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

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艺法网-2001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抚养人的,侵害人

应承担受害人所承担的份额。

艺法网-2010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前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

业务问题的意见(试行)

14、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本省上一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本司法解释及有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的范围为:(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没有

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3)六十周岁以上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鉴于目前我国只

有伤残等级鉴定而尚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原则上暂用以下标准,特殊情况除外:810级伤残的,原则上不计被扶养人生活费,确有必要的除外;47级伤残按4070%的比例计算被

扶养人生活费;13级伤残按80100%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艺法网-2010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47、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扶养义务主体有两个以上时,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

当承担的那一部分;在受害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其扶养的被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所应当赔偿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居住在城镇的,适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被扶养人居住在农村的,适

用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标准。

艺法网-200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九条间接受害人扶养费;是指没有其它生活来源、依靠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或失去受害人扶养后虽有其他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人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未出生的胎儿,视为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赔偿必要的接受教育的费用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期限:

(一)被扶养人是末成年人的,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计算至年满十八周岁

(二)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一般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月起计算二十年;间接受害人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间接受害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按受害人应尽的份额赔偿。

艺法网-199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40、残者或死者属于二个以上的抚养人中的其中之一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残者或残者应承担的份额计算。

艺法网-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36、被扶养人有多个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受害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其扶养的被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限额内的一份被扶养人生活费给数个被扶养人。

艺法网-199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

3、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全部由侵害人负担;还有其他扶养人的,侵害人一般只负担受害人生前负担的那部分义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2、被扶养人数以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依靠其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它生活来源,或虽有其它生活

来源,但不足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人为限。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实际人数给付。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受害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