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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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公司噪声控制管理,防治噪声污染,减少对周围环境及人员健康的不利影响。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噪声的监测、预防和控制管理。
3定义
3.1噪声定义: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和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本办法所指的噪声对本公司来讲,是指工业噪声,工业噪声主要指工业生产劳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器和高速运转设备。
3.2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3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
3.3.1干扰休息和睡眠,影响工作效率;
3.3.2损伤听觉器官;
3.3.3对人体的生理产生影响。
4职责
4.1工程部在新制和改造设备时,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虑,选用消音、吸音及减振设施或低噪声的设备;
4.2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设备的维护,考虑噪声的防治与控制工作;
4.3行政部负责公司相关噪声源的监测与检查,依照《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要求的频次进行测量。
5工作流程图
无
6程序
6.1公司的噪声管理范围为厂界噪声和工作场所噪声;
6.2噪声源的分布:
公司噪声主要是工作场所噪声,产生噪声的场所主要包括:(太笼统,,具体一些)
a)车间机器的运转、震动、压缩空气吸排产生的噪声;
b)车辆噪声;
c)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d)空气压缩机噪声。
6.3噪声排放标准
6.3.1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这个红色标记为什么不下去查环评报告核实一下,这是上次布置过的)
本公司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III类标准,要求:昼间(AM6:00-PM22:00)≤65dB(A),夜间(PM22:00-AM6:00)≤55 dB(A);
6.3.2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本公司工作场所噪声排放限值为:
6.3.3基础设施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不同施工阶段昼、夜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6.4噪声污染管理要求
6.4.1噪声控制首先是发掘噪声污染源,然后是考虑通过工艺的改进、设备的替代以及隔音、消音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噪声达标;
6.4.2隔声降噪设备设施应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6.4.3各部门应加强对产生噪声的设备维护、保养,以降低噪声;
6.4.4禁止各种车辆在厂区内鸣号,当厂区内有工程施工项目时,行政部负责监管施工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4.5各部门在噪声工作区域的入口处及外围须张贴警示标识,明确噪声的存在且需要佩戴听力防护用品;
6.4.6各部门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员工都需要接受培训, 了解噪声的危害及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
6.4.7行政部依据《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对公司噪声排放及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依据《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4.8公司发生噪声污染事故,包括重大环境事故、相关方对公司环境问题的投诉、噪声对员工健康的影响时,依据《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同时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依据《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7相关文件
7.1《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7.2《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3《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7.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7.5《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
7.6《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7.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厂界噪声监测报告》
8.2《现场噪声监测记录表》
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