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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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几点思考

长铺镇党委副书记黄承升

政法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科学发展观的树立与落实,事关社会安定、稳定与和谐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思维应对新情况,以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重要课题。深入思考与理清工作思路,必将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面临新形势新考验

1、个别人对党的政法工作的作用存有疑虑。当前,有个别人对于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即党内执法监督存有疑惑。他们认为,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与完善,司法机关依法行政、独立办案已是大势所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需要建立普遍有效而稳定的行为规范,需要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或法人的合法权利,需要与国际法及经济贸易惯例相协调,因而对党的政法工作能否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存有疑虑。

2、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面临新的考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推进,当前我国已进入体制转轨、

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基层党委政法委领导、协调政法工作更加棘手和困难,政法工作需要应对更加严峻的挑战,面临的新的考验。

3、现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唯一执政党,决定了党对包括政法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同时,还应充分认识到,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执法监督,可以弥补当前司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不足;能够对司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救,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建立和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有效地弥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未臻完善的不足。因此,必须坚持党管国家机器(包括司法机关)的原则,进一步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执法监督。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1、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实行依法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对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也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

⑴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

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并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也必须通过和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立法机关和政府进行领导,自觉依法办事。

⑵、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立足于完善法律法规。党带领人民制定法律并遵守法律,党的政策不断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经立法程序被赋予法的形式,从而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相统一,具有极大的确定性和权威性。当前,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还有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需要制定,有些原有的法律法规也要随着改革的深入而进行修改。因此,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重点之一就是集中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制定和完备切合中国实际、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为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法律保障。

⑶、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通过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等渠道实现的,必须胸有全局,能够针对政法工作现状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对事关全局、事关社会安定稳定和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作出指导性、科学性的决策。要把重点放在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统一执法思想、促进公正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上,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公正执法,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

2、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指导与监督,要总揽全局,而不是越俎代庖,事无巨细的大包大揽;要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⑴、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加强来自权力机关的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人大有对人大依法选举任命的各级国家机关官员执行职务情况和违宪违法行为进行考查考核监督的权力。为此,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必要加强法律监督,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以监督和制约机制来保证政法各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⑵、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支持政法机关严肃执法、公正司法。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司法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地保证政法综治工作正常的经费需要,尽最大努力改善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加快科技强警的步伐,为打击和预防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⑶、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

工作。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在新时期必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能有丝毫放松:一是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犯罪。二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与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⑴、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强化政法委自身的建设。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强化对政法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强化协调政法各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整体效能;强化协管政法领导干部的职能,全面加强对政法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强化服务职能,积极为政法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⑵、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着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建设。要建设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时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要建立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要坚持不懈地集中整治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中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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