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
审理行政案件法律适用(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涉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正确适用法律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审理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审理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审理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以合法性原则为依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 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原则合法性原则是审理行政案件的基础,但仅有合法性尚不足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公正。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基础上,还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合理性要求。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将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是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开、公平。
4.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职权、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关注行政机关的诚信问题,对行政行为的诚信度进行审查。
三、审理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1. 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文义解释,以确定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一个整体,从整体上理解其含义。
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解释,以确定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行政审判中规章适用研究

行政审判中规章适用研究作者:陈述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1年第01期引言《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可见,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依据”,对规章则是“参照”,“依据”和“参照”之间究竟有何区别?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究竟如何对待规章,这是行政法学界的未解之题。
从学理上说,司法机关在对任何案件的审判中都离不开对规范性依据的选择适用,立法者为什么唯独在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法律适用问题,且用“依据”和“参照”不平等地对待法律法规和规章呢?本文试图从司法审查和行政权的法律控制等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全新的解读,并且对行政审判中的规章适用问题,提出一些见解。
一、“参照”含义的学理争议(一)我国学术界对“参照”一语的争议由于立法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阐明“参照”的含义,因此究竟何谓“参照”,必然引起诸多争议。
我国学术界对“参照”一词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参照即依据,换言之参照和依据只有语词上的区别,而没有含义上的区别。
如,“参照,其含义实际上是指适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参照的意思就是选择适用,即法院有权适用规章,也有权拒绝适用规章。
如“参照规章本来的含义是:人民法院对合法有效的规章必须适用,对不合法的规章有权拒绝适用。
”至于法院在有些时候需要适用规章,其必要性在于:“法院在审理行诉案件时如果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适用,许多行诉案件的审理将失去依据。
”(二)对上述争论的看法笔者认为,行政审判中规章适用之“参照”引起争议是必然的,一方面这是由法律语词的模糊性决定的。
依据意味着依照、根据,而“参照”往往被理解为参考性地依照,换言之,在行政审判中可以将规章作为参考性的文件,既可以适用之,也可以不适用之。
二、司法审查视角下的“参照”(一)“参照”是对规章的消极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

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是行政审判中比较重要的两个问题,也是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在行政审判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适用依据、参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与行政审判的公正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密切相关。
因此,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是行政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是指在行政审判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适用哪个法律、规章、规则、意见或通知等行政法规作为裁判依据。
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是行政审判的首要问题,是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基础和前提。
在适用行政审判依据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重法律的效力。
在法律规定中,法律的效力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法律的效力应优于行政法规,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属于次要法规,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发挥作用,并且不得与法律相冲突。
(二)注重法律的适用范围。
在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注意法律的适用范围。
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往往具有明确的规定,需要仔细查阅。
如果有必要,应当参照类似的案例或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合理的适用范围。
(三)注重法律的合理性。
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注重法律的合理性。
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标志之一,它应该以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等原则为基础。
因此,在适用法律依据时,必须坚持法律的合理性,以保障公正审判的实现。
(四)注重法律的适当性。
适用法律依据时,还应注意法律的适当性问题。
法律适当性是指法律规定是不是符合实际需求,是否适当反映了社会实际需要。
二、行政审判依据的“参照”行政审判依据的“参照”是指行政法规制定时参照或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规则等进行制定。
行政审判依据的参照是行政法规制定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之一。
行政审判依据的参照,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重法律的适用性。
参照法律时,应当注重参照法律的适用性。
如果发现参照的法律与我国法律相违背,必须仔细权衡其适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必须加以申明或调整。
行政审判依据和适用.

二、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 (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是 行政审判的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 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 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 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 据。”
所谓“参照”规章 是指行政规章从总体上说对人民法院不 具有绝对的约束力,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时参照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法律审 查,以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 民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可以不予 以适用 但是法院无权在判决书的主文部分予 以撤销
(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 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
因此,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法律和法规。 或者说,法律和法规在行政诉讼中处于 依据的法律地位。
(二)参照适用规章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 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 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
第六章 行政审判依据及法律适用
一、行政审判依据及法律适用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
一、行政审判依据及法律适用的概念
(一)行政诉讼审判依据的概念 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 审查与裁判时必须遵循的根据。
(二)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法律、 法规,参照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活动。
浅析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

其中 e :( , … .,) ⅣW为人工 变量组成的 Ⅳ维列向量 11 1
4结 论 若能求 出模型 (n) i 的最优解 , 且最 优值 J为 0 则模型 ( ) 优解 , m 最
[] 3 万俊 , 邓蓉晖. 房地 产投资风 险控制初 探[ ] 学术交流 , 0 , J. 2 1 0
中部分向量 x 即为模 型(I的最优 解。就可 以满足在既定 收益 预期 的 I ) 前提下, 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 J , 1沈,春 谢教礼 基 于风险计量指标 的证券组合投资的数学模型 、 及其应周[ ] 中国管理科学, 0 。3 . J. 2 1( ) 0 [] 2 王顺江, 刘晓字. 险价值及 其在投资 组合 中的应用 [ ] 东北 风 J。
( . 3)
8 " 0 中图电子 商务 ● 2 1 0 0・ 5 1 3
【 关键词】 法律适用 依据
中圈分类号 :9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缡号:0 9— 0 7 2 1 }5~ 2 1一 l D A 10 4 6 (0 0 0 0 3 O 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是指人 民法 院在审理具体行 政行为合 法性的 过程 中, 选择具体 的法律规 范适用 于特 定案件 事实 , 出裁 决 的过 程。 作 从某种意义上说 , 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 问题也是行政法 的法 源问题。按 照法 的渊源的一般理论 , 从成文法 的角度 , 行政法 的渊源包括 : 宪法 , 法 律, 行政法规 , 行政规章 , 方性法 规 , 地 自治条 例和单行 条例 , 条约 和协 定, 法律解释 , 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诉讼法第 5 2条 、 5 第 3条明确规定 : 人 民法 院审理行 政案件 , “ 以法律和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 于本行 政区域 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 “ 民法 院审理行 政案件 , ”人 参照国务 院部 、 根据 委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 决定、 命令制定 、 发布的规章 以及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和省、 治 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 的较 大的市 自 的人 民政府根 据法 律和 国务 院的行 政法 规制 定 、 布的 规章 。 此 后 , 发 ” 19 99年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 6 2条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 “ 适 用最高人民法 院司法懈释的, 当在裁判文书中援 引。人 民法 院审理行 应 政案件 , 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此 ” 外, 最高人民法 院在 2 0 年发布 了《 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 法律规 范问 04 关 题的座谈会纪要》 以下简称《 要》 也指出 , 民法 院审理行政案 件 , ( 纪 ) 人 依据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参照规章。 据此 , 行政审判的依据以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形式得以确定 。法律 、 行 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作为行政 审判 的依据 , 在行政 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是 明确的, 以……为依据” “ 的立法用语, 意味着人 民法 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 , 在审理地方性 行政案 件及民族 自 治地方的行政案件时要分别以地方性法规 和自治条例及单行 条例为依据 , 人民法院没有 自由选择并拒绝适用 的空 间。但在 审判实践 中, 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地方性法规若 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的法律 相抵触 , 是否应执行法律这一问题 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征求意见 , 全国人大 法工委作出了肯定答复。根据 这一答复 , 性法规并不 当然地作 为人 地方 民法院的裁判依据 , 人民法院在对其加以审查的基础上可 以拒绝适用。 “ 参照” 一词, 一般的理解是赋 予 了法 院选择 适用 权。但对 于规 章 如何“ 参照” 行政诉讼法并没有规定 , , 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首次提 出了 “ 合法有效的规章” 这一标准 , 《 之后 纪要》 进一步澄 清了“ 参照规 章” 的 涵义 , 在参照规 章时 , 即“ 应当对规章的规定 是否合法有效 进行判断 , 对 于合法有效 的规章应当适用 ” 。这些规定首先肯定了规奄可以作为行政 审判的依据 ; 其次意味着在适用规章之前 , 法院对规章有合法性 审查权 , 在这一点上 , 适用规章与适用法律 、 法规存 在区别 : 如果法院发现某个作 为行政审判依据的法律、 法规违宪或违法 , 院只能终止审理 , 法 通过法定 程序送请有权机关对相应法条作 出解释或裁决 , 而如果法院发现某个作 为行政审判依据的规章违宪或违法 , 院可 以直接根据 自己的判断拒绝 法 适用该法条 , 无需中止案件审理 、 送请解释或裁决 ; 照《 按 纪要》 的规定 , “ 参照 ” 还意味着对合法有效的规章应 当适用 。由此 可知 , 对规章 的“ 参 照” 足一种附条件的适用 , 即规章只能是一种有限的行政 审判依据 。 ( 接上页 ) 关于“ 弓 ' 甘雯认为 ,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 , 援 f, . “ 既可以单独援引 司法解释 , 可以与法律条文同时援 引, 也 而且也未对援 引的先后作限制 , 比较符合行政审判 的实践需要” 。司法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 中如何 具体 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 、 一类闯题如 何应用法律 制定的 , 某 依 据“ 司法最终裁 决原则”, 凡涉及行政 执法事项的条款 。 行政机关应 予遵 守 。甘雯博士的这 一解释可能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使用 “ l 一词的 援弓 ” 真实意图。该解释反映 了司法权的扩张倾 向, 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释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 对于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适用, 行政诉讼法并未作 出规定 , 行政诉讼 法若干懈释规定裁 判文 书可以引用 合法 有效的 其他规 范性 文件。“ l 日 用” 意味着其他规范性文件“ 不被 当然地视为法 院裁 判的依据” 但可以 , 在裁判文书中引用 , 有利于法院充分说理 以支持其判决。根据宪法和组 织法的规定 ,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 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及其 职能部 门, 了可以制定她方性法规和地方 政府规章之 外, 除 均可 以在其 职权范 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 文件 , 在很大程度上是 行政机关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依据 , 其对行政 机关 的约束力 是不言衙喻 的, 但它 未经公布不得约束外部行政相对人 , 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也要经过法官 的合法性审查, 只有在不与上位法相 抵触 时方为 合法有效 , 方能在 行政 审判 中得以适用 。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 之外 , 还有一个 需要关注 的问题 是 , 宪法作为根本法 , 是否可以成为行政审判的依据。行政诉讼 法及行 政诉 讼法若千解释都没有涉及 宪法条款是否可 以直接援弓 的问题 , I 既末明确 排除宪法条款的司法适用 , 未明确确认 宪法 条款的直接效 力。对此 , 也 孔祥俊先生曾指 出: 宪法已成 为法院审判案件 的依据 。当然 , “ 直接适用 宪法的情 况是不多见的 , 且就宪法 与下位法 的关 系而言 , 通常适用 宪法 的效力优先而下位法适用优先的规则 , 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无适用 宪法的 必要性。 但近年来 , ” 司法实践 中出现 了一些直 接依据宪法上的公 民基本 权 利条款提起 的行政诉讼 , 在缺乏部 门法 依据的情 况下 , 法院能否将 宪 法上的公 民基本权利条款作为行政 审判的依据 , 存在不 同意见。笔 者认 为 , 于法律 、 对 行政法规应作合宪性推 断 , 因此有相应 的法律 、 行政法规 可以适用 时, 根据下位 法优先适 用的原 则 , 法规范 没有适用 的空 间。 宪 但在穷尽部 门法规范的前提下, 法院可 以在行政审判过程 中借鉴 民法领 域的实践做法 球} 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作为审判 的依据。 参考文献: [] 1 甘雯.行政诉 讼法 司法解释之 评论 [ . M] 北京: 中国法制 出版
浅谈行政审判参照性规范中的问题及司法对策

浅谈行政审判参照性规范中的问题及司法对策行政审判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方式,而行政审判参照性规范则是指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部门规章等,这些规范对于行政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参照性规范的适用却经常受到一些问题的制约,例如规范的制定者、规范的内容、规范的效力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司法应对的策略。
一、规范的制定者问题行政法规是行政审判的重要参照性规范之一,但是在规范的制定者上,行政法规的法定性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我国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机关分立,导致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具备法定性,因而不能完全依据它进行行政审判。
同时,审判机关在判断某些行政法规是否与法相悖时,也不容易具有权威性和确定性。
对于这个问题,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应对。
首先,行政审判应充分运用判例法、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这些文件均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具有法律效力,且为裁判具有明确、规范的行政法律标准,有助于弥补行政法规法定性不足的缺陷。
其次,可以参考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条约或者通行的惯例作为裁判的参考标准。
这种方式也是融合判例和法律的一种方法,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应具有法律效力和普遍通行性,否则可能引起矛盾。
二、规范的内容问题从规范的内容上看,行政审判参照性规范的缺陷也比较明显,行政法规等规范的结构不够完善,条文表述不够明确,存在一些歧义和不确定性,而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在判决案件时需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
针对这个问题,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加强审判机关的规范解释工作,推进行政审判案例的规范化操作等方式加以解决。
比如,行政审判应该充分运用“解释优于认定”原则,在判决中对规范条款进行解释,把握好对规范条款的解释权。
同时,还可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引导其依法制定行政法规等规范,做到语言表述清晰,有效规避同义使用和表述不全等问题。
三、规范的效力问题行政审判参照性规范最后一个问题是规范的效力问题。
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法律适用是法治国家司法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关系到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在我国,行政审判法律适用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
本文将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基本概念1. 行政审判:行政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2.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处理具体事务时,依据法律规范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
3. 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是指在行政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三、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所有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
2. 合法性原则:行政审判法律适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3. 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行政审判法律适用必须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审理案件。
5.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要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程序1. 受理: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 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3.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
4. 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
5. 执行: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判决。
五、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某市环保局对某企业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遂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法律适用是核心环节,它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司法权威的维护。
本文将探讨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其重要性、原则和具体方法。
二、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的意义1.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通过法律适用,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行政审判为公民提供了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通过法律适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行政审判通过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4. 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三、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的原则1. 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2. 公正原则:行政审判应当公正、公平,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便民原则:行政审判应当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4. 诚实信用原则: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误导对方。
5. 效率原则:行政审判应当高效、及时,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四、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的方法1. 文本解释:对法律条文进行字面解释,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2. 系统解释:将法律条文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从法律体系的角度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3. 目的解释:根据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4. 习惯解释:根据社会习惯、风俗、传统等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5. 对比解释:通过对比不同法律条文或不同法律体系中的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6. 逻辑解释: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7. 法理解释:从法理角度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揭示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依据。
审判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
在我国,审判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
本文将从这些法律依据的角度,对审判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二、宪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中关于行政案件审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 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行政诉讼法依据行政诉讼法是专门规定行政诉讼的法律,是审判行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主要内容包括:1.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四、行政复议法依据行政复议法是规定行政复议程序和制度的基本法律,也是审判行政案件的重要依据。
其主要内容包括:1.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五、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审判行政案件时,除了宪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外,还需参照以下相关法律法规:1.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执行等内容。
2.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等内容。
行政审判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

行政审判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行政审判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具体运用法律规则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它不完全等同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与狭义的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涵义基本上相同,而广义额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实际上包含了行政诉讼的全过程,比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涵盖范围广。
在行政审判中,案件事实比较被重视,在审理阶段基本上都能被查清。
而法律适用作为开庭审理案件时的基本三项审理重点之一,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法律适用作为法律在行政案件中的二次适用,考量着法官的业务能力。
能否正确适用法律,是裁判案件的关键。
一、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依据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框架正在逐步建立,行政法律规范逐步完善,法律规范的位阶关系基本明确,为行政审判的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基本依据。
但是,在审判实践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无法可依。
2010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里程碑式的重要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其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是说我们做事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行为的规范是什么,我们的行为准则是什么?而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我们遇到的最大的困惑不是查不清事实,而是找不到明确的法律来衡量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无法可依”是时下审判中经常会遇到的难题。
李杰在《“无法可依”与法官造法》一文中曾论述:认为“无法可依”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根本就没有法律规定;二是仅有法律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没有专门的立法。
民事与刑事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已经充分得到了完善,经过实践操作,也先后做了修改。
只有行政法律体系,至今只有一个颁布于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一个颁布于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过十几、二十年的适用,这两部法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在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适用起来已是力不从心,常常找不到适合的法律法规裁判。
法律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在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据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
本文将围绕这些依据,对法律审理行政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宪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宪法作为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立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基本职能和相互关系,明确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
2.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赋予公民一系列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等。
3. 规定了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基本构成,明确了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为行政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法律依据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法律作为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对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如《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范围、程序、判决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 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法律对行政机关的职权进行了明确划分,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执行等。
3. 规定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法律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多种权利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四、行政法规依据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行政法规作为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法律的补充和细化。
行政法规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对法律的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以适应不同行政领域的需要。
2. 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职责。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处理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适用原则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的重要性1. 维护司法公正。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
通过对法律的正确适用,使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保障当事人权益。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对待。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能够使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促进依法治国。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通过对法律的正确适用,使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三、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原则1. 依法原则。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必须遵循依法原则,即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正确处理案件。
2. 合法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参照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即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 公正原则。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公正、公平地处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 程序原则。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应当遵循程序原则,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参照存在的问题1. 法律适用混乱。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同。
2. 司法腐败。
部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受到外部干预或自身利益驱动,导致法律适用不当。
3. 法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法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导致在审理案件时无法正确适用法律。
4. 法律条文模糊。
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则(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正确适用法律是保证审判公正、实现法治目标的关键。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则,以期为我国行政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原则1.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即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不得对其进行处罚。
这一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
2. 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这一原则旨在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其越权行事。
3.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对于过去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进行处罚。
这一原则旨在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对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平等地适用法律。
这一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歧视和不公正。
三、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1. 适用法律优先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即对于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审判依据。
具体规则如下:(1)优先适用上位法:对于同一事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法律。
(2)优先适用最新法:对于同一事项,新法与旧法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新法。
2. 适用法规优先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适用法规优先原则,即对于同一事项,法规与规章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法规。
具体规则如下:(1)优先适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对于同一事项,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行政法规。
(2)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对于同一事项,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等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
3. 适用规章优先原则在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当遵循适用规章优先原则,即对于同一事项,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其他规章等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规章。
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适用是行政审判的核心环节,规范法律适用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以期为行政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原则1. 依法审判原则依法审判是行政审判的基本原则,即行政审判必须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确保案件审理符合法律要求。
2. 独立审判原则行政审判独立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公正审判原则行政审判必须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要求案件审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公正要求审判过程合法、公开、公平。
4. 效率审判原则行政审判应当注重效率,确保案件审理期限合理,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
三、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内容1. 依法审查案件事实行政审判法律适用首先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查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
审查案件事实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
2. 正确适用法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行政审判应当正确适用法律。
具体包括:(1)明确法律适用范围:根据案件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2)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对法律条文进行准确解读,确保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相符合。
(3)全面考虑法律关系: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全面考虑法律关系,确保案件审理结果合法、合理。
3. 依法处理案件行政审判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依法处理案件。
具体包括:(1)依法确定案件性质: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定案件性质,如确认违法、撤销违法决定等。
(2)依法确定责任: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等。
(3)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依法作出判决,确保判决结果合法、公正。
4. 加强法律适用指导为了提高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水平,应当加强法律适用指导:(1)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对审判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
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法律适用问题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渊源以及适用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
二、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原则1.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不得予以处罚。
这一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
2. 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在行政审判中,应当优先适用法律,不得以政策、规章等代替法律。
这一原则确保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3. 法律解释原则法律解释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于法律条文的含义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立法原意、立法目的、立法历史、法律体系等因素进行解释。
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理、一致的原则。
4.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在行政审判中,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三、行政审判的法律渊源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行政审判中,宪法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最高标准。
2. 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行政审判中,法律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行政审判中,行政法规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地方性约束力。
在行政审判中,地方性法规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
5. 规章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部门性约束力。
在行政审判中,规章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
6.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在行政审判中,国际条约可以作为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
行政判决适用法律规定(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判决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过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判决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判决在适用法律规定方面的相关内容,以期为我国行政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判决的基本原则1. 合法原则行政判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判决依据的法律应当是现行有效的,且与案件事实相符。
行政机关在作出判决时,应严格遵循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确保判决的合法性。
2. 公正原则行政判决应当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3. 便民原则行政判决应当便民、高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尽量简化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4. 证据原则行政判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审查证据,确保判决结果的准确性。
三、行政判决的法律依据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行政判决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判决应当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3.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具有特定领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判决应当依据部门规章的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4.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行政判决应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5. 其他法律法规除上述法律依据外,行政判决还应当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四、行政判决的适用程序1. 起诉与受理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审理与判决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证据,依法认定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调查取证:必要时,合议庭可以调查收集证据。
行政判决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判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在行政法律体系中,行政判决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行政法治的实现。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判决适用的法律,分析其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以期为行政判决的公正、合法、高效提供理论支持。
二、行政判决适用的法律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判决适用的首要原则。
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法定职权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2)程序合法原则:行政判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开、透明。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行政判决应当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喜好、关系等因素影响判决结果。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判决的核心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公正,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事实认定公正: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
(2)适用法律公正: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确保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程序公正: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确保程序公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作出判决,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审理期限合理: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审理期限。
(2)裁决及时:行政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不得拖延。
三、行政判决适用的法律具体规定1. 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行政判决适用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范围、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行政机关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行政诉讼的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审判应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审判是维护国家法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行政审判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的活动。
为了确保行政审判的公正、公平、公开,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司法解释,为行政审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探讨行政审判应适用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为行政审判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框架。
在行政审判中,宪法应适用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确立法治原则。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行依法治国。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3. 规定国家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如行政机关的职责是依法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依法行使权力。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
在行政审判中,行政法应适用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行政法规的合法性,确保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2. 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行政规章的合法性,确保其符合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3. 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特定行政目标而订立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协议。
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行政合同的合法性,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裁判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摘要:行政裁判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其法律适用对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行政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行政裁判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渊源、具体适用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行政裁判的公正、高效提供理论支持。
一、引言行政裁判是指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裁判的法律适用是行政裁判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行政裁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深入研究行政裁判的法律适用,对于完善我国行政法治体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裁判的法律适用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裁判法律适用的根本原则。
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裁判结果的合法性。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公正裁决,确保裁判结果的公平性。
4. 便民原则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应当尽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
5.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三、行政裁判的法律渊源1. 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裁判中,法律是法律适用的最高依据。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裁判中,行政法规是法律适用的次级依据。
3.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裁判中,部门规章是法律适用的次级依据。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裁判中,地方性法规是法律适用的次级依据。
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

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周欢秀法院的使命是适用法律,通过法律的手段,以中立的身份,进行法律与事实的沟通,使具有共性的法律与具体案件相结合,作出个案裁决,从而实现司法所追求公平、公正之目标。
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中,法院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第53条之规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
然而,在实证法上,如何理解“参照规章”?“适用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的实质区别何在?《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与《立法法》之规定是否相冲突?一、我国行政审判依据及其问题行政审判依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行政审判活动的准则和评价尺度,是法院适用各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学者比较普遍认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的活动。
按照此种理解,行政审判依据仅指行政实体法规范和行政程序法规范,而不包括行政诉讼法规范。
因为评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只能是行政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它无法包容行政诉讼法规范。
这是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狭义层面的理解;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应包括两类规范:一类是保证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是诉讼类法律规范;另一类是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有行政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
然而,不管是从狭义上还是广义上理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在我国当下的实证法背景下,各种行政审判依据的效力及其冲突变得异常复杂,而且矛盾重重,让从事审判实践的法官和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的学者都无法完全自圆其说。
而把行政审判依据问题复杂化和矛盾化的根源便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其把所有的行政审判依据划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法律和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探析行政审判依据的“适用”与“参照”周欢秀法院的使命是适用法律,通过法律的手段,以中立的身份,进行法律与事实的沟通,使具有共性的法律与具体案件相结合,作出个案裁决,从而实现司法所追求公平、公正之目标。
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中,法院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第53条之规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
然而,在实证法上,如何理解“参照规章”?“适用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的实质区别何在?《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与《立法法》之规定是否相冲突?一、我国行政审判依据及其问题行政审判依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行政审判活动的准则和评价尺度,是法院适用各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学者比较普遍认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的活动。
按照此种理解,行政审判依据仅指行政实体法规范和行政程序法规范,而不包括行政诉讼法规范。
因为评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只能是行政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它无法包容行政诉讼法规范。
这是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狭义层面的理解;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应包括两类规范:一类是保证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是诉讼类法律规范;另一类是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有行政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
然而,不管是从狭义上还是广义上理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在我国当下的实证法背景下,各种行政审判依据的效力及其冲突变得异常复杂,而且矛盾重重,让从事审判实践的法官和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的学者都无法完全自圆其说。
而把行政审判依据问题复杂化和矛盾化的根源便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其把所有的行政审判依据划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法律和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第二档:规章(包括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规章”。
第三档: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若干问题解释》第6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述档次的法律规范层级依次降低,其对人民法院的约束力也依次降低:第一档次的法源,是法院必须适用的;第二档次的法源,是法院可以参照适用的;第三档次的法源,是允许在行政判决书中引用。
这三个档次的划分表面上看顺理成章,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实际上问题重重。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就第一档次和第二档次的法源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首先,第一档次的法律和法规,是人民法院必须适用的,但是,如果这两者之间发生冲突怎么办?其次,《立法法》明确规定法律和法规的位阶有明确高低之分,行政诉讼法把法律和法规共同规定为法院必须适用的法源,是否与《立法法》的规定相违背?第三,如果法律和法规之间适用的优先性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位阶高低来处理,那么规章和法律、法规之间适用的优先性是否也可以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来处理?如此,“适用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有何实质性的区别?上述问题的理清,关键在于对“适用”与“参照”的准确理解。
二、“适用”与“参照”辨析“适用”与“参照”是我国行政审判依据问题中无法回避的两个概念。
但如何理解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却在行政法学界存在分歧。
理解行政审判中“参照规章”的含义,可以运用历史解释的方法,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中所言及的立法背景分析。
1989年《行政诉讼法》出台前,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在《关于(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对于规章可否作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目前意见尚未统一,有人持肯定态度,有人则认为规章不能作为依据。
然而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部委和省、较大市政府依法有权制定规章,行政机关有权依据规章行使职权。
但是,规章与法律、法规的地位和效力并不完全相同,甚至有的规章还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鉴于上述两种不同意见,草案规定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可以参照,给法院以灵活处理的空间。
”上述说明,是对《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第53条分别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参照”规章的最权威解释,这一权威解释也成为当下流行观点最有力的根据。
基于此,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适用”法律、法规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适用法律、法规,没有选择权,不能拒绝适用。
“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对于规章可以斟酌适用,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并将其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适用。
此种理解与解释,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但实际上这种理解却与法治精神相违背。
第一,与《立法法》规定相冲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53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属于法院适用的对象,部委规章属于法院参照的对象。
根据上述权威解释和当下流行观点,地方性法规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适用的,而部委规章是人民法律可以斟酌、选择适用的。
倘若上述权威解释与流行观点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当地方性法规与部委规章发生冲突时,人民法院必须适用地方性法规。
因为地方性法规是法院必须适用的,而规章是法院参照适用的。
但是,这样的结论与《立法法》第86条第2项的规定是明显矛盾的。
第二,在逻辑上,“适用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
但法律与法规存在位阶上的高低,不可能同时无条件适用,对于发生冲突的法律与法规,人民法院最终只能选择适用,而不可能同时适用。
正如汉密尔顿所言“法官在相互冲突的两种规范中作出司法裁决乃是常见之事。
”③如果法律和法规之间适用的优先性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位阶高低来处理,那么规章和法律、法规之间适用的优先性是否也可以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来处理呢?如此,“适用”与“参照”之间还有任何实质的区别吗?因此,按照权威解释和主流观点理解“适用”与“参照”,不符合法治精神与法治原则。
但是,从上述行政诉讼法当时区分“依据”与“参照”的立法背景来看,采用“依据”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这种差别表述是有原因的,因为法律法规与规章两者在性质与地位上确实有不同,从而有意区别对待。
那么,在行政审判法律适用中“依据”(适用)与“参照”区别究竟何在?三、行政审判依据的实证法分析按照权威解释和主流观点对“适用”与“参照”的理解已无法完全自圆其说,本文试着从实证法的角度对“适用法律、法规”与“参照规章”进行解读。
查阅相关行政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引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具体表述是有差别的。
当引用法律法规时,通常表述为“依据……”或“根据……”;而引用规章的,一般直接注明“参照……”,且在法律或法规后面予以引用,作为法律或者法规的补充。
如《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义行初字第13号》判决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甬行终字第46号》判决,在这两个判决书中,法院在适用法律时,都是先引用法律法规,并在后面引用规章,规章并没有单独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而是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依据而予以引用。
也即规章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处于参考与辅助性的地位,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补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判断标准。
据此,对于“适用”与“参照”的理解,从实证法上解读,所谓“适用法律法规”,是指法律法规,可以单独作为行政审判的直接依据;所谓“参照规章”指的是规章不能单独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而只能作为法律法规的辅助性资料,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判断起补充作用。
这种实证法上的分析现实意义是明显的:第一,有利于区分法律法规与规章的性质与地位;(.fwsir.)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规章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效力是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同时,在我国拥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比较多,不同的行政机关针对同一事项可能制定不同的规定,从而导致规章乱象丛生。
所以,在行政审判中,以法律法规为直接依据,符合法治精神,也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如果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不加区分,将行政规章单独作为行政审判的直接依据,有可能使类似的案件由于依据不同的规章而导致不同的判决的结果,有损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第二,有利于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正确适用法律;法院的使命是适用法律规范,而在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之间正确适用法律更显重要。
因为,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一个案件仅与一部法律文件相关的情形是少见的,多数情况下是不同性质、级别的法律文件对同一事项都做了规定,而且是相互矛盾的规定,特别是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该如何适用?如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和53条的规定并按照上述传统上意义上理解的“适用”与“参照”,则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因为,法律法规是必须适用的,规章是选择适用的。
但这种选择适用是明显违背立法法规定的(前文已述)。
而如果我们摒弃传统上对“适用”与“参照”的理解,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是指可以作为法院直接审判依据,“参照规章”是法院的辅助或补充性依据,则不会违背法治精神。
因为,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不同法律规范进行选择时,仍应按照地方性法规与部委规章在立法法中的位阶关系为标准进行判断和取舍。
对于符合宪法、上位法或与立法精神相一致的规章,应在判决书中予以引用,作为补强依据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