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提出福利彩票发行额度的职责。
(二)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市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增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五)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7]20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17【实施日期】2007.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1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益委纪〔2007〕13号)精神,保留益阳市规划局,该局是综合管理全市规划事业并直接管理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全市县级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
(三)具体负责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小城镇建设。
(六)负责确认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负责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放线和验线。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03•【字号】益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27号)同时废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3日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以及目录调整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申报、执行工作。
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机构负责对决策目录的编制、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编制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于每年元月15日前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向市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建议,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审核汇总后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益政办函[2011]60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1〕6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象为6个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物价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编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档案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市体育局、市移民局、市政务中心、市信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地震局、市无委办、市农村办等46个市直单位以及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管理局、市邮政局、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等10个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5•【字号】益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和资金管理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四章实施管理第五章验收和绩效管理第六章数据资源资产管理第七章统筹集约建设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投资、低效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市本级各相关单位运用信息技术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各类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物理机房、网络、计算、存储、安全、信息化传感及控制设备,以及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化部分等)、软件开发、系统运维及运营服务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高效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23•【字号】益办发 2014 16号•【施行日期】201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加强国内公务外出管理第三章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行为第四章严格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管理第五章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设施管理第六章严肃国内公务接待纪律第七章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细则所称国内公务,是含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益政发〔2015〕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益政发〔201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经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745项,其中:行政许可76项、行政处罚1973项、行政强制156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奖励38项、行政检查178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221项。
另有审核转报类78项(不计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理指南,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权力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益政办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一院(新办公大院)、二院(市委原办公大院)和三院(市政府原办公大院)(以下简称三个大院)建设维修、后勤事务管理、机关生活服务保障、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三个大院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
(三)根据授权,负责三个大院的资产(含房屋)管理、调配、维修,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大院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及院内资产购置、处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政务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归口管理无线电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将负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划入原由市经济合作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职责;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地震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益政办发[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属国有资产、国家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责。
(三)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四)按照建立“计划、审计、审理、执行”相分离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要求,强化审计业务中审理复核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和督促整改工作力度。
二、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益政办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04〕18号),设立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加挂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并成立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负责调节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工作部门,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
市经济委员会与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一)增加的职能(1)民营经济发展管理职能。
(2)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职能。
(二)划入的职能乡镇工业企业管理的相关职能。
(三)划出的职能(1)需国家或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
(2)成品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能。
(3)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职能。
(4)煤炭行业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对全市宏观经济中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工业系统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地方配套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工业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8•【字号】益政办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现就规范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湘政发〔2001〕18号)。
凡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和需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文稿,统一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归口按程序处理。
代拟文稿须经主办部门办公室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以部门名义报送。
除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以外,不得直接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二)主办部门代市人民政府草拟的文稿,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的,应报请本级政府协调或裁定。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或未经本级政府裁决,不得报请市人民政府行文。
(三)大力精简公文。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行文或部门联合行文,不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严格控制公文规格。
可由部门发文的,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可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
不照抄照转上级公文,不发无实质内容的公文,对会议已作布置的事项一般不发文。
对事务性会议、布置工作的会议、没有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的专题会议,原则上不制发纪要。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益政办函〔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1〕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益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措施(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1.自2021年6月1日起,市本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直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司法局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市人民政府管辖下列单位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镇(街道办事处)、大通湖区管委会及所辖镇、东部新区及其所辖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辖区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市直部门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分局、加挂政府机构牌子的党的工作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的工作机关。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益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位设置第三章任职条件第四章选拔任用第五章考评监督第六章培养储备第七章退出管理第八章附则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人民政府出资的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其他党组织成员;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按其管理权限分为市管企业和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管理企业。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益政办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04〕18号)精神,设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划入的职能(一)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部门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执法职能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原市房管局承担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权。
(三)原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权。
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承担其行政处罚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三)负责在市城市规划区执行房地产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益政办发[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经济合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的职责划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归口管理市政务中心。
(三)增加协调海关、商检益阳联络机构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投资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及规定,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国内经济技术合作运行情况,提出全市招商引资、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建议。
(二)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外商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的建议。
(三)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负责全市利用内、外资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参与国家、省举办的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组织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及组织协调以益阳市名义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等活动;负责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组织协调与联络;负责本市省、市级异地商会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代市长胡衡华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常务副市长贺新协助市长管理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征管、物价、统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地方志、老龄、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保密方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武警、消防、信访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副市长蒋跃建负责科技、对外联络、经济协作方面工作。
联系科协工作。
副市长黄加忠负责交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防空建设、城建投资方面工作。
副市长伍晓芹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外事侨务旅游、台湾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方面工作。
联系妇联、共青团、文联、作协、侨联。
副市长夏启光负责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粮食、金融、证券、保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信用社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联系红十字会、贸促会、个私协会。
副市长肖彬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供销、移民、扶贫、气象、水文、农村“两会一部”清理整顿方面工作。
联系残联工作。
副市长徐云波负责工业、招商引资、信息化、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电力、盐业、烟草、邮政、通讯、石油方面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益政办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7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议,是指市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按规定程序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本办法所称提案,是指市政协委员和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均有承办建议提案工作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总结和组织学习培训、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
第五条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的办理工作机制,配备稳定、高素质的办理工作人员,健全办理工作网络,完善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9•【字号】益政办发[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智斌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胡衡华代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袁和平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贺新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罗华里协助蒋跃建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何学军负责联系人大、政协,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负责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
副秘书长李德良协助夏启光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任世凡协助肖彬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陈鹤林协助伍晓芹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刘兴元负责市城市信用社资产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秘书长谢梅成协助黄加忠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欧春芳负责市信访局全面工作。
副秘书长肖贵云负责综合信息、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把关,负责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全面工作。
副秘书长李艾丁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全面工作。
副秘书长秦本华协助徐云波副市长工作。
副秘书长姜小鸥负责市金融证券办公室全面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夏秧协助陈鹤林副秘书长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刘剑余负责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及其他办点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吴俊明协助李德良副秘书长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曹运初负责文书处理、公文把关、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应急管理、市长热线、值班、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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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1
【实施日期】2008.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代市长胡衡华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常务副市长贺新
协助市长管理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征管、物价、统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地方
志、老龄、地震、住房公积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