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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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2)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人员组成及各级人员职责 (3)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5)

(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6)

(三)、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8)

(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9)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1)

(六)、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制度 (12)

(七)、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4)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5)

三、病理科技术操作规范

(一)、工作人员防护规范 (18)

(二)、生物安全设备操作规范 (19)

(三)、实验室标本安全操作规范 (21)

(四)、感染性物质操作规范 (21)

(五)、废弃物处理规范 (22)

(六)、尖锐器具使用规范 (23)

(七)、消毒规范 (24)

(八)、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及应急预案 (26)

(一)总则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避免意外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要求病理科全体工作人员熟知本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1.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医疗机构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医院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有关科室管理者、医学专家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

2.病理科应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担任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病理科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

3.病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知生物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日常工作中,上级职称工作人员有指导下级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的责任。

5.实验室人员防护,环境消毒,标本收集、检测、储存、销毁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 号,2003年10月15日)要求执行。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人员组成及各级人员职责:

1.人员组成:

负责人:科主任

生物安全员:班组长或其他人员

科室其他人员:

2.人员职责

科主任:

1)熟悉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

2)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对病理科生物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4)负责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5)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授权。

6)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7)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及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或主管领导报告。

班组长:

1)本班组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科室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职工。

2)在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应认真负责,注意发现隐患,

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得以解决。

3)加强对各种电器、检测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由专人负责并作好使用记录。

生物安全员:

1)熟悉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2)随时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或直接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

其他工作人员: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科室关于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科主任、班组长、生物安全员的安排,认真落实科室的安全工作。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需经过相应专业的系统理论学习和严格的技术培训,应持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2.掌握基本的病理实验技能,有一定的病理实验理论知识,并能独立熟练操作常用的病理仪器和设备。

3.病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经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免疫接种,如麻风腮、乙肝等,方可被批准进入实验室,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

5.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6.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门上应贴有生物危害标识,批准进入的人员应被告之所存在的潜在危险,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7.外来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等)进入病理科实验室进行研究、学习、实习等医疗活动者,需经生物安全培训,一个月以内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三个月内科主任批准并经医务处批准并备案。

(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与感染性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感染性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制度内容

1、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

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2、设有接收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3、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

害,做好标准隔离。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

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5、损伤性垃圾放入锐器盒内。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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