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2016年第三方季度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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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第三方工程评估方案
1.评估内容
项目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测实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风险三个方面。
1.1.1项目实测实量包括尺寸控制、工艺节点、渗漏隐患等内容。
1.1.2安全文明施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基坑
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和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JGJ59-2011严格评价。
1.1.3质量风险为集团每年的工程关注重点,如渗漏、空鼓/开裂等。
2.评估方法
原则上以总包单位为主体进行检查,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室)实测一组数据,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包含地下室)实测两组数据,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期,每期对全集团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2.1评估得分
标段及子公司评分方法详见附件《保利地产第三方评估评分细则》。
2.1.1住宅项目
(1)标段综合得分=70%×实测实量合格率+15%×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15%×质量风险合格率。
(2)多标段项目不需进行项目综合分计算,评比排名仅考虑到标段即可。(3)当所测项目的检查内容不能涵盖表格中全部检查内容时,得分将按所测点数的权重进行折算。
2.1.2商业项目
(1)项目综合得分=70%×实测实量合格率+30%×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指定内容扣分
(2)集团综合得分为各项目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数。
(3)当所测项目的检查内容不能涵盖表格中全部检查内容时,得分将按所测点数的权重进行折算。
2.2评估流程
2.2.1评估流程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前会议、现场评估、评估后会议等。
2.3评估报告
每个参评项目标段现场评估作业完成后,均需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评估数据进行签字认可;在各区域(子)公司所有参评项目评估结束后7天内,第三方评估公司编制完成该区域(子)公司的所有项目简报并发送给各区域(子)公司,抄送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在全集团所有区域(子)公司评估报告提交后7天内,第三方评估公司编制完成保利地产第三方评估总报告并发送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2.4整改跟踪与总结提升措施
2.4.1整改及备案
每个项目检查完成后七天内由第三方单位提交项目评估简报,由集团统一下发,项目部应在检查当日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等相关风险问题承诺整改时间(原则上整改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天),整改完成后各标段需将整改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提交至各子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备案。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第三方提交的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子公司及标段给予正式通报,并要求其于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及回复(整改完成时间及书面回复不得超过此通报下发后20天)。
集团将根据项目提交的整改完成报告(提交时间为评估简报下发后20天内)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复核,经复核发现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标段将对评估综合得分进行扣分处理(扣3分),逾期未提交整改完成报告的项目/标段将直接视为未整改处理,扣分处理后的综合得分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得分。年底最终排名按每年每次各标段最终评估综合得分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一年仅评估一次的标段该次评估最终得分即为年度评估最终成绩。
各子公司关于第三方评估的整改回复、文件表格参照附件十九:《保利地产第三方工程评估整改回复操作指引》执行。
2.4.2总结及提升
各区域(子)公司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应组织各区域(子)公司所属的各城市公司、项目部对当次项目评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各项目存在的重点难点及安全质量通病针对性地制定预控和提升措施,并在后续施工中和日常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促进产品品质的持续提升。
3.参评标段范围
3.1原则上所有区域(子)公司在建项目/标段均需要参与第三方评估。
3.2各区域(子)公司填报每次评估的项目基本信息时,所有在建标段(从土方施工开始,到集中交付结束)均应填报。
3.3当出现以下情况申请不参评,须在《项目基本信息表》中说明原因,由股份公司及第三方评估单位共同核实及确认是否参评:
(1)项目开工后,开始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才开始参评,以第三方评估单位实际检查时的进度为准。
(2)对于临近集中交付的标段,只有完成了交付评估才不需要参与季度评估,但是对于未参与交付评估又已经交付的标段,将对子公司及标段予以扣分及通报批评处理。
(3)缓慢、断断续续施工状态的标段应参与评估,全面停工(所有专业、所有作业面均无工人施工)标段可申请不参评,实际停工情况以第三方评估单位实际检查时的进度为准。
4.结果应用
4.1.1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评估结果,集团将对全国所有在建的项目进行第三方
评估年度统一排名,排名包括综合得分、实测实量、安全文明、质量风险施工。对于处于土建总包与精装分包移交阶段的标段,视现场精装工作量的情况只对土建总包或精装分包其中一家进行考核(正常情况下,精装修湿作业完成面三层以上,即可对精装单位的工作面进行检查,达不到上述条件,即对土建总包工作面进行检查)。
4.1.2根据第三方提供的项目评估结果,集团将对所有子公司进行全国年度统
一排名,排名包括综合得分、实测实量、安全文明、质量风险施工,并将对综合得分排名靠后的子公司予以通报。
4.1.3商业项目进行全国统一的项目排名。
4.1.4年度综合排名的最后得分值取本年度各次评估分值的平均值。
4.1.5对于全国综合排名靠前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项目由集团工
程管理中心组织第三方及区域(子)公司进行专项辅导、通报及督促整改。
各区域(子)公司可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各区域(子)公司项目评估的具体奖惩细则。对于排名靠后的标段,各区域(子)公司应将各次评估结果纳入合格供方考评体系,并在供应商信息库中进行及时、真实的履约评价。
4.1.6项目公司(项目部)的项目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同时作为第三方工程评估的评估主体,第三方的评估结果可作为项目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依据。
5.诚实守信管理
5.1.1为确保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正、独立性,在项目评估期间,禁止各项目
部以任何形式干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公正、独立的项目评估工作,集团和区域(子)公司随机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正的现象,将采取补测、重测、罚分等处罚措施。
5.1.2加强对第三方评估人员的职业操守的监管,如对举报查实将进行严格查
处、直至取消合同。
5.1.3测量数据应反映项目的真实质量,避免为了片面提高实测指标,过度修
补或做表面文章,实测取点时规避相应部位,并对修补方案合理性进行检查。
如混凝土墙柱出现大面积修补,则截面尺寸、墙面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合格率将按实测合格率的80%计算;如混凝土顶板出现大面积修补,则顶板水平度合格率将按实测合格率的80%计算。
5.1.4集团选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坚守回避原则,不得与区域(子)公司展
开任何形式的合作。
6.注意事项及扣减分项
出现以下情况,将按下述表格对评估结果(标段综合得分)进行扣减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