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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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一、表格由学生个人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活动证书、照片、参与教师研究项目教师出具的证明等能够证明相应学分的材料),相关材料要求是纸质版,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严格按照《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03号)执行,每门课程最后合计学分不得超过培养方案中本门课程的最高学分;
三、多人获得的成果分配办法按《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如属于《办法》没有纳入的项目,分配按下表进行;
四、各专业素质拓展课程和学分设置不同,请严格按照自己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计算;
五、原中文系、历史系各专业可参照各系制订的相关细则认定学分;原经管系、政法系各专业,符合中文系、历史系认定办法的学分也予认可。
六、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的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由学院统一认定,无需个人填写。
七、每位同学每学期填写一张表格,无项目的学期可以空缺,按时间顺序装订。认定表需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汇总上交306办公室。
八、严格按相关认定文件,如实填写表格,不得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按违纪处理。
注意:
事关毕业资格审核,认定表、证明材料务于4月29日前上交。因材料延误而导致不能毕业等后果由个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