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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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大学法学真题、
民刑部分:
刑法溯及力量刑
危险驾驶罪牵连犯主犯物
隐私权转继承期待权
犯罪的特征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的要件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特点
用益物权的特征减刑的适用条件
浮动抵押的概念特点及适用主体和标的
•
•法理宪法部分:
法律事实权利能力法律原则
宪法判例违宪责任民族区域自法律责任的构成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
司法的特征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
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人权的国内法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2013年真题
法理、宪法(3×6=18)
法律文化,法律方法,标准性法律规则、出版自由,总理负责制,
简答:1.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社会规范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区别
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3.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特点4.
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案例:
民法、刑法
犯罪对象、绑架者,过失犯罪,立功,私力救济,代理权,代位继承,
简答:4、简述无效法律行为的特点
论述:
2012年初试真题专业课一法理宪法
一名词解释
1、法律义务
2、法律行为
3、法律编纂
4、结社自由
5、无记名投票原则
6、刚性宪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简述法的局限性
3、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4、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原因
5、简述宪法规定的宗教姓仰自由的含义
6、简述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的理由三
三.论述题
1、试述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
2、试述现阶段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四材料分析题(材料暂无)
1、关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内容及意义
2、关于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问题
专业课二民法刑法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溯及力
2、法定代表人
3、代位继承
4、斡旋受贿
5、预告登记
6、名誉权
7、有价证券
8、刑事责任能力
9、危险驾驶罪(少了一题想不到了)
二简答题
1、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2、简述承揽合同的特点
3、简述数罪并罚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4、简述无效法律行为的特点
5、简述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
6、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件
三论述
1、试述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2、试述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材料暂无)
1、有关罪名的认定,主要是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的认定
2、有关合同的成立要件、善于取得的认定问题
2012年初试真题专业课一法理宪法
一名词解释
1、法律义务
2、法律行为
3、法律编纂
4、结社自由
5、无记名投票原则
6、刚性宪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简述法的局限性
3、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4、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原因
5、简述宪法规定的宗教姓仰自由的含义
6、简述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的理由
三论述题1、试述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
2、试述现阶段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四材料分析题(材料暂无)
1、关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内容及意义
2、关于侵犯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问题
专业课二民法刑法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溯及力
2、法定代表人
3、代位继承
4、斡旋受贿
5、预告登记
6、名誉权
7、有价证券
8、刑事责任能力
9、危险驾驶罪(少了一题想不到了)
二简答题
1、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2、简述承揽合同的特点
3、简述数罪并罚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4、简述无效法律行为的特点
5、简述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
6、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构成要件
三论述1、试述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2、试述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材料暂无)
1、有关罪名的认定,主要是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的认定
2、有关合同的成立要件、善于取得的认定问题安
2010法学专业试题名解简答论述
刑法民法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危险犯,管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私力救济,姓名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过错推定
简述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简述主犯的特征和刑事责任,简述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点,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要件,遗赠和赠与的区别
论量刑的原则,论物权排他效力的表现
法理宪法
法律编纂,法的实效,法系,不成文宪法,宪政,联邦制
法律关系的特点,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法律责任的本质,执法的原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我国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
解决法与道德冲突的措施,违宪责任的形式
安徽大学
200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考试科目:民法学
研究方向:考试时间:月日午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
1、法人机关
2、除斥期间
3、物权法定主义
4、定金
5、人格权
6、公平责任原则
二、简答题(第1小题12分,第2、3、4小题各10分,共42分)
1、简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特征及与可撤消民事行为的区别
2、简述用益物权的特征
3、试说明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4、试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三、论述题(20分)
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1993年6月26日,银川市甲厂从该市乙银行购得面值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存单100张,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分为不同等级。
同年7月10日,经公开摇奖,乙银行在《宁夏日报》上公布了各等级中奖号码和兑奖方法,并规定兑奖期限为3个月,至当年10月15日截止,逾期视为弃奖。
在此期间甲工厂始终未去乙银行兑奖。
因经济困难,甲厂于兑奖期满日的最后一天,将上述有奖存单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职工均无异议。
职工王春林领到一张号码为003172的存单,经核对中奖号码,为一等奖,获奖金一万元。
甲厂得知后,认为厂方没有及时兑奖是因为主管人员疏忽大意所致,以该存单发工资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此要求王春林将奖金一万元返还厂方。
甲厂可按有奖储蓄幸运奖额度赠于王春林1888元,但遭到王春林拒绝。
为此甲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春林返还一万元奖金。
问:(1)甲厂以有奖储蓄存单发放工资,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
(2)甲厂赠于王春林1888元的行为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该单位中奖的一万元奖金归哪一方所有,为什么?
2、原告王磊自家圈养梅花鹿9头。
1996年12月8日,一头鹿因从圈内挤出跑掉。
同年12月10日晨,被告龚富在自家猪圈里发现一头梅花鹿,即将其抓住,用铁链栓在猪圈中。
原告得知后,于当日到龚家辨认,认为就是自己丢失的,要求返还,但因被告不在家而未成。
次日原告登门向被告索要,被告提出原告需给付其拾得鹿的报酬700元,原告不同意,被告拒不返还。
此后,王磊又多次到龚家索要,均遭龚拒绝。
几天后,因龚家管理不善,将拾得的鹿丢失。
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问:(1)被告要求原告给付拾得鹿的报酬700元是否合法,为什么?
(2)原告拒付报酬时被告拒不返还鹿是否属于留置,为什么?
(3)该案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安徽大学
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法理学宪法学
一名解
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法律发展守法义务宪政联邦制言论自由总理负责制附带审查
二简答
1. 法的规范性有哪些具体表现
2. 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哪些内容
3. 法有哪些规范作用
4. 法与道德有何区别
5.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6. 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和特点是什么
三论述
1. 论法的本质
2. 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材料分析
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一些地方政府把招商引资的认为落实和分派到各个具体部门。
据一些地方法院的领导说,法院每年都有一定的招商引资任务。
请运用司法原理来分析:法院的招商引资现象
2.200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年龄问题被拒考公务员的案件。
这也是广西首例公务员因报考资格引发的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于2004年7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2004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和机关工作者考试录用简章>的通知》,决定于2004年9月4日进行全区各级党委政群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试。
该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第五项为: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刘家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网站并报名,因年龄超过35岁,未能通过招考单位的审核。
刘家海因不服上述具体行政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设定35周岁强制性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原告报考公务员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时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六)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请运用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的内容来分析《国家公务员录用暂时规定》第十四条。
安徽大学
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试题名称:刑法学、民法学试题代码:403
(注: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
1、刑法的溯及力
2、犯罪中止
3、片面共犯
4、假释
5、保险诈骗罪
6、民事法律事实
7、诉讼时效
8、名称权
9、定金 10、无因管理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2、牵连犯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处断原则
3、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4、用益物权的特征
5、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6、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研究犯罪客体有何意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试论述民法的性质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李某,女,20岁,汉族,农民。
张某,男,28岁,汉族,农民。
2003年初,李某、张某与海口市大英村“红极”歌舞厅老板(在逃)相互串通,由李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该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帮老板跑场的张某以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勒索顾客的钱财,得逞后,两人可从老板处分别分得人民币100元。
同年2月2日晚,李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王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
刚落座,李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
王某见势不妙欲行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张某强行堵在包厢内,并让王某“结账”,否则不让离开歌舞厅。
正当张某向王某索要人民币1200元的“消费款”时,被接到群众举报赶来的派出所干警当场抓获。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1992年7月31日下午4时许,某市光明村一带下雨、刮风。
鲍玉明之妻朱艳萍下班路过本村刘栋家房后时,大风将刘栋家院内一棵枯死的杨树刮倒,将一根低压电线砸断。
电线落在朱艳萍身上,朱艳萍触电身亡。
事故发生后,朱艳萍的丈夫鲍玉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公司、光明村、刘栋三被告赔偿。
供电公司辩称,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之规定,用户投资建设的电力设施,产权属于用户,由用户负责运行和维护,故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光明村辩称,该线路不属于其管辖,不应负赔偿责任。
刘栋没有进行答辩。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低压线路系光明村与1962年集资所建并架设使用,归光明村管理。
问:该案三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法理宪法
一名解
法的要素法律部门权利成文宪法典宪法关系行政区划
二简答
1. 法的规范性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2. 权利滥用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 如何理解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运行的界限
4.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有哪些
5. 简述目前阶段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和协商的几种情形
6. 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
三论述
1. 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
2. 简述中国当代个体,私营经济宪法地位的变迁路径并分析其对宪政建设的影响
四.材料分析
1.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做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描绘了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七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殊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继承丰富和创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光辉文献,透过法制和法学的视窗,十七大报告也堪称社会主义法制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光辉文献。
问题:请说说报告中包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和制约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全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确保权力行使正确,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结构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问题:分析该段报告所体现的宪法原理内容,并概述该原理的历史发展。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民法刑法
一名解
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动机刑罚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占罪法定代表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人格权缔约过失责任遗赠
二简答
1. 刑法上不作为的概念及其义务来源
2.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3. 贪污罪的主体范围
4. 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
5. 债的特点
6.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三论述
1. 确认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不同规定,可以将犯罪既遂分为哪几种类型
2. 试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四案例
1. 南京甲某(35岁)因做生意欠安徽乙某贷款10万余元,乙某(49岁)多次向甲某讨要未成。
2004年2月15日,乙某邀朋友丙某(32岁),丁某(28岁)帮忙索债,三人一起驾车前往南京,途中购买安眠药一盒,到南京后,乙某就找甲某要债,仍无结果。
乙某即设计于当晚将甲某骗出来,与丙丁一起将甲某挟持到汽车上往安徽方向开去。
甲极力反抗呼喊,乙某丙某丁某三人对甲某进行殴打,乙某还用酒瓶打了甲某的头部,随后将甲某捆在车上强迫其吞下安眠药七片,用毛巾将其嘴堵住,途中,三人见甲某没了动静,对甲某进行人工呼吸,感觉仍无心跳,认为甲某已经死亡,遂停车将其抬入路边涵洞内的泥水中后驱车逃离现场。
三日后,甲某被人发现死于涵洞中,法医鉴定,死者甲某身上虽有较多的损伤,且头部创伤较重,但均不足以致其立即死亡。
而在死者呼吸道内有泥沙阻塞其呼吸道,故鉴定结论为,死者甲某系生前被泥沙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
问:乙丙丁的行为构成罪?为什么?
2.1998年6月26日,某铝型材厂从一储蓄所里购买面值100的定期定额有奖存单100张,存单背面注明中奖率100%。
同年七月,经公开摇奖,该储蓄所所属银行在当地报纸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和兑换方法,并规定兑奖期限为3个月,从1998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截止,逾期不兑,视为弃奖。
在此期间,该铝型材厂始终未去该银行兑奖。
因经济困难,该厂于兑奖期满日最后一天即10月15日将上述有奖存单以工资形式发给职工,职工王春林领到一张好码为003172的存单,经核对中将号码为一等奖,奖金一万元,第二天,王春林持此存单去银行兑奖,因已过期,银行不给兑奖,后找行长交涉,考虑只过期一天,同意给予兑奖,王春林领到奖后立即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铝型材厂得知后,认为1万元奖金应归厂方所有,厂方没有及时兑奖是因为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属重大误解,故决定可以从该奖金中按有奖储蓄幸运奖额度赠予王春林1888元其余部分交还厂方,此决定被王春林拒绝,为此,该铝型材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春林返还一万元奖金。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2009
法理宪法
一名解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的作用差额选举总理负责制宪法实
施保障
二简答
1. 法律程序的作用
2. 立法的特征
3. 法律职业
4. 人权的司法保障
5. 刚性宪法
6. 特别行政区
三论述
1. 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2. 人大制
四分析
1. 关于司法原则
2. 自由权的行使和保障
民法刑法
一名解
偶然因果关系期待可能性量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监护表见代理指示交付诉讼时效的中断转继承
二简答
1. 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
2. 交通zao事罪的构成
3. 挪用公款罪及其构成
4. 无效民事行为及其特点
5. 善意取得的构成
6. 特殊侵权的种类及其特征
三论述
1. 自首的种类及其构成
2.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意义
四案例
1. 关于未遂的认定
2. 关于不当得利(02年案例第二题)
安徽大学200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试题名称: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计30 分)
犯罪对象
不作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
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
伪证罪
立法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10 分,计50 分)
1.简述司法实践中犯罪间接故意表现的(具有的)三种情况。
2.试析虐待罪的概念和构成。
3.试析“自动放弃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之定性。
4.简析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和构成。
5.简析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
三、论述题(第1、2 题各18 分;第3、4 题各17 分,共计70 分)
1.论述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联系和区别。
(18 分)
2.论述刑事责任年龄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18 分)
3.论述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及处罚原则。
(17 分)(17 分)
4.论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
安徽大学200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试题名称:《刑法学》《民法学》试题代码试题代码:313 试题名称
《法理学》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30 分)
一、名词解释
法律责任
司法罚金犯罪构成善意取得债权人的代位权
二、简答题1、简述公权利的特征
2、简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3、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4、简述教唆罪的处罚原则
5、简述缓刑的条件
6、简述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7、简述不安抗辩的使用条件
8、简述承诺的有效条件
9、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0、简要比较物权与债权法律特征的区别论述(20 分)
三、论述试述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