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办法20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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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办法简版

备用金管理办法简版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1. 引言备用金是指机构或组织为应对紧急情况或未来的预期费用而储备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备用金的管理对于机构或组织的正常运营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并提供一套备用金管理办法供参考。

2. 备用金的设立与使用2.1 设立备用金的标准和程序- 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备用金,并确保备用金规模与风险程度相匹配。

- 设立备用金需要经过相应程序,包括审批、备案和公告等。

2.2 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般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理费用、业务扩展的预算等。

- 备用金的使用需经过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监督。

3. 备用金的管理3.1 备用金的保管与监督- 备用金必须由指定的财务部门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

- 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记录。

3.2 备用金的投资与收益管理- 如果备用金规模较大,机构或组织可以考虑将部分备用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获取一定的收益。

- 投资备用金需进行风险评估,并遵守相关的投资规定和程序。

3.3 备用金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机构或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备用金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并按照计划和预算进行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3.4 备用金的监督与审计- 备用金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接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与审计。

- 审计结果应及时整理和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查阅。

4. 备用金管理的风险控制4.1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针对备用金的管理,在设立备用金时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问题。

4.2 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机构或组织应制定备用金管理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或风险问题。

4.3 内部控制和审批制度- 机构或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审批制度,确保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防止风险的发生。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备用金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备用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本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2 适用范围本备用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所有相关方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办法。

二、备用金的设立与管理2.1 备用金的设立备用金的设立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批和授权,并在财务记录中进行明确登记。

备用金的设立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决策批准。

2.2 备用金的使用备用金只能用于紧急、非常规性的支出,如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事务的开支等。

必须保证备用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2.3 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备用金使用时,申请人必须填写《备用金申请表》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备用金才能得到发放。

审批流程应明确,并确保流程的规范和快速执行。

三、备用金的管理和监督3.1 专人管理备用金设立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包括备用金的发放、收取、登记、核对和账务管理等。

该专人必须具备财务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2 定期盘点备用金应定期进行盘点,通常为每季度一次,盘点结果应与记录进行比对核对,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3.3 内部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审计结果要详细记录并提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

四、备用金的报账和结算4.1 报账要求备用金的使用人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账,提供相关单据和备用金使用情况说明,并签署相应的报账确认文件。

4.2 结算和核对财务部门应结合报账情况和相关单据进行备用金的结算和核对,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同时要保证报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5.1 备用金申请表5.2 备用金报账单5.3 备用金盘点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6.1 备用金:公司用于应急事务的临时资金储备。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各科室:为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部门和职工工作需要,同时规范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的核算,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确保资金安全,现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特制定《备用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工作需要,同时规范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的核算,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确保资金安全,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备用金是指项目部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为开展与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所借支的零星周转金,包括差旅费、食堂、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是备用金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借款人到财务部办理备用金的领取、核销手续遵照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项目部财务部对备用金业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章备用金的借支范围和借支限额第四条备用金借支按类别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审批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是指公司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所借支的零星周转金(项目部不使用现金支票)。

(一)借支范围1.因公出差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项目部食堂周转金3.没有明确支付对象的零星支出,需要通过本单位人员预先借用,而后支付的资金。

4.其他因公务和经营活动确实需要现金支出的各项费用等。

(二)借支限额每次借支最高限额原则上为2万元。

如有确切证据证明所办事项所需备用金超过2万元且必须通过现金支付的,凭超额借支备用金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履行相应审批程后向财务部申请超额借支备用金。

项目部备用金最高限额控制,公司采用总额10万元为项目部备用金限额,备用金达到10万元或最近一笔备用金借支业务使备用金额度累计达到10万元,超过部分不再借支且不再向任何人借支备用金,腾出借支限额指标后再另行借支。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 前言备用金是指企业中用于应对紧急或未预料到的费用支出的一笔资金。

它在企业运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安全保障。

为了有效管理备用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备用金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备用金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备用金的设立、申请和使用等方面内容。

2. 备用金的设立企业应该在财务预算中专门设立备用金这一项目,用于应对紧急或未预料到的费用支出。

备用金的金额应根据企业规模、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备用金金额应在总资产的1%到10%之间。

3. 备用金的申请与审批当企业内部或外部发生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备用金时,员工应提交备用金申请,明确申请金额、用途和紧急性等内容。

备用金申请应经过核心管理层和财务部门的审批才能获得批准。

审批流程中应充分考虑紧急情况的特殊性,以确保备用金的及时有效使用。

4. 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应明确规定,以避免滥用或不当使用。

一般来说,备用金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突发事件的处置费用,如天灾、事故等;•临时性项目或任务的经费支出;•部分日常费用支出,如办公用品、员工福利等。

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遵循合规合法的原则。

5. 备用金的管理与监控为了保证备用金的有效管理与监控,企业应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

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 备用金的核算与记账企业应专门设立备用金账户,将备用金存放于该账户中,并分年度进行核算和记账。

核算内容包括备用金收入、支出、结余和使用情况等。

5.2 备用金的保管与安全备用金应由财务专人保管,确保资金的安全。

同时,备用金的存放地点应选择有保险和安全设施的地方,并定期进行资金清点和复核,以防止资金的浪费或丢失。

5.3 备用金的定期审计为确保备用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企业应定期进行备用金的审计工作。

审计内容包括备用金申请和使用流程是否规范、备用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5.4 备用金的追溯与跟踪企业应建立备用金的追溯与跟踪机制,随时了解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备用金管理办法(双篇)

备用金管理办法(双篇)

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单位为应对突发事件、临时性支出及其他未预见支出,按照规定程序提前准备的资金。

第四条备用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安全性原则:备用金应当存放于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确保资金安全;(三)合规性原则: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合规;(四)效益性原则:备用金的使用应当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防止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二章备用金的管理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备用金的规模。

备用金规模应当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确定。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备用金的审批、使用、报销、监督等环节,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

第七条备用金应当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备用金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盘点,确保备用金账实相符。

盘点结果应当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并作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九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申请:使用备用金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表》,说明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二)审批: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复审,报单位负责人审批;(三)支付: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支付备用金;(四)报销:使用备用金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提供相关凭证;(五)还款: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备用金归还至备用金账户。

第十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用途正当: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限于突发事件、临时性支出及其他未预见支出;(二)金额合理:备用金的使用金额应当与实际需要相符,不得超过审批金额;(三)还款及时: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拖延。

财务制度备用金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备用金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备用金管理办法一、总则备用金是指单位为应急使用或者应付突发性支出而预先准备的一定金额的资金,是财务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备用金的设置和管理对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应对各种意外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备用金的设置1.备用金的设置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来确定,一般不低于单位财务收支总额的5%。

2.备用金由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管理,设立专门的备用金账户,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备用金的使用1.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备用金的使用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备用金使用申请表上签字批准。

3.备用金的使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并由财务部门做记录。

备用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汇总报告给领导,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可控。

四、备用金的申请1.备用金的申请应当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2.备用金的申请需提前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审查核实后方可批准。

3.备用金的申请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使用。

五、备用金的监督1.备用金的监督应当由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建立定期检查、审计制度,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备用金使用情况应当有专人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3.备用金使用情况需做明细账目,确保每一笔备用金的使用都有明确的用途和事实依据。

六、备用金的清算1.备用金的清算应当定期进行,对于已经使用完毕或者多余的备用金,需及时结清并归还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2.备用金的清算应当有清晰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七、其他1.备用金的管理办法需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单位经济发展和财务情况的变化。

2.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使用备用金。

3.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应当符合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和挪用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一、背景
备用金是企业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而预留的资金,具有重要的应急保障作用。

因此,科学合理地管理备用金对企业的稳健经营和风险规避至关重要。

二、备用金的设定
1.确定备用金额度:备用金的额度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程
度等因素进行评估,一般建议不低于企业月度支出的10%。

2.设立备用金账户:将备用金独立设置在专用账户中,与日常经营资金
分开,确保备用金的专款专用。

三、备用金的监管
1.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限额标准
等管理细则,保证备用金的合规使用。

2.定期审计备用金:定期对备用金账户进行审计,核实备用金的使用情
况和余额,确保备用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备用金的使用
1.应急情况下使用备用金:在企业面临紧急情况或资金需求较大时,可
以动用备用金,但必须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

2.合理利用备用金:备用金不仅可以应对突发风险,还可以用于企业投
资、扩大经营等方面,但需慎重考虑风险和回报。

五、备用金的补充和补足
1.定期评估备用金额度: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备用金额度也需要
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备用金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2.合理运用资金工具: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建立应急基金等方式为备用
金增加保障和增值。

六、总结
科学合理地管理备用金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备用金管理制度,有效监管备用金的使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应对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防范资金风险,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公司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及业务备用金二类。

个人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现金款项(包括现金支票),主要是指特殊人员定额备用金、差旅费及其他一些零星支出。

业务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的款项。

此类款项一般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器材及物资采购、日常维修、房屋租赁、员工体检、培训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设置备用金应收项目管理,个人及业务备用金借款计入公司“其他应收”账户。

第五条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经理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足额还清备用金。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的时间同上。

第七条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准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金。

第八条借支人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一、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借款时,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预计还款时间等。

个人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对于伪造篡改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应立即扣留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为他用,否则不予以报销。

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备用金使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的规定,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备用金的使用需由单位领导或授权人员申请,并提交备用金使用申请书。

申请书应填写备用金的用途、金额、使用期限等详细内容,并附有有效的理由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申请备用金的人员应向单位领导或授权人员提交备用金使用预算,明确资金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说明项目的紧急程度和必要性。

第九条单位领导或授权人员审批备用金使用申请时,应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超过权限的备用金使用申请,应及时予以退回或驳回。

第三章备用金的核销和报销第十条备用金的支出应严格按照备用金使用申请的用途和金额进行。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变动,需及时报备并重新审批。

第十一条备用金支出发生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填写备用金支出凭证,包括支出金额、支出日期、支出用途等,并附上相关票据和材料。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应按照备用金支出凭证的要求,向财务部门提出备用金的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中应包括备用金支出凭证、相关票据及材料,并经批准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备用金的报销申请进行核对、审核和审批。

对于合规、合理且符合规定的备用金支出,应及时进行核销和报销。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并编制相关报表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提供。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保存备用金的支出凭证、相关票据及相关材料,确保备用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审计和调查。

第四章备用金的监督和风险防控第十六条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备用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备用金的制度和管理程序,确保备用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单位领导应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备用金的使用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完善。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备用金支出的审计和风险防控,建立备用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机制,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备用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备用金的滞留和挥霍,特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金的定义备用金是指机构为了应对意外和紧急情况而设立的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非常事务上的费用,其数额应适度,用途范围应明确,支出和用途应合法合规,使用应严格审批制度。

三、备用金的管理程序1.备用金审批程序备用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由备用金使用申请人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表,提供使用理由、金额、用途和解决办法,提交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并需注明审批意见。

2.备用金支取程序备用金支取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由备用金领取人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将备用金使用申请表和备用金领取单一并提交备用金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予以支取。

3.备用金报销程序备用金的支出需有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备用金花费后应及时进行报销,由备用金领取人填写备用金报销表,附带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提交备用金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予以报销。

四、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 突发事件应急支出2. 公务差旅中的交通、住宿及餐饮费用3. 临时性公务活动的费用支出4. 其他应急支出五、备用金的管理责任人备用金的管理责任人应为机构中具备财务管理能力和资格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备用金的审批、支取和报销工作2. 监督备用金的使用情况3. 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清点和检查4. 对备用金的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六、备用金的使用监督1.备用金使用监督主体备用金使用监督主体主要包括相关机构和备用金管理责任人,相关机构应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备用金管理责任人应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2.备用金使用监督方式备用金使用监督方式主要包括理论监督和实际监督,理论监督主要采用制度和程序监督,实际监督主要采用清点和检查。

3.备用金使用监督结果备用金使用监督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告,上报相关领导,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备用金管理,加强备用金使用监管,确保备用金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为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借给院工作单位(部门)经办人的款项。

备用金按使用用途分为一般备用金、业务备用金;按管理形式分为定额备用金、非定额备用金般备用金是指备作差旅费、野外工作经常开支及零星采购、复印、装订等零星开支用途的款项;业务备用金是指经办业务已经或正在发生并已确认付款金额,尚未取得发票,根据工作需要以及院有关费用管理规定,需由财务科银行付(汇)款的业务款项,如订购款、保证金、大额租车费、大额劳务费以及达到应由银行付款结算金额的汽修费、图文制作费等。

定额备用金是指院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实际需要核定一个现金额度,并保有其核定额度用于周转的备用金。

除定额备用金外的为非定额备用金。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属各单位及承担我院项目在我院借支备用金的其他单位经办人员。

第二章备用金申请及审批第三条备用金借款实行先申请后借款制度,根据备用金类别、金额不同实行不同的申请规定:(一)一般备用金借款申请般备用金借款金额小于30,000元的,由经办人向单位(部门)负责人口头申请;一般备用金借款金额30,000元以上的,编制《备用金用款计划单》(见附件一)向单位(部门)负责人申请。

般备用金中需申请为定额备用金的还需填写《定额备用金核定申请单》(见附件二)申请。

定额备用金原则上只核定给院管理部门和室内工作部门。

(二)业务备用金借款申请业务备用金借款根据业务合同、订单、结算单、付款通知单等依据向单位(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四条备用金借款实行四级审批制度。

备用金借款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分管领导、院长依次审批后才能借款。

经办人根据申请同意金额写借条,报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科审核,借款金额30,000元以上的还须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最终报院长签字审批。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备用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备用金的设立
第三条
备用金的设立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具体设立额度由单位领导审批。

第四条
备用金可以由单位自有资金设立,也可以由外部单位或个人捐赠设立。

第五条
设立备用金时,应制定备用金的用途范围和使用规定,并明确备用金的管理责任人。

第三章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的管理责任人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备用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备用金的管理应采取专门的账户,确保备用金与其他资金分开管理。

第八条
备用金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
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备用金的使用情况真实可靠。

第四章备用金的使用
第十条
备用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备用金的用途范围和使用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备用金的使用申请应提出具体的使用计划和理由,并经过备用金管理责任人审批同意。

备用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备用金的使用发生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应及时上报单位领导,报备备用金的管理部门。

第五章备用金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
备用金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备用金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备用金的考核制度,对备用金的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一、引言本备用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备用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备用金是指用于应急、紧急情况下的资金,用于解决公司业务运营中的非常规支出。

二、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1. 备用金的设立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状况提供。

备用金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求设立适当的金额,并经公司领导层批准。

2. 备用金的保管和使用备用金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备用金的使用应经过备用金使用申请,并由相应管理人员审批。

(2)备用金使用申请应明确说明使用事由、金额、使用时间等,附上相关凭证和支持文件。

(3)备用金的使用应优先考虑公司的紧急需求,并在使用后及时报备财务部门,以便进行相关记录和核对。

(4)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禁私自挪用和滥用备用金。

3. 备用金的定期审查和调整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

三、备用金的报销1. 报销程序备用金的报销应符合以下程序:(1)备用金支出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备用金报销申请。

(2)备用金报销申请应附上相关凭证和支持文件,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审批。

(3)备用金报销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2. 报销的限制和要求备用金的报销应符合以下限制和要求:(1)备用金的报销应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

(2)备用金报销申请凭证和支持文件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备用金报销应及时进行,不得延误和滞后。

四、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备用金使用申请表格2. 备用金报销申请表格3. 备用金管理制度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财务部门:指公司内部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管理,防止资金流失,减少资金占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备用金分为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借支的、固定在一定时期内周转的现金;临时备用金,指因临时性需要而一次性借支的、周转时间较短的现金。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子公司。

第二章备用金使用范围和额度第四条定额备用金使用范围和额度1、销售驻外人员的日常周转借款;xx销售驻外人员日常周转额度根据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及市场部销售费用特批报告等核定;其他公司自行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人。

2、供应、设备监造、工程管理等长期驻外人员的日常差旅费借款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人。

3、小车驾驶员用于零星购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借款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人,其中集团公司、水泥股份部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人。

4、办理采购零星材料、备件、办公用品等频繁业务所需借款额度不得超过2000元/人。

第五条临时备用金使用范围和额度1、国内差旅费借款额度原则上按200元/人·天控制,出国差旅费借款额度根据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的报告或文件控制。

2、临时采购借款根据使用部门申报的临时采购计划控制。

3、外出参加培训或会议借款根据经公司负责人审批的培训或会议通知控制。

4、处理突发性事件(如紧急维修、安全事故等)借款根据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的报告控制。

5、用于投资项目选址考察、参加招投标、大型物资订货会活动、走访客户、市场调研、举办展会、专项协调等业务借款根据经公司负责人审批的报告金额控制。

第六条备用金借款不得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原则上不得用于支付定点的维修、加油等费用。

第三章备用金支取、归还流程第七条备用金支取流程借款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经办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出纳审核付款1、个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格式见附件1),真实详细的注明借款事由、金额,出差借款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地点、人数和预计天数;定额备用金借款可由部门提交汇总申请报告(详细列示借款人、用途、金额等)。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一、定义与目的备用金,又称为应急资金,是指用于应对意外情况或预见到的突发事件的一笔资金。

备用金的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备用金的有效利用、合理支配和严格监督,保证其在关键时刻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二、备用金的设立与管理机构1.备用金应由财务部门设立,并由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管理;2.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备用金的规模和来源1.备用金的规模应根据单位的规模、经济状况和风险评估等因素确定;2.备用金可通过每年预算拨款、盈余资金、调减其他费用等方式筹集。

四、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1.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紧急设备维修及替换、重大意外事件应对等;2.使用备用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事先评估并确定为紧急情况;(2)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经备用金管理机构审批。

五、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单位内部各部门、项目组可向备用金管理机构提交备用金申请;2.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审批备用金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定期报告备用金的使用情况给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六、备用金的监督和审核1.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备用金的库存盘点,做好备用金的账务核对,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完整性;2.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审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审计和监督。

七、备用金的报销和结余处理1.对符合条件的备用金支出,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2.备用金有结余的,应及时计入本单位的其他资金账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备用金规模进行调整。

八、备用金的风险和风控1.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制定并实施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备用金的安全与有效利用;2.对备用金的投资应注意风险管理,避免资金损失。

九、备用金管理的追责和问责1.备用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2.对于违规操作、滥用备用金、挪用备用金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财务支付的管理力度,统一和完善财务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备用金,是指现金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采用定额备用金管理方式,各单位的零星费用开支,可以核付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支付业务必须符合《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备用金的开支范围第四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包括:差旅费、小额接待费、车辆过桥路费、因外部因素难以实现集中管理或转账支付的油料费等车辆相关费用、水电费、绿化排污费等有一定区域性的其他费用、结算起点(一千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五条专门事项的临时借款,采用专款专用、限时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不纳入备用金管理范围。

第三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一)需求单位根据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月度支出预算,对符合备用金使用范围的经济事项进行分析统计,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主管单位签署意见;(二)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三)呈交局领导审批;(四)向财务部门领取备用金。

第七条各单位按照备用金的开支范围和报账周期,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补充备用金。

第四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八条借款单位主管对本单位备用金的完整及合理、合法使用负责。

借款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的收支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登记收支流水账。

第九条备用金清理采取“每年一核,年底清零”的方式。

即每年年底,除十二月借出的备用金,其余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在次年一月份重新申请核付。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单是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之一,清理时不予退还,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给备用金清理部门。

第十一条单位主管及备用金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需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

第十二条凡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备用金的清理工作,将追究单位主管的责任,并不予核付新的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备用金的定义及申请第三条本办法实行“谁借款谁报销,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

第四条备用金分类及使用范围1、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临时业务需要而借支的资金,具有一次性、时间短的特点。

例如:借给员工个人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

2、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资金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较长、人员及金额比较固定等特点。

第五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及管理的需要分别进行办理;定额备用金的额度根据业务性质不同,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专门专人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备财务部。

各部门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每半年审定一次。

第六条备用金由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经办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督促经办人按期及时清理备用金。

第七条经办人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占用公司资金。

第八条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第九条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

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各部门不得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第三章备用金的办理、审批与报销第十条经办人应按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借款时,经办人应按要求填写“包头市中冶臵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单”,严格按借款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所在部门,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经办人姓名等信息。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借款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备用金原则上由经办人本人亲自办理,如由于特殊原因非本人办理的,须由经办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同时经办人应在借款单上标明代办;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

第十二条借支零星采购用品、参加培训、会议等备用金经办人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通知书、主管领导批示等有效文件,并准确填列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企业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单位平时工作展开的现金支出需要,保证资本安全,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等有关现定,联合企业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企业及所属的各级内部核算单位和报账单位(含基层收费所、地道所、服务区)。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备用金是指用于单位平时零星开销的周转金。

第四条企业各级单位出纳人员负责保存本单位备用金,办理备用金的领取、核销手续;职能部门如需寄存备用金,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备用金的安全和使用负责。

第五条企业各级备用金领用单位出纳人员和备用金管理人员应该完好、真切地记录备用金的进出和核销状况,所属财务部门会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推行会计监察。

第二章备用金的申领第六条备用金推行限额管理,备用金限额依据单位平时业务3— 5 日内零星开销所需要的现金量(详细由企业计划财务部审定)审定。

第七条备用金的申领程序:(一)用款单位填写《借钱单》,按企业《财务审批管理方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签批。

(二)借钱单位准时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状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有关报销凭据按企业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销账,多退少补。

第八条对因业务需要需配发备用金卡(商业银行借记卡)的单位一定报经企业计划财务部赞同,并将有关开户、保存人资料报企业计划财务部存案。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九条以下经济业务事项,能够使用备用金:(一)因公出差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二)总金额500 元以下的个人劳务酬劳。

(三)结算起点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四)的确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余开销。

第十条支付起点在 1000 元以上的采买商品和与其余单位正常往来的经济业务,应采纳转帐方式支付,不得以备用金支付。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须携带现金的,应该填写借条,经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从备用金中借取,出差返回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报帐,不得长久拖欠;如因票据不全或其余原由不可以实时报帐的,应先将余款交回出纳人员,待手续齐备后随即报帐。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备用金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的原则和分类第二条备用金管理的原则:1、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备用金的申报和借支必须在预算的范围内,没有列作预算的备用金不得借支。

2、专款专用原则。

借款人不能编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备用金,已提取的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

3、时效性管理原则。

定额备用金的时效为一年,临时备用金时效为一个月。

4、权责对等,责任连带原则。

部门负责人为其借用备用金员工的第一管理人,借款人为部门负责人的,主管领导为其第一管理人。

第一管理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下属借用备用金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借款标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冲账、还款手续。

第一管理人在备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时负连带责任。

第三条备用金的分类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以现金、银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公务出差等业务的款项。

为简化借支及冲账流程,将备用金分为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

定额备用金指因支出项目固定、支出业务频繁等原因需要周转使用的现金,具有时间长、固定性强的特点;临时备用金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时间短、一次性的特点。

第三章备用金借用程序第四条员工借用备用金时,应先到财务部门索取公司专用借款单据,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审签,报主管领导、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财务人员审核借款单填写格式及签字内容,并核对其是否有预算资金,确保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物资和设备采购人员、小车司机可以借用定额备用金,其他工作人员因经济业务频繁等原因确需办理定额备用金的,由所在部门填写文字申请,经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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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自有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备用金是指员工因业务需要而向公司借支的自有资金。

根据性质和用途,备用金分为一次性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 一次性备用金。

(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借支一次性备用金:
1、员工因公出差5天以上(含5天);
员工因公出差5天以下的,原则上由出差员工自行垫付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除外,如新招的应届毕业生)。

2、因业务需要接待客户或购买物品;
3、其他情况。

(二)借支的一次性备用金应在业务完成后10个工作内报销或清还。

对上次借款尚未清还者,行政财务部不办理再次借款。

凡无故一个月内不报销或不清还的,行政财务部可在知会其公司分管领导后从借款人次月工资中予以扣还。

第四条 定额备用金。

(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借支定额备用金:
1、员工经常异地出差;
2、员工经常采购物品或承担接待工作;
3、需要大额资金的情况。

(二)定额备用金每年申请一次,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

原已借支定额备用金期满需要续借的,应在与行政财务部结清后再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三)行政财务部将日常费用报销后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报销人,以保证定额备用金的周转使用。

第五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备用金的,应由本人填写《备用金申请表》,注明备用金的性质(一次性备用金还是定额备用金)、用途、额度,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行政财务部负责根据完成审批流程的《备用金申请表》办理备用金的借支手续,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备用金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员工借用备用金时,行政财务部原则上不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除外),而是将所借款项转入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或卡)内,由借款人自行支取。

第八条 行政财务部应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核定备用金的合理额度,每个员工的备用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并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发展和人员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备用金额度。

严格控制员工借取大额备用金。

第九条 员工对备用金应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改变备用金用途。

行政财务部发现员工未按所申请的用途使用备用金的,有权停止其备用金的借支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十条 对已付款但尚未取得收款单位开具的发票或其他报销单据的,视同经办人个人借款。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行政财务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备用金申请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09年11月12日
附件
Xxxxxxxxxxxxxxxx公司
备用金申请表
年月日
申请人申请部门
备用金用

备用金额度:
备用金性质: □一次性备用金 □定额备用金备用金期限: □ 临时 □1年
行政财务部
公司分管领导
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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