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
从哲学的视域与维度出发理解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首先,人的全面发展是和谐社会内蕴着的价值目标,对这一价值目标的“意义”表达是“社会理想”的实质所在。
其次,“和谐社会”是评价“现实”、导引“现实”的标准,一方面它是对现存状况的“否定和批判”,另一方面它又是对“未来”状况的“揭示和确立”。
和谐的本质是发展中的平衡,和谐社会的发展是矛盾统一的动态过程。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是如何解决好矛盾,使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之间的冲突得到恰当的处理,从而保持和谐。
和谐社会不等于人与人之间没有矛盾,恰恰是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和谐。
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和趋势。
具体表现为:第一,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矛盾双方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互为媒介,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第二,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性,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存在相互渗透的渠道和桥梁,相互转化的趋势和可能。
矛盾的对立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主要任务等,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
这一思想,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而提出的,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它的哲学基础。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摘要:和谐社会的提出拥有极其深厚的哲学基础,这要求我们从哲学的角度来对和谐社会进行深刻的理解,以便使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积极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文章在对和谐社会进行剖析的基础上,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哲学基础;理论创新一、和谐社会的概述(一)和谐社会的含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实现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内部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和谐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它关系着我国思想道德体系的构建和文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目的即在于对中国自古所崇尚的和为贵、和谐为美等和谐社会理想的弘扬。
(二)和谐社会的特征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必须要对和谐社会的特征进行准确的理解。
具体而言,和谐社会的特征具有以下几点:首先,民主法治。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将民主法治加以充分发扬,在此基础上,促使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得以确切落实,从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其次,公平正义。
所谓公平正义,即指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准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之间的关系,促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以确切维护及实现。
再者,诚信友爱。
即和谐社会要求整个社会能够相互帮助、诚实守信,实现全体人民之间的平等友爱与和谐相处。
二、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一)辩证唯物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本质上世界应当是物质的。
恩格斯说:“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
(《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83页)物质的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应。
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进而为实践服务。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这构成了人们准确认识世界并能动地改造世界认识过程。
基于该认识过程,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应当唯物的,而且也应当是辨证的。
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
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学院:班级:姓名:学号:浅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和谐社会作为多方面、多层次与广范围的系统工程,无疑需要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方面的协调、和谐与深入发展。
要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点,妥善协调好经济社会结构变动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长期稳定和谐的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二者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和谐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更好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同时,和谐的社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经济是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根本的还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不是凭空想象,也不是刻意求新,而是有着坚实的经济社会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经济基础。
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21万亿元人民币,比1952年增长了331倍,是同期世界年均增长速度的两倍以上。
经过50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基本解决了世界近1/5人口的温饱问题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
如果没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建设和发展上取得的成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不可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
构建和谐社会既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经济总量增加,由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经济发展从最大限度地增加供给,转向更大程度地满足需求,着力于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发展。
浅论构建和谐社会及其哲学基础
浅论构建和谐社会及其哲学基础随着现代社会的加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那么,什么是和谐社会,它的构建需要哪些哲学基础呢?首先,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
它要求各种文化、宗教、习惯都能够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一种文化不能成为压迫其他文化或者被其他文化所压迫的工具。
这就需要在哲学上树立“文化平等”的观念,加强文化研究,探索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
这些都能够减少文化冲突,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和谐发展。
其次,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得到统一。
经济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但仅有经济发展还不能构建和谐社会,因为经济增长和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会增加社会矛盾。
实现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公正的协调,需要在哲学上树立“公正”的观念,建立社会公正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各个群体在不同领域的合法权益。
在资本核心主义的社会中,经济与公正的一体化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
因此,加强社会制度建设,重点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市场机制和社会秩序,构建公正的中央政策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和谐社会还需公民道德的提高。
道德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公共利益和个人自由的桥梁。
每个人都必须有一定的道德素养才会为社会的和谐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道德教育需要在社会方方面面得到体现,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传承道德价值观,弘扬人类文明的精神。
只有这样,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有一种由内而外的自我约束意识,才能真正建设和谐社会。
最后,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它不仅仅是由国家、政府、各种机构共同创造的一种社会理念,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
任何一个人都是和谐社会的创造者和维护者。
社会和谐需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环境。
需要在哲学上树立“环保”的观念,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设绿色经济。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哲学思想的支撑和指导。
它需要建立“文化平等”、“公正”、“道德”,“环保”等观念基础,为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与公平、公民道德、环境保护等方向,推动全社会一起积极总动员,实现社会和谐共进。
浅论构建和谐社会及其哲学基础
到正确处理 , 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最近 ,两会” “ 召开 以来 , 几乎 全国人 民群众 的 目光 B 关注 社会 公平 , 注 贫富 在 关
差距 , 注三 农 问题 , 注农 民工待 遇 , 注 困难 群体 , 注 物 价上 关 关 关 关 涨, 人人 都说 这些 问题 非常 严 重 , 说 这 些 问题 必须 解 决 。这 一切 都 都 向我 们提 出了一 个 非常重 要也 非常 迫切的 问题 , 就是怎 样尽 快 那 地把构 建和 谐社 会 的 口号 , 成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行动 。 但这 些 问 变 题, 到底 具体 地存 在和 分布 于 哪 些地 万 、 哪些 部 门 和单 位 呢? 只有 把这 些问题 一件 一件地 摆到 桌 面上 , 才能 一件 一 件 地分 析 , 件一 一 件地解 决 。 诚 信 友 爱 , 是 全社 会 互 帮 互助 、 实 守 信 , 就 诚 全体 人 民 平 等友 爱、 融洽相处 。它 是道德 领域 的 内容 , 是调 节个 人和他 人 、 人 和社 个
会的 行为规 范 。在 社会 主义 市场 经济 条 件 下诚 信 尤 为 重要 。 有 了
诚信 友爱 自主 。
充满活力 , 能够使 一切 有利 于社 会进 步 的创 造愿望 得 到 尊 就是
重, 创造活动 得到支持 , 造才能得 到发挥 , 创 创造 成果得 到肯 定 ; 定 安
有序, 就是社 会组织机 制健全 , 管理完 善 , 会秩序 良好 , 社会 社 人民群 众 安居乐业 , 会保 持 安定 团 结。人 与 自然 和 谐 相处 , 是 生 产发 社 就 展, 生活富 裕 , 良好 。 民丰则 定 , 生态 民顺则 安 ,仓 廪实 而知 礼 节 ” “ 。 定 有序 、 与 自然和 谐相处 的社 会 。这 就是 当前 我国 社会建 设 的主 人 安定有序 、 与自然协 调发展 , 以上各 自实行 的自然 结果 。这样 的 人 是 要 内容 和任务 。 社会必然是 充满活 力的社会 。是 一个 民享 安康与欢乐 的社会 。 社会 主 义和 谐 社会 的基 本 特征 应该 是 民主 法治 、 平正 义 、 公 诚 二、 构建 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的哲学 基础 信 友爱 、 充满 活力 、 定有 序 、 与 自然 和谐相 处 的社会 。这 六个 方 安 人 1 构建 社会 主义和 谐社 会的唯 物论 基础 、 面 偏重 于社会 的上层 建筑 和思 想意识 。 民主法治 , 就是 社会 主义 民 物质与意识 的辩证关 系原理是构 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 会的 唯物论 主 得到充 分发 扬 , 法治 国基 本 方 咯得 到切 实 落 实 , 两 条 特别 重 依 这 基础。世界 是物质 的 , 第一 性 、 识 第二 性 , 意识 对 物质 又 具 物质 意 而 要, 因为只 有法 制健 全 、 会民 主得到 发扬 , 民当 家作 主的 权利 才 社 人 有 能动 的反 作用 。这 一 原理 要 求我 们 做一 切 事 情首 先 要从 实 际 出 有 保障 , 民才能 心和气 顺 , 人 社会 才 有和 谐 。社 会 民 主是 社会 和 谐 发。而构建 社会主义 和谐 社会任 务 的提 出 , 是从 我 国当 前 的实 际 就 的根本 要求 , 制健 全是社 会和 谐 的根 本 条件 。构 建 社会主 义 和谐 法 国情出发 而得出 的结论 。自改 革开放 以来 , 国 已具备 了较 为坚 实 我 社 会必须 加强 社会 民主和 法制 建设 , 建 社会主 义和 谐社会 不但 需 构 的物质基础 , 我国的社 会生产力水 平明显 提高 , 民生 活水平 也实现 人 要 完善 的法律 , 而且 法律 的制 定必须坚 持 以人为本 、 循客观 规 律 、 遵 了从温饱 向小康的 飞跃 , 缩小 贫 富差 距 , 进社 会公 平 , 善 社会 为 促 完 符 合理 性精神 。理 性是和 谐社会 的精 神支 柱 , 律应 当成 为理 性 保障 , 人与 自然 、 与社会 的和谐发展 奠 定坚 实 的物质 基础 。同 而法 推动 人 的权威 的载体 。同时 , 建 社会 主义 和 谐 社 会 不但 需要 完 善 的法 构 时这一原 理还要求在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的构 建过 程中积 极发 挥意识 律, 而且 必须增 强 全社会 的守 法 意识 与 法制 观 念 , 实做 到有 法 必 切 能动作 用。我国现在 以马 列主 义、 毛泽 东思 想 、 邓小 平理 论和 “ 三个 依、 执法 必严 、 违法 必究 。尤其重 要 的是 , 建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不 构 代表 ” 重要思 想和科学 发展 观等 为指 导 , 足实 践 , 力推 进社 会 主 立 大 但 需要 完善的 法律 , 而且法 律 必须 建 立 在 民主 的 基础 之 上 , 社会 义精神 文明建设 , 进社会 和谐仓造 了良好环境和 氛围 。 与 为促 0 主 义民 主政治 紧密相 联 , 因为社 会主义 民 主不但 是社 会主义 和谐 社 2 构建 社会 主义和 谐社会 的辩 证 法基 础 、 会 的基本 特征 , 是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的重 要 前提 和 政治 保 障 。 而且 唯物辩 证法认 为 , 界 是 处在 普遍 联 系 和 永 恒 发 展 的过 程 中 世 因此 , 建社 会主义 和谐 社 会 的宏 伟 事业 中 , 当 通过 制 定与 完 的 , 上的 一切事 物和 现 象都 不 能彼 此 孤立 地 存在 , 是 处 于一 在构 应 世界 而 善法 律法 规推 进社会 主义 民主 的制度 化 、 范化 、 规 程序 化 , 证人 民 个相 互联 系的系 统之 中。普 遍联 系观 点是 唯 物辩 证 法 的一 个 基本 保 当 家作 主 ; 通过 制定 与完善 法 律 法规 进 一步 健 全 民主 制 度 , 丰富 民 特征和 基本 原则 。正如 恩格斯 指 出 的 : 当我 们深 思 熟 虑地 考 察 自 “ 主形 式 , 大公 民有序 的政 治参与 , 证人 民依法 实行 民主选 举 、 扩 保 民 然界 或人类 历史 或我 们 的 精 神 活动 的 时 候 , 先 呈 现 在 我I N 前 首 ' I ] 主决 策 、 民主管 理 、 民主监 督 ; 通过 制定 与完善 法律 法规切 实 做到 尊 的 , 幅 由种种 联 系和 相 互 作 用无 穷 无 尽 地 交 织 起来 的画 面 。 是一 重和 保 障人权 , 人民依 法享 有广泛 的权 利和 自由 。建设 的重 点 构 建 和谐社 会要 求用联 系的 、 保证 全面 的而 不 是孤 立 的 、 面的 观 点看 片 是 农村 和农 民。在 中国 , 农 村 的 民主政 治 建 设 的发 展和 完 善 , 问题 。因此 , 主义�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其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这一重要理念,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指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而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这一原理就要求我们做一切事情首先从实际出发。
人的实践活动依赖于客观世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
我们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就是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通过一定的物质手段作用于客观世界。
人们要取得实践的成功的胜利,就必须正确认识客观实际的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我们了解到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实践活动的展开形式。
同时,和谐社会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对人类社会的把握。
当今世界出现的生态、环境、人口、资源等全球危机问题,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重要性。
而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决定力量,就必然承认了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马克思哲学认为,事物是处在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之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这就反映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为什么必须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
在事物的永恒发展中提到,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谈谈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
谈谈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摘要和谐社会是我们建设的目标,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社会建设的理想态势,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从哲学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一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内涵,以不同的哲学理论为基础而生成,了解其中的哲学内涵,对于我们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有重要的意义。
一、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及其基本结构为哲学基础的理论社会发展有自己的特点规律,有自己的本质和结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本质就是实践,社会结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社会制度就是随着人们之间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实质上就是人们关系的规范化和制度换。
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就是基于这一点而产生的。
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指人能动的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在这里马克思认为社会的本质就是实践,这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联系就是实践在人类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基于这一构想发展的,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之间互相帮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这就是对人际交流,促进社会关系的最好诠释。
第二,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包含物质生活领域,政治生活领域和精神生活领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生产是政治发展,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和谐社会的内容中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含义,就是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产良好的美好诠释。
第三,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生产时间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因为矛盾的存在所以才能推动事物的前进发展,因此,生产实践中的矛盾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谐社会被视为一个具有哲学性质的概念,它代表了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和目标。
作为一种理想,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从一系列思想和理念中得到支持。
本文将探讨和分析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并论述它对社会的重要性。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的第一个方面是人类尊严和平等。
哲学家们提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在人类尊严和平等的基础上。
人类尊严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被认可、被关心,并且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人类平等是指人们在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
这些基本的人权和价值观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它们促进了社会的平衡和共融。
第二个方面是公正和正义。
哲学家认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在公正和正义的基础上。
公正是指在社会资源分配、权力运行、决策制定等方面平等地对待每个人。
正义是指给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要求每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公正和正义的实现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平等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个方面是互惠和合作。
和谐社会需要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和合作关系。
互惠是指人们应该共享资源、知识和技能,相互帮助和支持。
合作是指人们应该在共同的利益下合作,而不是相互对抗。
互惠和合作有助于促进社会的互信和团结,使人们能够共同面对挑战和解决问题。
第四个方面是和而不同的思想。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强调了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观点、信仰和文化。
和而不同的思想意味着人们应该能够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接受和理解不同的观点,并通过对话和交流共同寻求共识。
这种思想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避免了冲突和排斥。
最后,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还包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哲学家们认为,和谐社会需要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意味着人们应该通过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来满足当前和未来的需求。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有助于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并为后代提供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在总结上述内容后,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可以概括为人类尊严和平等、公正和正义、互惠和合作、和而不同的思想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它是关于人类的发展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社会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一个整体概括,既反映了中国的现实,也是一个理想。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起源于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道、法三家思想和中华传统道德观念,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和文化特色。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既包括价值观念也包括社会思维方式和方法。
首先,儒家思想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之一。
儒家强调家庭、社区和国家,以及个体与全体、人与自然之间的谐和关系。
为了实现和谐社会,儒家思想认为人们应该遵循仁、义、礼、智和信等五种基本人伦关系,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儒家思想指导人们尊重自然、尊重他人,追求协调统一,创造和谐愉悦的人际关系。
其次,道家思想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之一。
道家思想中对道的追求就是追求自然界和平、平衡和和谐。
道家认为,只有顺应宇宙的规律,才能达到社会和谐。
道家思想提倡“无为而治”,即自然引导社会发展。
通过消除敌对的对立,强调平衡、态势和灵活性,以实现社会和谐。
再次,法家思想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之一。
法家思想认为,只有依靠法律规范,才能实现社会公正、稳定和和谐。
法家思想认为统治者应该执行“法制思维”,以法律为准绳,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保障全体人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公正、有序、稳定和谐的社会。
最后,中华传统道德观念也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之一。
传统道德观念主张道德自觉、良心与责任感,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人格,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道义,讲究互助互爱、仁义礼智、公正廉洁、忍辱含垢、自强不息等美德。
这些传统道德美德使人们更加关爱社区、关爱家庭、关爱他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总之,和谐社会是一个相对完善、健康、统一、稳定、持续发展的社会系统。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深深根植于中华文明的哲学思想和道德传统,体现了先进文化的进步性和发展性。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认真学习和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和哲学思想,积极探索适应新的现代社会条件下,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新途径。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2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检视社会的发展理念,我们不难发现,追求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
“和谐”首先是一个哲学范畴。
“和”即差异的统一,“谐”即协调平衡。
“和谐”是事物作为系统所表现出的协调融洽的存在状态,这种状态反映了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共同汇合点。
将哲学范畴的“和谐”引入社会发展领域,就产生了和谐社会的理想,进而成为人们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一、在价值论视野中,价值主体是人,一切价值关系的构成都是由人而引起。
价值的本质是客体主体化,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要是对主体特别是对社会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
只有从客体对主体特别是社会主体发展、对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效应出发,才能正确理解价值。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根源于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当今中国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深刻变迁的内在要求,也是总结国际发展经验对我们的有益启示。
这就需要我们从理论、现实与未来等多维度视角反思与追问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原则及其可能性环境。
三、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世界,普遍联系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因此,要实现全面发展目标,要正确处理全局发展与局部发展的关系,理顺发展中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好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把全面发展与有序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首先,正确分析和把握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及问题,重视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利益矛盾是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特点,也是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但群众的不满情绪却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积累和加剧。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少数人存在较多的非法收入和不合理收入,另一方面是某些下岗工人和贫困地区农民的生计问题尚未得到充分解决。
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影响这一部分人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引发更深层的社会冲突。
另外,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作者:王雅平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22期摘要: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每位公民向往的目标,也是维护社会稳步、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和前提。
我国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此,本文从和谐社会的内涵出发开始论述,并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意在加速我国更加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文明的提升提供更多的科学性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和谐社会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
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建设具体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理论成果。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和谐社会也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的“大同”理想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思想基础。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的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但不能因此而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简单地理解为无矛盾无差别的社会。
从哲学意义上来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因为没有矛盾则无和谐而言。
我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立足于现实社会的矛盾,对其内涵的科学把握也同样需要建立在矛盾基础上。
从矛盾视角来看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就是不断发现和解决那些不和谐的因素,使得矛盾的雙方乃至多方在矛盾运动过程中达到平衡和统一,最终表现为双赢或多赢的动态的和谐状态。
唯物史观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唯物史观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唯物史观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认为物质是唯一真实存在的基础,
意识和精神都是物质的产物,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物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
不断变革和发展的结果。
唯物史观强调社会阶级斗争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认为历史的发展是以无数次阶级斗争为基础的。
因此,和谐社会不仅是唯
物史观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和谐社会是指在人类社会各个领域内,能够实现全面协调、持续稳定
发展的社会状态。
这种状态需要建立在公正、公平、和谐、稳定的社会基
础之上,实现全面发展和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唯物史观认为,只有通
过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以及生产关系的逐步完善,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力和
生产关系之间的和谐平衡,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唯物史
观是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对于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和谐哲学的核心是系统辩证法,着眼点是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落脚点是人的解放和幸福,因而和谐哲学是一种系统哲学、建设哲学、人本哲学。
有关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的论文怎么写?以下是店铺整理分享的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论文篇1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哲学基础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状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人协调发展的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追求。
本文从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出发,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以及中国传统哲学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哲学基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大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
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建设具体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理论成果。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和谐社会也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的“大同”理想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思想基础。
一、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体系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包括人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也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谐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是一种良好的社会发展状态。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传媒工程系电本艾欣11405010123一、和谐社会存在的矛盾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
正确认识和处理构建和谐社会是在不断地出现和解决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中前进,正确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新矛盾观,正确认识和谐在对立统一规律中新的重大作用及其新特点新观点,至关重要。
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不同性质社会,其基本矛盾就有根本性的区别。
在社会主义社会,不仅社会制度是新的,而且社会基本矛盾的内涵、结构、组成也都是崭新的。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而是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上层建筑方面,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共产党成为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起着指导作用,等等。
在这样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基本矛盾,不是对抗性的,而是非对抗性的,其产生的矛盾,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新型社会矛盾,即以非对抗性人民内部矛盾为主体的新型社会矛盾,我称之为社会主义新矛盾观。
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其他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二、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说,就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彰显了人的主体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机制。
能否做到这一点,是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关键三、从实际出发:当前中国的国情需要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唯物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在时间和空间中有规律地运动着的统一的物质世界,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马哲2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2013级矿山安全管理专科韦利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古今中外,追求社会平等、安定、和谐,是人们共同的愿望。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
孔子的“和而不同”,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最具代表性的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
在西方和谐思想也源远流长。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把“和谐”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赫拉克利特的“对立和谐观”;柏拉图的“公正即和谐”;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和谐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武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地提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揭示,世界万物都是由矛盾构成。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而矛盾就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与过程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1、和谐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协调状态。
这种状态表现为不同事物之间(包括构成事物的不同要素之间),彼此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而相互要求和相互依存达到了一致。
因此,和谐本身也是一种矛盾关系,即不同事物、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和谐只不过是事物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统一”占据着矛盾的主导地位,是事物变化的主流趋势,从而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和协调状态。
2、和谐作为矛盾关系,它具有相对性。
这不仅在于和谐是相对于不和谐而言的事物发展状态,还在于判断事物和谐的标准、事物和谐的程度都是相对的。
和谐的相对性来自于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
时间和空间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方式,而任何具体事物的时空都是有限的、相对的。
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谐社会作为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不仅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和强烈的现实要求,更有着深厚的文化传承和坚实的理论支持。
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更是和谐社会重要的哲学基础,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让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有了锐利的思想武器和可靠的理论指导。
一、马克思主义主体观:明确了和谐社会的依靠力量与发展归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看作是社会历史的主体,马克思说,“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力量。
更进一步讲,“…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也就是说,历史活动不仅要以人为主体,同时还要以人为目的。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同时,人的主体地位要求主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尊重。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不仅要尊重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而且要尊重人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尊重人的政治知情权和政治参与权。
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体各种权利的实现不可能是平衡的,必然会有先有后,但在所有这些权利中,人的生命、人的价值是最为基本的。
人不是手段、更不意味着成为了一些群体、一些集团、一些成员实现其目的的工具。
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人是目的,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最高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归宿。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检视社会的发展理念,我们不难发现,追求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
“和谐”首先是一个哲学范畴。
“和”即差异的统一,“谐”即协调平衡。
“和谐”是事物作为系统所表现出的协调融洽的存在状态,这种状态反映了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共同汇合点。
将哲学范畴的“和谐”引入社会发展领域,就产生了和谐社会的理想,进而成为人们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理念的提出,既顺应了民意,也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一在价值论视野中,价值主体是人,一切价值关系的构成都是由人而引起。
价值的本质是客体主体化,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要是对主体特别是对社会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
只有从客体对主体特别是社会主体发展、对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效应出发,才能正确理解价值。
从人的主体地位而延伸出的价值关系来看,和谐社会有三个向度,即:价值主体之间的和谐、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和谐、价值客体之间的和谐。
由于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所以和谐社会的三个价值向度,又集中体现在价值主体与三个价值客体(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思维客体)之间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精神的和谐三个方面。
(参见路日亮,2005年)而无论是从理想目标来说还是从实践过程来说,构建和谐社会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
从其本质上说,和谐社会就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春秋时期的管仲最早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孟子也曾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在西方,以人为本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把哲学研究的对象由自然客体转向人本身。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1
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1第一篇: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1谈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和谐社会包括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以及社会系统内部的协调发展与和谐相处,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每一个人内心的和谐、安详有关系。
其中,社会是否公平是能否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之一。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公平的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是建设更为公平的社会。
自古以来,社会平等、安定、和谐,是人们追求的共同愿望和理想。
和谐,从字意上解释,“和”由“禾”和“口”组成,意思是人人有饭吃;“谐”由“言”和“皆”组成,意思是人人皆可说话。
“和谐”即人们不仅有饭吃,而且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进而言之,和谐是指事物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共同体内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
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其他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说,就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任何社会都是个矛盾结构,由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组成,缺一不可。
但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就有不同的属性和内涵。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矛盾的斗争性不是敌对阶级社会那种对抗性斗争,而是非对抗性斗争,人民内部矛盾要“用和平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
容许申辩和辩护。
通过改革发展完善法制,调整政策、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等方式,使大量的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得到解决,达到在新基础上新的和谐。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浅谈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结合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与政策李冬言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C班091041313内容提要:关键词: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和谐社会的精神维度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没有共同的理想理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的。
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总书记的这番讲话,指明了精神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更深刻地表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需要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的维度,精神建设的维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们也愈发重视精神文化建设了。
(一)和谐根本——人文关怀和谐社会的人文关怀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追求人文关怀也是人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振奋了人们的精神,增强了人们创造新生活的信心,激烈的竞争、复杂的利益交织和层出不穷的棘手问题,也使人们变得越发焦躁和不安。
不得不承认,“物质至上”和“精神失落”是伴随工业文明发展的一股暗流,特别是资本主义在物质财富猛增的同时,造成了价值理想的缺失、“心灵的漂泊”、“意义的失落”和“道德的沦丧”。
而建设和谐社会,就是想呼唤文化的人文关怀。
不仅如此,“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植根于人是历史的主体这一客观事实之上的。
离开了人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参与,社会的一切活动,无论是实践活动还是精神活动,甚至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创造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正如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的那样: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关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开宗明义地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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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内容摘要:本文简要论述了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基础,主要谈了三个方面: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对立统一观;和谐社会的理论的提出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基关键词:和谐矛盾物质利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面对新的社会矛盾问题而适时提出来的,它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
一、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对立统一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对立统一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正视矛盾的斗争性,更要重视矛盾的同一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但这种矛盾已经不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与体制不断的改革完善而得到解决。
围绕它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和平、渐进、非对抗的方法去协调。
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对立的的矛盾,需要通过斗争的方式解决,但这已经不再是现阶段的主要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斗争的前提,更多关注矛盾双方的依存、融合,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
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局面,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体现了矛盾的对立统一。
在一定意义上,效率属于生产力的范畴,公平则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效率优先,导致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在社会迅速发展,群众政治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提升的情况下,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反过来影响了效率,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甚至导致社会的冲突。
毛泽东说过,“一切矛盾着的东西,相互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相互转化”。
邓小平同志曾在1992年指出,对于贫富差距,“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
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现阶段党和政府应把握当代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构建和谐社会,注意在不放松效率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努力使全社会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不断地解决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中前进的,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新矛盾,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综合把握各种因素,权衡各种存在的矛盾,促进和谐因素的产生。
二、和谐社会的理论的提出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基本规律普遍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或现象都同其他事物或现象相互联系着,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认为,各种社会形态和社会类型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之上的完整的有机体系。
马克思指出: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既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用的现实基础。
“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
生产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构成,五位一体,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和谐社会理论体现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的辨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结构是社会的基本构成部分及其基本要素之间关联的方式,具有多层次性。
马克思认为,经济、政治、文化构成社会领域的基本方面,其中,经济是社会变迁的根源和根本动因,政治和文化是经济的表现并且反作用于经济。
和谐社会理论包含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和自然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人是万物的灵长,自然界为人的生存和活动提供对象、材料和工具。
人作用于自然,自然也反作用于人。
人与自然的支配与反支配的关系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变化与转化的条件是人认识和征服自然的能力。
人类往往从自己最直接的利益出发去征服自然,破坏了生态平衡。
人类征服自然的每一次胜利都导致了自然界冷酷无情的报复。
只有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才能真正驾驭自然。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现出来的。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
人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是其生产方式造成的必然结果。
因此,只有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最终推动力,建设和谐社会要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力量。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同时,人的主体地位要求主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尊重。
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人民的幸福。
尊重和实现个人的利益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在充分把握利益本质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
我们要正视并充分尊重社会群体对各自利益的追求,通过正确的途径把对利益的追求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层动力。
我们要尊重社会群体对于自身利益的正当追求,并且要给与群众切实的利益。
毛泽东说过:“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
”邓小平在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也强调:“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
”而且这利益还必须让群众能看得见、摸得着。
因此胡锦涛同志指出:“一定要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给群众讲明白”。
我们不仅要告诉群众在代表着利益,还要告诉群众是如何来代表着利益,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代表着群众的利益。
对群众利益的安排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重要的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又快又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文化成果,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但是人对利益追求的无限性和现实利益获得的有限性之间是矛盾的,这就势必会产生利益对立与冲突。
如果处理不好利益关系,动力就会变为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注意协调利益关系。
在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的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自然会有其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我们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维护合法利益,抑制非法利益,实现利益整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
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和谐相处”是每个利益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不能去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或者说不能以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马克思曾经讲过,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前提。
同样,每个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整体利益得以体现的前提。
社会和谐是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是我们党构想的未来社会的美好图景。
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只要我们党敢于直面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现实,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关注民生热点问题: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的保证社会公平,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社会将会越来越和谐,最终一定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参考资料:1、《毛泽东选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矛盾论>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央编译局1995年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3、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