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估
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估1 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的分析与保护措施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基坑开挖深度一般不深,因此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基坑的环境保护问题并不突出。
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基坑的规模越来越大,开挖深度越来越深,且城市区域往往建筑物密集、管线繁多、地铁车站密布、地铁区间隧道纵横交错,在这种复杂城市环境条件下的深基坑工程,除了需关注基坑本身的安全以外,尚需重点关注其实施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及管线的影响。
1.1 基坑周边环境调查一般情况下,环境调查应包括如下内容:(1)对于建筑物,可通过调研、现场查看、资料收集、检测等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建筑物的现状。
应查明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及与基坑的距离关系、用途、层数、结构形式、构件尺寸与配筋、材料强度、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荷载与裂缝情况、沉降与倾斜情况、有关竣工资料(如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及保护要求等。
对历代保护建筑,一般建造年代较远,保护要求较高,原设计图纸等资料也可能不齐全,有时需要通过专门的房屋结构检测与鉴定,对结构的安全性做出综合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其抵抗变形的能力,从而为其保护提供依据。
(2)对于隧道、共同沟、防汛墙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建造年代、埋深、材料类型、断面尺寸、沉降情况等,并应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掌握其保护要求。
(3)对于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直径、材料类型、埋深、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物体(油、气、水等)、建造年代及保护要求等,当无相关资料时可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1.2基坑周边环境的容许变形量1.2.1 建筑物的容许变形量根据Skempton和MacDonald,及后来有关学者的研究,一般可将建筑物的损坏大致地分为如下三类:1)建筑性损坏。
建筑性损坏主要是构件外观上的损坏,例如墙板、楼地面及建筑饰面上的裂缝等。
粉刷墙上宽度大于0.5mm的裂缝和砌体墙及毛面混凝土墙上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一般被认为是建筑物住户所能观察到的裂缝的极限大小。
(完整版)地铁保护方案
上海市虹漕路41号工业研发楼建设项目地铁保护方案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一月目录1.工程概况 (1)1.1工程简介 (1)1.2土方工程概况 (1)1.3降水工程概况 (1)2.编制依据 (2)3.保护内容 (2)4.保护措施 (3)5.基坑周边环境监测 (4)5.1监测概况 (4)5.2监测内容 (4)5.3监测方法 (5)5.4监测期限、监测频率及报警值 (7)1.工程概况1.1工程简介1.2土方工程概况本工程基坑±0.000m=+4.450m,场地整平后绝对标高+4.000,相对标高-0.450。
基坑开挖深度如下表所示:方开挖量约为5320m³。
A202基坑采用1:1.5放坡开挖。
在地下车库基坑出零后,开始施工A202基坑。
1.3降水工程概况A202基坑面积1420m2,挖深3.8m左右。
布置4套轻型井点降水设备。
坑内2套,每套井点管长40m。
坑外2套。
总管管径50mm,井管长4m,管径48mm,滤管长80mm,井点支管的间距为1.5m,管底应在底板下0.5m,连接软管一般采用PVC或橡胶管。
工程建筑红线2.编制依据(1)施工图纸;(2)地质勘察报告;(3)国家、上海市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4)本工程深基坑施工专家论证方案3.保护内容(1)严格遵守“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有关地铁沿线工程相关要求:1)地铁结构设施绝对沉降量及水平位移量≦10 毫米(包括各种加载和卸载的最终沉降量)。
2)地铁隧道变形曲线的曲率半径 R≧15000 米。
3)相对弯曲≦1/2500。
4)由于建筑物垂直荷载(包括基础地下室)及降水、注浆等施工因素引起的地铁隧道外壁附加荷载≦20KPA。
5)因打桩振动、爆炸产生的震动对隧道引起的峰值速度应≦2.5cm/秒。
6)需满足设计院之围护设计总说明内的相关要求及地铁审批部门的要求。
(2)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对隧道内相关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轨道交通企业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三十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三十七条轨道交通应当设置安全保护区。
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三十八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单位,其作业方案应当经过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二)从事打桩、基坑施工、挖掘、地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钻探、河道疏浚、地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业;(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先将上述作业方案送轨道交通企业进行技术审查,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作业方案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轨道交通企业。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企业制定安全保护区作业方案技术审查规定,根据作业区域与作业类别的不同明确技术审查期限。
第三十九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在安全保护区内组织日常巡查,同时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有关作业的安全性进行日常监督,对作业项目相邻的轨道交通设施加强监护监测。
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作业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或者未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通知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在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障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地铁的运营正常,上海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沿线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包括地铁、轻轨、高铁等相关设施和建筑物。
涉及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单位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施工准备阶段1.未经批准,禁止违规施工在进行建筑施工前,需要向相应的部门提出施工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颁发施工许可证。
如未获得相应的批准和证明,切勿擅自进行施工,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进行相关勘察和资料收集在进行施工之前,需要对施工地点进行勘察和资料收集,详细了解地下管线、电缆等基础设施的分布情况,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地铁运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3.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报备在了解施工地点的情况之后,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以获得其批准和指导。
在报备资料中,需要清晰地标识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的具体内容和对地铁影响的评估等相关信息。
三、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1.实施现场监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地点周围的地铁车站、轨行区、电力设施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安全运营。
2.实施一定距离内的防护措施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地铁造成的影响,需要在一定距离内设置防护措施,如加装护栏或搭建临时隔离带等。
3.合理施工时间在白天高峰期和晚上休息时间对地铁影响较大的施工活动应尽量避免或者进行缩减。
在需要在白天进行施工时,需要加强对周围的车辆和行人的警示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施工过程中所引发的事故或损失,需要归属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施工完成后的整改和验收1.整改对于施工完成后可能带来的对地铁运营的影响,需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如有需要,还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并进行审批和验收。
● 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暂行管理规定
《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暂行管理规定》(沪交法[2002]第555号发布,沪交法[2006]第442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项目的审批、监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负责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并受市交通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当轨道交通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时,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将该建设项目告知市和相关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条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五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其作业方案应当征得市运输管理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二)从事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等施工作业;(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第六条作业项目建设单位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应当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二)建设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三)项目全称、用途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四)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形式、层次高度、结构形式和其他作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五)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第七条市运输管理处收到作业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在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作业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市地铁沿线实施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1、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37号令地铁保护区域内(隧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车站中心线两侧各50米)进行加载和卸载的建筑施工活动,必需慎重地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对各种建筑活动引起的地铁结构设施的移动,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安全运行。
2、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慎重选择有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承担地铁沿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
3、有关工程设计方案、对地铁影响的预测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监测设计、监理大纲需报地铁总公司,经技术复核后,予以批复,方可实施。
技术复核及隧道监护工作由地铁总公司负责委托和审查。
当监护工作中发现隧道变形达到限值时,地铁总公司责成监护负责人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待落实可靠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地铁总公司须在工程进展全过程中,对保护地铁的有关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建设项目业主在办理建筑用地、设计方案、施工执照等申报手续中,可按工程项目规模及复杂性、一次或分批地向地铁总公司提交如下技术资料,以便及时复核审查。
(1)规划用地报批时,需提交:①工程用地范围及座标;②工程和地铁工程结构的相对位置;③初步设计说明书;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⑤工程用地周围建筑、地下管线、道路等环境条件的资料。
(2)保护地铁的设计方案报批时,需提交:①工程总体布置及有关部门设计详图及技术资料、建筑面积、层高、荷载、地下管线、基坑深度及尺寸、桩基布置、桩设计承载力及单桩加荷沉降试验资料、地质详勘资料等;②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坑周地层位移计算;③工程桩引起的地面以下地层沉降位移场计算;④由于②、③两项工程实施时对地铁工程影响的预测资料;(隧道、车站的纵横断面的垂直和水平位移最大值及变形曲线的曲率并预测工程实施后期的沉降量)(3)地下工程开工报批时,需提交;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须提出各项具体施工管理参数、施工监测设计)②提出拟选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③向地铁总公司办理落实监护(包括监护测量)工作的有关手续。
上海地铁保护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运营安全事故,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监管部门)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协调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并受市交通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章安全保障第四条(责任主体)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按照本规定负责其运营安全的具体日常工作。
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运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运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制度保证)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运营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并及时修改完善本单位运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六条(资金投入)运营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年度运营安全资金预算,保证运营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运营安全整改资金的落实,并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七条(安全机构和人员要求)运营单位应当设置运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运营安全管理人员。
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运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与轨道交通相应的运营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能力。
运营单位的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运营单位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安全培训后上岗。
第八条(运营认定)轨道交通工程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对轨道交通建设验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由市交通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准备条件进行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营。
地铁保护技术标准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
杭州
地铁结构设施绝对沉降量≤10mm,水平位移量≤5mm
非正式条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福州
1、执行国家标准;
2、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设计、施工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不少于3个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专家参与进行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2、东铁线、马鞍山线≤15mm,水平≤1/500;轻铁≤15mm,水平≤1/1000;
3、左右两轨之差动≤5mm
香港地铁控制保护技术标准
重庆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及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当会同市轨道集团制定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
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
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苏州
1、地铁设施的绝对沉降量和水平位移值量≤20mm;
2、基坑开挖引起地铁设施的附加沉降量和水平位移值量≤10mm;
3、隧道的相对弯曲≤1/2500;
4、隧道变形曲线的曲率半径R≥15000m。
《软土深基坑对紧邻地铁结构的影响分析》
香港
1、所有港铁路线,除了东铁线、马鞍山线及轻铁≤20mm,水平≤1/1000;
地区
地铁保护技术标准(节选)
参考资料
国标
邻近轨道交通结构进行外部作业时,引起轨道交通结构的位移和变形的预警值为10mm,控制值为20mm。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
上海
1、在地铁工程两侧邻近3米范围内不能进行任何工程。
2、地铁结构设施绝对沉降量及水平位移量≤20mm(包括各种加载和卸载的最终位移量)。
建筑物开挖施工对既有下穿地铁盾构隧道影响分析
建筑物开挖施工对既有下穿地铁盾构隧道影响分析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地铁建设发展迅速,依托地铁沿线的商业开发日趋密集,如何减小建筑物开挖施工工与地铁工程施工相互影响,对地铁盾构隧道后期运营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地面建筑物开挖施工对地铁盾构隧道的影响进行数值模拟分析,并根据数值计算结果提出了相应处理措施。
关键词:地铁工程;商业开发;盾构隧道;数值模拟;处理措施中图分类号:u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兴建地铁的城市越来越多,伴随地铁沿线商业开发相应增加,工程建设所面临的周边环境愈发复杂。
地铁工程施工时既需对在建建筑物进行保护,同时又要考虑建筑物施工对地铁工程的影响,研究地铁盾构隧道施工与上方在建建筑物开挖施工相互影响十分必要。
本文结合华东某城市商业开发地块建筑物开挖施工对既有下穿地铁盾构隧道的情况建立二维数值模型进行了数值分析,并根据计算结果提出了相应处理措施。
1、工程概况1.1 区间隧道与建筑物相互关系区间隧道工程采用盾构法施工。
隧道内径5500mm,衬砌厚度350mm。
隧道上方商业开发建筑物为地上3层、地下2层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基坑开挖深度约10m,考虑到建筑物施工时对地铁影响,在区间隧道周边布置3排抗拔桩,桩长原设计为35m。
建筑物位于地铁正上方,其中1、2号楼基础底距隧道顶约5.6m。
因建设时序不同,区间盾构已经施工完成,商业开发地块工程尚处于施工准备阶段。
区间隧道与建筑物平面及1、2号楼纵断面关系图如图1所示。
图1 区间隧道与在建建筑物平面关系图1.2 工程地质区间隧道穿越建筑物段隧道上覆土层由上至下依次为①1杂填土、③1粘土、③2粉质粘土夹粉土、③3-1粉质粘土、③3粉土夹粉质粘土和⑥1-1粉质粘土层,隧道穿越土层主要为⑥1粘土层,隧道下卧土层主要为⑥2-1粉质粘土夹粉土层。
各土层物理力学指标见表1。
表1各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综合建议值2、地铁隧道及轨道变形控制标准2.1 地铁隧道变形控制标准目前我国修建地铁较早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在相关的建设项目中,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提出过具体的保护要求。
下穿铁路变形控制标准研究
下穿铁路变形控制标准研究一、工程实例1、广州地铁九号线广州北站~花果山公园站区间下穿武广客运专线、京广铁路武广高铁设计时速350km/h,京广铁路为设计时速160km/h国家I级干线。
广~花区间下穿铁路段范围长度约100m,其中武广高铁范围约40m;京广铁路范围约60m。
武广高铁采用双块式无砟轨道;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单股钢轨左右位置调整量:-8~+8 mm;轨距调整量:-16~+16 mm;钢轨高低位置调整量:-4~+26 mm。
根据《客运专线300~350km/h轨道不平顺管理值》中关于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作业验收)管理值为:高低2mm(10m弦),水平1mm;关于线路轨道动态质量容许偏差(经常保养)管理值如下表:京广铁路采用碎石道床,根据《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6]146号),轨道检查车对轨道动态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的项目为轨距、水平、高低、轨向、三角坑、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七项。
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Ⅲ级为临时补修标准,Ⅳ级为限速标准。
最后建议下穿京广铁路轨道、结构限值如下:1)轨面沉降值不得超过10mm;2)相邻两股钢轨水平高差不得超过8mm;3)相邻两股钢轨三角坑不得超过6mm;4)前后高低(纵向水平)8mm。
2、天津地铁9号线七经路站~天津站区间盾构下穿天津站区间盾构下穿天津站范围内包括京津城际7股道、津秦车场4股道(在建)、普速铁路7股道以及5个站台。
根据专家意见,铁路区域内沉降控制标准提高至-10mm~0,极限不超过15mm。
3、天津地铁3号线天津站~小树林区间盾构下穿京津城际下穿段为京津城际路基段(碎石道床),根据《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等相关标准,穿越国铁地段,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要求控制在±10mm以内,接触网杆沉降要求控制在±30mm 以内,雨棚柱沉降要求控制在±33mm以内,同时以此限值的70%作为监测报警值。
地铁隧道上方EPS轻质泡沫块桥坡填筑施工技术
地铁隧道上方EPS轻质泡沫块桥坡填筑施工技术徐玉锋【摘要】EPS块即聚苯乙烯泡沫块,是一种轻质路基填料,具有超轻性、自立性、耐水性、施工简便等特点;同时EPS块可有效减轻路堤荷载,减少桥头路堤沉降,避免桥头跳车的发生.结合杨高路民生路跨线桥的桥坡填筑,对EPS轻质泡沫块的施工技术进行介绍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EPS is a polystyrene foam block, is a light roadbed stuffing and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ltra-lightness, independence, water resistance and convenient construction. At the same time, EPS block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embankment load, decrease the settlement of abutment embankment and avoid the bump at bridge head. Combined with the bridge slope filling of the overpass bridge in Yanggao Road and Minsheng Road, this paper introduces and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EPS light foam block, and puts forward the relative technical measures.【期刊名称】《城市道桥与防洪》【年(卷),期】2019(000)001【总页数】5页(P123-126,目录15)【关键词】EPS块;轻质路基填料;桥坡填筑;工后沉降【作者】徐玉锋【作者单位】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 20121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445.4690 引言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迅速发展,地铁隧道上方的桥梁结构建设也进一步加快了速度,使得较多的桥坡不可避免地在地铁隧道上方进行施工。
申轮路勘察报告全文
申轮路(巨峰路~群桥路)新建道路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项目编号:SH2014055A-K14005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二〇一四年一月申轮路(巨峰路~群桥路)新建道路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项目编号:SH2014055A-K14005法定代表人 储伟平总院院长 刘伟杰总工程师 周 良勘察院院长 沈日庚项目负责人 陈洪胜 谢 攀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编号 090110-kj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二〇一四年一月申轮路(巨峰路~群桥路)新建道路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项目编号:SH2014055A-K14005审 核 人 : 李 民校 核 人 : 施广焕项目负责人 : 陈洪胜 谢 攀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二〇一四年一月目录1前言 ......................................................................................................................................................................................... - 1 -1.1 工程概况 .................................................................................................................................................................... - 1 -1.2 勘察目的 .................................................................................................................................................................... - 1 -1.3 勘察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 - 1 -1.3.1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 1 -1.3.2 国家、行业规范和其它...................................................................................................................... - 1 -1.4 勘察手段与完成工作量 ..................................................................................................................................... - 2 -1.5 采用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勘探孔定位及高程引测依据.............................................................. -3 -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 - 3 -2.1 地形地貌 .................................................................................................................................................................... - 3 -2.2 周边环境条件.......................................................................................................................................................... - 3 -2.3 地基土的构成与特征 .......................................................................................................................................... - 3 -2.4 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 - 4 -2.5 场地地震效应.......................................................................................................................................................... - 4 -2.6 软土震陷 .................................................................................................................................................................... - 4 -2.7 地下水 ......................................................................................................................................................................... - 5 -2.8 不良地质条件.......................................................................................................................................................... - 5 -2.8.1 明、暗浜..................................................................................................................................................... - 5 -2.8.2 地下障碍物 ............................................................................................................................................... - 5 - 3地基土的分析与评价 ........................................................................................................................................................ - 5 -3.1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 - 5 -3.2 天然地基 .................................................................................................................................................................... - 5 -3.2.1 路基 ............................................................................................................................................................... -5 -3.2.2 路基处理 ..................................................................................................................................................... -6 -3.3 开槽埋管..................................................................................................................................................................... -6 -3.4 桥梁工程..................................................................................................................................................................... -7 -3.4.1 桩基持力层的选择................................................................................................................................. -7 -3.4.2 f s和f p值的确定........................................................................................................................................ -7 -3.4.3 桩型及桩径的选择................................................................................................................................. -8 -3.4.4 单桩竖向承载力估算 ........................................................................................................................... - 8 -3.4.5 桩基沉降计算参数................................................................................................................................. -8 -3.4.6 沉(成)桩可能性分析 ............................................................................................................................. - 8 -3.4.7 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 9 -3.4.8 岸坡稳定性................................................................................................................................................ -9 - 4结论与建议 ............................................................................................................................................................................. -9 -4.1 结论............................................................................................................................................................................... -9 -4.2 建议............................................................................................................................................................................ - 10 -附表序号图名附表号张数1 地层特性表 1 12 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表 2-1~2-2 23 静力触探分层参数表 3 1 附图表序号图名图号张数1 图例0 12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1-1~1-4 43 工程地质剖面图 2-1-1~2-27 284 静力触探测试成果图表 3-1~3-9 95 钻孔柱状图 4-1~4-7 76 土工试验成果表 5-1-1~5-5-2 107 固结试验成果图表 6-1~6-4 48 土层压缩曲线图表 7-1~7-2 29 水腐蚀性判定报告表 8-1~8-2 21 前言1.1 工程概况拟建申轮路(巨峰路~群桥路)新建道路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受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本院对拟建工程进行了岩土工程勘察,勘察阶段为详勘阶段。
地铁车站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地铁车站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二零一零年X月目录1.工程概况及特点2.编制依据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5.监理工作的措施6.安全监理措施地铁车站保护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及特点1.1概况范例:本工程为与M8线四平路站换乘的10号线四平路换乘站以及四平路大连路交叉口下立交。
工程位于车站内部分。
M8号线沿大连路方向,下立交与10号线沿四平路方向,分别骑跨道路形成“十”字交叉,设计考虑同步实施。
地铁沿线马路纵横,建筑物密集,分布有大量居民住宅。
10号线车站标准段宽约为21.2~33.2m(外包),全长173.6m;位于车站内的下立交宽约18.8m,端头井长和宽分别为12.5m、18m,南北端头井均为双圆盾构进洞。
在10号线四平路换乘站施工时,M8线已竣工投入运营。
10号线四平路换乘站与已建8号线四平路换乘站在结构上联通,因此四平路换乘站的施工必然会对已建8号线车站结构稳定及列车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
1.2特点及难点范例:1)施工区域地质情况复杂,基坑较大深度范围内处于易产生流砂现象的②3-2砂质粉土层中;2)基坑影响M8线车站的范围广,而且临近车站区域采用暗挖法施工,施工时间长;3)基坑地下三层,开挖深度大,最大开挖深度达到26.07m,基底距⑦1承压含水层顶十分近,易产生坑底突涌,承压水降压施工对地铁M8线结构影响较大;4)与正在运营的8号线车站结构零距离接触;5)运营线路结构保护等级为一级,具体保护要求:两轨道横向高差4mm,轨向偏差和高低差最大尺度值4mm/10m,结构最终绝对沉降或隆起量及水平位移量5mm,结构变形速率0.5mm/day,且不得影响其安全正常使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报警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地铁安全运营:地铁结构变形超过0.5mm/day时;监测值超过日控制指标或总变形的1/2时;其他危及地铁安全运营的事情发生时。
案例分享-轨道交通专项保护方案(试行版)
目录上篇轨道交通专项施工信息概况一、项目信息 (1)1.1项目名称 (1)1.2 建设单位 (1)1.3报审内容 (1)1.4轨道交通信息 (1)二、工程概况 (1)2.1 基坑 (1)2.1.1 工程概况 (1)2.1.2 相对位置关系 (1)2.1.3 建筑物基础 (2)2.1.4 分区施工和工程进度要求 (2)2.1.5 基坑围护结构 (2)2.1.6 地基加固 (2)2.1.7 支撑体系 (2)2.1.8 降水降压问题 (2)2.2 道路工程 (2)2.1.1 工程概况 (2)2.2.2 相对位置关系 (3)2.2.3 设计(换填)方案 (3)2.3 管线工程 (3)2.3.1 工程概况 (3)2.3.2 相对位置关系 (3)2.3.3 设计方案 (3)2.4 河道工程 (3)2.4.1 工程概况 (3)2.4.2 相对位置关系 (3)2.4.3 驳岸、疏浚 (3)2.4.4 设计方案 (3)2.5 绿化类 (3)2.5.1 工程概况 (3)2.5.2 相对位置关系 (4)2.5.3 绿化换填方案 (4)2.6 其它 (4)下篇轨道交通专项保护方案三、轨道交通保护标准 (4)3.1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基坑施工) (4)3.1.1 基坑围护、加固、桩基施工部署 (5)3.1.2基坑降水施工部署 (5)3.1.3支撑及挖土施工部署 (5)3.1.4 土方开挖对地铁保护要求和注意事项 (5)3.2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钻孔桩施工) (6)3.2.1 临近地铁盾构处桩基施工 (6)3.2.2 液压免共振锤施工钢护筒+钻孔灌注桩施工 (7)3.3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道路工程) (9)3.4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排水工程) (9)3.4.1 穿越地铁段排水工程 (9)3.5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河道工程) (10)3.6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绿化工程) (10)3.7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架设施工) (10)3.7.1架设注意事项 (10)3.8 轨道交通保护施工措施(其它) (11)3.9 应急预案 (11)3.9.1基坑险情可能影响到轨道交通安全的应急响应预案 (11)3.9.2轨道交通险情应急响应预案 (11)附图(所有附图均为白底,并标注尺寸) (11)上篇轨道交通专项施工信息概况一、项目信息1.1项目名称Xxx1.2 建设单位Xxx1.3报审内容桩基/基坑围护结构设计/施工方案。
地铁保护方案
上海市虹漕路41号工业研发楼建设项目地铁保护方案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一月地铁保护方案目录1.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1)土方工程概况 (2)降水工程概况 (2)2.编制依据 (2)3.保护内容 (2)4.保护措施 (3)5.基坑周边环境监测 (4)监测概况 (4)监测内容 (5)监测方法 (5)监测期限、监测频率及报警值 (7)1.工程概况工程简介土方工程概况本工程基坑±=+,场地整平后绝对标高+,相对标高。
基坑开挖深度如下表所示:5320m³。
A202基坑采用1:放坡开挖。
在地下车库基坑出零后,开始施工A202基坑。
降水工程概况A202基坑面积1420m2,挖深左右。
布置4套轻型井点降水设备。
坑内2套,每套井点管长40m。
坑外2套。
总管管径50mm,井管长4m,管径48mm,滤管长80mm,井点支管的间距为,管底应在底板下,连接软管一般采用PVC或橡胶管。
工程建筑红线2.编制依据(1)施工图纸;(2)地质勘察报告;(3)国家、上海市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4)本工程深基坑施工专家论证方案3.保护内容(1)严格遵守“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有关地铁沿线工程相关要求:1)地铁结构设施绝对沉降量及水平位移量≦10 毫米(包括各种加载和卸载的最终沉降量)。
2)地铁隧道变形曲线的曲率半径 R≧15000 米。
3)相对弯曲≦1/2500。
4)由于建筑物垂直荷载(包括基础地下室)及降水、注浆等施工因素引起的地铁隧道外壁附加荷载≦20KPA。
5)因打桩振动、爆炸产生的震动对隧道引起的峰值速度应≦秒。
6)需满足设计院之围护设计总说明内的相关要求及地铁审批部门的要求。
(2)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对隧道内相关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
(3)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工况并加强工序、工艺、施工参数的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基坑开挖过程中墙体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
最新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暂行规定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通知)沪市政法(94)第854号关于“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工集团总公司、住宅总公司、徐汇、卢湾、黄浦、闸北区建设委员会、土地局、规划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保局、浦东新区城建局、规土局、宝钢集团:上海地铁一号线于一九九四年底建成调试通车,而当前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第37号令规定的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有许多项深基坑、高层或多层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或正准备施工。
为将这些施工工程对地铁设施引起的移动,严格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一号线安全运行,特制定“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并要求各有关方面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抄报:市建委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1、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37号令所规定的地铁保护区城内(隧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车站中心线两侧各50米)进行加载和卸载的建筑施工活动,必需慎重地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对各种建筑活动引起的地铁结构设施的移动,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安全运行。
2、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慎重选择有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承担地铁沿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
3、有关工程设计方案、对地铁影响的予测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监测设计、监理大纲需报地铁总公司,经技术复核后予以批复,方可实施。
技求复核及隧道监护工作由地铁总公司负责委托和审查。
当监护工作中发现隧道变形达到限值时,地铁总公司责成监护负责人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待落实可靠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地铁总公司须在工程进展全过程中,对保护地铁的有关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建设项日业主在办理建筑用地、设计方案、施工执照等申报手续中,可按工程项日规模及复杂性、一次或分批地向地铁总公司提交如下技术资料,以便及时复核审查。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设备、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本条例规定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企业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轨道交通企业执法人员应当取得执法身份证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服务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本市优先发展城市轨道公共客运交通。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运营和综合开发收益等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纳入本市相应的城乡规划。
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包括网络系统规划、选线专项规划以及系统配套设施规划。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通知)沪市政法(94)第854号关于“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工集团总公司、住宅总公司、徐汇、卢湾、黄浦、闸北区建设委员会、土地局、规划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保局、浦东新区城建局、规土局、宝钢集团:上海地铁一号线于一九九四年底建成调试通车,而当前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第37号令规定的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有许多项深基坑、高层或多层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或正准备施工。
为将这些施工工程对地铁设施引起的移动,严格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一号线安全运行,特制定“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并要求各有关方面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抄报:市建委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技术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1、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37号令所规定的地铁保护区城内(隧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车站中心线两侧各50米)进行加载和卸载的建筑施工活动,必需慎重地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对各种建筑活动引起的地铁结构设施的移动,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安全运行。
2、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慎重选择有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承担地铁沿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
3、有关工程设计方案、对地铁影响的予测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监测设计、监理大纲需报地铁总公司,经技术复核后予以批复,方可实施。
技求复核及隧道监护工作由地铁总公司负责委托和审查。
当监护工作中发现隧道变形达到限值时,地铁总公司责成监护负责人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待落实可靠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地铁总公司须在工程进展全过程中,对保护地铁的有关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建设项日业主在办理建筑用地、设计方案、施工执照等申报手续中,可按工程项日规模及复杂性、一次或分批地向地铁总公司提交如下技术资料,以便及时复核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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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铁沿线建筑施工保护地铁
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在上海市人民政府(93)37号令地铁保护区域内(隧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车站中心线两侧各50米)进行加载和卸载的建筑施工活动,必需慎重地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对各种建筑活动引起的地铁结构设施的移动,控制到允许的限度内,以确保地铁安全运行。
2、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慎重选择有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承担地铁沿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
3、有关工程设计方案、对地铁影响的预测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监测设计、监理大纲需报地铁总公司,经技术复核后,予以批复,方可实施。
技术复核及隧道监护工作由地铁总公司负责委托和审查。
当监护工作中发现隧道变形达到限值时,地铁总公司责成监护负责人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待落实可靠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地铁总公司须在工程进展全过程中,对保护地铁的有关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建设项目业主在办理建筑用地、设计方案、施工执照等申报手续中,可按工程项目规模及复杂性、一次或分批地向地铁总公司提交如下技术资料,以便及时复核审查。
(1)规划用地报批时,需提交:
①工程用地范围及座标;
②工程和地铁工程结构的相对位置;
③初步设计说明书;
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⑤工程用地周围建筑、地下管线、道路等环境条件的资料。
(2)保护地铁的设计方案报批时,需提交:
①工程总体布置及有关部门设计详图及技术资料、建筑面
积、层高、荷载、地下管线、基坑深度及尺寸、桩基布
置、桩设计承载力及单桩加荷沉降试验资料、地质详勘
资料等;
②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坑周地层位移计算;
③工程桩引起的地面以下地层沉降位移场计算;
④由于②、③两项工程实施时对地铁工程影响的预测资
料;(隧道、车站的纵横断面的垂直和水平位移最大值
及变形曲线的曲率并预测工程实施后期的沉降量)
(3)地下工程开工报批时,需提交;
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须提出各项具体施工管理参数、施
工监测设计)
②提出拟选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
③向地铁总公司办理落实监护(包括监护测量)工作的有关
手续。
二、地铁保护技术标准
由于深基坑高楼桩基、降水、堆载等各种卸载和加载的建筑活动对地铁工程设施的综合影响限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地铁工程(外边线)两侧的邻近3米范围内不能进行任何工程。
2、地铁结构设施绝对沉降量及水平位移量≤20毫米。
(包括各种加载和卸载的最终位移量)
3、隧道变形曲线的曲率半径R≥15000米。
4、相对变曲≤1/2500。
5、由于建筑物垂直荷载(包括基础地下室)及降水、注浆等施工因素而引起的地铁隧道外壁附加荷载≤20Kpa。
6、由于打桩振动、爆炸产生的震动隧道引起的峰值速度≤2.5cm/秒。
监护单位按上述标准对隧道进行监测工作。
三、深基坑施工中保护地铁的技术要求:
1、首先按工程项目的地质、环境及施工具体条件,根据上海深基坑工程控制地层移动的理论和经验,必须考虑上海地质和施工条件下基坑周围地层移动中的时空效应,提出地下墙开始卸荷至加好支撑的时间限制,以及以此为主的各项施工管理指标,以及保证实现施工管理指标的开挖、工艺及支撑体系的基坑设计方案。
以能保证在整个开挖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中、坑周地层及支撑体系均处于稳定状态并能达到控制变形的要求。
2、竖向挡墙内力、变形、墙后地表沉降预测及地下管线保护设计,应用国内外已有使用经验的半理论解析法,求出挡墙内力、最大水平位移、墙后地面最大沉降量及沉降曲线以判断与挡墙垂直或斜交的地下管线断裂的可能性,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严防压力水管及煤气管发生断裂而危及隧道稳定和地铁安全运行。
对平行于挡墙的地下管线的保护设计、可用三维有限元或经验预测法求出平行挡墙的地面纵向沉降曲线并提出相应的管线保护法。
计算公式中必须考虑与上海地质和施工条件相符合的设计参数和考虑施工因素的经验调整系数,以保证在规定的施工条件下使计算符合实际。
3、水平支护框架体系的内力变形计算••
·各层支护框架体系的各计算支撑杆件轴力,必与相应的竖向挡墙支撑力相匹配。
·各层各护框架体系各节点的变形除考虑理论计算值外还要考虑此支点因施工或土质不均而发生的水平向及竖向位移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两端固结支撑杆件因两端差异位移而发生的由弯曲、剪切、扭转所组成的复杂应力。
严防支撑杆件、特别是两端固结的钢筋砼斜撑和两端支座薄弱的钢斜撑在开挖中受力不平衡而造成的两端差异位移及扭转条件下断裂失稳。
·平面框架节点支柱的承载力应有>2.5的安全系数。
4、地基加固
·在靠近隧道外边软弱或松散不稳定地层中,做地下墙围护体
时对泥浆槽做稳定性分析、合理确定浆液性能指标、液位高度及槽幅长度,必要时做地层加固,并防止槽壁附近剧烈震动。
·在夹薄砂层的粘性地层中首先考虑在有防水围幕作用的基坑围护内,用降水法加固地层,但降水深度要根据地质条件适当确定,以防基坑外侧地层下沉。
·为严格控制挡墙侧向水平位移,可在地下墙被动区用水泥搅拌桩旋喷桩或分层注浆法进行加固,以满足控制墙体水平位移的要求,对加固设计、施工方法、检验方法应提出科学依据和具体操作规程。
·严格实行基坑内降水、排水和堵水作为保持基坑稳定的一个关键措施,必须予以落实,严防基坑积水软化挡墙底部地基而增大挡墙位移,并严防堵水不力发生水土流失而引起墙后土体掏空产生急剧沉陷和支撑节点移动失稳。
·对天然或加固地基的基坑,必须选用适当的土壤参数。
进行基坑抗隆起安全系数Ks的验算,务使Ks达到所要求的控制地层移动的要求。
5、应用有限元法,计算一定地基加固、支护体系和施工管理条件下的基坑外侧地铁隧道水平及垂直位移,使之在规定限度内计算中土壤参数应按地质及施工条件适当选定,以使有限元法预测之墙后地面最大沉降及曲线与三·2法所计算者相符。
6、长期固结沉降量按地质特性及有关理论或经验公式预测,一般此数值为施工阶段沉降量的30%~50%。
7、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控制地层位移的技术措施,其要点是:
①对坑周地层及环境详查报告。
②提出符合基坑设计中控制地层移动要求的开挖支撑施工。
③地基加固方法及检查加固施工中具体检查法,使加固地层的土工参数达到预计要求。
④制订支撑、围拎质量标准及支撑加工安装允许偏心值及现场跟踪检查确保质量的办法。
⑤分层、分部开挖土方和施加支撑的顺序、工作量及工作时限。
⑥每层开挖平整度的指标及保证措施。
⑦确保排水、降水及堵水的措施。
⑧监测、设计及信息施工管理办法。
监测项目为挡墙测斜、分层沉降、坑侧地表及水平位移、孔隙水压、水位观测、支撑轴力、支撑节点的水平及垂直向位移。
监测频率在开挖支撑阶段要实行跟踪监测。
⑨基坑拆撑及回填中,要有防止坑周地层位移措施。
四、桩基施工对地铁保护措施
1、对大楼建筑群桩基础对地铁隧道的影响做计算分析
计算依据:
①综合楼桩位平面图;
②桩顶荷载;
③各土层物理力学指标;
④单桩静载(两根试桩P―S与S―logt曲线)。
2、选用国内外有应用经验的计算理论与计算方法预测,沿隧道轴线选至少20点,计算该点隧道底部产生的沉降,绘出隧道纵向沉降曲线,并将之与基坑施工引起的纵向沉降相叠加,务使叠加值及长期固结沉降量之总和符合规定的技术规准。
3、计算中选用的各土层压缩模量等土层物理力学指标E。
按土层深度及单桩加荷沉降试验结果,提出经验修正。
4、以所用计算方法、参数及经验修正系数,验算某个有沉降记录的建筑物的沉降量,以证明计算结果的可信度。
5、当引起沉降过大时必须加大桩长,使其端部伸入上海第⑨层土层并在每根钻孔灌注桩的桩端进行注浆加固。
6、在桩伸入第9层土层后,预测隧道沉降仍超过限值,须与地铁总公司协商采取保证隧道及列车安全运行特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