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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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适用于评定分离、资格后审、固定单价招标且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6年7月

使用说明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30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局对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中规定的采用评定分离、资格后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的施工招标工程。因采用总价包干、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方式招标而无法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人需对本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后方可使用,但仍应使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7.《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

8.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用者应填写“无”。对本招标文件(含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内容,应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的第十一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或修改。第十一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第十一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

2.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3项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

3.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4项招标范围,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

4.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8项中的工程承包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包工包料”

承包,二是“包工不包料”承包。

5.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17项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担保至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规定的投标担保金额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

6.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18项投标人的替代方案: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的则应明确“将考虑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或将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如果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应明确“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予考虑”。

7.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20项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评标方法、评审内容和标准,确保评标委员会按己确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对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规定应当详细具体,能够满足评标的需要。采用本示范文本以外的评标方法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必须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中进行详细描述。

8.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21项履约担保和第22项支付担保:招标人在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应当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差额担保的方式,即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无招标控制价招标的)的差额,且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5%。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差额担保后,业主支付担保金额不作相应调整,即为中标价的15%。

9.招标文件前附表2第6项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结果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90~120天之间。

10.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和定标程序,定标程序应当详细具体,能够满足定标的需要,确保定标委员会按已确定的方法进行定标。采用本示范文本以外的定标方法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详细描述。

五、关于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1.招标人应事先办理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数字证书,以及“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有关手续请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的“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2. 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的会员区下载。

3. 招标人提交的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BS(简称“ZBS文件”),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BJ(简称“ZBJ文件”),送审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格式为*.BDS(简称

“BDS文件”),这类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施工送审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

4. 电子招标文件备案时,需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提交电子招标文件;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交商务标,还必须在提交招标文件(“ZBJ文件”)备案的同时提交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ZBS文件”)。

5. 商务标部分有关招标清单的任何变更或者补遗,都需要重新生成完整的“ZBS文件”,技术标部分有关评标方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变更或者补遗,都需要重新生成完整的“ZBJ文件”,并重新备案,不得以其他文件格式(比如Word、Excel等)进行变更或者补遗。

6. 招标控制价公布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交易信息”栏(以网站为准)“招标控制价公示”模块,“附件信息”所挂文件均为参考文件,如果“附件信息”所挂文件中有关数据与“招标控制价公示”模块公示数据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示”模块公示数据为准。如招标人需更改“招标控制价公示”模块公示数据,则按照重新公示方式进行办理,并确保公示时间符合要求。

“附件信息”所挂文件需包含标底公示表(JPG格式)及送审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BDS文件”)。此时公示的送审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BDS文件”)可以是*.BDS格式,也可以是JPG、Word、Excel等其他格式,由招标人自行选择。

7. *.BDS格式的送审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用于商务标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应当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提供其组价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如:材料费及其组成。

BDS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公示或商务标开标时提交给交易中心。评标结束后,*.BDS格式的送审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与评标报告一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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