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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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分析报告
2020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分析报告
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是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有效措施。
根据《关于转发保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腾团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团乡委认真开展排查摸底。
一、排查摸底范围
本次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将本乡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范围。
具体为: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未就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等。
二、我乡重点青少年现状分析
青少年处于一个特殊的年龄阶段,他们有如下的特点:第一,心
智发育不成熟。
青少年的心智成熟度不如成年人,他们判断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差。
第二,逆反心理。
青少年的自我意识获得空前发展,但自我控制能力还比较差,对老师家长的指令产生厌烦,并滋生反抗的心理和对立的情绪。
第三,不合群。
父母的溺爱和学校教育中缺乏对学生团体精神的培养,使得部分青少年从小就以自我为中心,凡事只考虑自己,不为别人着想。
除了具有一般青少年具有的特点外,“问题青少年”还有如下特点:第一,滥用暴力攻击性强。
包括:攻击外界,敌视、破坏和辱骂别人或攻击自身,伤害自己,甚至轻生及自杀。
第二,情绪问题严重。
表现为说谎、偷窃、缺少情感、不信任别人、恐怖、焦虑、抑郁等。
通过前期调研,我们发现在所有学校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部分“问题青少年”他们踏入社会后,“问题”日趋严重,一不小心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边缘。
近年来,我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断增多,危害程度不断升级。
根据我乡公安机关的调查,在查获的全部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占较大比例,刑事案件作案成员的低龄化趋势十分明显,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比重上升,形势不容乐观。
三、突出问题
目前,闲散青少年群体的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首先,闲散青少年数量呈增长趋势。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社会转型、价
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家庭结构的变化,并且由于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就业创业难度增加,闲散青少年的数量呈增长的趋势。
其次,闲散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犯罪率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
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闲散青少年占很高的比例。
另外,这一群体的吸毒问题也较为严重。
再次,闲散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存在问题。
社会公众对闲散青少年缺少关爱,造成闲散青少年挫折感较强,心理承受能力差,这进一步激化了闲散青少年反社会行为的发生。
最后,在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社区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经费投入不足,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在违法犯罪原因方面,闲散未成年人处于失管、失学、失业的生活状态,是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良的同伴关系等是闲散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诱因。
四、解决思路
(一)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关爱行动”。
整合基层各部门的资源,大力支持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站以加强亲子沟通、强化监护职责为重点,在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结合“亲情驿站”的建设工作,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建一份亲情档案,联系配备一名“亲情家长”,为安装一部“亲情电话”,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每学期组织一期“感恩父母”主题队
会等,合力构建家庭监护、学校帮护、社会呵护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网络,共同促进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开展“引导行动”。
发挥村(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的作用,摸清各村(社区)内社会闲散青少年底数和有关信息,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等情况,追根溯源,预防为先,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生活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服务,端正他们的人生态度,避免他们走上人生歧途。
(三)针对问题青少年,开展“帮教行动”。
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对服刑劳教青少年开展“走进去——关爱失足青少年,走出来——感受社会温暖”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对有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建立“帮教档案”,组织志愿者与他们结对子,开展“一帮一”、“多帮一”、心理矫正等帮教活动,引导他们远离违法犯罪。
(四)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开展“关怀行动”。
在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维权服务。
针对工资拖欠、工伤赔付等进城务工青年反映集中的权益侵害问题,动员行政执法部门力量共同开展维权工作,切实为进城务工青少年办实事、解难事。
(五)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保护行动”。
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志愿者组织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
(六)针对困难青少年,开展“救助行动”。
通过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爱心超乡”等活动,及时对生活陷于困境的青少年进行救助,努力保障和实现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七)对留守儿童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规划村风文明建设时要把文化活动、科普教育场所的建设与青少年的课外活动甚至监护体系的构建统筹考虑,将其作为青少年学生课余活动的氛围和场所,并逐步构建起适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青少年监护系统。
地方政府的管理部门,要逐步规范外出务工者的素质和基本条件要求,使离乡务工由起初的自发、无序逐步走向有序、规范,并关注其对未成年子女的安置与监护措施;要通过法制教育等方式,增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与子女的联系,依法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义务。
(八)学校要给予特别关注。
首先,学校教师应对学生家长外出情况、学生散学后的表现情况、学生思想和生活状况等要了如指
掌。
其次,要对留守儿童特别关爱。
学校和教师应更多地关心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变化,增加情感投入,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应有的心理归属。
还要不断主动与家长及代养人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发挥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合力作用。
同时,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注意发挥留守儿童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改变单一的教学形式,加快课程建设,充分激发其学习的愿望和动机,增强教育的固有“魅力”。
(九)父母应加强感情交流。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留守青少年儿童家长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作为家长,应该经常与老师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全面深入地关心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尽可能地减少孩子离开父母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
家长对孩子的关心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家长应更多地为下一代着想,不仅为教育孩子提供物质支持,更应该与孩子保持心灵沟通。
加强对孩子品德的教育与引导,帮助他们树立面对现实的信心和勇气,以更积极、更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十)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
社会各界要关心留守儿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媒体应加强宣传,增强社会的关注程度,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教育部门应制订有关留守儿童的监
测体系,明确监测办法,在全局上整体地、动态地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村委会、派出所等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监护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重点青少年群体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的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改革与发展,乃至会影响国家的整体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我们期望社会、家庭以及学校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群团组织,应有责任、有义务的积极响应,在关心留守儿童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共青团马站乡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