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8
合同中检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对于我国已有标准的出口商品,对外签订 合同时,应力争以我方为准,如买方(外方)强 调以外方为准,应事先征求商检机构的意见。
13
案例7-2
• 某公司从国外采购一批特殊器材,该器 材指定由国外某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合格 后才能收货。后接到此检验机构的报告, 报告称质量合格,但在其报告附注内说 明此项报告的部分检验记录是由制造商 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能否以为质 量合格而接受货物?
14
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
❖ 商品报关的凭证; ❖ 证明卖方履约的有效证件; ❖ 办理索赔、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证件; ❖ 征税和退税的有效凭证; ❖ 计算运费的有效凭证; ❖ 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 双方计价的依据。
二、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
(一)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出口国检验 2.进口国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出口国检验重量、进口国检验品质
9
案例7-1
• 买卖双方以CIF价格术语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 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 000件,每件15美元, 信用证支付;商检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检 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 ,货到目 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 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办理装运、制作 整套结汇单据,并办理完结汇手续后,收到买 方因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向卖方提出索 赔的电传通知及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 明,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结束,责任应由买方 自负。
12
验官 机方 构检 检民 验间 机社 构团
国外商品的检验机构
❖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中心 ❖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 ❖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 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
5
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内容、范围
1.定义(commodity inspection)
• 指由第三方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 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进行 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6
2.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
• 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种类表》的商品。
• 我国《卫生法》和《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法》中规定的商品。
• 对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检验。 • 对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 贸易合同规定的由商检机构检验的商品。
7
检验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1)货物已生产完毕。 (2)已签合同 (3)货物堆存要整齐,以便取样。 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申报检验,合格以后, 商检机构就可以发放检验证明书,否则不发证 书。
(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申请出口预验)
3
由于此案犯罪嫌疑人均为多年从事外贸行业的
专业人员,对国际贸易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
的贸易流程较为熟悉,对我国进出口货物的报检、
报关程序非常了解,他们充分利用国家为扩大出口
提供的便利通关机制,钻国家法律、政策空子,运
用当前发达的通讯网络调动全国范围内的各种人力
和资源进行快速的交易活动,逃避检验检疫部门的
17
检验的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 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 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 标准检验;凭样成交的应当按照样品检验。
4.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 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 又未约定的检验标准或约定的检验标准不明 确,按照生产国标准、有关国家标准或国家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标准检验。
• 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0
(二)检验机构
• 官方检验机构 • 半官方检验机构 • 非官方检验机构 • 生产制造厂商或卖方 • 用货单位或买方
11
我国的商检机构
• 国家质检总局 • 主要职责:
1.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2.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3.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
第七讲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1
整体概况
概况一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1
概况二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2
概况三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3
2
引例
南京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钢管变米 糕”逃避商品检验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检察机关 依法批捕,这是全国首例立案查处的逃避商品检验犯 罪案件。
并执行刑事拘留。
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八节第二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违反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 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 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 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 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7年9月30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 察院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执行逮 捕。
监管,手法老练,造假技术纯熟。为了尽快查明案
件真相,南京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检验检
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通力合作,历经两个月的内查
外调,掌握一系列确凿证据,随即公安机关赴宁波
展开抓捕工作,并于7月10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
——上海运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负责
人何某某、华山国贸(宁波)有限公司职员魏某抓获,
2006年12月间,华山国贸(宁波)公司与上海运函国 际货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企业原本要向欧盟市场 出口米糕,但考虑到出口米糕的检验检疫要求高,出口 难度大,为了逃避商品检验,于是他们采取“偷梁换 柱”手法,骗取出口“钢管”的检验检疫“出口货物 换证凭条”,以“米糕”冒充“钢管”出口。该批米 糕在欧盟市场销售时被检查出含有转基因成分,欧盟 委员会将此情况通报给我国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江 苏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责成南京检验检疫局迅速查 明情况,严厉打击逃避商品检验违法犯罪行为。
16
(四)检验的标准
商品检验包括法定检验和公证鉴定。根据我 国的法律,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 准是: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须
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检验标准检验; 2.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 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 的检验标准检验;凭样成交的应当按照样品检 验。
合同中检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对于我国已有标准的出口商品,对外签订 合同时,应力争以我方为准,如买方(外方)强 调以外方为准,应事先征求商检机构的意见。
13
案例7-2
• 某公司从国外采购一批特殊器材,该器 材指定由国外某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合格 后才能收货。后接到此检验机构的报告, 报告称质量合格,但在其报告附注内说 明此项报告的部分检验记录是由制造商 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买方能否以为质 量合格而接受货物?
14
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
❖ 商品报关的凭证; ❖ 证明卖方履约的有效证件; ❖ 办理索赔、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证件; ❖ 征税和退税的有效凭证; ❖ 计算运费的有效凭证; ❖ 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 双方计价的依据。
二、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
(一)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出口国检验 2.进口国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出口国检验重量、进口国检验品质
9
案例7-1
• 买卖双方以CIF价格术语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 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 000件,每件15美元, 信用证支付;商检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检 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 ,货到目 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 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办理装运、制作 整套结汇单据,并办理完结汇手续后,收到买 方因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向卖方提出索 赔的电传通知及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 明,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结束,责任应由买方 自负。
12
验官 机方 构检 检民 验间 机社 构团
国外商品的检验机构
❖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中心 ❖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 ❖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 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
5
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内容、范围
1.定义(commodity inspection)
• 指由第三方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 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进行 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6
2.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
• 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种类表》的商品。
• 我国《卫生法》和《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法》中规定的商品。
• 对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检验。 • 对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 贸易合同规定的由商检机构检验的商品。
7
检验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1)货物已生产完毕。 (2)已签合同 (3)货物堆存要整齐,以便取样。 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申报检验,合格以后, 商检机构就可以发放检验证明书,否则不发证 书。
(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申请出口预验)
3
由于此案犯罪嫌疑人均为多年从事外贸行业的
专业人员,对国际贸易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
的贸易流程较为熟悉,对我国进出口货物的报检、
报关程序非常了解,他们充分利用国家为扩大出口
提供的便利通关机制,钻国家法律、政策空子,运
用当前发达的通讯网络调动全国范围内的各种人力
和资源进行快速的交易活动,逃避检验检疫部门的
17
检验的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 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 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 标准检验;凭样成交的应当按照样品检验。
4.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 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 又未约定的检验标准或约定的检验标准不明 确,按照生产国标准、有关国家标准或国家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标准检验。
• 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0
(二)检验机构
• 官方检验机构 • 半官方检验机构 • 非官方检验机构 • 生产制造厂商或卖方 • 用货单位或买方
11
我国的商检机构
• 国家质检总局 • 主要职责:
1.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2.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3.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
第七讲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1
整体概况
概况一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1
概况二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2
概况三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03
2
引例
南京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钢管变米 糕”逃避商品检验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检察机关 依法批捕,这是全国首例立案查处的逃避商品检验犯 罪案件。
并执行刑事拘留。
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八节第二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违反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 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 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 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 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7年9月30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 察院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执行逮 捕。
监管,手法老练,造假技术纯熟。为了尽快查明案
件真相,南京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检验检
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通力合作,历经两个月的内查
外调,掌握一系列确凿证据,随即公安机关赴宁波
展开抓捕工作,并于7月10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
——上海运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负责
人何某某、华山国贸(宁波)有限公司职员魏某抓获,
2006年12月间,华山国贸(宁波)公司与上海运函国 际货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企业原本要向欧盟市场 出口米糕,但考虑到出口米糕的检验检疫要求高,出口 难度大,为了逃避商品检验,于是他们采取“偷梁换 柱”手法,骗取出口“钢管”的检验检疫“出口货物 换证凭条”,以“米糕”冒充“钢管”出口。该批米 糕在欧盟市场销售时被检查出含有转基因成分,欧盟 委员会将此情况通报给我国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江 苏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责成南京检验检疫局迅速查 明情况,严厉打击逃避商品检验违法犯罪行为。
16
(四)检验的标准
商品检验包括法定检验和公证鉴定。根据我 国的法律,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 准是: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须
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检验标准检验; 2.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 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 的检验标准检验;凭样成交的应当按照样品检 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