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报告-总结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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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报告
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是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在恢复重建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基本布局;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将恢复重建工作与新农村规划相结合,近期恢复重建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发动群众,自力更生,政府扶持以基础设施和农房安全保障为主。严格按照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恢复重建项目,坚持以原址建设为主,异地建设为辅,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规划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建规划组提出农村居民点布局和规模,提出农村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活设施的建设方案,提出农业生产设施重建方案。基本要求是摸清农村基础设施受灾损失的基本数据,确定村庄恢复建设的基本标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基本布局;确定基本的资金盘子;明确恢复建设的基本技术和方法;明确基本政策和措施;明确基本实施步骤。规划范围主要是市严重受灾县区,具体范围距震中300公里、烈度达到6度以上县区。规划期为三年。规划期内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的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要体现在具体项目上。
省建设厅按照规划编制的进度要求,将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和初步方案制定阶段,各县市规划工作小组赴现场开展工作,完成农村居民点选址布局等方面的初步规划方案。完成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并与各县市农村建设规划方案进行衔接与整合。根据各县市农村居民点选址布局的初步方案,提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配置的具体意见和投资估算。各县市政府组织审定上报。期间必须完成基础资料与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提出重建规划方案。第二阶段为方案调整与修改阶段,各县市规划工作小组提交初步规划方案。省编制组负责组织听取各市初步规划方案汇报,提出完善意见。各市规划工作小组根据编制组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组织方案调整与修改完善工作。期间必须完成分析研究与数据汇总。第三阶段为成果综合编制阶段,期间必须完成上报规划的初稿。第四阶段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上报阶段。
农村居民点布局选址与重建规划,按照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本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尊重当地农村的地域性、民族性,注重优先恢复建设农村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基
础设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基本布局。适应灾后生产力布局调整,科学引导县(市、区)域人口合理分布。坚持以原址建设为主,异地建设为辅,明确乡集镇与村庄恢复重建的类型。准确汇总、分析、归纳异地安置的主要原因,提出异地安置的目标和规模,并制作县域农村居民点分布变化比较表。按照县(市、区)城、建制镇、集镇、重点中心村、基层村五个层次划定村镇层级。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制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分级配置乡集镇、重点中心村与基层村各类设施,确定设施配置的类型和标准,配套建设的规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明确重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区域性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的政策。
省建设厅还提出恢复重建的目标、时序与投资估算。依据本年度过冬、三年重建的基本要求,制定重建规划目标。重点提出本年度可以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复建任务的数量,以及完成全部复建任务的时序安排设想。按乡集镇与村两级,分建(构)筑物与基础设施两类进行灾区重建投资估算。对资金总规模进行分析,对异地安置的进行方案比选,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农业生产设施建设规划上,由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在规划中进行衔接和汇总。
为了更好的做好规划工作,省建设厅设计了县域综合现状分析图和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选址与重建规划图。县域综合现状分析图主要分析图主要反映县市(区)域城镇、乡集镇与村庄的等级、规模的分布情况,并标注地震损坏情况(全损、基本全损、部分损坏与基本无损坏);反映县市(区)域基础设施分布情况,列表说明基础设施损坏情况。标注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分布情况。划出地震受灾范围(按灾害评估分重灾、中度受灾与轻度受灾划分)。标注主要灾害分布(地震烈度、泥石流、滑坡、崩塌、洪水等)。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选址与重建规划图主要标明各乡集镇、中心村与基层村的位置、等级、规模。标明灾后重建的各乡集镇、中心村与基层村;反映其恢复重建类型,即原址建设与异地建设;且标注其安置规模(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与建设标准等。划定四类区域(居民点)的范围。
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建规划组的要求,全省各地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和规模,并尽快恢复农村居民正常生活,也加快灾后村民住房建设。市规划布局的原则是按照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本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尊重当地农村的地域性、民族性,注重优先恢复建设农村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基础设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按照农村居民点的基本布局,以原地建设为主,异地建设为辅,同时遵照县区村
庄布局规划,确定乡集镇与村庄恢复重建的类型,以中心村、基层村划定村庄层次。
市村庄建设以中心村、基层村两个层次为主。中心村的规划应与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以带动周边村庄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通过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以及环境等方面的整治,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其影响范围内的经济、文化中心。基层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现村内主要道路水泥(油)化,背街小巷硬化。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以及平原和丘陵地区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鼓励农户建设家用沼气池。尽快完成农村电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解决山区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在村容村貌建设上,每村设置一个小型垃圾中转站,改变垃圾随意分散堆放的现状。拆除闲置且影响村容的的旧民房,尤其是危旧房。积极保护体现地方历史文化的名胜古迹,发掘其旅游潜力。开展“三化一片林”建设,即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和一村一片林,实现“绿色家园”建设目标。
为了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规划,市在规划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适用实用科学技术;优先解决村民住房及生命线工程,对房屋倒塌、严重破坏的住房,应妥善安置,尤其要安排今冬的生产生活问题,对不能居住的万平方米住宅,在年5月份之前重新建设,对供水、供电等设施,年12月份之前,恢复到可使用程度,以保证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政策扶持和灾后自救是恢复重建的关键,要做到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紧张有序,加强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