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实务精品课件:53水利水电工程法规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及实务课件
2F312011 导流标准
二、导流标准 导流标准=(1)导流建筑物级别+(2)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 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4)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 准 (4)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如永久泄洪建筑物 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应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根据坝型和大 坝级别确定,且汛前坝体上升高度应满足拦洪要求,帷幕灌浆及接缝 灌浆高程应能满足蓄水要求。
2F312011 导流标准
施工期可能遇到的洪水是一个随机事件,如果标准太低,不能保 证工程施工安全;反之,则使导流工程设计规模过大,不仅增加导流 费用,而且可能因其规模太大以至无法按期完成,造成工程施工的被 动局面。因此,导流标准的确定,应结合风险度分析,使所选标准经 济合理。
2F312011 导流标准
2F312011 导流标准
例题: 1.2012(2)-23.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的任务包括( A.选定枢纽布置 B.选择导流方案 C.选定导流标准 D.确定导流建筑物的形式 E.拟定度汛措施 【参考答案】:BCDE
)等。
2F312011 导流标准
二、导流标准 导流标准:包括导流建筑物级别、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施 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和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等。 (模拟题)
截流 截流方法 龙口布置和截流材料的选择
2F312011 导流标准
考情分析: 单选题: 2010,2011(1),2013; 多选题: 2012; 案例题: 2015(1)案例。
2F312011 导流标准
一、施工导流 概念:在河床中修筑围堰围护 基坑,并将河道中各时期的上游来 水按预定的方式导向下游,以创造 干地施工的条件。
施工导流示意图
二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精讲 水利水电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F330000水利水电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本章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两节。
"水利水电工程法规"仅阐述了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防汛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所有行业均须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由《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阐述。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第二篇水力发电及新能源、工程之3,摘录了与施工直接相关的条目内容。
本章的重点是《水法》、《防洪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或施工方面的规定。
要求应试者了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2F331000水利水电工程法规2F331010 《水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2F331011掌握水工程实施保护的规定一、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水法》从保持河道、运河、渠道畅通以及保证湖泊、水库正常发挥效益出发,针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的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分别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根据《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堤防和无堤防两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担任地和行洪区。
限制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水利水电工程与实务》课件
探索水利水电工程的奇迹。这个课件将介绍从水资源管理到水力发电的关键 技术和原则。
水资源与国家发展
关键资源
水资源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与作用。
可持续发展
水科学在国家发展中的关键角色。
国际合作
水资源问题的全球重要性与跨国合作的可行性。
水电工程的关键原则
1 效率与可靠性
水电工程中的关键技术原则。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有效管理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和水电工程。
创新技术
新技术如何推动水资源和水电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参与
当地社区如何参与水资源和水电工程的规划与决策。
1 结构安全性
确保水利水电设施的结构和运行的安全。
2 紧急应对
制定应对紧急情况和灾难的紧急预案。
3 人员培训
提供足够的培训和设备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水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生态平衡
水资源开发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影响和补偿
2
采取措施减轻和补偿水资源开发带来的
环境影响。
3
可持续性
制定可持续发展策略以保护环境和生态 系统。
提供可持续供水
2
作用。
水保在提供稳定水资源供应中的作用。
3
减少自然灾害风险
水保在减少洪水和干旱风险中的重要性。
水坝和水库在水资源调控中的作用
调节水流
水坝和水库在平衡水流和水位上的重要性。
蓄水与发电
水库用于储存水资源和发电的机制与效益。
防洪防旱
水库在减少洪灾和干旱风险中的作用。
水力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措施
2 环境友好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实务精讲讲义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精讲讲义精讲班第1讲讲义概述1F41000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题型有两种,选择题和案例题,其中选择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洪水标准1F411010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1F411011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水库特征水位一、洪水标准按某种频率或重现期表示的洪水称洪水标准,包括洪峰流量和洪水总量。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分为设计洪水标准、校核洪水标准。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根据结构类型和级别,结合风险分析合理选择。
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滨海区洪水标准不同降标准:当山区、丘陵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地区标准确定。
当平原、滨海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其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 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标准确定。
(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工程等级的划分二、工程等级的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的规定.水引水中工程等别根据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工程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五等。
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
拦河闸工程的等别根据其过闸流量的大小进行分等。
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划分见表1F411011-7。
(二)水工建筑物的级别1.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该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见表1F411011-8。
堤防工程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确定。
2.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失事造成的后果、使用年限和临时建筑物的规模,按表1F411011-9确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务课件
3.2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
• (1)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 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 (2)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 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 员配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 分工情况、监理人员变化书面报备项目法 人、并告之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要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形 式,全面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监理的质量控制作 用。
6)积极推进第三方强制性检测,发现问题要迅即及时进 行整改。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验收关,未经法人验收或验
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工程建设法规对建设市场各 方主体的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根据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应当属 于建设管理的一部分,他是建设单位将一部分权力和责任委托给监理单位, 也就是部分承担原来由项目法人负责的事务,因此不能将监理单位看成独立 的第三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所以建设单 位有权力要求监理单位履行合同、并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务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涂启龙
• 工程建设法规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基本 要求
• 我国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体制 • 水利水电工程各参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质量缺陷备 案
•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 •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
•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 单位职责,审核、签发施工图纸;主持审查施工 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签发有关指令、 通知、进度款支付手续等重要监理文件,主持施 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与实务》课件
(3)水库特征水位及水库特征库容 a、水库特征水位 校核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校核洪水位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设计洪水位: 水库遇大坝的设计洪水位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防洪高水位: 水库遇下游保护对象的设计洪水位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 水位。 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的上限水位, 也是水库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水库在正常运 用的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开始时应蓄到的最高水位。 死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b、水库的的特征库容 静库容:坝前某一特征水位平面以下的水库容积。 总库容: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库静库容。 防洪库容: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库容
z1 P 1
1V1 2
2g
z2
P2
2V2 2
2g
hw
上式表示两个断面间能量守恒,其中 hw 表示两断面间的能量损失,其 余三项分别代表单位质量水体的机械能,分别为位能、压能和动能。 上式也表明,流体的位能、压能和动能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能量方程使用注意事项: a、基准面是可以任意选择的,但不同的断面必须选择同一基准面。 b、压能计算中,必须选择相同的标准:绝对压强或相对压强。 c、计算位能与压能之和时,可以选取过水断面上的任意一点计算。 d 、对渐变流,多数情况可令不同断面上的动能修正系数等于1,但在某 些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渗透系数及渗透变形 a、渗透系数:反映土的渗透特性的一个综合指标,主要取决于土的颗 粒形状、大小、不均匀系数及水温。测定方法主要有经验法、室内测定 法和野外测定法。 b、渗透变形:又称渗透破坏,是指在渗透水流的作用下,土体遭受变 形或破坏的现象。其形式及其发展过程,与土料的性质、水流条件及防 渗排渗等因素相关。 其类型主要有管涌、流土、接触冲刷、接触管涌或接触流土等 . 破坏性的渗透变形能够导致是工建筑物的失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培训PPT课件
-
4
坝:指拦截水流的挡水建筑物。在坝的上游形成 水库,用以调节流量、抬高水位,为防洪、灌溉、 发电、航运、给水等事业服务。通常按筑坝材料 分为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土石坝 、草土坝 、 橡胶坝、钢坝和木坝等,其中混凝土坝和土石坝 是常的主要坝型。中国规定坝高70 米以上为高 坝 ,坝高30~70米为中坝 ,坝高30米以下为低 坝。
-
13
• 农田水利:指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水利事业。
• 堤防:简称堤,亦称堤埝。指为防御水流漫溢而 在岸边修筑的水工建筑物。一般用土修筑。
-
14
• 施工导流:指在河道上修建工程时,为了创造 在原河床施工的条件,通常围堰围护基坑,让 河水从部分河床或者通过临时泄水道下泄的技 术。
• 围堰:是导流工程中临时挡水建筑物。用来围 护施工中的基坑,以保证水工建筑物能在干地 上工作。
-
9
• 水位:江、河、湖、库、海的自由水面和地 下水层表面,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高于 (或低于)基准面的高程,就称作该地、该 时刻的水位,单位为米。
-
10
• 正常蓄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挡水建 筑物允许长期保持的最高库水位,又称为设计蓄 水位、正常高水位、最高兴利水位。
• 死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允许消落 到达的最低库水位,即兴利库容的下限水位。
-
3
水利枢纽: 为了开发利用水利资源和防治水害,将几种 水工建筑物集中修建在一起,它们各自发挥作用又互相 配合工作。这些彼此直辖市工作的水工建筑物组成的综 合体,叫水利枢纽。
护坦和海漫:闸、坝下游的消力池底板,称为护 坦。它是被用来保护水跃范围内的河床免受冲刷。 一般用混凝土或桨砌石做成,护坦的高程和尺寸 取决于护坦水跃旋滚的水力特性。紧接护坦或消 力池后面的消能防冲措施,称为海漫。其作用是 进一步消杀水流的剩余动能,保护河床免受水流 的危害性冲刷。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培训课件
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
混凝土材料选择与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施工方法与设备选择 混凝土浇筑与振捣技术 混凝土养护与质量检测
施工导流与截流技术
施工导流: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导流设施将水流引向预定 方向,保证施工安全
截流技术: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截流设施将水流截断,保 证施工顺利进行
导流设施:包括导流堤、导流渠、导流坝等
水利水电工程分类
按照工程规模分类:大型、中型、 小型
按照工程类型分类:水库、水电 站、水闸、堤防、渠道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按照工程功能分类:防洪、灌溉、 发电、供水、航运、旅游等
按照工程性质分类:新建、改建、 扩建、维修等
水利水电工程特点
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工程量大 技术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技术难度高 环境影响大:对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有较大影响 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
水利水电工程设备维护与保养
定期检查:定期对 设备进行检查,及 时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发现问 题后,及时进行维 修,保证设备正常 运行
定期保养:定期对 设备进行保养,延 长设备使用寿命
培训员工:对员工 进行设备维护与保 养的培训,提高员 工技能水平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
章节副标题
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土方工程分类:开挖、填筑、运输、压实等 开挖方法:机械开挖、人工开挖、爆破开挖等 填筑方法:机械填筑、人工填筑、碾压填筑等 压实方法:机械压实、人工压实、振动压实等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控制、施工后验收等
截流设施:包括截流坝、截流围堰、截流槽等
施工导流与截流技术的选择:根据工程规模、地形地貌、 水流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
施工导流与截流技术的应用: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广泛 应用,如三峡工程、小浪底工程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例:《水法》中的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 地下水源上( )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A.开发 B利用 C.节约 D.调配 E.保护 答案:ABDE
二、水工程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分的范 围,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等,水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取得 土地的使用权,故管理范围通常视为水工程设施的组成 部分。保护范围是指为了防止在工程设施周边进行对工 程设施安全有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满足工程安全需要 而划定的一定范围。范围内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没有改变,但其生产建设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必须 满足工程安全的要求。
《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 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 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 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 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 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讲:吕桂军
水利水电工程法规
课前提示: 1.《水法》相关规定。水资源规划按层次分为 :全国战略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其中流域 规划又划分为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 规划又划分为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水资 源规划的关系是: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 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 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 活动”。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 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例:根据《防洪法》,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 止从事的活动包括( )。
A.爆破 B.打井 C.采石 D.取土 E.植树 答案:ABCD
例:根据《防洪法》,在河道上修建跨河桥梁 ,其( )应当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A.工程设计方案 B.工程施工方案 C.工程建设方案 D.工程补偿方案 答案:C
例:根据《水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限制进 行的活动包括( )。
A.修码头 B.建设桥梁 C.铺设跨河管道 D.铺设跨河电缆 E.弃置阻碍行洪的物体 答案:ABCD
4.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有关规定。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 安置应当遵循原则(5个原则) (2)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 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的补救措施 从广义上讲,水法(有的国家也称为“水资源法 ”)是一个国家调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 护以及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 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例:根据《水法》,1级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属于 ( )。
A.工程管理范围 B.工程保护范围 C.堤防设施组成部分 D.限制生产建设活动范围 E.可耕地范围 答案:AC
常见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依据有关技术标 准如下:
(一)水库工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l06—96)
1.管理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 后方基地)。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 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 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 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3.《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 (1)降雨使产生水土流失的基本动力。 (2)水土流失程度用侵蚀模数表示,即单位时 间内单位面积上土壤流失的数量。 (3)《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 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水土保持的措施分为防冲措施、储存措施 、覆垦措施、利用措施和植物措施。
《水法》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水工程实施保护的规定 一、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 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 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 、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 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 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 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
《水法》第七十条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 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 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 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 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防洪法》相关规定。 (1)防洪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 区。 (2)《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江 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 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 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机构可以 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 构。
根据《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堤 防和无堤防两种情况而有所不同。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 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 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 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限制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 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 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 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