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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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三篇)

煤矿“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三篇)

煤矿“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一、煤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1. 煤矿负责人: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政策,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 监察员:负责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二、煤矿各级部门及其负责人责任分工1. 采矿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采矿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确保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

2. 通风与防尘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煤矿通风与防尘工作,制定通风与防尘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保障煤矿内空气的质量。

3. 电气与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煤矿电气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电气与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救援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保障煤矿事故的及时处置和救援。

三、岗位责任分工1. 采矿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2. 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及时发现设备异音、异常等问题进行报告并采取措施。

3. 通风与防尘工人:必须按照通风与防尘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好通风与防尘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4.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按照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1. 煤矿负责人对煤矿发生的重大事故和事故后果负全责,同时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最直接的责任。

2. 安全生产负责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3. 监察员对煤矿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负有监督责任。

4.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文)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则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体矿山。

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3. 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4.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5. 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6.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 及时报告和协助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后果最小化。

三、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煤矿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确保其有效实施;2.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监督和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4. 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的消除;5. 及时报告和协助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员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2.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4.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配合处理;5. 遵守应急救援指令,保证自身安全,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培训教材4. 应急救援预案法律名词及注释:1. 《煤矿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定了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5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5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定本责任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煤矿所有领导干部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领导干部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紧急处置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煤矿领导干部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煤矿领导干部应当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煤矿领导干部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煤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九条:煤矿员工应当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擅离职守。

第十条:煤矿员工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员工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隐患,如发现他人存在安全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第十二条:煤矿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维修。

第十三条:煤矿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用电、用火和用气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领导干部和员工,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煤矿领导干部会议讨论通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2)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参加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2、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安全救____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3、爱护公共财产历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4、按规定参加____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 日期:2010年3月15日| 阅读386次] 字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责任,在本职职位上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责任和权限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

决策层指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层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操作层指各矿、厂(公司)等经济实体单位。

第三条决策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和有关会议精神;(三)负责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久远战略计划、年度安全目标、安全投入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四)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伤亡事故和重、特大非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第四条执行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负责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制定、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催促落实;第五条操作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二)负责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三)负责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决策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董事长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负责成立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构;(二)负责成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措资金,并确保足额投入;(四)负责矿长资格的培训,对矿长的任职资格负责;(五)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024年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对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协同、有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主体、职责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煤矿集团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方针得以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向董事长负责。

第七条煤矿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履行好相应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熟悉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九条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

第十条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确保相关措施得到全面执行。

第十一条煤矿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组织对煤矿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六)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严重安全问题,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矿山行业中,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体系。

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层责任:矿山企业的管理层负有最大的安全生产责任。

他们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方针和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部门责任:各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按照职责范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个部门应当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3. 职工责任:作为矿山企业中具体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监管部门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监测工作,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通过建立和实施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增强各级组织和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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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7.2=24)

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7.2=24)

竹硐煤标〔2020〕24号XXX煤矿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切实抓好2020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的规定,煤矿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严格考核落实。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6.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力量解决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

7.负责煤矿的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8.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9.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0.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煤矿集团公司是煤矿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和非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有相应资格和专业素质,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三)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最高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制定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四)煤矿集团公司的各级责任人应当根据职责和权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级责任人应当制定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益、义务和追责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层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级责任人应当对其所属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__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及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给予处罚。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承担安全生产1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职能授予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子公司所辖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总经理的安全职责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二)审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三)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贯彻落实;(四)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推动两个体系协调、高效运作;(五)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证集团公司不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六)在配备基层企业有关领导和公司本部部门有关负责人2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基层企业主要领导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七)经常深入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八)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特大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如实汇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篇)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篇)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指示、指令,抓好安全教育学习,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第2条制定企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贯彻执行,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亲自批阅和签发,大型的安全活动要亲自布置和参加。

第3条按时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处理,对矿井的长远规划、企业奖惩、安全生产动态要不断进行分析确定。

第4条负责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组成,并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群防防治制度,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5条审核安全措施计划及培训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按时到位,逐步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装备先进的安全设施,努力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

第6条抓好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部学知识和业务技术素质,监督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负责组织指挥矿井重大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8条负责制定年度安技措工程计划,按规定对安技措资金提取并制定年度投资计划,保证安措费及安全费用的及时提取,做到专款专用。

第9条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监1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督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10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24年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_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____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

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____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第七条____公司接受集团公司、____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

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____公司的要求,制定____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对于集团公司来说尤为重要。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分工和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对于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整体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下属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3.2 职责明确,责权统一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并且拥有相应的权力,有权对下属责权明确的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3.3 尽职尽责,风险控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效控制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安全优先,全员参与安全生产要放在首要位置,全员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4.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4.1 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总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目标和年度计划,协调各分子公司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4.2 分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实施集团公司总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安全,协调各部门间的安全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4.3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报告和处理本部门的安全事故。

4.4 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对个人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煤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负责参与公司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负责安全生产理念目标、安全承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持续改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A)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九)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不断提升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十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决定、指示、法规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调整、会审、贯彻、执行采掘工作面各类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分阶段作业计划及重点工程计划安排,组织完成好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任务。

(二)负责调度室管辖范围内的各业务单位、队组建立健全业务保安责任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并按责任制严格考核。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集团公司各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一)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个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集团公司的重要职责,是每个员工义务与责任。

集团公司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设立一名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控和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明确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员工在接到任务时,应当明确任务的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单位内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集团公司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十条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能力和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稳定情况,并保护好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领导者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七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应采取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提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与器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不扩大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集团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本办法共计字数:500字。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

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各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战略规划。

2、审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罚。

(二)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起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

(三)各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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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447-89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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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范围划分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

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是全集团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管,对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领导、监管责任,对三级分公司(厂、矿、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监督的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二)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分解目标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四)检查、考核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五)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六)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监督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七)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八)监督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十)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十二)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考核本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四)监督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五)制定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及本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积极协调、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六)组织召开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七)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八)组织开展所管理和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九)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督、指导、协调新建、扩建工程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十)负责审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年度检修计划或设备定检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所管理和所属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优先安排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及资金使用;(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内部事故调查;严格执行政府、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本公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十二)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一)落实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二)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三)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检查、考核机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四)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能,保证本单位生产、建设、经营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符合规定要求;(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七)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年度预防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八)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九)保证安全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

(十)开展安全风险预控,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十一)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十二)组织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三)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十四)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十五)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定检等日常工作;(十六)坚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新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十七)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单位非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十八)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编制程序与内容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程序(一)成立以本单位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编制小组依据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的岗位设置,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经逐级审核后,上报编制小组,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汇总后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审核,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本单位安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四)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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