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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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 目的
保证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归档等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进行,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外部信息的管理。
3.职责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信息的传递与收集。
3.3行政部负责和客户进行信息交流
3.4 行政部负责与政府环保部门相关方信息的接受、传递和处理,并负责与工程承包方、废弃物处置方进行信息交流。
4.内容
4.1 信息分类、来源。
4.1.1 外部信息
A.产品检查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机构等检查或监测的结果及反馈的信息。
B.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
C.客户的要求,当地居发或社区的投诉抱怨及希望
D.公司向外传递的各种资讯如组织的环境方针、质量方针,对相关方的要求,紧急状态下和外部的联系等
E.市场动态,包括产品,技术动态。
F.法律、法规、条例、产品标准等。
G.其他外部信息。
4.1.2 内部信息
A.生产过程情况、产品检查情况、体系运行情况、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等。B.紧急信息,如出现突发事故等。
C.其他信息,如员工建议等。
4.1.3 信息可通过已有的记录、书面资料(报告)、讨论交流、电子媒体、通讯等方式传递。
4.2 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4.2.1 外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A.行政部负责产品检查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机构等监测或检查结果及反馈信息的收集,法律法规、标准类的资料和信息也由行政部收集,并负责传递到相关部门。
C.市场信息、顾客满意和不满意信息、客户投诉处理信息由工程部和行政部收集,具体规定见《顾客满意度评估程序》、《顾客投诉处理程序》。
D.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能力的信息由采购部收集,并传递给有关部门。E.来自政府部门的要求,当地居民或其他相关方的抱怨或投诉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和处理。
F.消防事故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由行政人事部按《消防应急预案》和《固体废弃物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与外部进行沟通
4.2.2 内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A.各部门依相关文件规定对日常信息进行收集并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