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房屋出租户经验交流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积极开展“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平安创建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拆迁力度不断加大和街、村工业园区不断发展,到我街辖区内租房的外来人口日趋增多,目前,我街辖区内租房外来人口已达15000人,为全街常住人口的一倍以上,现有房屋出租户2000余户,约占辖区村(居)民住户的80%;大量租房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增大了我街治安防范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也给全街的平安创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为解决外来人口难以管理和防范这一突出问题,确保房屋出租聚集地的治安稳定,根据上级开展平安建设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街的实际,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今年我街在辖区内出租房屋较集中的村(居)开展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了外来人口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有效地控制了流动人口的发案率,促进了房屋出租聚集地区的治安稳定。我街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加强对“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我街专门成立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街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街综治办、居民工作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综治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加强经常性的检
查、督促和指导。在街综治办设立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综治办内勤兼任“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信息员。明确各村(居)为“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主体,各村综治办主任和各居民小区居委会主任为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开展负主要责任;村治保主任为创建活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负全部责任。
二、搞好调查,摸清底数,统一规范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和措施
为增强“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街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居民工作办等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的房屋出租户逐一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弄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房屋出租户管理上和治安防范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召开了由各村治保主任和各小区居委会主任参加的“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分析研讨会,广泛征求了各村(居)对开展“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和评选方法等问题认真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街“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西营门街开展创建“平安房屋出租户”活动实施方案》,对“平安房屋出租户”规范了三条具体标准——即“三清”、“三不”、“三无”的标准,其主要内容是:1、出租房屋的房主要做到“三清”:一是对每一名租房外
来人员的基本情况清;二是对每一名租房外来人员所从事的职业清;三是对每一名租房外来人员的日常活动规律清。
为确保“三清”标准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房屋出租户情况报告登记制度,规定出租房屋的房主,要及时问明弄清每一名租房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并主动到村治保会办理租房登记,与村治保会签订《外来租房人员治安防范责任卡》。村治保会人员和派出所包片民警要不定期入户询查,对没有及时办理租房登记和对外来租房人员基本情况讲不清、说不明的房主,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纠正。
2、租房外来人员要做到“三不”:一是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不违犯暂住人口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三是不故意与当地群众制造任何矛盾纠纷。
为确保“三不”标准的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各村(居)经常利用标语、广播和入户宣讲等宣传形式,对辖区内租房外来人口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遵规守法意识;二是派出所和村治保会分别建立租房外来人口违法违规登记档案,发现外来租房人员有违反“三不”现象的,及时予以登记,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所出租的房屋要达到“三无”:一是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二是无不办证(暂住证)、不交税(出租房屋税)现象;三是无各类事故及不安全的苗头隐患。
为确保“三无”目标的实现,我们严格落实了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了外来租房人员办证制度。要求出租房屋的房
主应主动提醒租房外来人员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村治保会和派出所包片民警要经常入户对外来人员暂住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未办暂住证的,督促限期办理,对拒不办理暂住证的,派出所依法将其清理出暂住地;二是严格落实协税制度。派出所协税人员每月至少深入房屋出租户家中一次,按时收取房屋出租税,并作好登记,对无故不交纳房屋出租税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必要时终止其房屋出租;三是严格落实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制,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出租房屋的房主,强化安全出租的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出租房屋内不安全的苗头隐患。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广大房主和租房外来人员参与“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积极主动性
为充分调动出租房屋的房主和租房外来人员参与“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营造齐参共创的浓厚氛围,在街“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下,各村治保会和各小区居委会都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的主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综治办印制了一万余份宣传材料(即《致全街房屋出租户一封信》送发到各村(居)每个房屋出租户;派出所社区民警坚持定期为每个房屋出租户送发治安防范提示卡;各村(居)也都分别采取张贴标语、播放广播、入户宣讲等形式,认真开展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宣传,在全街上下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氛围,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推动“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
动有效开展
为确保“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的经常性、持久性,克服“热一阵子、冷一阵子”现象,街“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目标和任务,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几项工作制度及措施:一是建立和落实了“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责任制。街“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各村(居)综治办之间、村治保会(小区居委会)与每个房屋出租户之间都分别签订了《创建“平安房屋出租户”责任卡》,到目前为止,已签订《创建“平安房屋出租户”责任卡》达1400余份;二是建立和落实了定期清理清查制度。首先,以村(居)为单位,由村治保会和小区居委会牵头,派出所社区民警予以指导协助,每月对辖区内房屋出租户进行一次清查登记,并专门建立房屋出租户登记台帐。其次,由派出所牵头,村治保会和小区居委会配合,对房屋出租户密集地区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清查清理,重点查清无身份证、暂住证等身份不明的租房外来人员情况,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外来租房人员及时采取上网比对和清理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出租房屋的房主,及时进行教育训诫。到目前为止,全街共清理清查房屋出租户达1100余户,对200多名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外来租房人员限期予以补办,对20余名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外来租房人员进行了上网比对,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和落实了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平安房屋出租户”创建活动工作例会,逐一听取各村(居)关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总结讲评当月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下月的工作;四是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