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内蒙古最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房买卖合同
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制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页14 ,共页1 第2016-10-28 打印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它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页14 ,共页2 第2016-10-28 打印时间:合同编号: 2015
初始登记产权证号:
内蒙古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呼伦贝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峰联系电话:500
注册地址:镇十居
邮政编码:050营业执照号码:3666
企业资质证号:内建房资201
开户行:工行
账号:060703782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上简称乙方):呼伦贝限公司
国籍/法定代表人:中国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18X
地址:额尔古纳号门市
邮政编码:00联系电话:1363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地址: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页14 ,共页3 第2016-10-28 打印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屋登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201
项目名称:海小区
商品房座落:区、县市路、道、街号门市。设计用途商业,建筑结构其他结构,建筑层数为 2 层。建筑面积1250.6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172.32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78.3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出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56年10月18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元(币种:人民币),价款为:200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9,元(币种:人民币),计:壹仟壹佰伍拾万伍仟柒佰零肆元整(大写)。,704 11,505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10月18甲方于2016年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解除合同。2 、此处空白3
页14 ,共页4 第2016-10-28 打印时间: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
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90 日内
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的第 1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o/ooo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o/ooo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0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页14 ,共页5 第2016-10-28 打印时间: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o/ooo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o/ooo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