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标识管理规定(5)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设施标识管理规定(5)

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规定(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对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适用于工程管理部标识管理工作。

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规定

1各专业负责对所属设备建立标识。

2设备机房内所有的设备设施要有明确的标识牌及机组号,并要和配电柜柜面上的标志牌相互对应。

3设备机房内所有管路上要有标识,标明管路供、回路的走向。

4配电柜内要标明上级、本级、下级的开关号、设备的名称。

5照明配电箱内要标明本箱内的上级、本级、下级的开关号、设备名称。

6标识出现自然损坏相关专业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7各专业负责对管辖的标识维护及管理,并填写《标识清单》,对有新增的设备要及时填写《标识清单》。

8工程管理部文员负责对标识的统一管理,建立工程管理部的《标识清单》。

质量记录及表格

记录

《标识清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