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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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1、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3、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5、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高校毕业生; 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被征地农民;8、其他依法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二)高校毕业生: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收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方式

(一)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二)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排从事人社、民政、财政、残联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岗位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期限。

城市社区、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行政村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市、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

由用人单位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报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明细表》、《新余市神领岗位补贴审批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5、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6、单位工资表复印件1份(每个季度提供2个月)。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受理、审核及拨付

(一)就业机构受理。公益性岗位补贴每季度受理一次,由补贴对象参保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审,验审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验审不合格的告之申请单位完善相关材料后再行申请。(二)人社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就业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或实地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三)财政部门拨付。财政部门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补贴拨款申请后进行复核,复核无异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机构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

甲方:达州市达川区村民委员会

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服务协议期限

本服务协议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年月。

第二条服务内容和服务地点

1.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担任工作。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服务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补签变更协议。

2.乙方的服务地点为。

第三条服务时间

乙方实行不定时服务制,具体服务时间由甲方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乙方在完成服务事项后,其余时间自行安排其他生产生活活动。

第四条服务补贴

甲方按工作量计付服务补贴,乙方完成服务事项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一次,每月元(如有调整按新标准补给),乙方服务不足一月的根据服务天数予以补贴。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应每周定期安排乙方本周服务内容,并记录本周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完成服务事项的应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补贴。甲方做好日常安全服务管理和教育工作,不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服务事项。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遇恶劣天气或危险场所须中断服务事项,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甲方,由甲方排除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自行消除后恢复服务。乙方在道路上服务时,应悬挂醒目标志、及时避让车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服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因履行本服务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第七条本服务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加指印)后生效,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一份、区就业局存档备案一份,本服务协议任何条款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并签字或盖章(加指印)确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2017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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