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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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是文化站主要书籍的集藏场所,是为基层居民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非图书管理人员不能擅自进入。为保证发挥其正常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居民务必爱护图书,不准将图书卷折、圈画、污损,更不准折撕、剪裁。损坏图书要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借书资格。

2、居民可凭借书证、身份证借书,严格遵守借书规定。每人每次限借两本。

3、居民每星期在规定时间内借还书一次。在图书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内借还图书。居民出借图书最长期限为文艺类书二个月,专业书三个月。其他借期一般为一个星期。

4、居民借书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未选中的图书要放回原处。

5、任何人未经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不得将图书拿出图书室。

6、逾期未还的图书,管理人员要做好催还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7、保持图书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吃零食、扔果壳纸屑。

8、开放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6:30。

电子阅览室是供社区居民上网浏览信息,阅读电子图书的场所。为保证发挥其正常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的计算机前对号入座。

2、不得利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进行游戏,观看法律禁止阅览的网上有害信息。

3、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4、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而磁盘、U 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工作人员许可。

5、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爱护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报告工作人员,切勿自行乱动乱拆。发现故障而不及时报告的视为故意损坏设备。

7、阅览完毕,须经工作人员检查认定设备正常后方可离开。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损坏设备者须照价赔偿。

9、开放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6:30。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确保多功能活动室正常对外开放,保证辖区内居民能更好地参加文化活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多功能活动室隶属于街道文体站管理。活动室日常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

2、坚持公益性,长期免费对居民开放。

3、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

4、活动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不得擅自脱岗。

5、来活动室参加活动的人员,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讲究卫生,维护好活动场所秩序,严防赌博和其他不良活动发生。

6、活动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室内各种用具的保管收发,不得外借或丢失损坏。开放时间结束,务必关好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7、开放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6:30。

培训教室管理制度

1、培训教室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2、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未经批准,任何教学设施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

3、保持教室清洁。培训结束,学员应摆好桌椅、清洁桌面杂物,带走私人物品。

4、爱护公物,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保护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损坏者应予原价赔偿。

5、教室内电教设备由培训负责人管理,其他学员不得随意使用或移动。

6、节约用电。培训负责人负责教室内灯具电源的开关,未经批准,任何学员不得私自开关灯具。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2、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未经批准,任何教学设施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

3、保持教室清洁。教学结束,学员应摆好桌椅、清洁桌面杂物,带走私人物品。

4、爱护公共设备。在教室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保护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损坏者应予原价赔偿。

5、节约用电。教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管理制度

一、文化信息资源是公益性的,免费向大众(含大中小学生)提供使用。

二、凡持有有效证件(含借阅证、学生证、身份证等)的读者均可使用该资源。

三、用户不得利用各基层服务点的设备和场所,制作、传播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和信息。

四、用户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五、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制度、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六、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商业形式使用该资源信息。

七、必须在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基层服务点使用该资源信息。

八、注意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吸烟,保持安静,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使用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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