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三年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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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三年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背后

从叩开中国大门的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列强们的每一次侵华战争都要导致一件至数件血写的条约,中国从此进入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时代。至1918年,连欧洲小国瑞士也与中国订立了不平等条约。

美国政要布热津斯基曾在1980年代指出:“19世纪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协定和治外法权条款,使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不仅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地位低下,而且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同样低下。”

以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为标志,中国真正开始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奋争,废约运动全面兴起。

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新约(即《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条约》、《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署。美国、英国在华治外法权的废除,是中国人民长期进行民族解放运动及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一个重大胜利,也是抗战时期中外关系史上的重大事件。这给予了在艰苦抗战中的中国军民很大的精神鼓励,至少中国在法理上获得独立平等的地位,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1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庆祝中美中英间废除不平等条约。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虚远大于实亦是不争的事实。知名历史学家金春明称其为一出“喜剧”,就是一个比较贴切的比喻。

1943年的废约事件,如果放在整个那段历史中观察,就会发现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蒋介石对战略势态的误判,因而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

从1943年废约后到1946年,为了保存和壮大自身实力,以便在战后能够迅速地消灭共产党,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政府,不惜满足美国和苏联的那些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要求,陆续与美、苏签订一些新的不平等条约。

国民政府那些罔顾民意一意孤行的错误行径,使中国共产党赢得了更多的民心,使人民解放军以更快的速度在国共内战中取胜。新中国的成立,终于真正结束了不平等条约时代。

英美两国率先于1943年1月与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并签订平等新约,魏道明在华盛顿签字。

汪伪政权的废约加快了国民政府废约的步子

台湾著名作家、历史学家李敖在谈到1943年废约

时指出:“就谁首先废除不平等条约而言,无论事实上或形式上,蒋介石都无法不面对一项挑战,那就是汪精卫南京伪政权的‘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行动。这项行动,发生在“三十二年一月九日”,正好比蒋介石早两天。”

从1938年开始,日本以所谓放弃领事裁判权(即治外法权)和交还租界(这两项为当时废约的主要内容)来诱降重庆国民政府,主要对象是领导人蒋介石和汪精卫。在诱降汪精卫集团时,日本妄言要“援助中国从东亚的半殖民地地位中逐步解放出来,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它还嘲笑中国没有平等地位,被西方国家“不是当做一个盟国,而是当做一个工具使用。”

汪伪政权建立后,1940年11月30日,汪日签订《中日间基本关系条约》,日本政府表示:随着中日关系的新发展,将“撤废”其在中华民国所享有的治外法权,并“交还”专管租界。

1942年1月9日,汪伪政权向美英宣战,一小时后,日本即与之签订《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等之协定》。3月30日,汪伪政府“接收”杭州、苏州、汉口、天津等日租界,5月28日,汪伪政府“收回”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6月5日汪伪政府“收回”天津、汉口、广州3个法租界。6月30日,汪伪政权外交部长褚

民谊与日本大使谷正之订立《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条款》及“了解事项”,并就有关事宜互换照会宣布该租界将于8月1日由汪伪政府“收回”。

至此,除重庆日本租界由国民政府收回外,其余1 1个专管租界和2个公共租界均被汪伪政府“收回”。

由于汪伪辖区实际上是日本占领区,因此,汪伪政府“收回”的外国租界,实质上是从“国中之国”变成了沦陷区。显而易见。日本“交还”租界及“撤废领事裁判权,无非是为了”笼络中国民心”和“企图拆散盟国团结”。

汪伪政权的这些废约行为一般都被认为是一出“闹剧”,但当时的美、英等中国的盟国却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所以说李敖的评价并不完全是调侃之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因美、英、法等国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依然存在,各国在华依然拥有租界,并享有领事裁判权等特权。

日本侵华期间,在占领区执行“军令高于一切”的政策,宣称任何外人必须服从日本军法。1937年12月27日,日军在上海宣称:日本无意否认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这完全是各国与中国的问题,但中日间的敌对行动,日本从军事方面考虑,认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因此上海公共租界、天津

英租界、厦门公共租界不断受到日军的骚扰。

1939年前后,美国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现实:中国大片国土已沦陷于日军之手,大量美国侨民已在动荡期间撤离回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究竟有无实际意义?基于以上情况,美国终于向中国表示,愿意在战后恢复法权谈判,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而此时,英国的态度也有同样转变。

台湾“中央研究院”前院士,曾任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的郭廷以先生的《近代中国史纲》对这段历史的论述,可以看出美、英等西方列强对废约一事的不关心不热心,均打算到战后再进行谈判。

郭在书中写道:“中国虽为同盟国之一,但未能受到平等待遇。美国惟望中国无条件追随,英国对中国的轻蔑与妒忌,兼而有之。”“中国沿海沿江条约口岸及要城,为日本占领后,美英在中国原有的特权实际多已不能享受,复以日本声言愿取消在华治外法权,归还租界,一九四○至一九四一年间,英美亦宣布,战后将与中国商谈取消在华特权,尚不肯立时废止。中国要求改善在同盟国的地位不遂,一九四二年五月,熊式辉主张中国自行废除不平等条约,宋子文反对,胡适不甚热心。六月,熊改向白宫行政助理居里献策,谓美国对华援助物资有限,正应取消不平等条约,给

以精神鼓励。美国政府认为这是惠而不费之举,经与英国交换意见后,十月九日,国务卿赫尔通知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准备与中国谈判放弃在华特权及有关问题的条约,另订新约。同日,英国亦有此表示,继之为加拿大、荷兰、巴西等国。”

著名美国传记作家、学者布赖恩·克罗泽在其名著《蒋介石传》中指出:“在1942年10月10日的‘双十’纪念日上,委员长公布了一件1911年辛亥革命以来最为中国人挽回脸面的事情。他宣布,美国和英国已经放弃了那些臭名昭著的‘不平等’条约所给予他们的治外法权。英美两国放弃这些权力并非出于被迫,就这一层而言,中国的这两个盟国作出重大的让步可以说是自愿的,但是,这并不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起初,他们主张在战后再作决定。但是,蒋介石对他们指出,早一些宣布会起到鼓舞中国人民的效果,考虑到这一点,英美作出了让步。”

即便美、英的让步不过是一个“惠而不费之举”,也使得国民政府费了不少的力。汪精卫政权的废约活动在客观上对国民政府废约起到了催促的作用。

1942年夏,太平洋战场上的形势发生了对盟国有利的变化。中国作为同盟国成员,废除不平等条约本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事,但英美就是拖着不办。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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