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学校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
学校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 引言本报告是对XX学校校长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全面评估。
审计目的是确保校长在其任期内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并对其在财务方面的管理情况做出评估。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根据XX学校的财务记录,与校方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访谈和数据收集。
本报告将重点关注校长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绩效。
2. 背景信息XX学校是一所位于XX地区的知名学府,拥有XX名教职员工和XX名学生。
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管理学校的全部事务,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招生与招聘等。
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确保校长在任期内不出现经济违规行为,并对其财务管理能力进行客观评估,以便为学校今后的经济管理提供经验和教训。
3. 审计结果3.1 财务管理根据我们的审计结果,校长在财务管理方面表现出色。
他在任期内,通过合理的财务规划和预算控制,使学校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校长积极推动了学校的财务流程的效率化,如建立了电子财务系统,优化了财务数据的整理和报表的生成速度。
此外,校长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并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使学校的资金安全得到了保障。
3.2 资金使用情况我们对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发现校长在资金使用方面负有一定责任。
校长在其任期内确保了学校资金的合理使用,没有出现挪用、浪费或滥用资金的情况。
他严格遵守了学校的财务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3 税务合规审计结果显示,校长在税务合规方面表现出色。
他积极参与学校的税务申报工作,并确保学校按时、正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校长与学校的财务团队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获取税法和税收政策的更新信息,并对学校的税务处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4 财务报告透明度我们对学校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发现校长在财务报告透明度方面做得较好。
学校的财务报表编制严谨,各项财务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均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
校长在审计过程中向审计师提供了充分的财务数据和文件,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一、绪论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大学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对大学经济活动所负责任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在其任期内管理、使用大学财产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计,为大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问题改进建议。
为做好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审计程序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如下:(一)确定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应当是大学领导干部中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等,在职期间负责大学经济管理的领导干部。
审计机关要对大学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对其负有责任的大学财产进行审查。
(二)收集审计资料审计机关应当向大学、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档案等资料,以完整地了解大学财务运转状况。
同时应当收集大学领导干部任期内在经济管理中所做出的行为与措施的资料。
(三)实地勘察审计机关应当对大学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中尤其是财产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通过实地勘察,了解大学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其任期内负有责任的大学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核实资料审计机关应当对收集的审计资料进行核实,对资料中的决策、管理、操作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查,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五)审查账务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审计标准和方法,对大学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负有责任的财物进行审查,包括财务支出、收入、处置等的账务查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六)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当按照审计标准和方法,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要求客观、公正,内容详实、精准,明确列出问题的性质、情况、原因和影响,并提出建议。
(七)报送审核审计机关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制后,应当报送审计机构的上级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审查。
三、审计依据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一方面主要是指《审计法》、《会计法》、《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务、经济、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政策、规定等文件,是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学校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学校离任经济审计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离任校长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1. 审计范围:离任校长在校任期内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经济责任。
2. 审计对象:离任校长及其所在学校。
三、审计内容1. 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支结余、专项资金使用、债权债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
2. 资产管理审计: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 内部控制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
四、审计程序1. 离任校长在离任前一个月,向审计部门提交离任审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审计部门接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计方案,并向离任校长及所在学校送达审计通知书。
3. 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方案,对离任校长及所在学校进行现场审计,包括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实地考察等。
4. 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向离任校长及所在学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5. 离任校长及所在学校应根据审计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审计结果处理1. 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对离任校长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离任校长存在经济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六、审计要求1. 离任校长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 审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标准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
3. 学校应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学校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离任校长经济责任,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校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章制度指南手册
京教审办〔2003〕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现予发布实施,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正确、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本操作指南所称处级领导干部,是指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或负有经济责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包括:财务、基本建设、后勤、教务、科研、资产设备、人事、学生、研究生、外事、保卫、武装部、学校办公室、二级学院、系、部、成人教育、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正处级或副处级干部,各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厂长等校办企业领导人,以及学校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负有经济责任的其他人员。
三、本操作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非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本人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通过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一系列结论和建议,为高 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了更加科学、全面、客观的指标和方法。
建议
针对实证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加强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系 统性、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等。
计之友, 2021(2):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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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责机制
优化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应更注重对高校提高高校管理水平
通过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高校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高校的健康、可持续 发展。
CHAPTER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回顾
01
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审计评价,可以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依法行
政、廉洁从政。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审计评价可以发现和纠正经济活 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打击腐败行为,推动反腐
倡廉建设。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益:审计评价可以促进教育 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 用效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 管理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特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 价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强调公共责任:评价内容注重 领导干部履行公共责任的情况 ,关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 公共利益的维护。
教育行业特点突出:评价内容 与教育行业的经济活动密切相 关,注重教育资源的利用和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意见》等有关法规及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学院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下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学院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下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及其他经济活动应负有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一)直接责任是指各单位领导干部对下列行为应负有的责任:1、直接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组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2、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3、重大经济事项违反民主程序决策或者决策失误、实施不当,给国家、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4、其他由于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而应负的直接责任。
(二)主管责任是指各单位领导干部对下列行为应负有的责任:1、由于管理、领导不当,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因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所在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法规、规章的;3、除直接责任以外其他应负有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般2年审计1次。
各单位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提拔、交流、辞职、免职、降职、退休之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遇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先离任后审计。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的干预。
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尊敬的校领导、老师们: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和审计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经济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2024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现将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审计目标和原则1. 审计目标:本次审计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和评估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学校未来的经济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 审计原则:本次审计的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权责对等、全面和及时。
审计工作要坚持真实、准确、合规和规范的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1. 审计内容:(1)学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财产管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2)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评估。
(3)学校经济管理的规范性评估,包括经济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济凭证管理、经济事务处理程序等。
2. 审计范围: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我校所有经济责任范围内的活动、项目和业务,以及涉及经济责任的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
三、审计方法和程序1. 审计方法:本次审计将采用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包括文件审查、调查访谈、资料核对和现场检查等。
2. 审计程序:(1)准备阶段: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任务和要求,组织审计人员和资源,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等。
(2)实施阶段:按照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核对、调查访谈等具体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数据。
(3)结果分析:对收集到的证据和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评估学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形成初步审计报告。
(4)报告编制:根据初步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意见,编制最终审计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5)结果落实: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相关部门和领导需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问题和改进管理。
四、审计保障措施1. 审计人员的选聘与培训:由有资质的审计机构选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其进行相应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经济责任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经济风险,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是指对学校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活动。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审计范围:1. 学校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2. 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3. 学校资产管理情况;4.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5. 学校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五条审计内容:1. 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2. 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3. 学校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合规性;4.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及完善情况;5. 学校经济活动的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审计程序:1. 审计立项: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时间等;2. 审计准备: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方法;3. 审计实施:对学校财务、资产、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审查;4. 审计报告: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审计报告;5. 审计反馈:将审计报告提交学校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6. 整改落实:学校根据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第四章审计方法第七条审计方法:1.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审查;2. 审计抽样调查;3. 内部控制测试;4. 风险评估;5. 询问、访谈、座谈;6. 其他审计方法。
第五章审计责任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3. 具有审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学院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完善学校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处级领干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学校委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干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干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绩效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干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干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领干经济责任履行和落实风廉建主体责任及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常规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阻碍、拖延和干涉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处级领干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实施任中、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干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和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副书记、副院长)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五条学校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委的统领导下组织开展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审计的校领导或X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计财、国资、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和规定,领导和部署学校处级领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校长离任财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校长离任财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 引言本报告为校长离任财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旨在对校长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核和评估。
本报告对校长在离任前的财务记录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并提供审计结果和建议。
2. 审计目的校长离任后财务审计的目的主要包括: - 对校长在任期间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核查和评估,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障校园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 发现并纠正潜在的经济责任问题,预防和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 为校长离任后的交接工作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信息,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3. 审计范围本次审计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 校园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准确性。
- 校长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决策和操作合规性。
- 校长与他人的经济合作关系、财务往来等。
- 其他与校长财务职责相关的事项。
4. 审计方法本次审计采用了以下方法和程序: 1. 审查校长在任期间的财务记录和相关文件,如账目、凭证、合同等。
2. 进行现场核查,包括访谈关键人员、收集证据等。
3.对核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比对,形成审计结论。
4. 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校长离任后的交接工作提供支持。
5. 审计发现与分析经过审计,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和情况: 1. 资金管理不规范:在校长任期内,发现了多个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包括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使用经费、超出预算支出等。
2. 与他人的经济往来问题:审计发现校长与某供应商存在经济往来,且相关合同和交易存在瑕疵,可能涉及违规操作。
3. 财务决策失误:校长在某次重要财务决策中未充分考虑风险和后果,导致财务损失。
6. 审计结论基于以上审计发现,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校长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责任追究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2. 存在一些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规范操作,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3. 建议校长离任后的财务交接工作中,加强对财务记录和信息的核实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作者:韩小艳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5年第1期韩小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高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其所在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经济管理、遵守财经法规及其他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是:一、审查学校科学发展情况审查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内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思路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争取的重大专项资金等,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学校总体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
由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审计组通过检查有关资料、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核实。
(一)重大改革发展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国家、省级综合性评估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与教学科研有关的某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
(二)重大建设项目被审计者任期内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用地是否按批准的数量征用,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审批的规划要求,以及征地拆迁费用的支出是否合规。
(三)重大专项资金投入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学校新增的专项资金情况。
主要检查各种资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未经批准相互挤占的问题。
二、审查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从会议纪要和记录入手,审查各项财务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决策执行及执行的效果等。
(一)决策程序规范性是否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务公开制度;财务预算、工程建设、重大采购、对外投融资及合作、资产处置、涉及教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
(二)决策内容合法性。
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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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心在于指标评价体系的设计,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
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
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
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CCPCPA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是指从接受申请到作出审计评价、结论通知,按顺序有条不紊的工作过程。
这个过程同其它审计相同的是,也可以分为审计的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
不同的是,每个阶段在具体程序上有所差别。
这是由审计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等要求的不同所决定的。
㈠、审计的准备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之前,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被审单位,都应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其具体程序是:1、院长、部门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中选调离(包括免职、降职、提升、辞职)之前,由矿大审计处主管部门或专门的干部主管部门填制《经济责任审计申请书》,向审计机关提请审计。
审计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可自信审计,也可以委托或授权其它审计组织进行审计。
2、由主审机关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通知书中应写清开始审计的时间、要求等项内容。
对期初没有报送学校主管部门给院长、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任期计划指标的,还应要求提供院长、部门负责人任期计划指标数字。
《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应同时抄送提请审计的部门。
3、被审单位在接到《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后,应进行准备工作和帐务处理,对通知要求学校自自行组织盘点的,还应立即组织供销、教学、设备、财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点,按期间主审部门报出财产物资清点表。
4、在被审单位着手准备工作的同时,主审部门的审计人员应对学校的概况、学校领导的业务分工范围等进行了解,对学校的财务决算进行审阅和分析,并制定出审计计划和和实施方案。
㈡、审计的准备阶段在学院或部门财产清点、帐务处理等项淮备工作进行到一定程度或结束后,主审部门即可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审计署颁发的审计工作试行程序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审计。
㈢、审计的结束阶段l、凡上级机关指派审计的,主审部门要写出审计报告,报送上级部门和抄送被审单位。
对学校主管部门提请审计的,主审部门要写出《审计评价、结论通知书》。
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报送的《审计评价、结论通知书》,要同时抄报同级审计机关备案。
2、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发现咱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除查明原因,确认个人责任外,要根据有关财经法规,按照审计权限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律检查部门或人事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草稿向被审对象征求意见,对做出的审出结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以内向中介机构申请复议,由中介机构落实复审。
4、审计结论由干部主管部门归入干部档案,如有必要可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
审计部门保存的审计结论应按规定装卷归档,按保存期限保存。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才能科学地、全面地对被审对象进行总结和评价,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为干部主管部门任选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调动院长、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常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㈠、审阅法。
审阅法是对有关书面资料内容的观察,审查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和合理的方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准备阶段中,首先就要应用审阅法对被审对象所负责的学校的财务报表进行观察。
同其它审计不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所要审阅的财务报表,是同被审对象的任期时间相联系的。
审计中从被审对象任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开始,到被审对象任期届满或发生升、降、调转时,这期间的年度财务决算都应当进行审阅。
审阅时,应把被审对象任职前后财务报表中反映出的经营成果进行比较,把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同上级下达的任期目标中有关指标进行比较。
对任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时,审计人员应当注意学校的成本、费用、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销售收入、利润等变化有无异常现象,如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以便审计中进一部核查了解。
审阅法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阶段,同其它审计一样,主些应用于对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证、有关文件及计划的观察方面。
所不同的它的重点是查找与被审对象经济责任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㈡、观察法。
观察法是深入实地获得感性认识,加深审计人员对学校和被审对象的了解的一种方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阶段刚刚开始的过程中,运用观察法可以使审计人员对学校的厂荣厂貌、劳动纪律、物资管理、产品外观质量、在建工程及明显的损失浪费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为以后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落实,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超计划,财产物资的真实性等打下基础,为确定重点审计的内容和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㈢、测试法。
测试主要是对学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验。
运用测试法的目的一是为了检验院长任期内对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是否有所建树;二是为了寻找学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便进行详查。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测试的重点应当放在学校的物资设备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主要方面。
㈣、盘存法。
盘存法是用来考查学校资产和帐户余额是否相符,借以证实帐户余额是否其实和难确的方法。
由于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往往对学校的影响较大,所以,盘点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占有重要位置。
盘存法分为实地盘存、监督性盘存和抽样复核盘存三种方法。
1、实地盘存法。
迈用于对小型学校的院长经济责任审计。
它是由审计入员在学校现场亲自参加完成的,盎点时学校有关人员在场并负责向盘点人提供实物和实物的品种、规格及数量清单。
2、监督性盘存法。
可于对中小型学校的院长经济责任审计。
它是在主审部门下达审计通知书后,由学校组织生产、供销、财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届时到场监督而不亲自动手的一种盘点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只是在必要时,审计人员才亲自抽查盘点工作质量,检查盘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然后核实有关资产帐户、余额。
3、抽查复核盘存法。
适用于对大学院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采用这种方法审计人员可不参加学校的全面财产物资盘点工作,而是提出盘点要求,待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数点后,再根据学校提供的实物盘点清单,抽样进行复核盘点。
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审计机关主要是负责对大学学院的院长、部门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而大学的财产物资品种、规格、数虽繁多,审计人员受入力、时间的限制不可能进行全面实地盘存和监督性盘存,因而采用抽样复核盘存法比较适宜。
抽样复核盘存主要是采用判断抽样的方法,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抽查,不能平均使用力量。
选择重点主要是对财产物资的价值高低、存量的多少、用量的多少、用途的广狭、呆滞积压的程度,以及保管的安全程度非全面衡量,以划分不同等级,确定抽查复核的对象。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当审计人员发现学校组织的盘点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责令学校全面或部分地进行更新盘点。
㈤、顺查与逆差相结合的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对学校财务收支的台规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达就要看学校的经济活动向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挤占成本、截留国家收入等不正当行为,验证学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的真实情况,因此,采用倾查与逆查相结合的办法比较好。
顺查的特点是依次核对,易于弄清问题,查明错误情况。
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单纯采用这种方法工作量大,费时费力,满足不了时间上的要求。
所以,它只适宜在那些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并且存在帐帐不符、账空不符的小型学校,而在大学的审计中只宜于部分地采用。
逆查的特点是易于全面观察,迅速发现线索和问题,省时省力,不足之处是不如顺查完整、系统。
对大学学院的院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灵活地加以运用,就可以满足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和质量上的要求,收到较好的效果。
例如,审计时一方面可以从抽查部分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开始,审查学校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财务处理;另一方面可以从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开始,查找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等有无异常现象,然后反排至对总帐、明细分类帐及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审查。
象对挤占成本的问题进行审查,一方面可以按记帐程序进行检查,一方面可以从专用基金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如:应当发生而又必须由专用基全支出的浮动工资、洗理费、地方规定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大修理费等,是否交专用基金支出中得到了反映,如果没有,应反过来再去查费用和成本支出,看其是否挤入了成木费用,这样比较简便省时。
㈦、比较分折相结合的方法。
学校的经济活动是复杂的,影响学校经济效益好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运用比较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搞活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产量及销售数量变化、费用升降等诸因素对学校各项经济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院长、部门负责人的业绩与存在的问题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因素的影响。
比较就是把任期内完成的实际指标数,同计划数或上级下达的任期目标数相比较,同任前年度和历史最好水平及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较,以观察哪些指标完成计划或发生了变化。
分折就是将指标分解为各种具体因素,查找与确定各因素对指标完成情况的影响程度,弄清其是否合理,并发现有无违反财经纪律、扩大成木开支范围和混淆费用划分标准等问题。
目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部分生产资料市场实行了有限制的放开,价格上沸,一些学校的供销渠道也发生了变化。
审计中运用比较分析法应当注意这方面的情况,注意了解上级下达的计划数或任期目标数是否考虑了这些因素,才能为作好审计评价,提供准确、合理的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方法的运用,应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可以把查帐与查物结合起来,把详查和抽查结合起来,把查账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