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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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市教育局
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17年4月—11月(具体日期、地点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本届运动会设老年组、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公开组五个组别。其所设项目分别为:
(一)老年组(7项)
门球、武术、气排球、柔力球、广场舞、健身球、地掷球。
(二)成年组
1.区县(市)组(12项):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气排球、自行车、健身气功、马路赛跑。
2.市直机关组(9项):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广场舞、太极拳、长跑、5人制足球、中国象棋。
(三)青年组(21项)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游泳、射击、摔跤、柔道、举重、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马路赛跑、模型运动、定向越野、击剑、攀岩、体育舞蹈。
(四)少年组(20项)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蹦床、柔道、摔跤、跆拳道、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模型运动、定向越野、击剑、攀岩、体育舞蹈。
(五)公开组(4项)
篮球(成年组、青少年俱乐部)、足球(成年组、青少年俱乐部)、羽毛球(成年组、青少年俱乐部)、时尚体育项目(跑酷、攀岩、花式篮球、花式单车、花式跳绳等)
五、参加单位
(一)老年组
以区县(市)为单位组团、组队报名参加。
(二)成年组
1.区县(市)组:以区县(市)为单位组团,以基层单位组队报名。
2.市直机关组:市直各单位为单位参加,凡报满3项者可组成代表团参加,无法组成代表团的单位也可报名参加相应单项的比赛。
(三)青年组
以普通中学为单位参加,凡报满5个项目者可以组成代表团,不满5个项目的单位可以组队参加单项比赛。城区各省属示范性中学必
须组团参加。
(四)少年组
以区县(市)为单位组团,以学校组队报名参加。
(五)公开组
成年组自由组队参加,青少年俱乐部组以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加。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直机关组、公开组单项比赛的特殊规定。
(二)运动员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三)运动员必须经县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比赛。
(四)青少年组运动员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运动员注册和资格审查确认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运动员必须是我市在籍、在校、在读学生,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籍证明为依据。
3.在省队集训、试训符合年龄的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4.已代表其他市州在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外省、外市户口运动员代表长沙在湖南省体育局注册,可代表所在单位参赛。
5.参加市运会的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原则上在2017年3月28日前办理完毕。
(五)成年组运动员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长沙市户口(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且于2017年2月28日前落户长沙;如代表单位有异议,按照运动员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的顺序裁定。
2.成年组运动员要求23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准参加比赛。
4.市直机关组各单项特殊规定。
(六)老年组运动员要求男子55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50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公开组运动员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成年组运动员必须是长沙市户口(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2.青少年组运动员须符合我市青少年俱乐部管理相关规定。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3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2-6人。
(二)田径、足球、体操、游泳为各区代表团的必报项目,田径为各县(市)代表团的必报项目。
(三)老年组和成年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参赛项目不限(本组别内);青年组和少年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本组别内)。
(四)青少年组运动员注册后,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
(五)除经医院检查证明,确因伤不能参加比赛外,运动员所报
参加项目不得无故弃权。
(六)青少年组柔道、摔跤、举重、跆拳道等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年龄报名,其余项目在大年龄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足时,可补充小年龄组运动员参赛。
(七)必须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参加办法参赛,凡虚报年龄、弄虚作假者,将按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纪律规定予以处罚。
(八)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国家各单项运动协会或长沙市体育局认定的有关特定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竞赛办法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加的代表队不足3个代表团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的小项报名队(人)数不足3队(人)则不举行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除部分有纪录项目按照规则规定,确实无法认定名次而允许并列外,其它项目(跆拳道除外)都须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五)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各区县(市)招收的运动员所获名次实行双向计牌、计分。双方单位必须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协议在赛前60天内报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备案。运动员自协议签订后,须在该人才基地训练,违者按弄虚作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