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避碰归纳
船舶避碰复习提纲及补充内容汇总
目录船舶避碰复习提纲(NO.1~19条) (1)船舶避碰复习提纲(NO.20~37条) (17)《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 (25)《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补充题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34)《船员值班规则》补充题 (53)《船舶值班与避碰》考试大纲 (66)船舶避碰复习提纲(NO.1~19条)NO.1 适用范围一、适用对象及水域1.适用的水域1)公海: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NO.86条规定,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即指:各国领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或支配的海域。
)2)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 适用的对象适用于上述适用水域中的一切船舶,而非仅适用于海船。
二.本“规则”与特殊规定的关系1.特殊的航行规则(地方规则)1)制定的部门——有关主管机关: An appropriate authority2)适用对象: 港口、港外锚地、江河、湖泊、内陆水道.3) 关系:(1)特殊规定优先于“规则”(2)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规则”各条,以免造成混乱。
2. 特殊的信号规则(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1)制定部门---各国(有关)政府:The Governmant of any State2)适用对象、信号种类及要求NO.2 责任一、对象1.船舶2.船舶所有人3.船长或船员二、三种疏忽的分类:1.遵守本规则的疏忽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不执行甚至违反《规则》;2)错误地解释和运用《规则》条文;3)片面强调《规则》的某一规定,而忽视条款间的关系和系统性;4)只要求对方执行《规则》,不顾自身的义务和责任。
2.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如:(1)不熟悉本船的操纵性能及当时的条件的限制而盲目操船;(2)对风流的影响估计不足;(3)对浅水,岸壁,船间效应缺乏应有的戒备;(4)不复诵车钟令和舵令;(5)未适应夜视而交接班;(6)狭水道,复杂水域航行时没有备车,备锚,增派了望人员;(7)在不应追越的水域,地段或情况下盲目追越;(8)未及时使用手操舵;(9)锚泊的水域或方法不当;或对本船或他船的走锚缺乏戒备;(10)不了解地方特殊规定及避让习惯。
船舶避碰课件
通过VHF、AIS等通信手段,实现船 舶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整 体航行安全。
未来船舶避碰技术的发展趋势
01
02
03
高度自动化
随着技术的进步,船舶避 碰将逐渐实现高度自动化 ,降低人工干预,提高航 行效率。
多传感器融合
利用多种传感器融合技术 ,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为避碰决策提供更 全面的信息支持。
船舶交通流密度过大,增加了船舶碰撞的风险,特别是在繁 忙的航道和港口区域。
案例二:船舶成功避免碰撞的经验分享
提前预警
通过先进的雷达和通信设备,及早发现周围的船舶和障碍 物,为避免碰撞提供足够的时间。
案例二:船舶成功避免碰撞的经验分享
熟练的驾驶技能
驾驶员应具备熟练的航行技能和经验 ,能够快速判断并采取适当的避碰措 施。
内河避碰规则
适用范围
01
适用于我国内河水域。
制定机构
02
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03
根据内河航道的特殊情况,对船舶的航行、停泊、作业等行为
进行规范,确保船舶安全避让。
03
船舶避碰的技巧与策略
船舶航行中的观察与判断
观察判断周围环境
利用雷达和AIS系统
时刻注意观察周围船舶的动态,判断是否 有碰撞危险。
船舶避碰的规则与制度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船舶在公海及延伸至各国领海外的水 域。
制定机构
国际海事组织(IMO)。
主要内容
规定了船舶在海上相遇时的行动准则,包括瞭望 、安全航速、碰撞危险等。
国内海上避碰规则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沿海及内水水域。
制定机构
交通运输部。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历史
现状
我国在海上避碰方面的现状
海上避碰的历史和现状
船舶海上避碰基础知识
02
船舶碰撞是指在船舶之间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水域发生接触,导致船舶破损、人员伤亡或者货物损失的意外事故。
船舶碰撞定义
根据碰撞双方船只的相对运动方向,船舶碰撞可分为正碰撞、侧碰撞、追尾碰撞和触碰等类型。
船舶碰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型
船舶碰撞的定义和类型
汽笛
汽笛是船舶发出警告和通知周围船舶的重要设备,船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鸣放汽笛提醒周围船舶注意避让。
船舶的应急设备和措施
特殊情况下的避碰处理
05
在能见度不良时,应适当降低航速,以便更好地控制船只和避免碰撞。
能见度不良时的避碰处理
保持安全航速
应保持高度警惕,通过视觉、雷达和VHF等手段加强了望,及时发现其他船舶。
船舶碰撞的危害和影响
要点三
船舶破损、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
船舶碰撞可能导致船体破损、船上人员伤亡以及船上运输的货物损失。
要点一
要点二
航行秩序被打乱
船舶碰撞可能打乱正常的航行秩序,导致航速下降、交通堵塞等,增加船舶在途时间和运输成本。
海洋环境污染
船舶碰撞可能导致油污泄漏、有毒物质泄漏等,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要点三
船舶海上避碰的原理和技巧
在海上航行时,应保持足够的距离,尽量避免与来船发生碰撞。
保持距离
通过观察和推测对方的航速、航向、船位等信息,判断与来船的相对运动状态,从而采取相应的避碰措施。
正确判断来船动态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根据规则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避碰措施。
遵循避碰规则
提高驾驶员的航行技能,熟悉航行规则和海图作业,提高对航行环境的判断和应变能力。
航海前辈总结的避碰经验13条
航海前辈总结的避碰经验13条1、保持正规瞭望航行值班期间要始终保持正规瞭望,利用雷达、AIS、VTS、VHF等一切有效手段保持连续戒备状态,进行连续、不间断、系统、全方位的系统观测;但是雷达不能取代视觉瞭望,因为眼睛比雷达快。
碰撞事故往往由于疏忽了望,甚至不少船碰撞了渔船还不知道,而渔船也不知道跟哪条船碰撞了。
“疏忽”,其实就是缺少航海责任心!要清楚瞭望达到正规瞭望的标准:能见度良好时在6海里之前,能见度不良时在10-12海里,充分估计来船碰撞危险。
很多驾驶员未能认识到船舶驾驶盲区,未能发现进入本船驾驶盲区的渔船。
渔船船型小,在大风浪条件下不易被发现,木质船雷达回波不明显,不易被商船发现。
没有舵工,驾驶员中断瞭望,紧急处理局面,十分危险。
2、正确判断碰撞危险要全面判断碰撞、搁浅和其他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这是瞭望的目的!要牢记:一次错误的判断很可能就是生与死的抉择!要判明来船的种类及其动态,核查本船号灯号型是否正常;判明本船与来船的碰撞可能性、DCPA与TCPA;获得来船运动要素、两船相互位置、会遇时间、地点;判断会遇情况、碰撞可能性;判断来船的动向及其可能采取的避让措施;分析、估计来船的处境、避让意图,是否急需我船协同避让。
良好天气时,要频繁测定驶近船舶的精确罗经方位,及早发现碰撞危险;同时要切记:有时方位变化明显,但碰撞危险依然存在!只要有可能,应进行雷达操练!要特别警惕渔船盲目抢过船头,特别是进入本船驾驶盲区后,不清楚渔船的动态及位置,容易发生事故。
能见度不良时,要遵守避碰规则,鸣雾号、使用安全航速、主机处于随时可操状态,布置正规瞭望,显示航行灯操作和使用雷达保持连续系统观测。
下列情形认为存在碰撞危险的:1.来船的罗经方位没有明显变化,存在碰撞危险。
2.即使来船的罗经方位有明显变化,也可能存在碰撞危险:(1)在较远距离,来船一连串航速或航向小变动;(2)驶进一艘很大的船或拖带船组时;(3)近距离驶进他船时。
知识点-船舶操纵避碰
艏余地不大,风流较强,顺流吹拢风艉先离
海空搜救:
多船平行航线i
操舵设备的要求:
一套故障不致另一套失效
艉余地不大,风流较弱,顶流吹开风艏先离
海空协同-
两条拖轮
靠泊时,功率大的在前
进坞时,功率大的在后(顶推)■■■后
本船人落水
单旋回,立即行动
威廉姆斯旋回(双半旋回),最适延迟,也可立即斯恰诺旋回,适用失踪,比威廉节省I-2里
冰量采用10分法航行
5时,冰厚不超过30cm,可航
HHHII
船舶长度
舷灯
艉灯
拖带灯
桅灯
6~7以上,需破冰和慢速航行
HHHIII
<12m
1
2
2
2
进入冰区
■■级■■入
缘,将冲力降至最小
12~20m
2
2
2
3
从下风侧,艏向垂直于冰
20~50m
2
2
漂角:船舶重心旋回时轨迹的切线与艏艉线的夹角。漂角越大,旋回性越好。
单锚泊
出链链长
风速20m/s,3倍水深+90
风速30m/s,4倍水深+145急流应比缓流多1节
测停船性能
倒车试验抛板法,测航迹进距,对水速为0结束一次实验
测冲程
制动试验,冲程与速度2和排水量成正比
系泊设备
养护周期
制缆索每航次
缆、钢丝绳、绞缆机3个月
两船对遇,转舵避让的时机相距两船进距之和以外
计算富裕水深,图水深+潮高-船静止时的最大吃水
-L11三水深20~100m,误差1m
海图水深允许俣差L―、口工
水深20m以下,误差0.3m
大型船舶避碰,这些避让知识点要掌握
大型船舶避碰,这些避让知识点要掌握对于大型船舶,由于受自然环境和通航条件的限制,加上其本身排水量大、惯性大、盲区大、操纵性差等特点,所以在避让时必须首先注意“及早”两个字,即及早发现来船、及早控制船速、及早适时用舵、及早采取回舵。
相对于小型船舶而言,大型船舶能否及时发现来船和严格把握好船舶操纵中用车或用舵的提前量更为重要。
大型船舶行驶注意事项,你要知道的在这里!一、海上行驶避让1.机动船的行驶避让早、大、宽、清无论是大洋航行(俗称放洋)还是近海航行,大型船舶均应及早通过视觉、雷达与AIS发现来船,在互见中避让机动船时,应采用早、大、宽、清的避碰原则,尽早采取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避碰行动,保证在安全距离通过。
大型集装箱船因船速快,在对遇局面中可在距来船8n mile 左右就采取行动,尽量保持与他船在2n mile 左右通过。
但是,当能见度不良和风浪较大时,则应尽可能与他船保持2n mile 以上的会遇距离,以策安全。
舵让为主,车让为辅与一般船舶一样,大型船舶在海上避让他船时也是“舵让为主,车让为辅“,基本上都采用改向避让的措施。
由于大型船舶转向避让时前冲距离与反移量因惯性而增大,旋回时间与速度因舵效等原因而变慢,所以驾驶人员在操纵这类船舶避让他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惯性大和舵效差等因素而带来的局限性,及早取用大舵角来避免与他船形成紧迫局面。
通常初始舵角在15°以上,待来舵后应及早回舵。
考虑到有些超大型油轮在海上定速航行时受单台发电机工作负荷的限制而不宜使用大舵角时,则应提前采取10°~15°的舵角加以避让。
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行驶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行驶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
在海上航行避让他船时,除了考虑转向避让外,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大幅度减速停船的措施。
鉴于大型船舶惯性和冲程大的特点,船舶驾驶人员除了航行中严格控制船速外,在采取变速避让他船的行动时,必须及早和采取大幅度降速的行动,以确保避让可行性和有效性。
船舶避碰归纳
一.名词解释1.船舶: 指用作或能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船筏,包括非排水船筏、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从事捕鱼的船舶: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不遇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4.失去控制的船舶: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穿让路的船舶。
5.操纵能力人受到限制的船舶: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条款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下列船舶应作为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5)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6.限于吃水的船舶:由于吃水和可航水域的可用水深和宽度的关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7.在航: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8.能见度不良:指由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9.瞭望: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10.安全航速: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有效的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11.不应妨碍:根据本规则的任何规定,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通行或安全通行的船舶应根据当时的环境需要及早的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行。
12.追越:一船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即该船对其所追越的船所处的位置,在夜间只能看见被追越船的尾灯二不能看见它的任一弦灯时应该是在追越中。
船舶避碰规则范文
船舶避碰规则范文
一、船舶避碰规则
1、船舶操纵
(1)对船舶施加足够的操纵力,避免相撞。
(2)船舶靠近前方时,调整船首向量,必要时采取控制反转操纵,以使两船都避免受损。
(3)如果发现船舶正在发生相撞威胁,可以采取快速窜行措施,以尽快解决危机。
2、船舶报警
(1)发现船舶间可能发生相撞,应立即报告当值上级,并有效地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发生危险情况。
(2)发现船舶间可能发生相撞,应使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及时联络其他船员。
(3)发现船舶间可能发生相撞,应立即发出避让信号,告知同方向船舶需要避让。
3、相撞预防
(1)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应给予完善的航行计划,并及时发现其他船舶运行状态,预防相撞发生。
(2)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向同方向船舶传达航行信号,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相撞的情况,充分发挥船舶的防卫功能。
(3)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开启雷达识别设备,定位船舶运行
状态,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相撞的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4、其他
(1)船舶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按规定召集船员,开展相撞预防演习,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防卫意识。
(2)船舶运行过程中。
船舶操纵和避碰规则
船舶操纵和避碰规则船舶在海上操纵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合法、高效。
下面将介绍一些船舶操纵和避碰规则的主要内容。
首先,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规则,包括正常航行、近岸航行、进港、离港和遇险等各种情况的规定。
船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适当的操纵方式,并遵循导航标志和灯光信号的指示。
其次,船舶在遇到其他船舶时,需要遵守避碰规则。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1.第一原则是尽量避免碰撞。
船舶在遇到其他船舶时,应尽量采取行动以避免碰撞,特别是在接近情况下。
船舶应及时调整航向和航速,采取必要的避让动作,确保安全间隔。
2.第二原则是维持航行通道。
船舶应在通道中心或标有航行指示标志的位置航行,遵循航行通道的规定。
如果需要改变航行方向,船舶应提前发出相应的信号,并确保周围船舶安全。
3.第三原则是给予避让权。
在遇到交叉航线、相对航向以及重合航线的情况下,船舶应给予避让权。
避让的原则是尽量避免对避让船舶造成困扰,采取明确且安全的行动。
另外,船舶还应注意合理的安全距离。
船舶在与其他船舶或障碍物有接近距离时,应维持合理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可以及时避让或减速等应急操作。
此外,船舶还需特别注意近岸航行。
在接近陆地、港口或其他船只停泊区域时,船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导航标志、灯光信号和约定的航线进出港口,确保安全。
以上只是船舶操纵和避碰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实际上,这些规则还涉及到较为复杂的航行情景,如船舶相遇、逃避危险、改变航向和速度等。
为了确保船舶操纵和避碰的安全性,船舶操纵人员应进行专业的培训,熟练掌握这些规则,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运用。
总之,船舶操纵和避碰规则是保障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规范,船舶操纵人员应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船舶在海上的安全航行,避免碰撞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这对于保护人员和财产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三、一般定义
•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 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的能 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应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船舶:
•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 管道的船舶;
•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
三、一般定义
• 11、互见是指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 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
• “互见”含义是并不指互相看见,按照规则的定 义,一船能以视觉观测到他船时,两船已(被确 定)处于“互见”中。从法律角度讲,互见不以 “相互看见”为依据,只要一船能用视觉看见另 一艘船就认为两船处于互见中,这样要求的好处 容易确定当时的情况是否为“互见” 。从实际情 况来看,两船相互用视觉看见一定构成“互见”, 但处于互见的两船并不一定已经(或能够)相互 看见。
驾驶人员还应做到:
• ①开航前,应当试验和检查各号灯是否能正常显 示,并记入航海日志;
• ②航行中发现他船时,应检查本船的号灯是否正 常显示;
• ③驾驶员交接班时,应检查号灯的显示情况是否 正常;
• ④有关开、关号灯的时间应记入航海日志。
二、号型
• 号型一般白天使用,颜色为黑色,形状有4 种。其尺寸如下:
• 但决定一船从属于“失去控制的船舶”的必要条 件即失去控制的结果是:“不能按本规则各条要 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包括下列 情况:
• (1)完全丧失按本规则各条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 • (2)无法达到本规则各条要求的操纵目的; • (3)只能根据安全的需要进行操纵,而无法按规
则的要求进行操纵。
国际避碰规则范文
国际避碰规则范文
1.避碰的原则:船舶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以确保避免与其他船
舶发生碰撞,并避免对人员、船舶和财产造成危险。
2.导航职责:船舶的船长有责任遵守着其他船舶的导航规则,并始终
保持对周围水域的监测。
3.掉头的权利:在海上相遇时,避让规则赋予了一些船舶优先掉头的
权利。
例如,一艘船正行驶在其他船舶的正前方时,该船舶有权保持现有
航向,而其他船舶应该避让。
4.观察和侦测:船舶的船长必须经常观察和侦测周围水域的船舶,以
便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5.灯光和航标:船舶必须在夜间和可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适当的灯光
和航标以及声音信号,以提醒其他船舶自己的位置和意图。
6.溜缆和拖曳:溜缆和拖曳的船舶在海上行驶时,应采取额外的谨慎
和注意,以确保其他船舶的安全通过。
7.独木舟和小船的避碰规则:独木舟和小船应该尽量远离航道,并采
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与其他船舶的安全通行。
8.直行船和转弯船的避碰规则:直行船舶有权保持其航向,而转弯船
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避让。
9.危险警示和进入港口:船舶在进入港口或有限水道时,应格外警惕,并遵守港口管理机构的指示。
这些避碰规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行,减少碰撞事故
的发生。
船舶在航行时遵守这些规则非常重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国际避碰规则的合理遵守不仅是船长和船员的职责,也是保障海上安全的基础。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释义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释义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共包括三十八条,这些规则涵盖了航行、避碰、信号、通信、船舶灯光、以及船舶距离等方面的问题。
该公约适用于所有在
公海上航行的商船、军舰、渔船等所有船只,并旨在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
中相互避碰,减少事故风险。
具体来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航行规则:船舶应保持适当的海上航行速度,以保证船舶在海上相
互避碰时可以正确、及时地采取行动。
2.船舶灯光:船舶在不同的航行状态下(例如夜间、雾天等)应点亮
不同的船舶灯光,以使其它船只能够准确判断船舶的位置和航行意图。
3.高亮度灯光:为了减少船舶碰撞风险,船舶可以装备高亮度灯光设备,以帮助船员更好地观察外围环境和船舶动态。
4.信号:当船舶遇到特殊情况时,如正在进行作业或者发生机械故障,船舶应当通过吹响喇叭或其他声音信号向其它船只发出警示。
5.危险标志:船舶在携带危险货物、执行特殊任务以及发生故障等情
况时,应向其它船只作出相应的警示,保障安全。
6.避碰规则:当船舶相遇时,无论是航向、速度或者距离的差异,船
舶均应采取预防性措施避免碰撞,并确保遵守规则。
一旦发生海上碰撞事故,若船只未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船员应熟悉并遵守避碰规则,不仅是为了保障自身
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保障其他船只和海上人员的安全。
总结来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确保船舶在海上安全航行的重要法规,包括航行规则、船舶灯光、信号、避碰规则等内容。
船员应熟悉并严格遵
守这些规则,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碰撞事故的发生,维护海上航行的安
全和秩序。
船舶避碰规则口诀
船舶避碰规则口诀船舶避碰规则是指船舶在海上遇到其他船舶时,应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避让和避碰,以确保航行安全。
这些规则是全球通用的,所有船舶都必须遵守。
为了方便记忆和应用,人们总结出了一些口诀,如下所述。
一、遇到直航船,右舷避让这是避碰规则中最基本的一条,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
当你的船遇到一艘直航船时,你应该向右舷避让,让对方船舶保持直线航行。
这是因为在海上,船只的右舷是相对安全的一侧,因此让对方船舶靠右舷航行可以减少碰撞的风险。
二、遇到逆风船,顺风避让当你的船遇到一艘逆风船时,你应该向顺风方向避让。
这是因为逆风船的机动性较差,很难及时控制船舶的方向,因此让对方船舶顺着风向航行可以更容易地控制船舶的方向,减少碰撞的风险。
三、遇到渔船,让其先行在海上,渔船是有特殊地位的船舶,因为它们的生计和生活都与渔业相关。
因此,当你的船遇到一艘渔船时,你应该让其先行,避免干扰其捕鱼活动。
此外,渔船的机动性较差,容易受到海浪的影响,因此让其先行也可以减少碰撞的风险。
四、遇到船舶交汇,右侧让路当你的船和对方船舶交汇时,你应该向右侧让路。
这是因为在海上,船只通常以右侧为主要通行方向,因此向右侧让路可以避免碰撞的风险。
五、遇到船舶交叉,右舷避让当你的船和对方船舶交叉时,你应该向右舷避让。
这是因为在海上,船只的右舷是相对安全的一侧,因此让对方船舶靠右舷航行可以减少碰撞的风险。
六、遇到船舶并行,右舷避让当你的船和对方船舶并行时,你应该向右舷避让。
这是因为在海上,船只的右舷是相对安全的一侧,因此让对方船舶靠右舷航行可以减少碰撞的风险。
以上就是船舶避碰规则口诀的主要内容。
在实际航行中,船舶遇到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应对。
但是,遵守船舶避碰规则是保障海上航行安全的基本要求,所有船舶都应该认真学习和应用。
只有通过共同遵守规则,我们才能够在海上安全航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船舶避碰59要点
船舶避碰59要点① 船舶的号灯号型,很重要!书本上有号灯号型的图表,多看几遍,理解了,下去做题就经较好做。
② 不应妨碍是发生在碰撞危险之前,跟之后。
③ 分道通行制——紧迫危险④ 从事捕鱼的船在通航分道内:不应妨碍1,任何船舶,2帆船与船长小20M⑤ 帆船,L小于20M的船在通航分道内:不应妨碍1任何机动船2不包括从事捕鱼船⑥ 从事捕鱼船,帆船,L小于20M的,还有就是为了1避免紧迫危险,2不能保持航向,的机动船,可以使用沿岸通航带。
⑦ 追越:1适用于任何船舶,2不以碰撞危险为条件。
3互见⑧ 对遇:1不存在让路船,直航船。
2互见中。
3构成碰撞危险4机动船(但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5避让方法,向右转⑨ 交叉:1互见中,2构成碰撞危险,3机动船(但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4仅适用于两机动船,(三艘或以上船不成立)5避让责任:让红不让绿6避让方法:①让路船向右转向②小角度交叉,向右转向,使他船看见本船的红舷灯③垂直交叉船与小角度交叉一样④大角度交叉船:不宜在较近距离内右转,向左转或必要时向左转一圈⑩ 穿越船与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
如构成碰撞危险仍然要根据其它《规则》条款来确定双方的避让责任和义务。
让路船:1适用于互见中的所有让路船,2不应妨碍他船的船舶不是让路船直航船:1适用于互见中的任何直航船,2不应被妨碍的船舶不是直航船,3最有助于避碰行动——直航船可以背离规则,4最有助于避碰行动——是以构成紧迫局面,紧迫危险正在形成船舶之间的责任:1互见中为前提,2船舶之间的责任与狭水道条款,分道通行制,追越,应先执行狭水道,分道通行制,追越。
3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规定:除狭水道,分道通行制,追越,外。
机动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帆船,让路。
帆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船,让路从事捕鱼船在航时应给:失控船,操限船,让路除失控船,操限船外,任何船舶应避免妨碍限于吃水船地效船与非排水的气垫船——不存在让路《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的题目,只要题目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都全选能见度不良时的避碰行动《转向》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存在碰撞危险,1在本船右正横前或左正横前,或正前方,本船应向右转向,2被追越船,本船可向左转,或向右转,3本船对右正横,或右正横后,向左转向,4本船对左正横,或左正横后,向右转向21 船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的时机是:1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2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22 为避免碰撞,所采取的避让行动交给让路船23 机动船——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帆船——任何驶帆的船舶,如装有推进器但不在使用24 互见——任何能见度的任何船舶25 操纵声号——互见中任何在航机动船,(任何能见度)26 行动声号——互见中任何在航机动船按本规则进行操纵时27 警告声号——互见中任何船舶28 一长声——能见度良好29 了望条款——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每一船舶30 不应妨碍——任何能见度31 狭水道条款——任何能见度的一切船舶32 追越条款——只要互见的任何船舶33 对遇条款——互见中的机动船(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的船外)34 交叉条款——互见中的机动船(除失控船,操限船,从事捕鱼的船外),避免横越他船前方35 让路船——互见中的所有让路船36 直航船——互见中的所有直航船37 船舶责任条款——互见中38 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是:不互见的船舶39 军舰及护航下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笛号,40 从事捕鱼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41 从事捕鱼的船——要满足正在42 失控船——存在于在航中43 互见——存在于任何能见度44 L小于12,舷灯,可用一盏环照白灯代替桅灯,尾灯45 L于20帆船,舷灯可合并成一盏,不设桅灯46 限于吃水船——同等长度机动船显示号灯,另可显示三盏红灯——圆柱体47 失控船——对水移动时,舷灯,尾灯,关闭桅灯——二盏红灯48 操限船——除从事清除水雷作业,拖带作业外,在航不对水移动时,不行显示桅灯,舷灯,尾灯49 拖带船——桅灯——拖带长度大于200米,垂直三盏桅灯代替其中一盏。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当碰撞危险警报发出后,应立即通知船长,并报告船舶动态和周 围环境。
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船舶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 行应急响应。
快速评估局势
船长应快速评估船舶的碰撞危险程度,判断是否需要采取紧急措 施。
紧急情况下与外界联系的方法
使用VHF无线电通信
01
在紧急情况下,应使用VHF无线电通信与外界保持联系,确保
而引发危险。
注意吃水深度
在航行过程中,船舶应注意自 身的吃水深度。如果吃水过深 ,可能会影响船舶的稳定性和 操作性;如果吃水过浅,则可
能会损坏船底或搁浅。
注意通信设备是否畅通
确保通信设备完好
船舶在海上航行前应确保所有的通信设备完好无损,如 无线电、VHF、AIS等。这些设备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 关键。
于常规情况的避让行动。
内容这些特殊情况包括能见度不良、 船舶失控、航道狭窄、交通密度大等 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国际海上避碰 规则和我国海上避碰规则都规定了相
应的避让措施和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特殊情况下的避碰规则适 用于所有可能遇到这些特殊情况的船
舶。
04
船舶海上避碰的注意事项
注意航行安全
01
保持正规瞭望
内容该规则不仅明确规定了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如何避免碰撞,还针对我国的特定情况,增 加了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在我国海域内航行的船舶需要遵守我国的交通管理规定,以及 在特定水域航行时需要遵守的特殊规定等。
适用范围:我国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在我国海域内航行的所有船舶。
特殊情况下的避碰规则
定义:特殊情况下的避碰规则是指在 一些特殊情况下,船舶需要采取不同
根据情况调整安全距离
船舶操纵与避碰总结
船舶操纵与避碰总结船舶操纵与避碰是指在船舶航行过程中,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海洋法律法规,通过正确的操纵方法和应对策略,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事故。
船舶操纵与避碰是航海员必备的技能,下面是关于船舶操纵与避碰的一些总结。
首先,在船舶操纵方面,船舶的操纵主要通过使用方向舵和推进机械来实现。
方向舵用来改变船舶的前进方向,推进机械则通过控制船舶的推进力来控制船速和停船。
船舶的转向操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使用方向舵:船舶的方向舵通过操纵杆或者操纵绳来控制,舵角的大小决定了船舶的转向幅度。
操纵时需要考虑船舶的转弯半径和速度,以及当前海况和其他船舶的位置,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2.使用推进机械:通过控制推进机械的推力,可以实现船舶的旋转操纵。
前进推力较大时,船舶会向后方倾斜;后退推力较大时,船舶会向前方倾斜。
因此,在操纵时需要根据船舶的倾斜情况和舵角来判断正确的推力控制方法。
3.使用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锚来辅助船舶的操纵。
将锚抛入水中后,船舶会因为锚的系停作用而停下或者减速,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来进行紧急操纵。
其次,在船舶避碰方面,船舶的避碰是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
根据规则,遇到其他船舶时,应当进行正确的避碰操作,以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避碰规则和操作要点:1.遇到相对方向上的船舶时,应当避免靠近对方舷岸。
即避免与对方航道发生交叉。
2.遇到相对方向上的船舶时,应当避免靠近对方机舱区域。
因为对方机舱区域通常是对方船舶视野盲区,避免靠近可以减少对方的安全隐患。
3.遇到船舶时,应当根据船舶的灯光和声音信号判断对方船舶的意图和行动。
船舶的灯光和声音信号遵循一定的规则,熟悉这些规则可以更好地判断对方船舶的行驶状态。
4.在避碰时,航向选定者让道给正常行驶船。
航向选定者是指船舶在保持其规定航向和航速的情况下,将遵行所规定的法规。
最后,在船舶操纵和避碰中,船舶的航速和海况都是重要的因素。
船舶的航速决定了船舶的转弯半径和停船距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避碰规则来控制航速。
船舶避碰规则
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一、避碰口诀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
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行动应显著,大得容易觉察到。
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
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
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
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
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
穿越尽量成直角,两端特别要警慎。
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
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
追越一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
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
当机立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
船位中心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
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一条。
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行动应及早。
正横前面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
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二、号灯口诀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
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
加上一盏后尾灯,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
前桅三盏白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
上白下红引水船,上红下绿是帆船。
扫雷船,三个绿。
桅顶两端各一绿。
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
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
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
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还加甲板灯照明。
三、号型口诀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
搁浅垂直三黑球。
扫雷三球成三角,桅顶衍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
上球下球中间菱。
双球那边有障碍。
双菱这舷可通航。
机帆船,锥朝下。
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
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
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船舶防碰安全知识
船舶防碰安全知识船舶防碰撞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稍有不慎即可能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船舶防碰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防碰撞工作不仅受地理环境、航道条件、助航设施、气象因素的影响,而更重要的是与人的工作责任心、业条技术素质、应急应变能力、驾驶专业知识水平、船方于引水员配合、工作经验及当值时人的精力、情绪等息息相关。
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吸取以往船舶碰撞的沉痛教训,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使船舶防碰撞管理链环环相扣,才能取得专项整治的效果。
船舶防碰撞的主要安全措施1.能见度不良时的船舶防碰撞措施能见度受到限制时的安全航行是船舶防碰撞的重中之重,必须引起船岸的高度重视,分析和吸取雾中碰撞事故的教训。
造成雾中碰撞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缺乏戒备,尤其在夜晚,部份驾驶员没有意识到能见度变坏,未及时采取雾航措施,盲目高速航行;(2)没有对雷达影像进行系统观察,在未弄清来船动态的情况下,盲目转向,从而形成紧迫局面或急迫危险;(3)部份驾驶员碍于情面并自认为有把握,能见度不良时不报告船长,不拉雾号,怕影响船员休息,采用雾航措施不全;(4)避让行动大多采用转向,极少用减速协助避让;(5)概念不清,能见度不良两船未互见时,没有让路船与被让路船之分,片面强调本船是直航船,等待他船避让,失去避让的良机;(6)对小船、渔船违章行为缺乏警惕。
船舶在遇到能见度不良航行时,当值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立即报告船长;(2)通知主机备车,视通航密度和周围环境降低主机转速,使用安全航速:(3)开启航行灯,鸣放自动雾号;(4)改自动舵为手操舵,使用两部舵机,确保舵机的可靠运行,增加僚望人员;(5)开启雷达并调校到最佳工作状态,对雷达影像保持不间断的正规观测。
雷达观测时,适时变换距离档,以便获得避碰的早期信息。
同时,了解和掌握雷达性能的局限性,对一些有可能探测不到的小物标,风浪抑制会抑制掉细小物标的回波,必须加强目视僚望,任何时候都要有专人进行目视瞭望;(6)测定船位并了解在望船舶的航行动态;(7)VHF守听并发布本船航行信息,尽可能与他船沟通避碰的具体措施,协调避碰动作,有自动录音设备的船舶要正常使用;(8)全船保持肃静,打开驾驶台门窗,加强目视、听觉、嗅觉僚望;(9)船长接报后立即上驾驶台并向公司报告雾航情况;(10)要细心查核避碰行动的有效性,采取的避让行动不致造成另一船舶的紧迫局面;(11)在车钟记录簿、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采取的各项雾航措施。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如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通过VHF或 其他通信方式向对方船舶和岸上有关 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遵守避碰规则与法规要求
熟悉避碰规则
船舶驾驶员应熟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国内相关法规,了解不同情况下应采取的避让措 施。
遵守法规要求
在航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如航速限制、航行规则等,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观察周围环境
在航行过程中,应时刻观察周围的海 况、船舶动态和其他交通情况。注意 观察是否有其他船舶、障碍物或危险 区域。
判断碰撞危险
根据观察到的信息,判断是否存在碰 撞危险。如果存在危险,应及时采取 避碰措施。
采取有效避碰措施与应对策略
改变航向
减速或停车
在发现碰撞危险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改变 航向,以避免碰撞。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合适的航向和角度。
推广先进经验
积极推广先进的船舶海上避碰经验和 做法,促进船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提高整体避碰水平。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重要性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视线受限、海况恶劣、船舶交通流密集等因素,容易 发生碰撞事故。因此,掌握避碰知识对于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海上避碰的基本原则
遵守国际法和国内法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应遵守国际 海上避碰规则和国内相关法规
,确保航行安全。
保持瞭望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保持充分 的瞭望,及时发现周围船舶和 障碍物。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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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船舶海上避碰概述 • 船舶海上避碰基本知识 • 船舶海上避碰技巧与策略 • 船舶海上避碰注意事项与风险
防范
目录
• 船舶海上避碰案例分析与实践 经验分享
船舶避碰知识点
1. 水上飞机:包括为能在水上操作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即只要任何航空器设计了能在水上操作的功能)①在水面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
然而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则应遵守第二章规则。
A. 水上飞机无论是起飞、降落、贴近水面飞行还是水上操作(即任何时候) ,都不应妨碍他船,但条件是:互见;B. 水上飞机超低空飞行时不遵守海上避碰规则;C. 在空中飞行的“水上飞机”仍属于规则定义的水上飞机;②如果是在狭水道或IMO 认可的分道通航:则狭水道或IMO 认可的分道通航规定的“不妨碍”优先于“水上飞机的不妨碍” ; 2. 地效船:是多式船艇,其主要操作方式是利用表面效应贴近水面飞行的各种船艇。
①地效船在起飞、降落和贴近水面非排水状态下飞行时, 应让请所有其它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但条件是:互见;夜间此时应显示高亮度的环照红色闪光灯(气垫船是黄色闪光灯) ;②地效船在水面操作(即水上航行) 时, 应作为机动船,遵循第二章规则;此时亮桅灯、尾灯和舷灯;③特例:如果地效船(或水上飞机)沿分道通航贴近水面起飞、降落、飞行,另一穿越船:A. 如果穿越船L ≥ 20m ,地效船不妨碍穿越船;B. 如果穿越船L <20m ,穿越船不妨碍地效船;④如果是在狭水道或IMO 认可的分道通航:则狭水道或IMO 认可的分道通航规定的“不妨碍”优先于“地效船的不妨碍” ; 3. 气垫船:A. 在排水状态下:显示桅灯、尾灯和舷灯;B. 在非排水状态下:显示桅灯、尾灯和舷灯,还应再加黄色环照闪光灯;C. 规则只为气垫船规定了号灯、号型,没有规定特殊的责任规定;D. 避碰责任:无论是否处于排水状态均按照普通机动船遵守规则;③定义:A. 机帆并用船是机动船;B. 未装机器并未挂帆的船认为是帆船;C. 失控船必须处于“在航中” (操限船也是) ;在锚泊、抢滩、搁浅和系泊中不存在“失控” ;ⅰ . 常见失控船:帆船无风遇急流;火灾船按灭火要求操纵;大风浪船无法变向变速; 走锚船; 拖锚船;干舷消失无法正常航行的船舶;ⅱ . 不属于失控船:大风浪主机降速滞航;起锚时锚机故障,另一锚机正常;罗经、雷达等导航设备发生故障;④号灯号型:ⅰ . 各种天气条件下:A. 应(必须)显示号灯的时间:从日落至日出; 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时间;B. 应(必须)显示号型的时间:白天;C. 应(必须)同时显示号灯号型的时间:白天能见度不良; 晨昏蒙阴;ⅱ . 各种灯装设位置:A. 桅灯、尾灯尽可能装在船首尾中心线上;B. 舷灯:不一定装在左右舷最宽处;C. 拖带灯:要求设置在尾灯的垂直上方;ⅲ . 号灯射程:A. 射程分点:50、20、12海里;B. 桅灯:6、5、3、2;C. 舷灯;3、2、2、1;D. 环照灯:红绿白黄;E. 不在“射程分点”的灯:操纵号灯(五套操-即其射程5海里) , 未定闪(即闪光灯射程未规定) ;F. 闪光灯:黄红;G. 特殊:不易察觉被拖船闪光灯:3海里; 临近捕鱼船的额外号灯:至少1海里,但小于渔船规定号灯射程;ⅳ . 号型; 圆锥体号型高与底面直径相等;圆柱体号型高是地面直径的两倍;ⅴ . 机动船、帆船、划桨船、拖带船、被拖带船、限吃水船、失控船、在航转运和拖带严重受限锚泊时号灯和号型:A.L <50m 时, 一盏白灯(一盏白灯代替前后锚灯,甲板灯没要求) ;B.50m ≤ L <100m , 前后锚灯(必亮前后锚灯,甲板灯可以亮) ;C.L ≥ 100m , 必亮前后锚灯, 必亮甲板灯;D. 号型:以上都是在最易见处一个锚球;E. 长度<7m 的船,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通常航行的水域或其附近锚泊时, 不要求显示锚灯、锚球;F. 注意:锚灯就是环照白灯;G. 注意:锚泊中并靠在一起的船; 各显示各的锚泊号灯、号型;H. 注意:锚泊时间:从“抛锚开始”至“锚离底” ;ⅴ . 机动船(包括气垫船和机帆并用船) 航行时号灯:A.L ≥ 50m 时,都是桅灯、舷灯、尾灯;但B. 12m ≤ L <50m 时,前桅灯+舷灯+尾灯(后桅灯可不亮) ;C. 7m ≤ L <12m 时,一盏环照白灯+合色舷灯+尾灯(前后桅灯都可用一环照白灯代替) ;D.L <7m ,且(最高) 航速≤ 7Kn, 一盏白灯+尾灯(可只亮一盏环照白灯,舷灯有条件亮) ;ⅵ . 帆船(包括划桨船) 航行时的号灯:A. 总的都是舷灯、尾灯(没有桅灯) ;B.L ≥ 20m 时, 可另加上红下绿环照灯;C. 7m ≤ L <20m 时,三色灯(可显示三色环照灯) ;D.L <7m 时,电筒或白灯(可电筒或白灯代替三色灯) ;注意:舷灯在船长L <20m 时(无论是机动船还是帆船) ,可合并成一盏合色灯,显示在船舶首尾中心线上;ⅶ . 拖带:(拖带长度:拖船船尾至被拖船后端)A. 尾拖(拖带长度>200m )时:①应用三盏桅灯代替一桅灯(前桅灯或后桅灯) ;②号型:菱形体;B. 顶推、旁拖和尾拖(拖带长度≤ 200m )时:(注:顶推、旁拖时, 不显示拖带灯)①应用垂直两盏桅灯取代一盏桅灯(前桅灯或后桅灯) ;②无号型;③非拖船临时拖带:不能显示拖船号灯时,不要求显示号灯,但应采取招引信号, 应标明拖带船与被拖船之间的关系,尤其应将拖缆照亮;但必须显示号型(拖带长度>200m 时,拖带船和被拖船各显示菱形体)④与被顶推船成牢固组合体:按一个同等长度机动船显示;⑤如果拖船两舷各有一队船被旁拖,则每舷的船作为一艘船显示号灯(任何数目的被旁拖船) ;⑥被旁拖时,舷灯要靠前,以表示旁拖长度;ⅷ . 被拖船; (注:每个被拖带物上都得点灯,但只要在最后一拖带体且配备人员时船名声号)A. 总的就是显示舷灯、尾灯;B. 被尾拖时,可以点灯或表明其存在代替;C. 旁拖时:舷灯、尾灯;D. 被顶推时:舷灯;E. 被尾拖时(拖带长度>200m )号型:最易见处菱形体;ⅸ . 部分淹没不易察觉被拖带体:(能见距离为:3海里)A. 总的间隔不超过100m 显示环照白灯;B. 宽度<25m 时, 只前后显示环照白灯;C. 宽度≥ 25m 时, 前后左右各显示一环照白灯;D. 不能按规定显示:点灯至少表明其存在;E. 号型:①拖带长度>200m 时,被拖体前后端各显示一个菱形体;②拖带长度≤ 200m 时,被拖体末端显示一个菱形体;ⅹ . 操限船:(长度必须≥ 12m )A. 对在抛锚时号灯、号型无特殊定义(和机动船相同) :①在航转运;②拖带;B. 不对水移动关闭桅灯、舷灯和尾灯:①在航转运; ②疏浚;③捕鱼船(包括拖网、非拖网) (拖网有后桅灯时也应关闭) (简记:转浚捕鱼关)C. 在航不对水移动不需关闭桅灯、舷灯和尾灯的操限船:①拖带船;②清雷船; (简记:拖雷)D. 只看到红白红:除拖雷外的操限船在航不对水移动;E. 号灯不是红白红和号型不是球菱球:清雷(在航号灯:三绿;在航号型:三球;锚泊号灯:三绿+锚灯;锚泊号型:四球) ;F. 不显示锚泊号灯号型(即没有锚灯、锚球) :①水下作业;②疏浚;③从事捕鱼的船; (其中①同在航号灯、号型;②和③同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号灯, 同在航号型) (简记:下浚捕鱼)G. 无桅灯的船舶:帆船、划桨船、被拖带船、引航船、船长L <50m 的拖网渔船和所有非拖网渔船; (简记:引划帆被拖, 小50拖网, 所有非拖网)H. 显示品字形三绿灯+在中间绿灯下方一盏白灯:①白灯可能为清雷船尾灯; (是否对水移动不能判断) ②白灯可能为清雷船锚灯; ③距离此船1000m 范围内危险;I. 显示菱形体的船:①尾拖拖带长度>200m 的拖船;②尾拖拖带长度>200m 的被拖船;③拖带部分淹没不易发现被拖体末端;当拖带长度>200m 时,在前端最易见处也显示一个;J. 疏浚船; 绿菱(记:绿领) 侧能过;Xi. 失控船:(长度必须≥ 12m )①失控开始:立即关闭前后桅灯, 并显示两个垂直环照红灯;②不对水移动后:关闭舷灯和尾灯;Xii. 搁浅船; (长度必须≥ 12m )A. 号型:锚灯+两个垂直环照红灯; (不要求显示甲板灯)B. 号型:垂直三个黑球; (无锚球)Xiii. 长度<12m 的船:A. 不要求(有条件可显示)显示:失控、操限和搁浅船的号灯、号型; (简记:失操搁)B. 以上要求, 潜水船(水下作业)除外;C. 但是锚泊的号灯、号型要按要求显示Xiv. 从事捕鱼的船舶:(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关闭)A. 拖网渔船;①上绿下白环照灯;②船长≥ 50m 时, 应显示后桅灯(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关闭) ;③船长小于50m 时,也可显示后桅灯(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关闭) ;注意:①看到的灯为绿白白(上下绿白环照灯,和尾灯) :拖网渔船,由于看不到桅灯,船长无法确定;②看到的灯为白绿白(后尾灯+上下环照白灯) :由于船长<50m 的拖网渔船也可显示后桅灯,所以船长无法确定;B. 非拖网渔船; 总的都是上白下红环照灯;①渔具伸出距离>150m 时:在伸出方向加一盏环照白灯;C. 号型:①所有拖网渔船和长度<150m 的非拖网渔船: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②渔具伸出距离>150m 的非拖网渔船:除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另加尖端向上的单个圆锥体;③锚泊号灯:同在航不对水移动时;锚泊号型:同在航号型;Xv. 临近捕鱼的额外信号:(射程:至少1海里,小于渔船规定的号灯的能见距离)A. 拖网渔船:(不论是用底拖还是中层渔具可显示)①非对拖; 放网:垂直两盏白灯; 起网时; 上白下红; 网挂障碍物:垂直二盏红灯;②对拖:同上,另朝前方并向另一对拖船方向照探照灯;B. 围网渔船(非拖网渔船) :(船的行动为渔具所妨碍时才可显示)垂直两盏黄色号灯(等明暗, 1秒)注意:用曳绳钓钓鱼的船不是规则定义的从事捕鱼的船, 不要求显示任何捕鱼信号; Xvi. 限吃水船:A. 夜间显示号灯:同等长度机动船号灯,还可显示垂直三盏红灯;B. 号型:最易见处应显示垂直圆柱体;Xvii. 引航船:A. 在航应显示号灯:舷灯+尾灯+白红环照灯(无桅灯) ;B. 锚泊应显示号灯:锚灯+白红环照灯;C. 夜间看到白红白三盏灯:①可能是引航船在航(白红灯+尾灯) ;②可能是引航船锚泊(白红灯+锚灯) ;声号1. 船舶应配备声响器具的要求:(记分界点:100、20、12)①L <12m , 可不配备号笛,但应配置其他有效声号设备; (其他有效声号设备)②12m ≤ L <20m , 应配备:一个号笛; (笛)③20m ≤ L <100m ,应配备:一个号笛和一个号钟; (笛钟)④L ≥ 100m ,应配备:一个号笛、一个号钟和一个号锣; (笛钟锣)⑤注意:A. 钟锣声音、音调不能混淆;B. 钟锣可以其他声音特性相同的设备代替,只要求这些设备随时以手动鸣放规定声号;2. 操纵声号(也是行动声号) :①除帆船, 任何机动船行动时应鸣放操纵声号; (帆船没气没电)②鸣笛是良好船艺, 警告是责任;③行动(操纵) 声号鸣放条件:(即:一短声正右转;二短声正左转;三短声正后退)A. 应用号笛鸣放的条件:(必须鸣放,只一遍,不可重复)ⅰ . 互见;ⅱ . 在航机动船; (除帆船外的任何机动船)B . 可操纵号灯(可用环照白灯,射程至少5海里)补充的条件:(可不用该灯号, 用了可重复)ⅰ . 互见;ⅱ . 任何在航船舶;注意:ⅰ . 可用操纵号灯补充的操纵(行动)声号有:操纵声号和警告声号; 不可用于补充追越声号;ⅱ . 两次操纵号灯的间隔至少1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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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船舶: 指用作或能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船筏,包括非排水船筏、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指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从事捕鱼的船舶:指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不遇的
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船舶。
4.失去控制的船舶: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
他穿让路的船舶。
5.操纵能力人受到限制的船舶: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条款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
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下列船舶应作为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5)从事扫雷作业的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6.限于吃水的船舶:由于吃水和可航水域的可用水深和宽度的关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
力严重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7.在航:指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8.能见度不良:指由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
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9.瞭望: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
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10.安全航速: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有效的的避碰行
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11.不应妨碍:根据本规则的任何规定,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通行或安全通行的船舶应根据
当时的环境需要及早的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行。
12.追越:一船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即该船对其所追越的船所
处的位置,在夜间只能看见被追越船的尾灯二不能看见它的任一弦灯时应该是在追越中。
13.对遇:当两艘机动船在相反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各应向右转
向,从而从他船的左舷驶过。
14.交叉相遇:当两艘机动船相互交叉致构有碰撞危险时,有他船在本船的右舷的船舶应给
他船让路,当环境许可,还应避免横越他穿的前方。
15.让路船:按《规则》规定应给他船让路的船舶为让路船。
16.直航船:会遇两船避让关系中与“让路船”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即“被让路船”。
但其
含义并不是指“始终保持航向和航速的船舶”。
17.疏忽:——“即应当为而不为,不应当为而为”的行为。
疏忽包括“应当戒备而未戒备,
或戒备不足;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预见不准;应当判断而未判断或判断有误;应当行动而未行动或行动不当。
18.紧迫局面:紧迫局面是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的两船相互接近到单凭一船的行动已不能
导致在安全距离上驶过的局面。
19.紧迫危险:两船驶近到单凭一船的操纵已近无法避免碰撞该局面就是紧迫危险。
(??)
二.简答题
1.船舶互见中的规则(8条P7)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第十二条帆船;第十三条追越;第十四条对遇局面
第十五条交叉相遇局面;第十六条让路船的行动;第十七条直航船的行动;第十八条船舶间的责任
2.在航中的船舶哪些船可以不显示桅灯?(详见表格)
3.夜间在海上见到一盏白灯可能有哪些情况?应该如何对待?(见表格)
4.了望的适用范围以及应该如何正确了望?(p49)
①了望:安全航行的首要做法
②了望条款的适用范围:
任何能见度,每一船舶(种类状态),任何时候
③保持正规了望的手段:
视觉、听觉及一切有效手段号灯的显示,设备仪器的使用
④了望人员的资格、数量及位置
身体、技术;通常值班驾驶员和了望人员,注意特殊;驾驶台、首尾
⑤保持正规了望的目的
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5何为大幅度行动?(p72.73)
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变动,如当环境许可,应大的足以使得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应避免对航向和(或)航速作一连串小的变动。
6.交叉相遇的行动规则
①交叉相遇局面的构成要件
互见中,两机动船,航向交叉(11.25/2~112.5度),碰撞危险;
航向持久稳定。
②交叉相遇局面的避让责任的划分原则
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为让路船。
③交叉相遇局面下让路船应遵守的原则
前提,避免横越他船前方。
效果:两船同速,一船转向,相对运动线变化。
7.对遇的行动规则
①对遇局面的构成要件
互见中,两机动船,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构成碰撞危险
②对遇局面的特点
相对速度大,相持时间短(白灯的假定),易与小角度交叉混淆(怀疑)。
③判断对遇局面的条件
航向为船首向;左右舷各半个罗经点;正前方+桅灯一直线和或两舷灯
④对遇局面的避让方式
各自右转(一短声)=负有同等的避让责任;效果:DCPA增大,TCPA减小
⑤危险对驶局面的概念及避让特点
右对右横距不宽裕
8.让路船的行动规则(p117)“早大宽清“
①需给他船让路的船舶,应尽可能早的采取大幅度行动,宽裕的让清他船。
②早:对采取避让的行动时机提出的要求;
③大:对采取避让行动的幅度提出的要求;
④宽:对采取避让行动所采取的的安全距离的要求
⑤清:对最后避让结果的要求;
9.直航船的行动规则(P118)
①直航船的含义
对应于让路船,可独自行动,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行动
②保向保速的含义及适用时机
含义:保持初始的航向航速,并非保持同一罗经航向同一主机转速。
可变:1当时操纵需要;2他船理解。
③可独自采取避让行动的时机及行动的注意事项
让路船没有按照规则采取行动,紧迫局面;交叉局面,避免左转。
④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行动的时机及行动的注意事项
紧迫危险,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⑤让路船的责任
自始至终负有让路义务。
责任不解除
9.各类船舶之间的责任与关系?(p123)
①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与规则其他条款之间的关系
落后于9、10、13条。
互见中符合显示号灯号型的不同种类船之间。
②船舶之间的避让责任关系和划分船舶之间避让责任的原则
避让操纵能力原则,几何制原则,规则未规定的按特殊情况遵照良好船艺。
③机动船与其他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
机动船让帆、渔、操限、失控。
④帆船与其他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
帆让
⑥从事捕鱼船与其他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
渔让操限、失控。
⑦水上飞机的避让责任
首先不应妨碍所有;构成碰撞危险,按机动船。
⑧限于吃水船的特点及航行注意事项
除失控、操限,其他避免妨碍。
注意自己条件,谨慎驾驶
⑨地效船的避让责任
起飞、降落、飞行时。
10 .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包括条款的适用条件、对象及内容
①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的适用范围
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航行不在互见中的船舶
②能见度不良时的安全航速
定义,能见度是首要因素
③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的戒备
判明碰撞危险(雷达),雾号?
④能见度不良时转向避让原则
除追越,对正横以前的避免向左。
对正横或正横后的,避免朝着转。
转向效果。
⑤能见度不良时减速、停车和停船的时机
听到他船的雾号在正前方,除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
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
必要时,把船完全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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