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合规性条款
知识产权法律合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企业的创新成绩和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关联方。
第二条定义1.知识产权:指企业创造的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知识产权合规: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取得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三条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四条知识产权分类1.企业的知识产权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企业应依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订立相应的管理规程和流程。
第五条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1.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的申请制度,明确申请程序和责任人。
2.企业应乐观投入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中,采取必需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第六条知识产权的管理流程1.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包含知识产权的发现、评估、运营、维护和更新等环节。
2.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密措施1.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的保密措施,包含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设立访问权限限制等。
2.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相关的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密培训,并订立相关的保密协议。
第八条知识产权维权1.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2.企业应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第三章知识产权合规第九条知识产权合规培训1.企业应针对不同职能的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认知。
2.培训内容包含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要求、侵权行为的认定等。
2024年供应商环境安全合作条款

2024年供应商环境安全合作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供应商1.2 环境安全1.3 合作条款第二条合作目标2.1 环境保护2.2 安全标准2.3 持续改进第三条供应商责任3.1 合规性3.2 风险管理3.3 培训与教育第四条环境安全管理4.1 环境影响评估4.2 应急响应计划4.3 废物处理第五条安全标准遵守5.1 安全生产5.2 个人防护装备5.3 定期安全检查第六条质量保证6.1 产品质量6.2 质量控制6.3 质量改进第七条供应链透明度7.1 供应链信息共享7.2 供应商评估7.3 社会责任第八条环境保护措施8.1 节能减排8.2 绿色采购8.3 生态友好型生产第九条安全培训与教育9.1 员工培训9.2 安全意识提升9.3 安全文化交流第十条风险评估与控制10.1 风险识别10.2 风险评估10.3 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一条信息沟通与协作11.1 定期会议11.2 信息共享平台11.3 协作解决问题第十二条监督与检查12.1 内部监督12.2 第三方审计12.3 整改与跟踪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 违约行为13.2 违约责任承担13.3 违约处理程序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 争议类型14.2 协商解决14.3 法律途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供应商:指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环境安全: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3 合作条款: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供应商环境安全方面的合作所达成的具体条款。
第二条合作目标2.1 环境保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2.2 安全标准: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和服务在生产、运输、使用、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性。
供电所合规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所的合规管理,确保供电所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全体员工,旨在规范供电所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供电安全,维护供电所及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供电所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法守法,合规经营;2. 以人为本,服务至上;3. 预防为主,持续改进。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第四条供电所所长对本所合规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所合规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供电所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本所合规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所合规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宣传和检查;3. 收集、整理、分析合规风险信息,提出合规风险防控措施;4. 协调解决合规管理中的问题;5. 向所长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供电所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组合规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本班组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规管理内容第七条供电所合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2. 电力行业标准执行情况;3. 供电服务规范执行情况;4. 电力设施保护情况;5. 电力市场秩序维护情况;6. 供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7. 供电服务质量提升情况;8.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八条供电所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四章合规风险防控第九条供电所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
第十条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1. 加强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供电服务规范等的学习宣传;2.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班组的合规管理职责;3. 定期开展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建立合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合规风险提示;5. 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手册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员工、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合规理念与原则第四条公司坚持以下合规理念:(一)合规是底线: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全员合规: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三)合规创造价值:通过合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合规管理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诚信原则:公司及员工应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得欺诈、误导他人。
(三)责任原则:公司及员工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规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合规管理委员会下设合规管理部,负责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规管理委员会及合规管理部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二)监督、检查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三)组织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四)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合规管理内容第九条合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合规性。
(二)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
(三)公司对外合作、招标、采购等活动的合规性。
(四)公司财务、税务、审计等领域的合规性。
(五)公司员工行为的合规性。
第五章合规风险防范与处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一)合规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合规风险评估,识别合规风险点。
个人税务筹划服务协议(2024版)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 R S O N A L个人税务筹划服务协议(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税务咨询1.2 税务规划1.3 税务申报1.4 税务合规检查第二条服务对象2.1 个人客户2.2 企业客户第三条服务期限3.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四条服务费用4.1 咨询费4.2 规划费4.3 申报费4.4 其他费用第五条服务方式5.1 面对面咨询5.2 电话咨询5.3 电子邮件咨询5.4 其他方式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客户信息保密6.2 业务内容保密第七条责任与赔偿7.1 服务失误责任7.2 赔偿方式第八条违约责任8.1 服务提供方违约8.2 客户违约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途径解决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变更10.2 合同解除第十一条终止与解散11.1 合同终止11.2 解散方式第十二条法律适用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补充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修改13.3 合同补充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14.3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税务咨询1.1.1 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1.1.2 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提供税收筹划建议1.1.3 解答客户在税务申报过程中的疑问1.2 税务规划1.2.1 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税务规划方案1.2.2 协助客户制定税收筹划策略,优化税务负担1.2.3 为客户提供税务合规建议,确保客户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1.3 税务申报1.3.1 协助客户办理税务申报事宜,确保申报准确、及时1.3.2 审核客户提供的税务申报数据,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1.3.3 针对客户在税务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1.4 税务合规检查1.4.1 对客户的税务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1.4.2 定期对客户的税务合规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客户合规经营1.4.3 为客户提供税务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客户在税务方面的风险第二条服务对象2.1 个人客户2.1.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1.2 需进行税务筹划的个人客户2.2 企业客户2.2.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2.2 具备税务筹划需求的企业客户第三条服务期限3.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四条服务费用4.1 咨询费4.1.1 税务咨询费按小时计费,每小时元4.1.2 税务规划费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耗时确定,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4.2 规划费4.2.1 税务规划费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耗时确定,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4.3 申报费4.3.1 税务申报费根据申报次数和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4.4 其他费用4.4.1 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费用第五条服务方式5.1 面对面咨询5.1.1 在客户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进行面对面咨询5.2 电话咨询5.2.1 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客户拨打服务提供方的咨询5.3 电子邮件咨询5.3.1 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咨询问题,服务提供方在第一时间内回复5.4 其他方式5.4.1 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服务方式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客户信息保密6.1.1 服务提供方对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税务筹划方案等保密6.2 业务内容保密6.2.1 服务提供方对客户委托的税务筹划业务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因篇幅原因,未能完整展示全部条款,但已按照要求,详细和具体地完善了合同的第一条到第七条内容。
公司经营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业务的合规管理,提高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经营业务行为,防范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合规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司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
公司经营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政策要求,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全面覆盖。
合规管理应覆盖公司所有经营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业务合作、合同签订、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
(三)预防为主。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风险防控机制,提前识别、评估、控制合规风险。
(四)责任明确。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合规管理职责,确保合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合规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规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应设立合规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岗位的合规管理职责如下:(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组织合规培训,开展合规检查,处理合规问题。
(三)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合规管理制度,主动报告合规风险,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合规管理内容第八条公司合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政策要求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二)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等环节的合规性审查。
(三)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合规性审查。
(四)财务管理、审计、税收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五)员工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第五章合规风险管理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上海市2024年存量房买卖合同规范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上海市2024年存量房买卖合同规范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1.2 买受人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坐落2.2 房屋结构2.3 房屋面积2.4 房屋所有权证号第三条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买卖价格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第四条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4.2 交付条件4.3 过户手续4.4 过户时间第五条房屋质量及维修5.1 房屋质量5.2 维修责任5.3 维修期限第六条交易费用6.1 交易费用承担6.2 交易费用标准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出卖人违约7.2 买受人违约7.3 违约赔偿方式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仲裁机构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解除第十条附加条款10.1 补充事项10.2 特别约定第十一条合同的份数11.1 合同份数11.2 各方的保存份数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2.1 合同签订日期第十三条房屋附属设施13.1 附属设施清单13.2 附属设施的转让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事项14.2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上海市X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2 买受人: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坐落:上海市区路号2.2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2.3 房屋面积:120平方米2.4 房屋所有权证号:沪第三条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买卖价格: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3.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3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第四条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4.2 交付条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4.3 过户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规定办理4.4 过户时间:交付时间之日起一个月内第五条房屋质量及维修5.1 房屋质量:出卖人保证房屋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质量标准5.2 维修责任:出卖人承担房屋交付后一年内的维修责任5.3 维修期限: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第六条交易费用6.1 交易费用承担:买受人承担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6.2 交易费用标准:依照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出卖人违约: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支付违约金7.2 买受人违约: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应支付违约金7.3 违约赔偿方式:违约金计算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 仲裁机构: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9.2 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9.3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第十条附加条款10.1 补充事项:双方可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补充事项10.2 特别约定:双方可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特别约定第十一条合同的份数11.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贰份11.2 各方的保存份数:各方自行保管合同副本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2.1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房屋附属设施13.1 附属设施清单:见附件13.2 附属设施的转让:附属设施的转让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事项:双方可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其他事项14.2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见附件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20•【文号】银监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企业内部合规审查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合规审查工作,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内部合规审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合规审查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内部规章制度;(二)全面性原则:合规审查工作应覆盖企业所有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环节;(三)及时性原则:合规审查工作应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合规风险;(四)保密性原则:合规审查工作中涉及的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合规审查委员会,负责企业内部合规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合规审查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企业合规审查制度;(二)审核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重大决策的合规性;(三)监督企业各部门、子公司合规审查工作的开展;(四)对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五)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宣传和交流活动。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子公司应当设立合规审查小组,负责本部门、子公司合规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合规审查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子公司合规审查工作;(二)对部门、子公司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核;(三)发现合规风险,及时报告合规审查委员会;(四)协助合规审查委员会调查、处理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审查内容与程序第八条企业内部合规审查内容包括:(一)企业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二)重大决策、合同、项目的合规性;(三)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活动的合规性;(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合规事项。
第九条企业内部合规审查程序:(一)合规审查小组对审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二)合规审查委员会对初步审查结果进行审核;(三)对存在合规风险的审查事项,合规审查委员会组织调查、处理;(四)对审查结果进行汇总、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合规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评级机构内部合规管理,增强本评级机构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完善本评级机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评级机构工作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评级机构及全体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执业行为均依据本制度实施合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本评级机构及全体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自律准则、本评级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符合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执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四条本评级机构制定合规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内部合规文化及全体员工合规意识,以确保本评级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执业。
第五条本评级机构制定合规管理的原则包括:(一)健全性原则。
合规管理应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合规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独立性原则。
合规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本评级机构其他部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职员在工作职责上避免与其所承担的其他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三)有效性原则。
合规管理应当力求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评级机构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本评级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并竭力维护合规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发展性原则。
合规管理工作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及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经营条件等内部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本评级机构建立直属经营管理层的合规部门。
第七条合规部门对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
第八条本评级机构经营管理层的合规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二)领导并监督整个合规管理工作流程;(三)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避免职责上的利益冲突;(四)为合规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分支机构的有效沟通提供保障;(五)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及本评级机构内部规章所要求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银行代销产品时的规章制度

银行代销产品时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代销产品的销售行为,保障客户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银行代销产品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由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渠道向客户销售。
第三条银行代销产品的销售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客户至上、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商业银行代销产品的销售行为。
第二章产品甄选及合规性审核第五条商业银行在代销产品前应成立专门的产品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甄选代销产品。
第六条产品甄选委员会应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不得涉及销售渠道的人员。
第七条产品甄选委员会应及时收集代销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销售标准。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对代销产品的发行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其经营合法合规。
第九条商业银行在代销产品前,应签订明确的代销协议,并明确产品的销售标准、合规要求等。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代销产品的特点,定期评估产品的质量、风险等情况,保证产品销售的合规性。
第三章销售流程及宣传材料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流程,确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在销售代销产品前,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的收益率、风险等信息。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销售宣传材料,确保所传递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指导销售人员,注重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化的销售服务。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在销售代销产品前,应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匹配。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处置。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客户教育,提高客户风险意识,避免不当投资行为。
第五章监督检查及处罚第十八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商业银行代销产品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建立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处罚。
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

附件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更好服务企业开展境外经营业务,推动企业持续加强合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考GB/T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及有关国际合规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开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走出去”相关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及其境外子公司、分公司、代表机构等境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
法律法规对企业合规管理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另有专门规定的,有关行业企业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和企业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四条合规管理框架企业应以倡导合规经营价值观为导向,明确合规管理工作内容,健全合规管理架构,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运行机制,加强合规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置,开展合规评审与改进,培育合规文化,形成重视合规经营的企业氛围。
第五条合规管理原则(一)独立性原则。
企业合规管理应从制度设计、机构设置、岗位安排以及汇报路径等方面保证独立性。
合规管理机构及人员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应与合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二)适用性原则。
企业合规管理应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合规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同时,企业应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持续调整和改进合规管理体系。
(三)全面性原则。
企业合规管理应覆盖所有境外业务领域、部门和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体现于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合规管理要求第六条对外贸易中的合规要求企业开展对外货物和服务贸易,应确保经营活动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全面掌握关于贸易管制、质量安全与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关注业务所涉国家(地区)开展的贸易救济调查,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等。
人工智能服务协议(标准版)

人工智能服务协议第一条总则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全称),地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地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1.2 本协议的目的为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人工智能服务的提供与使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人工智能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人工智能算法研发;(2)人工智能系统部署;(3)人工智能系统维护与升级;(4)人工智能技术咨询与培训。
2.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人工智能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需求。
2.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本协议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
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2)剩余__%的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时支付。
3.3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进度延迟,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4 乙方应在收到服务费用后__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
第四条技术支持与培训4.1 乙方应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甲方正常使用人工智能系统。
4.2 乙方应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人工智能系统使用方法;(2)人工智能系统维护与升级方法;(3)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知识。
4.3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课件、操作手册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指南第十条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指南第十条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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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现金收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现金收付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服务、捐赠、报销等。
第三条本单位现金收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付的合法性。
2. 规范性原则:规范现金收付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手续完备。
3. 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丢失、被盗和滥用。
4. 透明性原则:确保现金收付过程的公开透明,便于监督检查。
第二章现金收款范围第四条本单位现金收款范围包括:1. 客户现金支付的小额交易;2. 临时性、零星性现金收入;3. 日常零星支出;4. 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五条下列款项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2. 税收款项;3. 涉及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的款项;4. 涉及国际收支的款项。
第三章现金收款流程1. 客户支付:客户将现金交予收款人员。
2. 收款登记:收款人员核对现金金额,填写收款凭证,并加盖收款章。
3. 保管现金:收款人员将现金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挪用。
4. 上交现金:收款人员按规定的上交时间将现金上交财务部门。
5. 财务处理:财务部门对上交的现金进行清点、核对,并登记入账。
第四章现金收款凭证第七条现金收款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收款单位名称;2. 收款人姓名;3. 收款金额;4. 收款时间;5. 收款方式;6. 收款人签名或盖章;7. 付款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收款凭证应一式两联,一联交付款人,一联留存备查。
第五章现金收款安全第九条现金收款安全措施:1. 收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不得私自挪用、侵占现金。
2. 收款场所应保持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
3. 收款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数据安全合规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数据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与公司数据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数据安全合规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法规优先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合规。
2. 风险预防原则:提前识别和评估数据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发生。
3. 最小化原则:对数据的使用和访问实行最小必要原则,确保数据最小化使用。
4. 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数据安全。
第二章数据分类分级第四条公司数据根据其重要性、敏感性、关键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分级。
第五条数据分类分为以下等级:1. 一级数据:公司核心业务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等;2. 二级数据:公司重要业务数据,涉及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3. 三级数据:公司一般业务数据,涉及内部管理、市场信息等。
第六条数据分级分为以下等级:1. 高级:数据敏感性高,涉及公司核心利益和客户隐私;2. 中级:数据敏感性较高,涉及公司重要利益和客户隐私;3. 低级:数据敏感性较低,涉及公司一般利益和客户隐私。
第三章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第七条公司采取以下数据安全保护措施:1. 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安全;2. 访问控制:根据数据等级,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限制数据访问;3. 安全审计:对数据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进行审计,确保数据安全;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数据安全意识;5. 应急响应: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数据安全事件。
第八条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数据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数据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定期对数据安全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规章办法等要求。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指根据公司安排,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的职能部门。
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一般由承担法律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担任,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为法律合规中心。
第四条合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
坚持将合规管理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二)强化责任。
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协同联动。
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监督检查、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四)客观独立。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
法律合规中心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第五条公司建立合规风险控制三道防线机制,业务发起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业务人员及业务发起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首要合规责任;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合规审计和监督。
内部合规与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合规与风险掌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企业内部运营活动合规、风险可控,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及相关合作方。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1.内部合规:指企业内部各项运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的情况。
2.风险掌控:指对可能显现的各类风险进行合理评估、预警和掌控的过程。
第二章内部合规管理第四条合规责任1.企业管理层维护和强调内部合规的紧要性,并为合规工作供应必需的资源和支持。
2.各部门负责人必需确保本部门的日常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并承当相应的合规责任。
第五条信息保护合规1.全体员工必需遵守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并实施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措施,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六条人力资源合规1.人力资源部门应订立和完善招聘、员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合规制度,并确保相关文件和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各部门负责人必需核实员工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执行招聘流程,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财务会计合规1.财务部门应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
2.相关部门负责核实和授权各类经济合同,确保资金支出符合合规要求,并建立资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控机制。
第八条市场营销合规1.销售、市场和营销部门应确保广告、宣传等市场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守则。
2.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推广过程中,应遵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禁虚假宣传和欠妥竞争行为。
第九条合规培训和宣传1.企业应定期组织内部合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合规管理的理解和意识。
2.企业应通过内部邮件、企业内部网站等途径,不定期发布合规相关宣传料子,提示员工注意合规事项。
第三章风险掌控管理第十条风险识别与评估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品合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产品合规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及其相关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产品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法规优先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产品合规性;2. 标准化原则: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定公司内部产品标准;3. 安全可靠原则:确保产品安全、可靠,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4. 质量至上原则:注重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5. 诚信经营原则:诚信为本,公正公平,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合规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合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产品合规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产品合规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产品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3. 监督检查产品合规性,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4. 负责产品合规档案的管理;5. 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产品合规工作;6.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产品合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产品合规管理部的工作,共同落实产品合规管理要求。
第三章产品设计、研发与生产第七条产品设计、研发阶段应遵循以下规定:1.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规定;2.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产品安全、环保、节能等因素;3. 设计文档应完整、规范,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4. 研发过程中应加强对产品合规性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第八条产品生产阶段应遵循以下规定:1. 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规定的原材料;2. 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3.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安全;4. 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章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九条产品销售阶段应遵循以下规定:1. 产品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虚报、欺诈;2. 销售产品应附带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确保消费者知情权;3.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4. 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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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合规性条款10.1 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并保证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经营纠纷,构建和谐经营环境。
乙方应当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乙方的经营行为或其经营的产品违反国家或者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纠正建议,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如乙方拒绝甲方有关合法经营的合理建议,或拖延不予答复,使违法经营状况在甲方书面建议以后继续存在,则甲方有权当放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对自己的经营活动和经营商品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乙方若有恶意拖延行为,甲方有权请求行政机关依法介入处置,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和接受罚款,罚款金额从法规要求,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其租赁合同。
乙方应当保证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所经销的产品发生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争议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10.3 乙方不得在租赁店面实施或允许他人实施任何可能对甲方或者第三这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
同时甲方对他人实施的损害乙方的违法行为有制止责任10.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店面举办或允许他人举办拍卖活动。
甲方支持和保护乙方举办的合法拍卖活动10.5 因乙方经营的商品、服务等方面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或引发仲裁、诉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行政或司法部门裁定由甲方代表马兰商贸楼先行履行裁决的参加事件处理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商誉受损或有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商标、商号及特殊标志11.1未经甲方书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店面及其营业名称中使用包含“马兰”的字样,乙方若违反本条而至甲方涉讼或造成加法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法院判决马兰商贸楼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等)。
第十二条保险条款12.1乙方自行决定对自己财产是否投保,甲方不得向乙方摊派保险。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险。
12.2甲方给乙方租用的区域和公摊面积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投保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公共区域的保险费(但不包括乙方财产及其保险)可由甲方按乙方承租店面面积公摊,统一收取购买;乙方不得进行也不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费增加的活动,由于乙方的行为时甲方需要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开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和接触解除13.1有如下情形之一者,本合同自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即告终止:(1)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3)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驶单方解除权而解除本合同;(4)一方被权威部门认定重大违约,经对方催告后日内仍无明显改善措施或违约情形持续10日,违约人未未采取任何合法救助措施者。
非违约方人未获任何救济者。
13.2 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改变经营场所用途或从事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业务,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营销产品范围,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乙方以外的他人名义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授权他人在经营场所内代理其他产品,并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未在甲方限期内改正的;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招租的商户的经营项目,商品等和乙方雷同,且影响乙方的事业利益。
(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就经营场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或与他人进行合作使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共用部位现状,影响乙方经营的。
(3)乙方拖欠店面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其他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人拒绝缴付或拒绝全额缴付的;甲方乱摊派,乱收费,乱涨价的(4)乙方严重违反《经营管理合同》而致甲方其他商户利益受损或令甲方无法正常开展管理活动的;甲方不提供合理有效及时的服务,影响乙方经营的(5)在经营活动中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问题,以及其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影响马兰商贸楼的声誉的;在处理问题时甲方不实事求是,不依法处理的,横加指责乙方,严重影响乙方声誉的(6)任何一方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另一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
13.3 如一乙方因故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甲方,并经过对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本和通的,视是为对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约。
13.4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合同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一方因此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履行或解除本合同。
13.5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对于乙方添置的附着物如装修物等的处理,应本着与人为善,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原则,依法解决。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中途终止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该承租店面的装修作出补偿或赔偿,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依现状交换店面或恢复其原状,甲方未作出选择的,视为要求乙方按现状交还。
13.6 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天内将租赁店面恢复原状;乙方没有按原状交付租赁店面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7 甲方要求依现状交付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天内将租赁店面交还甲方,属乙方所有的可拆除的设施、设备及租赁场所上的固定装修,乙方不得拆除、损坏,并使这些设备保持良好、清洁和适租状态。
13.8 双方在交接时应对现状和设施情况列表说明并签收确认,乙方超过上述期限后其租赁场所内的物品视为乙方的遗弃物,任由甲方处分,物品处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9 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若未征求乙方意见,甲方将该租赁物让他人租用,乙方有权继续占用,直至乙方依法放弃自己优先权为止。
占用期间的租金按原合同标准执行。
乙方若要继续租赁,除租金按新约定修改外,本合同继续生效。
但是,在新的合同有效期内,租金的总涨幅不超过百分之十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店面交还甲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继续占用租赁场所,其占用不能是为合同延期合同续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搬出该占用场所,在占用期间乙方需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月组金的150%的占用费用给甲方;且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追索租赁场所和因上述留驻行为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3.10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提前擅自搬走的,视为乙方违约解除出本合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对乙方拖欠的款项甲方有权追索,对该店面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13.11 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于日内将店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依法处理。
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自行将租赁店面内的物品办离职甲方认为适宜的处所,搬离费用及存放该物品的处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本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仍拖欠甲方款项的甲方应采取合法措施依法处理。
依法有权留置与乙方拖欠宽限价值相当乙方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设施、货物或其他动产,留置物品价值包含甲方债权及实现债权所需费用);留置乙方物品时,应制作留置物品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但乙方拒绝签字确认或乙方拒不到场或乙方到场后提前离场或乙方不在现场的,甲方可在留置物品清单上予以说明,并请第三人在清单上签字作证;如乙方在甲方留置乙方物品之日起一个月内位支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将滞留物品变卖、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物品保管费,变卖手续费,拍卖费用等实现债权所需费用后,用于抵偿乙方拖欠甲方的款项,多余款项退还乙方,不足抵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13.13 乙方推出租赁场地后,应注销以租赁场地为地址抵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变更电话地址,不得再以本租赁场地为经营宣传内容,并应继续承担起提供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应付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取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甲乙双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陈丹违约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损害赔偿金、预期利益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4.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以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向甲方支付自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期限终止日期间,依照合同规定乙方应当缴纳租金总额的%,以该计算方法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还可索赔,直至弥补全部经济损失。
14.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因全额返还,甲方应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向乙方支付自甲方违约终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期限终止日起至合同约定期限终止日期时间,依照合同规定乙方应当缴纳租金的%。
依该计算方法不足以弥补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经济损失。
14.4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条款、违约金条款。
滞纳金条款、赔偿金条款可同时适用,任意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不影响其他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
14.5 甲方如按本合同有关调条款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作出处理的,在甲方没有选择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应补足或重新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15.1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正义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规的适用。
15.2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16.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修改或变更,双方应依调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有关条款,不但影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6.2 以下文件共同构成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下标的所达成的完整协议;(1)本合同;(2)《马兰商贸楼经营管理合同》(3)《马兰商贸楼治安消防意见书》(4)《马兰商贸楼管理规章》(5)《马兰商贸楼质量保证协议书》(6)马兰商贸楼维协议书马兰商贸楼物业管理协议书对于本合同约定不明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相抵偿,则以该补充协议为准。
16.3 本合同附件就特定事项有特别约定者,在不违反本合同基本宗旨、精神与整体框架的前提下,甲乙双反按照该附件之特别约定履行。
16.4 若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签订了有关该租赁店面的《定位协议书》。
则该《定位协议书》的内容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但若该《定位协议书》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6.5 不弃权条款:甲方为未依约行使、未充分行使或迟延行使其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或丧失这些权利以及依法或依约所应享有的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