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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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的通知》(司援字[2009]02号)文件的精神,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各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现状,研究起草全国统一的分类、分等级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推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估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部法援中心将于2月中旬至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方式分三种,一是各设区市按照调研提纲的内容自行开展调研,并于4月底前向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提交书面调研报告;二是省厅将组织人员赴设区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部中心;三是部法援中心将组成2-3个调研组,选择法律援助工作及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基础较好的若干省份进行调研。

为达到调研目的,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迅速行动,深入实际,摸清底数,按时提交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内容祥实的调研报告。

调研提纲见附件。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俊奇

附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提纲

一、目前各地法援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现状和总体情况

1.有无制定和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和案件质量估标准和评估办法,这些标准和办法的主要内容或要素是什么。如有,请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

2.有无设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或监管的机构(常设或临时的),这些机构的组成人员及运作机制是什么。

3.实践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法律援助案件各个环节(咨询、接待、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投诉与处理等)的质量。

4.哪些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何保证其质量。

5.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中承担了哪些质量保证责任。

6.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在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中承担了哪些质量保证责任。

7.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否与办案补贴、绩效评估和综合工作考核、评优奖励以及惩戒等相联系,主要内容是什么。

8.有无案件质量投诉制度,是否公布了投诉电话,对投诉处理案件的情况分析。

9.是否已将案件质量评估经费(含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或监督员补贴)列入法援业务经费预算和开支及数额。

10.对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监管措施的总体评价(与社会法律服务质量相比较)。

二、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质量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对策建议

1.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应当包括哪些规章制度、哪些工作机制。

2.如果按照区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类别、区分等级(一、二、三、四等各等级)的方法,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应当如何设定各类、各等级案件质量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各等级案件的要素应包含哪些内容。

3.咨询和代书服务是否应当纳入案件质量评估范围,如果纳入,如何评估它们的服务质量。

4.国家和省级法律援助机构是否需要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地市和县区一级法律援助机构是否需要组建专门的案件质量监督员队伍,对其设立及运作机制的设想和建议有哪些。

5.如何把案件质量评估结果与办案补贴、绩效评估和综合考核、评优奖励以及惩戒等措施挂钩。

来源: /fg/detail374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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