏华、廖小俐、周长洪、肖呈瑜、何维(6名)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黄素珍、卢元玖、许启相、向光志、王启军、刘传永张乐星、向健、张宜、陈显章、温碧隆、姚冶张清忠、廖占祥、段松、向晓霞、李鑫、胡玲文传志、黄世友、陈文强、余中彬、李强、刘勋黄冬梅、黄太明、金生学、谢凤吉、廖仁志、向以浜(30名)重庆市万州司法鉴定所胡宗学、杨国祥、张光地、贺平、谭家万、张龙发(6名)重庆市渝万司法鉴定所张世忠、姚朝文、张化平、谭定勇、吕玲、彭明珉唐仕友、李晖、徐朝发(9名)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冉华、张建、马福荣、刘忠和、刘朝元、王荣耀张敬、童建平、杨碧辉、任佑凡、余灏东、龙正勤吴相阳、彭涛(14名)重庆市涪陵司法鉴定所侯国良、张建华、易继权、肖亚均、冉启光、蔡致新况钊(7名)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仝蜀生、明萍、宋伦贤、秦蓁、张培林、洪明王祖贵、李晓非、范大礼、谢文义、杨弟芳、李向东王毅、陈渝、曹玉堂、龚晋迁、童伟、周维程伟、梁勇、钟小明、何明、刘洪、杨军向明确、赵瑛、朱建华、翁政(28名)重庆西南司法鉴定所张蔚东、何振平、孔祥英、王一、郭乔楠、卞修武高伯元、陈光兴、王清良、蒋雪峰、胡玉莲、毕胜王胜南、府伟灵、黄君富、张波、黄庆、张晓莉李晓林、徐承平、郭德玉、刘宏亮、武继祥、余洪俊刘青山、吴峰、许森林、朱江、张华蓉、李苏陈国蕾、柴琳琳、唐瑞、廖波(34名)重庆市南岸司法鉴定所沈克、谭科、彭杰、李广旭、谢良知、黄鸣张代斌、朱自福、李伟(9名)重庆市巴南司法鉴定所石国杰、饶刚、何晓薇、王跃荣、冉隆强、王忠华刘礼才(7名)重庆市酉阳司法鉴定所刘洪沛、程学海、田景扬、黄应福(4名)重庆市石柱司法鉴定所马玉田、邓明浩、陈泉、冉隆万、刘代德、秦保平(6名)重庆市永川司法鉴定所蜀津、廖荣宏、杨逊、栾和旭、韩继勇(5名)重庆市忠县司法鉴定所杨寓林、王军、刘云华、杜远忠(4名)重庆市合川司法鉴定所舒大云、何锐、康睿、何友俊、刘晓云、唐晓斌徐世田、陈刚(8名)重庆市武隆司法鉴定所刘和平、张志、刘洪生、徐建、刘洪、陈曦(6名)重庆市巫山司法鉴定所张清、李元清、郝勇、刘孝平、刘勇、高学问邱家丞(7名)重庆市梁平司法鉴定所尧名方、游振中、魏太和、杨友金、周传英(5名)重庆市綦江司法鉴定所王江、翁庆云、岳红、李兴森、袁应其、杨宗德(6名)重庆市彭水司法鉴定所杨绍和、李美琪、冉从和、胡云健、周如刚、梁永禄(6名)重庆市奉节司法鉴定所陈光兴、候文毕、肖永海、余长彪、马建军(5名)重庆市云阳司法鉴定所张建才、张福全、朱耀辉、李丹、陶维春、徐生明魏治平(7名)重庆市垫江司法鉴定所谢兴安、毕守盈、石峻、陈鹏、胡明亮、杜思能(6名)重庆市荣昌司法鉴定所李章白、李犹学、唐孝军、谭响、蒋荣宽、王文兵(6名)重庆市南川司法鉴定所雷后康、徐定国、陈健、田川、陈峰、尹钰(6名)重庆市秀山司法鉴定所杨淑君、杨胜洲、张远捌、熊有志、田勇、袁世好(6名)重庆市大足司法鉴定所李洪林、杨攀禄、岳永能、李显曲、尹军、尹光忍赵俊华(7名)重庆市潼南司法鉴定所唐云书、陈绍良、李琪华、李浩全、张毅、董学富谭超(7名)重庆市城口司法鉴定所叶章成、胥基文、许威、王辉(4名)重庆市铜梁司法鉴定所罗向国、刘志敏、冯霞、马何、周良洪(5名)重庆市獒鉴司法鉴定所朵向东、索晓萍、朱金忠、孟华、冯白翎、王渝佩龙远德、程凯敏、钟晓、向家烘(10名)重庆市开州司法鉴定所孙明、李伶、谭斌、孙健、刘先明、徐爱飞苟华(7名)重庆市璧山司法鉴定所戴克维、刘朝伦、赵光荣、周光富(4名)重庆市长寿司法鉴定所董宁、陈才华、李波、张健、郭闯、王强陶勇、李正平、孟晓蓉、杨清平、罗小红、陈侠文治成、李文书、游海波、沈雄飞、蔡敬、谭娟何玉环、郑兆斌、鲁远君、唐飞(22名)重庆市万盛司法鉴定所蒋章、杨章友、黄秀康、杨薛筠、陈永红、江勇吴杰、杨兵(8名)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巫溪分所陈健、李宁、童伟华、刘学银、周元配、李刚莲张世全、李光荣(8名)重庆市人民医院袁宁、雷一鸣、王晋忠、程泽沛、高明华、吴红席瑞霞、谢代鑫、崔红渝、杨效东、李华、熊焰杨光玉、王红漫、甘丹、刘薇、吴晓春、晏佳刘春、夏堪冀、张劲、易虹、范炜、方红雁朱天亮、林朗、吴琴、任孟军、石滴坚(29名)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李风、朱世培、谭晓燕、姜殿喜、刘先玲、俆立新向江琳、向建华、刘明冬、蒋晓平、任必勇、谭明贤张友、熊小江、赖登祥、王易林、杨晓春(17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尹承德、汪波、苏华龙、聂兵、何辉碧、刘智卢殿军、罗捷、夏邦能、贺德碧、周正蓉、王大芬陈荣伟、李晓燕、蒋国庆、魏晓云、李晓菊、谭小林周建初、朱泽亮、邱继红、王捷、聂文燕、余雪芹王大开、夏明、张代江、李德勤、范征莉、汪涛曹国兴、刘家胜、陈建国、谢国建、刘晓东、罗开明黄开齐、吴胜、李远、王小娜、金韬、赵新民陈黎明、程素满、王敏建、李清均、袁刚、陈恳(48名)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沈岳、蒋晓江、张伟国、周华东、陈蓉、姚元章陈继川、张连阳、叶剑、靳风烁、刘鲁川、吴晓华王琳、王景周、陈鸣、张良潮、黄宏、张岫竹邱俊、张良、万瑛、许雪青、陈宇、王正国蒋建新、尹志勇、陈海斌、赵辉、米林、胡远志朱细燕、谢静茹(32名)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欧国雄、张勇、李恕平、杨光瑜、刘盛雄、雷刚陈忠敏、蒋成约、苏森、王富平、宁心、李奎李黔生、郑明、王鑫、钟高堂、闫柏刚、李洪涛张云东、戚跃勇、张雷、曾定、黎葵、胡波万滨、李叙群、孙建明、雷智勇、龚任波、尚学文吴宏林(31名)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李弢、金松涛、谭龙、唐京玫、王欣、闵照源杨超、覃延明、姚波、朱红岩、胡洪、郭宽友刘兆贤、陈德兵、张雄(15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陈耀华、欧家福、王志伟、李剑平、张开斌、孙浩蒋习军、李伟、王杰彦、颜尧、梅宗信、金庆生罗显政、熊胜平、傅勇、曾鹰、蒋大荣、许伟罗智宁、李雪玲、栗育坤(21名)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江诗成、廖祥铨、董治平、胡安烈、左宏友、冯东升谢清建、刘东滨、牛万平、周露青、董明鑫、伯友华林宁、林楠、丁久辉(15名)重庆市蜀都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但周围、陈代镛、叶明、杨宪福、鲁守卿、陈蔚(6名)重庆市嘉禾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曹晓刚、陈坚、苏昌辉、杨林、斯海林、谭信伟杨亚璪(7名)重庆市途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王志远、张克建、吴宜强、撖韶峰、杜小梅、李长春(6名)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曾维贵、李朝晖、张勇、屈翔、张君、王伟周文均、蔺朝莉、王梦翔、杨新桦、甘守武、王洪海李硕、王志刚、陈春梅、王东宝、吴弟平、李庆华肖骏、黄飞、刘晓琴、欧阳月明、徐耀先、陈瑜吴昊、李和平、陶忠荣、李萍、李福明、陈灌春唐华、李强、贾洪(33名)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蔡锋、肖入峰、张瑜龙、周贤杰、刘坤、余海汪军、范例、敖亮、封丽、赵丽、张韵宋丹、雷波、付永川、张丹、吴莉萍、曹慧刘宏立、彭瑶、钱炜(21名)重庆市中正司法鉴定中心胡远、杨肃博、王欢、祝怡虹、叶小荣、江伟樊昌井、王静、王尧、冯裕钊、韦巧玲、况力王华东、刘智皓、沈彦君、唐安军、刘艳、于昕陆俊杏、何代平、王晓锋、江平、周芸、祁文静张文东、曾春芬、刘永林、刘春红、刘春、胡建明张岩、周健、许晓毅、高俊敏、刘军、胡征席成忱、徐潇潇、谢玲、刘丰、段君华、卢燕凌扬棣、彭文庆、黄健、梅英(46名)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陈玉成、杨志敏、肖广全、黄磊、管宏友、何丙辉刘世尧、周朝伟、曾明、史东梅、姚维志、唐洪玉郑宗林、苏胜齐、段彪、郑永华、姚荣江、刘建虎张春霖、黄先智、沈以红、周昌华、宋代军、于杰王豪举、吴青、郑曙明、陈晓燕、邹晓军(29名)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曹纯武、陈桂芳、邓洪平、耿养会、刘朝奎、吕圣富唐志强、张宏、殷毓中、徐卓、黄世友、何邦亮刘访兵、王正春、晏巧、姚勇、滕明生、孟祥江黄文清、李先源、黄志伟、徐兵、詹前福、许建琦方文、陈本文、陈仲权、田茂元、杨世璋、蒲永兰李继晖、周强、杨晓黎(33名)重庆市国能矿产资源评估司法鉴定所袁佩新、张灿、朱林、邓光明、邓海、赵人桐袁代泽、张华明、庞勇、肖晓林、向晓军、王开文李付胜、张高禅、张永钱、张国见、罗远良、吴秀仪唐将、李天亮、卢全敏、刘大翔、杨超、李英文陈启亮、刘娜、李忠仁、朱泽川(28名)重庆市科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黄华、陈巍、曾勤、李俊霖、聂国新、邹林杨洋、杨嘉渔、田燕、朱容宇(10名)重庆市智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甘为民、彭健庭、沈雷、王振宇、罗大海、李雪莹(6名)。

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已入围名单

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已入围名单

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已
入围名单
(2019年度)
有关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工作,近来陆续收到机构反映说有疑问。

现贴出已入围名单,请各机构确认下,有哪些机构申报了,但没入围的,省厅将联系法院核对,有问题的请于本周内反馈。

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已入围名单
成都:鼎诚、求实、博宇、联合、华大、唯正、福森特、中典、旭日、基因格、华西、德正、科博、中信(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
南充:鼎正、惠诚、川北医学院
内江:谨诚、协力
自贡:联立
德阳:明睿
绵阳:三益、民生、维益、西科大
宜宾:临港、鑫正、新兴、金沙
遂宁:中益
广安:世纪
达州:金证
巴中:明正
泸州:永宁
广元:经纬
2019年2月22日。

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

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

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3.31•【文号】司通报〔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司通报〔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依法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行事后监督,规范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重要监管措施。

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依据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执业检查和鉴定意见使用部门提供线索,依法对违法违规鉴定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和司法鉴定行业起到示范及警示作用。

现将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见附件)。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加大行业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

要结合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要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公开通报制度,即时将查处结果通过在官方网站、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电子名录页面醒目位置公布等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强化社会监督。

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及时将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查处结果通报给本省(区、市)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加强管理与使用衔接,方便司法监督,便于机关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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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鉴定机构
20xx年6月28日-29日,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在成都联合召开了司法鉴定机构档案人员培训会,来自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人员140余人参加会议。

省档案局副巡视员朱虹出席会议。

刘朝宽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档案管理专家讲解了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档案员工作职责和业务技能、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对司法鉴定档案工作的要求,还组织代表实地参观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的档案室。

刘朝宽副厅长说,档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录,它承载着大量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服务现实发展需要的重要信息资源。

档案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是人类进步和文明发展的缩影,黄金有价,档案无价。

司法鉴定档案是鉴定工作的记录,是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的结晶。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机构广大档案工作者紧紧围绕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司法鉴定机构历史真实面貌为己任,默默无闻,勤奋工作,努力为各级领导服务,为诉讼活动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朝宽副厅长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服务。

二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档案工作的服务机制,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和资源建设,坚持依法治档,强化开发利用,切实发挥好档案工作机构管理和保管利用的职能,使档案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司法鉴定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6月28日-29日,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在成都联合召开了司法鉴定机构档案人员培训会,来自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人员140余人参加会议。

省档案局副巡视员朱虹出席会议。

刘朝宽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档案管理专家讲解了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档案员工作职责和业务技能、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对司法鉴定档案工作的要求,还组织代表实地参观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的档案室。

刘朝宽副厅长说,档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录,它承载着大量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服务现实发展需要的重要信息资源。

档案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是人类进步和文明发展的缩影,黄金有价,档案无价。

司法鉴定档案是鉴定工作的记录,是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的结晶。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机构广大档案工作者紧紧围绕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司法鉴定机构历史真实面貌为己任,默默无闻,勤
奋工作,努力为各级领导服务,为诉讼活动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朝宽副厅长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抓住机遇,加大力度,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服务。

二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档案工作的服务机制,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和资源建设,坚持依法治档,强化开发利用,切实发挥好档案工作机构管理和保管利用的职能,使档案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司法鉴定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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