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量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由于本工程主体结构大体已完成,故本方案主要涉及内容为装修及幕墙施工阶段测量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6.1.1 装饰及幕墙工程测量
6.1.1.1 轴线的恢复和引测
1 轴线恢复前对每条轴线的相对距离、角度进行校核,方法为:用钢尺直接丈量距离,用经纬仪测量轴线、轴线控制线之间的角度;
2 在施工中被砂浆覆盖和因为时间久而模糊的轴线、轴线控制线,把面层的附着物清理干净,用墨线重新弹出,用于隔墙的平面位置控制;
3 柱立面的轴线由恢复后的轴线进行引测,并弹出墨线用红油漆标识;
4 根据恢复后的轴线及图纸上隔墙线与轴线的关系依次放出各楼层的隔墙线,用墨线弹出。
6.1.1.2 标高的测设
1 +0.500m 线在装饰工程中因为高度太低易造成上返误差,所以把装饰线定在+1.000m,这样可以为施工时定标高提供方便。
2 楼层+1.000m 抄测前先用水准仪校测结构施工从首层传递在柱的标高控制点,当差小于3mm 时,取其平均高程引测水平线。
3 楼层+1.000m 线抄测,将激光扫平仪测设距离控制在6m范围内,抄测各施
工区内的装饰水平线并弹墨线标示。
6.1.1.3 幕墙安装工程放线
1 幕墙安装测量主要为平面控制线和标高控制线测量。
2 在楼层上设定幕墙安装的平面控制线,以及在砼墙体上设置幕墙安装的标高控制线。
3 标高控制线根据楼层标高控制点,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精确测定标高控制的标高。
4 幕墙安装控制线根据楼层控制轴线,用全站议对该控制线进行精确测量。6.1.2 建筑物沉降观测
6.1.2.1 沉降观测的目的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建筑的沉降进行定期的跟踪观测,获得建筑物准确可靠的沉降数据,了解建筑物的实际沉降情况,为建筑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数据保证。
6.1.2.2 沉降基准点布设
1 基准点布点原则
沉降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依据,本工程沉降观测点设置如下图。根据设计要求,沉降观测每个月检测一次,竣工验收后,第一年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知道下沉稳定为止。沉降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沉降基准点须埋设在建筑物的压力传播范围以外,距离建筑物基坑边线
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
图6.1.2-1 酒店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图6.1.2-2 酒店裙楼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2 基准点的埋设及测量
为保证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性,沉降观测基准点继续沿用前期一局使用的基准点。
基准点高程的校测:基准点使用前,用蔡司Dini10电子水准仪从业主提供的水准基点与场区内的水准基准点联测,以经平差计算后的基准点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高程。沉降观测基准点布设闭合路线,其主要技术要求和测法应符合表6.1.2-1规定。
注:n 为测站数
3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1) 布点原则
依据《建筑变形观测规程》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布置在变形明显而又有代表性的部位;
(2) 稳固可靠、便于保存、不影响施工及建筑物的使用和美观;
(3) 沿墙的长度每隔20m 左右设置一个观测点;
(4) 在转角处、沉降缝两侧设置观测点;
2)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根据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首层规定位置埋设,用,20的钢筋埋设,设置标高为离地50cm,沉降观测点埋设如下图6.1-10;
图6.1.2-3 沉降观测点埋设图
4 观测技术要求
1) 观测仪器
选用精密电子水准仪及与其配套铟瓦条码尺。
2) 观测方法
沉降观测按《建筑变形观测规程》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要求,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观测过程中应做到:主要观测人员固定、仪器及附属设备固定、安置的尺位固定、观测方法及程序固定。
3) 观测的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视线高度按表6.1.2-2的要求进行。
4) 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
观测前30分钟,晴天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水准仪圆水准器应严格置平;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一条直线。
5 观测周期
1) 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观测周期按下列要求进行:
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1mm时,每三个月观测一次;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外界发生剧烈变化时应及时观测;
2) 竣工验收后,第一年观测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至建筑物达到基本稳定(1mm/100d)时,停止观测。
3) 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
4) 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6 沉降资料的移交
(1) 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观测两次,取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初
始值;提供首次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作业说明;沉降观测记录;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
(2) 正常观测,每观测一次,提供作业说明、沉降观测记录、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图。
(3) 沉降观测工作完成后,提供汇总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包括:作业说明;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沉降数据技术分析;沉降观测记录;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图。
6.1.3 测量复测方案
为确保施工测量的精度,我方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测量复核工作。6.1.3.1 施工测量复测目的
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之中,是保证按图施工和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复测的目的在于检核施工测量工作的正确性,避免因为施工测量各环节产生的错误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是保证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6.1.3.2 复测内容以及精度要求
复测前,应由业主提供至少两个国家(地方)平面坐标控制点和一个高程控制点。
复测内容包括联系测量与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竖向传递轴线测量、施工安装测量。
1 联系测量与控制测量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