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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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素质拓展加分细节补充说明

关于素质拓展加分细节补充说明

关于素质拓展加分细节补充说明(详见素质拓展分加分手册)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类1、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由系部审核酌情,原则上不超过2分;2、参加学院组织的主题团日、主题班会活动者,每人加0.5分;获奖的团支部、班集体给组织者再加0.5分(如:十佳和优秀,每个活动的组织者不超过5个人);参加系部另行组织的主题团日,每人加0.2分,获奖的团支部给组织者再加0.2分(如:十佳和优秀,每个活动的组织者不超过5个人)。

每学期的主题团日、主题班会活动以学院或者系部的正式发文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次。

3、院组织的其他主题教育考核活动得视情况加0.5-1.0分,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在素质拓展例会上确定加分负责单位以及加分分值。

4、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加0.2分,如参观张太雷纪念馆;如是主题团日活动中的一部分的不加分。

5、无偿献血者加1学分。

在学院统一献血者,由院团委统一加分,在其它地方献血者凭献血证复印件到所在系部登记。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社会实践:完成规定任务的暑假社会实践2分,寒假1分,由所在系部统一加分(加分时标明具体年份);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分别另加1、2、3学分。

获学院、市、省表彰的由学院团委统一加分;获奖者按最高奖项记分,不累计加分;2、志愿者活动:参加志愿活动的按时间长短加分,一律按每10个小时1学分。

(1)临时性:协助老师整理资料、打扫实验室、去敬老院、清洁美化校园、会议服务、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人员志愿者按时间长短加分,每小时0.1分;长期性:如每周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志愿服务的可按社团性质给予加分,每学期1.5分;(2)演出志愿者、参加启动仪式、开幕式、参加学院年度表彰大会等性质的统一加0.2分;(3)观赏晚会、参观校史陈列室及运动会等观赏学习性质的不加分;(4)院系的走方正和开幕式演出共为1.0分;(从2009年9月开始实施)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1)作品被系部或者学院收藏者,按优秀等级加分,凭证书由所在系部加分;(2)系部主办的讲座由系部加分,如有别的系部学生,统计好书面信息交相应系部。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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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素养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一、表格由学生个人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活动证书、照片、参与教师研究工程教师出具的证明等能够证明相应学分的材料〕,相关材料要求是纸质版,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二、素养拓展学分认定严格按照《滨州学院学生素养拓展学分治理方法》〔滨院政〔2022〕303号〕执行,每门课程最后合计学分不得超过培养方案中本门课程的X学分;
三、多人获得的成果分配方法按《滨州学院学生素养拓展学分治理方法》执行,如属于《方法》没有纳入的工程,分配按下表进行;
四、各专业素养拓展课程和学分设置不同,请严格按照自己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计算;
五、原中文系、历史系各专业可参照各系制订的相关细则认定学分;原经管系、政法系各专业,符合中文系、历史系认定方法的学分也予认可。

六、汉言语文学、文秘专业的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由学院统一认定,无需个人填写。

七、每位同学每学期填写一张表格,无工程的学期可以空缺,按时间顺序装订。

认定表需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汇总上交306办公室。

八、严格按相关认定文件,如实填写表格,不得弄虚作假。

如弄虚作假按违纪处理。

注意:
事关毕业资格审核,认定表、证明材料务于4月29日前上交。

因材料延误而导致不能毕业等后果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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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方面:(1)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

参加党校、团校学习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活动的,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的,可获得0.1个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团日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项目化活动(具体认定单位为学校学生工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化活动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参照团日活动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3)参加或组织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政治理论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如设有单项奖等同于三等奖)观众获得0.1个学分。

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能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诚信纪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经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统一标准后可酌情给予0.2—1 个第二课堂学分。

(4)参军学生服役期满回校,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给予“第二课堂”学分1分,获得三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获得二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4分,获得一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6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1)凡参加志愿者活动、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经组织方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服务对象单位盖章确认后,每次达 2小时的给予0.1个第二课堂学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参加挂职锻炼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一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由志愿者服务部统一提交申请,活动每满两个小时给与第二课堂学分0.1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规范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知识拓展学分和技能拓展学分。

知识拓展学分是学校统一开设的校级选修课程;技能拓展学分是指学生结合理论学习、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具有一定意义的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认定的学分。

知识拓展选修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由学生在第二至第六学期开学前参照培养方案要求自行上网选课,不足学分可以由技能拓展学分替代,成绩以合格计;技能拓展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

本认定办法所指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针对技能拓展学分部分。

第三条凡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素质拓展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与其他课程学分不重复计算,也不互换。

第二章认定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委员。

学校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校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指导、项目审核及学分认定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主任组成的学院素质拓展认定分委会,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审查登记与录入。

分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学院教务科长兼任,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认定范围与标准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范围:各级(指国家、省、部、市等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及学校)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国家专利、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文化体艺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一、素质拓展学分折算标准1、获得素质拓展积分20—3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1分;2、获得素质拓展积分30—4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2分;3、获得素质拓展积分40—5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3分;4、获得素质拓展积分51分以上,可折算活动素质拓展学分4分;二、素质拓展积分标准表类别项目积分执行标准备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旷缺为优良。

)党、团校培训合格党校合格积3.00分;团校合格积2.00分;党团校优秀学员积1.00分;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校内公益劳动参加一次积1.00分;参加一次积1分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一次积2.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0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行为一次积3.00分;行为学校表彰积10.00分;行为市级表彰积20.00分;行为省级表彰积30.00分;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级以上、省级以上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10.00分;国家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0分;国家级三等奖积30.00分;国家级二等奖积35.00分;国家级一等奖积40.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0分)院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3.00分;院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分;院级三等奖积4.00分;院级二等奖积5.00分;院级三等奖积8.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分)发表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校报、《学生工作》、《团情快讯》(每篇)积2.00分;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5分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参与申报积2.00分;项目立项积3.00分;项目顺利结题积5.00分;一等奖积20.00分;二等奖积15.00分;三等奖积10.00分;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00分;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一等奖积10.00分;二等奖积8.00分;三等奖积6.00分;优秀奖积5.00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福建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章评定依据为了对我系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做出全面、客观、合理的评价,引导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激励,使我系学生在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实际情况,根据我系各年级对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的归类划分与加分、减分原则,现对我系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二章素质拓展评分”补充“加分”项目学生素质拓展分得加分项目将原则上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根据我系学生活动的特点,增设以下补充条例:1、所有“素质拓展评分”加分项目必须以奖状或文件为依据,相关获奖同学、集体、班级必须向年级测评小组提供奖状或文件的复印件统计、存档,年级测评小组需向系组织部上报,核查之后方可加分。

2、关于学生干部组织管理能力的加分情况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开学对我系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加分,具体如下:①各级学生干部考核由任用单位每学期考评决定,根据干部级别和工作分工,考核单位和参考项目如下:②按照各级学生干部工作量,考评分权重调整如下:备注:若身兼多职的同学,将以各职务考核、加权计算后对应的最高得分来加,不重复加分。

③为鼓励同学们参加各类资质考试,现对资质证书加分规定如下:a、英语四六级:在大二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加1.0(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在大学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加2.0(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b、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各类全国职业技能证书:凡在大学期间获得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全国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当学期奖学金评定中加0.5(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关于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的补充规定

关于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的补充规定

湖南商学院教务处文件湘商院教务处[2011]5号关于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的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学生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湖南商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校教字〔2008〕58号)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相关内容与级别1、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图书馆组织的各类校级竞赛活动均纳入认定范围(须事先将活动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和备案),其它职能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暂不纳入认定范围;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或举办且由学校相关协会或社团承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均纳入认定范围(须事先将活动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和备案)。

直接由各协会或社团组织且事先没有将竞赛方案报教务处批准的各类校级竞赛活动不纳入认定范围。

2、各类从业资格证书全部按初级职业技能资格证学分标准认定(即0.5学分),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全部按从低到高五个级别认定学分(即初级、中级、高级、师级、高师级分别对应0.5、1、1.5、2、2.5学分)。

3、在同一大项(类)的不同小项分别取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只认定其中最高奖项对应的标准学分。

4、只有校级以上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方可纳入认定范围,其它如二级学院组织的或培养方案涵盖的实践活动(环节)均不能予以认定。

5、各类校级优秀奖都不再纳入认定范围,如优秀团员、团干、党员、三下乡优秀个人等各种优秀奖励。

6、其它未明确项目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审定。

二、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认定相关程序1、教务处组织和管理全校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申请认定工作,每年3月发布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申请认定通知,每年认定一次;2、在通知规定期限内,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湖南商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班级辅导员初审;3、各班级辅导员将本班初审合格后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后交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办汇总本学院全部班级学生申请表并填写《湖南商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4、各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名单签字盖章后(含EXCEL电子文档)报送学校教务处;5、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报送名单后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6、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开会审定后教务处统一发文公布审定结果;7、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发文公布结果及《湖南商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办法》对本院学生所获得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转化成相应学分与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河南理工关于制(修)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字〔〕11号2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 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补充:学生退役复学(入学)后,其军事技能、军事理论和公共体育课程免修,成绩按优秀格次认定,素质拓展计4学分,成绩按良好格次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负责人组成。

各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可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最后统一由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 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备注:学生毕业前(一般在毕业当年5 月底前)应向所在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园地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复印件,经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附件1: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劳动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在学生学籍档案中给予记载。

素质拓展学分含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项目为5学分,选修项目为5学分,两项总计10学分。

选修学分为必修学分以外其他素质拓展活动所涵盖的学分。

第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素质拓展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奖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单个项目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超过5分的部分(不含5分),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选择用于冲抵培养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但冲抵部分一般不超过3个选修课程学分。

全日制本科生除修满专业计划内学分外,还必须修满素质拓展的10学分。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领导工作。

校团委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项目认定的组织工作,各院分团委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复核填写等工作。

关于学生综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

关于学生综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补充说明为了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贯彻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的文件精神,作如下补充说明:一、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1.文件中第三章第六条的第2条,需补充: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大纲》,每年九月份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年底统一录入成绩。

2.文件中第三章第六条的第3条,需明确:参加由学校、学院或有关单位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4次,可取得1个学分。

3.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1条,需明确:凡在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学科类竞赛认定范围见附件)、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个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每人分别获得8、6、4、3、2个学分;凡在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个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每人分别获得6、5、3、2、个学分。

4.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2条,需明确:获国家级前六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6、5、4、3、2、1个学分记,获省级前三名的,第一排名者分别按5、4、3个学分记。

对于无第一负责人的项目,参与者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5.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3条,需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以金陵科技学院署名公开发表论文,被SCI收录,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可获得8个学分;被ISTP、EI收录,第一作者可获得6个学分;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4个学分;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2个学分;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第一作者获得1个学分;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获得个学分。

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各类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6.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的第4条,需明确:学生取得发明专利可获得6个学分,取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可获得4个学分,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经科研处处长批准,可获得2个学分。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赋分办法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赋分办法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证赋分办法根据《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规定的课程成绩认证赋分及录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证考核对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认证考核依据《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

三、总学分本科3分专科2分四、认证项目等级国家级1.5分/次省级1分/次校级(地市级)0.6分/次院系级0.4分/次班级级0.2分五、认证办法1、以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实施规划》所列基本内容为依据)取得的成绩记录为准,并按照等级赋分。

活动按照班级、院系、学校(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五个等级划分,给在相应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取得荣誉的学生分别赋予一定学分,同次荣誉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认证时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的文章(等级以报刊级别比较活动级别为准)需注明报刊名称、版次、位次、题目及日期。

此项课程成绩记载以学年为单位。

2、学生在校期间要完成素质拓展课程体系中的规定学分,超出规定学分之外的素质拓展活动所得学分不再计入本人学分总额,只作为本人在大学期间所参加素质拓展活动的证明。

3、学分记录和认证工作由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进行,学分录入工作由各院系教务员进行,最后由学校教务处最终认定并计入学生个人学分体系。

4、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由校团委拟定,经学校批准后作为独立的素质拓展项目。

六、认证流程1、基本程序:个人申请→活动管理部门认定→审核→成绩公示→成绩记载。

自每学年开始,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的要求,自行选择素质拓展课程(活动),课程成绩在活动结束后由本人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报送并备案。

所在班级召集支委会或扩大会议(任课教师、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等与素质拓展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对所报内容逐条进行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统一组织按照等级考核(依据不同等次授予不同学分),院系负责人签字认证,由本单位教务员负责学分录入工作。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及认定方法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及认定方法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及认定方法
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

XX
医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XX医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从XXX级学生开始,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
取10分制,系级活动占6分,院级活动占4分。

其中系级的6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

院级的4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
1.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

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叔定的院级活动加
分一觉表进行具体加分。

2.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
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常分。

各系部的同学需在“校园文预览与源文档工致下载高清无水印化艺术节”及“科技0读书节”的活动开展前参与相关比赛的培训,培训是为了提升同学们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身心调试能力及专业知识能力。

每个同学每完成一个能力的培训即可获得1个院级素拓学分。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篇: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其创新与素质拓展能力,根据05版《北华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北华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持或参与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科技制作、调查报告等;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 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 , 还应获得不低于4 学分的课外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 方可毕业。

第三条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校级科技、文体竞赛,组织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主持或参加学校许可的科研项目、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出版物;参加国家职能部门组织的水平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等。

第二章:实施细则第四条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者,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10 学分,各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5 学分;、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7 学分,各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3 学分;、校级:最高奖级计 3 学分,各奖级按 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1 学分。

第五条参加科学研究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者,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 1、被 SCI,EI,SSCI 收录论文,每篇计8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 学分顺次递减;、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4 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学分顺次递减;、在一般期刊(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学术文章,每篇计 2 学分。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补充细则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补充细则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补充细则为推动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如下补充细则:1.各部落负责人在PU平台上发起的活动,时间、地点安排上应避免与第一课堂冲突,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及课余休闲时间。

任何学生不得以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为由请假、耽误第一课堂学习。

2.仅限PU平台部落负责人有权限在PU平台上发起活动并给予活动“赋分”,其他同学只能以参与者身份参加活动或在平台上提交材料申请PU实践学分。

3.【校级】活动仅能以校团委账号发起,【院级】活动仅能以各学院团委书记账号发起,其余活动皆按【班团】等级标准执行。

各部落如需申请成为院级或校级活动,【院级】活动请向学院团委书记申请并以其账号发布,【校级】活动请向校团委(PU管理团队)申请并以其账号发布。

4.各学院每学期发起的【院级】活动原则上不少于3项不多余10项,各部落每学期发起的【班团】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项不多余4项。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1周对各部落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学期审核,当学期未发活动的部落将被解散,解散之后18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组建。

5.每年12月进行PU平台先锋学院、活跃部落评比,优秀比例各约为20%,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并在次年五四评优表彰中作为重要评优指标予以考虑。

(所有部落在PU平台上实行积分制,每发起一项活动并完结得5分,每上传一篇新闻稿加2分,每删除一项活动扣10分,活动结束后超过10天未完结扣5分。

该学院所有部落得分取平均值,再加【院级】活动得分即为该学院年度PU平台得分。

)6.【班团】活动完结的基本要求是:参加人数不低于30人,签到率不低于90%;【院级】活动完结的基本要求是:参与人数不低于80人,签到率不低于85%。

7.每个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每学期均需参加至少1项【校级】校园文化参与类活动、2项【院级】校园文化参与类活动、4项【班团】校园文化参与类活动。

各同学PU平台报名后应遵守承诺,自觉到活动现场进行“签到”并参加活动,对于报名参加而又未“签到”的同学,视为不诚信行为, 1次不签到即罚停30天不许参加平台上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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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说明
一、表格由学生个人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活动证书、照片、参与教师研究项目教师出具的证明等能够证明相应学分的材料),相关材料要求是纸质版,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严格按照《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03号)执行,每门课程最后合计学分不得超过培养方案中本门课程的最高学分;
三、多人获得的成果分配办法按《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如属于《办法》没有纳入的项目,分配按下表进行;
四、各专业素质拓展课程和学分设置不同,请严格按照自己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计算;
五、原中文系、历史系各专业可参照各系制订的相关细则认定学分;原经管系、政法系各专业,符合中文系、历史系认定办法的学分也予认可。

六、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的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由学院统一认定,无需个人填写。

七、每位同学每学期填写一张表格,无项目的学期可以空缺,按时间顺序装订。

认定表需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汇总上交306办公室。

八、严格按相关认定文件,如实填写表格,不得弄虚作假。

如弄虚作假按违纪处理。

注意:
事关毕业资格审核,认定表、证明材料务于4月29日前上交。

因材料延误而导致不能毕业等后果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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