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全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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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全套管理制度

集体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上午8:50为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时间。乡机关各部门、农口各站所、广播站、司机等全体机关人员要按时参加点名。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2、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出发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副书记说明情况。

3、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同时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部门、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发,无法

履行请假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书记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设兼职考勤员,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下月5日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考勤表报党政办公室存档。工作时间由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在机关会上做检查。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半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须经分管副书记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三天;产假九十天,年满二十五周岁者产假半年。

7、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8、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下基层一律不准吃喝拿要,违者严肃处理。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区外重要客人的除外)。违反者,按照党政办公室《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陪餐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乱串办公室、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包村人员下村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

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示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有事出发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出发时间、地点、事由,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经乡长办公会研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8、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卫生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

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清晨要提前20分钟上班,自觉清扫划分的卫生区和所在办公室卫生;每天下班后的10分钟,要再次进行清扫,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集中扫除时间,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五下午开展一次机关卫生集体大扫除,所有机关人员都要自觉参加,认真清扫室内外卫生。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卫生区进行评比打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卫生区,扣发每名责任人当月工资10元。

4、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

5、书刊等物品要摆放整齐,不随意乱丢乱放,保持整洁有序。

6、检查卫生采取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列入部门和个人考核。

机关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值班时间:双休日为自星期五下午下班至星期一上班;星期一至星期四为当日下午下班至次日上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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