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哲重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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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哲复习资料(三)

重点理论

1.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关于持存和变化的学说

赫拉克利特认为,火是世界的本原,是构成世界的要素,是世界万物的判断尺度,是事物运动的动因。整个世界从过去、现在到未来都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范围内燃烧和熄灭,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的运动变化和相互转化之中。而逻各斯是其运动变化所遵循的规则,是火本身固有的尺度,它规定和制约着火与万物之间的流变转化,这就显出了逻各斯的永恒不变性。所以,万物是持存与变化的统一。

巴门尼德认为,只有那永恒的、唯一的和不变的东西才是存在,而处于流变之中的事物因为没有定形,因而是转瞬即逝的,只能是非存在。只有那个始终如一地是其所是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存在。

2.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戈拉、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

恩培多克勒的自然哲学:恩培多克勒第一次把本原理解为构成事物的基本元素,并认为世界的本原有四种——水、火、土、气。这四种元素每一种都是永恒不变的有定形的“一”,不能相互转化,只能通过相互结合和分离产生变化和多,在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比例构成世界万物。四根的组合分解通过孔道结构进行。同时认为,任何事物时刻以一种细小的微粒向四周散发,微粒通过孔道进入我们的感官,使我们感知到,我们与客观事物之间有着相同的元素在空洞中对流,因此我们的感觉才能发生。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标志着爱利亚学派的“一”在于自然哲学相结合的努力中已开始分化为多,并力图在多中任然保持一的特性一和

多的这种结合方式推动自然哲学从单一的本原寻求发展到了复杂的结构建构。阿那克萨戈拉的自然哲学:他认为世间千差万别的事物各自有自己的本原,这无限多的本原就是各种事物的最小微粒,即“种子”。种子的种类和数量无限多,体积无限小,性质永远不变如一,不同类的种子在性质上彼此各异,世间万物每一个都包含有其它一切事物的种子,只不过某一类种子占优势就使之成了该事物。他从事物的内部结构上说明了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同时,他认为努斯是万物中最稀最纯的,对每一事物具有全部的洞见和最大的力量,它支配并推动了漩涡运动。努斯是独立的、自为的和能动的,从外部推动宇宙,它本身却与这个宇宙分离。阿那克萨戈拉给古希腊源远流长的关于物质世界的朴素的“物活论”画上了句号。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他认为,宇宙是由原子与虚空共同组成的,“原子”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最后单位,认为存在和非存在都存在。原子是内部充实、不可分和不可入的基本粒子,本身是不可被感知的;原子数量无限,性质相同,相互之间只有形状、次序和位置的区别,在虚空中做直线运动,是不生不灭的本原,它的聚散使万物产生或毁灭。运动是原子的固有属性,原子是能动的,它们的相互碰撞引起漩涡运动,构成事物的运动。同时,他提出了“影像说”,认为每一个物体都会发出一种与自身形状相似的影像,这种影像通过空气的作用而在我们的眼睛里压下印记,从而形成感觉和思想,对于不可感知的原子与虚空,我们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才构成了真正的知识。赫的原子论是希腊自然哲学发展的高峰,使古希腊的结构自然观达到了完备的形态。

3.柏拉图的理念论和国家学说

所谓“理念”,柏拉图使用的原文是idea 和eidos (多数时候用的是

前者),它们均出自动词idein (看),本义指“看见的东西”即形状,转义为灵魂所见的东西。希腊人从事哲学思考的过程,也是哲学概念的形成过程,这些概念不仅大多有其感性的来源,而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含义,那是后来被逐渐抽象化了的概念所无法表达的。因此,有的学者主张将这一概念汉译为“相”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们遵从约定俗成的原则,仍然沿用“理念”这个译名。

“理念”显然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明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且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实在。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感觉事物是多而理念是一,它作为其自身是永恒不变的自我完善的整体。所以,理念不仅不会受事物的影响,而且理念与理念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因为理念是绝对的自身存在而不可能变为他物。个别事物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它们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而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是普遍、绝对和必然的存在。因此,个别事物是感觉的对象,而它们的类是知识的对象。至于理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柏拉图认为,可知的理念是可感的事物的根据和原因,可感的事物是可知的理念的派生物。

柏拉图曾经通过两种方式来说明理念是如何派生事物的。

一是“分有”。具体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分有了同名的理念。“如果在美自身之外还有美的事物,那么它之所以美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它分有美自身。每类事物都是如此。”[3] 所谓“美自身”或“某某自身”,意指美的理念或某某理念。

二是“摹仿”。造物主是根据理念来创造具体事物的,所以事物因摹仿理念而存在。“木工是根据理念来制造我们所使用的床和桌子,按床的理念制造

床,按桌子的理念制造桌子。其它事物亦同样。”[4] 就此而论,有三种桌子存在,即作为理念的桌子自身,因摹仿理念而存在的可感的桌子,以及因摹仿可感的桌子而存在的画家所描绘的桌子。

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的“摹仿”源自毕达戈拉斯学派关于万物摹仿数的思想,只有“分有”是新的概念。不过,“分有”与“摹仿”实际上并无本质的差别,不同之处只在于有无造物主。因此可以说,“摹仿”是有造物主的“分有”,“分有”是无造物主的“摹仿”。

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摹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

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性的共相对知识的重要性和对哲学研究的意义,而其局限性则在于将理念与事物分离开,并视之为绝对独立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后来在批判柏拉图时,就是敏锐而深刻地抓住了这个“分离”问题来作文章的。

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各式各样的事物有各式各样的理念。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它们的理念所组成的总体就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念世界。在他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

理想的国家应由三个等级组成:"智慧"的人(哲学王)是统治者,"勇敢"的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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