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施工合同(修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河源市滨江大道首期工程(K5+320~K7+880二标段)

二、工程地点:河源市区内

三、工程规模:道路总长2.56km。

四、承包方式:施工图总承包(即包工包料)。

五、订立合同日期:2010 年月日

六、承包范围与价格:

1、本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内

容。

2、本标段照明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正(按甲方中

标价220万元下浮17%),税金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每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合

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5%,剩余5%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

结清。

2、签订合同10天内,甲方预付备料款10%(即18.3万元正),

备料款在结算支付95%时扣除。

3、在进度款不能满足备料需要时,可预借部分备料款。

八、结算方式:

1、如无变更,如期完成施工图全部内容及相关规格要求的内容,以

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2、如有变更,则以实际变更增(减)部分工程量(按08清单计价

规范)乘甲方中标单价下浮17%后作为合同价款增(减)费用。

3、变更增加部分无中标单价的,按08清单计价规范、广东06市政

工程计价办法及定额、河源市造价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

(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认可)组价下浮31.5%后作为最

终结算单价。

4、由乙方施工失误或优化设计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增加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结算书报送甲方。

九、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项工程于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

3、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规定。

4、路灯型号参附图XH-2802、庭院灯型号参附图XH-19902。

5、保修期为二年(本项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十、责任约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戴彬为本项工程质量监督人,负责本项工程的施

工进度、质量监督及进度款的审核。

2、协调各项工程的配合。

3、如施工图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及时拔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责任

1、保质、按期完成本项工程。

2、包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者,乙方承担一切返修费用。

3、所有的施工材料需经业主、甲方、监理等相关人员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承担原材料送检及费用。

5、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本项工程的竣工资料。

6、每月25日前报送该月进度款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

7、积极配合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衔接要求。

8、合同签订后,应复核施工图,如发现有设计问题,应及时

通知甲方。

9、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予以修

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10、承担施工期及保修期内路灯用电问题。

十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约定:

(一)、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伤、残、亡事故的责任及

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与人员在场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规定,损

坏场内设施要照价赔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防护管理条工例。

(二)、文明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甲方及各班组发生矛盾冲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