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一

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登记管理机关) :

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我(们)发起设立 基金会。该基

金会为 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将以 为宗旨,

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公益活动:

申请理

由:

.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发起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由自然人发起的基金会,请填写:)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二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三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经审查,同意基金会设立,并由我单位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该基金会如下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类型:

宗旨:

业务范围:

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移动电话:

说明:如果业务主管单位不能在此处盖章,可以将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基金会设立的文件粘贴在下页。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试用)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应注明: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应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

……。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至少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3名以上监事可设监事会。〗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