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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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22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4【实施日期】2010.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粮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全市粮食系统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市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发展,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7]20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17【实施日期】2007.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1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益委纪〔2007〕13号)精神,保留益阳市规划局,该局是综合管理全市规划事业并直接管理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全市县级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

(三)具体负责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小城镇建设。

(六)负责确认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负责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放线和验线。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9]35号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31
【实施日期】2009.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益政办发〔2009〕3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批复》(湘编办〔2008〕43号)精神,市移民开发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移民开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益发[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市直机关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29日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发〔2009〕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1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基本原则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2.坚持积极稳妥。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较大步伐,又要在保持政府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震动,平稳推进机构改革。

3.坚持城乡统筹。

强化城乡行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完善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29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0【实施日期】2010.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水利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由下属事业单位市洞庭湖工程管理站、市排灌水电建设管理站和市山丘工程管理站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行政管理职责收归局机关承担。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五)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

(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和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益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9号)和《2011年第10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两型办),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按照“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市两型办负责全面统筹、谋划、协调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协调筹资、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重大规划、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其规划选址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根据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6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6【实施日期】2010.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益阳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三)加强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益阳市招商局更名为益阳市经济合作局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益阳市招商局更名为益阳市经济合作局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益阳市招商局更名为益阳
市经济合作局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29
•【字号】益政办发[2008]9号
•【施行日期】2008.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益阳市招商局更名为益阳市经济
合作局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经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益阳市招商局更名为益阳市经济合作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正文:----------------------------------------------------------------------------------------------------------------------------------------------------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益政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权责清单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经梳理调整,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职权2487项,其中行政许可275项、行政处罚1564项、行政强制95项、行政征收39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检查174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175项、审核转报类权力9项。

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度,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

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

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将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益政发〔2015〕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益政发〔2015〕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益政发〔201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经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745项,其中:行政许可76项、行政处罚1973项、行政强制156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奖励38项、行政检查178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221项。

另有审核转报类78项(不计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理指南,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权力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益政办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一院(新办公大院)、二院(市委原办公大院)和三院(市政府原办公大院)(以下简称三个大院)建设维修、后勤事务管理、机关生活服务保障、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三个大院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

(三)根据授权,负责三个大院的资产(含房屋)管理、调配、维修,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大院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及院内资产购置、处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政务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归口管理无线电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将负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划入原由市经济合作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职责;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地震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益政办函〔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1〕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益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措施(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1.自2021年6月1日起,市本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直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司法局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市人民政府管辖下列单位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镇(街道办事处)、大通湖区管委会及所辖镇、东部新区及其所辖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辖区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市直部门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分局、加挂政府机构牌子的党的工作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的工作机关。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9]30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1.30【实施日期】2009.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发〔2009〕11号),设置益阳市公路管理局。

市公路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干线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和协调。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六)负责全市路政管理、路政执法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保护路产路权。

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负责受理和审批全市公路行政许可事项;(七)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进行统一管理和过渡费、路损赔偿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八)负责对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实施监督管理;(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十)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十一)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4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0【实施日期】2010.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 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相关评估机构资格审查和颁证职责交给行业协会,强化对国土资源中介机构的监管。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动态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四)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动态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益政办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批复》(湘编办〔2008〕43号)精神,市移民开发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移民开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资金投资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并组织督查与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负责移民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区县(市)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移民工作业务指导与协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06•【字号】益政办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6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既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也是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服务职能。

(二)整合各区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县(市)分支机构。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下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负责组织招标人(采购人等)或代理人在依法依规建立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相关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2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9【实施日期】2010.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市场准则,承担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茧丝绸的协调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原油、成品油、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7]19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17【实施日期】2007.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7〕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益阳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1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益委纪〔2007〕13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和房地产管理机构调整设置的通知》(益委〔2007〕17号)精神,组建益阳市建设局。

该局是综合管理全市建设事业、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维护维修及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实行管办分离。

局机关要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承担,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构件、勘测设计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评估和审查。

(三)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根据授权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维护工作;加强对区县(市)的市政公用事业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管理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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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2个)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教育局(中共益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益阳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挂益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
益阳市公安局
益阳市监察局(与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个数)
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司法局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益阳市规划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益阳市水利局
益阳市农业局
益阳市林业局
益阳市商务局
益阳市文化局(挂益阳市新闻出版局、益阳市版权局牌子)
益阳市卫生局
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益阳市审计局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挂益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益阳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益阳市统计局
益阳市粮食局
益阳市经济合作局
益阳市物价局
益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管理机构(2个)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三、其他(2个)
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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