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界定及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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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2篇)

打击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资源逐渐丰富,但与此同时,非法行医现象也日益突出。

非法行医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还可能给患者带来生命健康风险。

为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本文将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分析。

一、非法行医的定义及法律依据1. 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应当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属于非法行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打击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1. 行政处罚对于非法行医行为,首先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1)警告:对非法行医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医活动。

(2)罚款:对非法行医者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非法行医的情节和违法所得的多少确定。

(3)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法行医者没收违法所得,以示惩戒。

(4)责令停产停业:对非法行医场所予以责令停产停业,以防止其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2. 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情节严重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的;(2)造成患者重伤、残疾的;(3)多次非法行医,情节恶劣的;(4)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对于非法行医行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未经执业注册、未经审批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疗活动,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行医罪是一种侵害人身健康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求有实施医疗行为的事实。

即被告人必须实施了非法行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手术等医疗活动。

其次,要求有损害结果的发生。

即被告人的非法行医行为必须给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这一点是非法行医罪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

再次,要求有明显的违法行为。

即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未经执业注册、未经审批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疗活动等。

最后,要求有明显的过错行为。

即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过错而非出于正当行医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具有明显的过错性质。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比较严格和明确的,只有在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条件时,才能够构成非法行医罪。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摘要:一、非法行医的定义与法律规定二、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4.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三、非法行医罪的刑罚与处罚四、非法行医对社会的影响及如何防范正文: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在我国,非法行医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和打击。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这类行为指的是未经合法途径获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这是指个人在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医疗机构并从事医疗活动。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在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期间,从事医疗活动视为非法行医。

4.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这类行为包括未取得任何医学教育背景和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行医罪的刑罚与处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对社会的影响严重,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可能导致就诊人遭受不必要的健康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为了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了高压打击态势。

为了避免非法行医所带来的风险,广大群众在就诊时应当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并向医生了解其执业资格和诊疗范围。

非法行医处罚标准

非法行医处罚标准

非法行医处罚标准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者未经审批的个人或单位从事医疗活动,
给患者带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

针对非法行医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罚标准,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健康安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行医的行为构
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行医者,依法可以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死刑。

同时,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未取得医师资格
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医疗活动,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再次,对于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六十二条
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关闭。

此外,对于非法行医的药品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六十三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关闭。

总之,非法行医是严重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
规对非法行医有着明确的处罚标准,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健康安全。

对于非法行医者、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行为,一旦被查实,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和行政处罚,甚至可能面临关闭的命运。

因此,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健康安全。

非法行医行为的刑事责任界定

非法行医行为的刑事责任界定

非法行医行为的刑事责任界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疾病和身体不适,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选择到正规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寻求治疗与帮助。

然而,也有一些人为了获取利益或满足个人好奇心,从事非法行医行为,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那么,对于这些非法行医者来说,他们应该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法行医的定义。

非法行医是指未经医疗机构批准、没有相关医疗资质或没有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

这些人通常没有经过系统的医学学习与培训,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却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风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行医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其主要罪名通常为“非法行医罪”或“非法行医治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相关医疗资质或未经许可,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而“非法行医治疗罪”是指冒充医疗机构或医生,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这两个罪名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行医者未取得相关资质,而后者强调行医者冒充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生。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或非法行医治疗罪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行医者即可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或非法行医治疗罪的犯罪嫌疑人。

首先,行医者未取得相关医疗资质或没有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却从事医疗活动。

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与培训,对于医疗知识和技术的掌握程度不够,在从事医疗活动时存在巨大的风险。

这样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罪。

其次,行医者虽然具备一定的医疗资质,但超越了自己的医疗范围或专业能力从事医疗活动。

例如,一名内科医生擅自进行外科手术,或者一名熟悉中药的医生进行了需要使用西药的治疗等。

在这种情况下,行医者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围,可能给患者带来无法预料的伤害,这也构成了非法行医治疗罪。

再次,行医者在从事医疗活动时虽然有一定的医疗资质,但却通过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或隐瞒事实等手段吸引患者,并以非法的方式进行治疗。

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量刑(3篇)

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量刑(3篇)

第1篇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行医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本文将围绕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量刑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非法行医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1. 概念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违反国家医疗管理法规,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构成要件(1)行为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这是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前提条件。

只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包括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为患者开具处方、进行手术等。

(3)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是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必要条件。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年内非法行医两次以上、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非法行医所得金额较大等。

三、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1. 量刑原则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非法行医罪的量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即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应当公正、公平,不分性别、民族、地域等因素。

2. 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行医罪的刑罚适用1. 累犯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即对于一年内非法行医两次以上的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2. 自首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自首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即对于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非法行医行为前,主动投案自首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立功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立功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行医的认定

非法行医的认定

非法行医的认定摘要:非法行医是指未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准,未具备医学资质和授权,在没有合法医疗机构设立的场所从事医疗活动。

本文聚焦于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包括法律规定、相关机构的评估方法以及公众的监督与举报机制。

一、法律规定非法行医是大多数国家都禁止的行为,各国的法律法规对非法行医都有详细的规定。

例如,在中国,非法行医被定义为:任何未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或者超出注册范围,在门诊、医务室、药房等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个人或机构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二、相关机构的评估方法为了认定某个医疗机构或个人是否属于非法行医,通常需要依靠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这些机构可以是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协会、专业学会等。

评估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资质认证:医疗机构或个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资质证书和执业许可证明。

2.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评估者会查验医疗从业人员的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医疗设备和环境:评估者会对医疗机构的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4. 患者评价:评估者会采集患者对该医疗机构或个人的评价,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

三、公众的监督与举报机制公众对于非法行医的监督与举报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与举报机制。

一般而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1. 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公众可以向当地的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举报非法行医的情况。

行政部门会对举报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

2. 医疗协会和专业学会:公众也可以向医疗协会和专业学会举报非法行医。

这些机构通常会进行专业性的调查和评估,对证据确凿的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 举报热线或网站:一些国家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热线或网站,方便公众举报非法行医。

这些举报渠道通常会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并会对举报进行保密处理。

结论:非法行医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对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非法行医的定义是什么(关于非法行医量刑标准)

非法行医的定义是什么(关于非法行医量刑标准)

非法行医的定义是什么(关于非法行医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一)非法行医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

(1)行为主体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根据2023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医案件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第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第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第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第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对此说明如下:第一,根据《执业医师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只有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医师资格,并且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问题是,刑法第336条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仅指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是既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也包括取得了执业医生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如果是前者,只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如果是后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以及虽然取得该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都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无医师资格证: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从事医疗行业的人员需要获得相关医师资格证才能进行医疗活动。

如果某人没有获得医师资格证,但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

2. 无合法执业资格证明:医生在从事医疗工作时,需要获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或注册证明。

如果某人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证明,却进行医疗行为,也可以视为非法行医。

3. 非授权开展某些医疗行为:医师在行医时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有一些特殊的医疗行为需要特定的许可或授权才能进行,比如开展手术、处方药等。

如果没有获得授权或许可,却进行这些行为,也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

4. 伪造医疗资质或医疗文件:如果某人伪造医疗资质或医疗文件,冒充医生身份进行医疗活动,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5. 违规从事医疗行为:即便具备相关医师资质,但如果医生在行医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或规避医疗规定,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对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可能略有差异,以上仅为常见的认定标准。

如果需要具体了解某个地
区的非法行医认定标准,请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非法行医是指未经合法医疗机构批准,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从事诊疗、护理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法行医行为及其认定标准:一、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是最常见的非法行医行为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成为一名合法的医生,必须经过国家医学考试和认证,并获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如果一个人没有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就擅自开展医疗活动,那么这就是一种非法行医行为。

二、未注册行医除了无证行医外,未注册行医也是一种常见的非法行医行为。

未注册行医指的是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私自开设诊所或医院,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疗。

三、违规操作违规操作也是非法行医的一种常见形式。

例如,在诊疗活动中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都属于违规操作。

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会对医生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四、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非法行医者吸引患者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些非法行医者在广告中夸大自己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欺骗患者前来就诊。

这种行为不仅会误导患者,还会影响整个行业的信誉度和形象。

五、危害公共卫生安全非法行医还可能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

例如,一些非法行医者使用过期药品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进行诊疗活动,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对于非法行医行为必须坚决打击和惩处。

总之,非法行医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会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共同维护医疗卫生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医
疗收入的行为。

非法行医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国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措施。

首先,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要素,即实施非法
医疗活动的行为;二是结果要素,即对患者身体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结果。

对于行为要素,主要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医疗行为。

而对于结果要素,则是指患者因非法医疗活动导致身体健康受损或者生命受到威胁的后果。

只有当以上两个要素同时具备时,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针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形式。


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非法医疗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

而对于对患者身体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行医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总之,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对非法行医
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措施。

对于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来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依法从事医疗活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远离非法医疗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健康和安全。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 无资质从事医疗行为:非法行医指的是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获得相关法定医学教育背景、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或没有经过
合法注册等情况下从事医疗行为。

2. 超越职权从事医疗行为:医疗行为应当在法定的医疗范围内
进行,超越个人医疗范围从事医疗行为被认为是非法行医,如没有合
理的手术资质但进行手术手段,没有合法的处方权但进行处方开具等。

3. 违反专业道德从事医疗行为:医生有一定的职业道德要求,
例如隐瞒病情、错误宣传、虚假治疗效果等,这些都属于非法行医的
范畴。

4. 没有合法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和个人在进行医疗活动时,
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涉及的执业许可证且未经合法
程序审批的医疗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认定标准,在具体的情况中,可能涉及更多细
节和法律规定。

非法行医属于违法行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相
关法律和法规来明确和处罚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案件应用法律(3篇)

非法行医案件应用法律(3篇)

一、引言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手术等行为。

我国法律对非法行医行为有严格的禁止和处罚规定。

本文将针对非法行医案件,探讨法律在其中的应用。

二、非法行医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致使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非法行医案件的侦查与起诉1.侦查非法行医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案件情况;(2)收集、调取相关证据,如病历、处方、医疗设备等;(3)对涉案场所进行现场勘查;(4)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传唤等。

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非法行医案件的审判1.审判程序非法行医案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判。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查明案件事实。

2.证据审查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行医案件时,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对于非法行医案件,以下证据尤为重要:(1)证人证言;(2)被害人陈述;(3)病历、处方、医疗设备等物证;(4)现场勘查笔录;(5)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

非法行医方面的法律规定(3篇)

非法行医方面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非法行医不仅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国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二、非法行医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三、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1.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未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2.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3.情节严重:以下情形属于情节严重:(1)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2)给患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两次以上的;(4)其他严重情节。

四、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法行医行为构成行政违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非法医师法律规定(3篇)

非法医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非法行医现象在我国依然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医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非法医师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非法医师的定义及法律依据1. 非法医师的定义非法医师,是指未取得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非法医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2)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3)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注销或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我国关于医师管理的核心法律,其中第三十条规定:“非法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对非法医师行为的处罚:(1)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多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医师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非法医师在行政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执业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罚款。

2. 刑事责任非法医师在刑事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有期徒刑、拘役;(2)罚金;(3)没收财产。

3. 民事责任非法医师在民事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患者损失;(2)承担因非法行医行为所引起的其他民事责任。

非法行医退费法律规定(3篇)

非法行医退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非法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重点探讨非法行医退费法律规定,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二、非法行医的定义及法律依据1. 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包括诊断、治疗、开具处方等行为。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规定:“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患者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非法行医退费的法律规定1. 退费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患者有权要求退费。

2. 退费范围(1)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2)误工费:患者因非法行医造成的误工损失。

(3)交通费:患者因非法行医产生的交通费用。

(4)住宿费:患者因非法行医产生的住宿费用。

(5)精神损害赔偿:患者因非法行医造成的精神损害。

3. 退费程序(1)患者向非法行医者提出退费要求。

(2)非法行医者应当依法退还患者已收取的费用。

(3)若非法行医者拒绝退还费用,患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退费责任(1)非法行医者应当承担退还患者费用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应当配合患者退还费用,不得阻挠。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某患者因非法行医导致病情加重,要求退费。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患者有权要求非法行医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2篇)

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市场逐渐繁荣。

然而,在医疗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非法行医现象也日益严重。

非法行医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更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

因此,对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对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非法行医的定义及构成要件1. 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活动,为他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2. 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非法行医的主体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人、非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行为要件:非法行医的行为包括擅自开展医疗活动,为他人提供医疗服务。

(3)主观要件:非法行医的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未取得相关证书,却仍然擅自开展医疗活动。

三、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1. 刑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非法行医罪的适用,需要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判断:(1)非法行医情节轻微,未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予刑事处罚。

(2)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判断:(1)非法行医情节轻微,未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2)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行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查处非法游医适用法律(2篇)

查处非法游医适用法律(2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驱使下,一些非法游医为谋取私利,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为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查处非法游医适用法律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非法行医的定义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部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允许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查处非法游医的法律程序查处非法游医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后,应当立即立案侦查。

2.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查明非法行医的事实、情节、后果等。

3. 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 审判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并依法执行。

三、查处非法游医的法律责任1. 对非法游医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对非法行医单位的法律责任:非法行医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护士_非法行医适用法律(2篇)

护士_非法行医适用法律(2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护士作为医疗队伍中的重要成员,承担着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重要职责。

然而,近年来,一些护士非法行医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针对护士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

一、护士非法行医的定义护士非法行医,是指未经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护士必须在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从事护理工作。

二、护士非法行医的法律适用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护士非法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行医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护士非法行医的行政责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责令停止非法行医活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要求护士立即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2)没收违法所得:护士非法行医所得的非法收入,应当予以没收。

(3)罚款:根据护士非法行医的情节,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护士非法行医,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护士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非法行医罪:护士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

(2)有期徒刑或拘役:护士非法行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罚金:护士非法行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并处罚金。

3.民事责任护士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护士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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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行医界定及主要法律依据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

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

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主要依据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第二条规定无证行医情形:(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二)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四)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以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或者不批准延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证行医行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第一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要求:《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无证行医查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及其监督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政执法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无证行医情形:(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二)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四)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以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或者不批准延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证行医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无证行医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监督执法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无证行医查处工作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监督协调机制,负责与其他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的沟通协调,为监督执法工作创造条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同级监督执法机构无证行医查处工作实施考核评估,落实执法工作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开展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无证行医查处能力和水平。

监督协管员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无证行医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监督协管工作机制,收集无证行医案件线索。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无证行医查处公示制度,对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进行公示。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时,应当使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查询无证行医人员既往受行政处罚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行移送。

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有关信息录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开展防范无证行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第十条对社会举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无证行医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受理,并进行核实。

对符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立案。

因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立案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人员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监督人员对无证行医案件进行调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二)进入无证行医场所进行检查;(三)查阅、复制、调取与无证行医有关的合同、票据、财务、账簿以及诊疗文书记录等相关资料;(四)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明从事无证行医的药品、器械、工具等相关物品和场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监督人员对无证行医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监督人员、当事人或被询问人按规定在笔录上确认、签名。

当事人或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由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也可以邀请见证人见证签字。

第十三条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时,监督人员应当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予以指定地点保存或就地保存。

第十四条需要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等物品不宜当场清点的,监督人员可以使用《封条》先行封装,予以指定地点保存,并告知当事人限期到场拆封清点。

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到场,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的机关可以自行清点,不影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自行清点的,应当由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实施,填写物品清单,并签名。

第十五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的机关应当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一)经核查与案件无关的,依法予以退还;(二)经核查与案件有关的,在实施行政处罚前,根据案件查处需要,作为物证;(三)作出没收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予以没收。

前款第(二)项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可以书写为“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规章),已(拟)于×年×月×日立案,上述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作为物证。

”。

第十六条需要调取电脑、电子产品及互联网相关证据等电子数据的,可以转化为书面材料,并注明来源、时间和材料说明;现场不能转化为书面材料的,可以对证据载体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十七条对调查认定属实的无证行医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在无证行医场所张贴《公告》。

第十八条对违法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无证行医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九条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后,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直接、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的方式可以为:(一)在作出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监督执法机构公告栏或者网站公告;(二)在无证行医当事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三)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处罚决定的内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无证行医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在下列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届满次日起算的3个月内;(二)复议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届满次日起算的3个月内;(三)第一审行政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届满次日起算的3个月内;(四)第一审行政裁定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届满次日起算的3个月内;(五)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送达当事人次日起算的3个月内。

作出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无证行医查处中,发现有下列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一)无证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无证行医的;(二)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四)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已经作出行政处罚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于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按照前款规定移送。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非法行医罪犯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再次无证行医的,应当在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通报其社区矫正地的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销售药品,或者涉嫌销售假药、劣药的,应当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无证行医查处过程中不履行本规范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对有确切来源的投诉举报无证行医案件线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发现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为无证行医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行政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无证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发现无证行医行为未及时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发现无证行医行为涉嫌犯罪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六)索取、收受无证行医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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