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业行业当前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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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商业行业当前现状浅析

【摘要】烟草商业行业充分发挥国家专卖的体制性优势,在适应市场变化、加强宏观调控、严格管理监督、深化行业改革、增强创新能力、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为保持烟草商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针对烟草商业行业当前现状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烟草商业行业改革体制

专卖是一种经济管理体制,即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对某种或某些商品实行的具体管理制度。专卖的主要特征是管理权限由国家集中,国家可以直接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生产、经营专卖商品的企业及个人。为维护国家专卖体制,一般都设立专门的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产销专卖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对于当前我国烟草商业行业来说,是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公司才能从事相关行业。

一、烟草专卖的内涵

对于烟草这种特殊的商品,采取专营专卖严格管理的政策,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做法,这就是烟草专卖制度。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的历史已有百年。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世界烟草发展史上最全面、完整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之一。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是完全的专卖,即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和流通均实行专卖。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烟叶种植、收购、调拨的计划管理;卷

烟、雪茄烟生产计划管理;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分配、调拨的计划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烟草专卖品进出口贸易管理。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了全行业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垄断经营管理体制。国家设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直属的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专业性公司;各地以行政区划,设立了省级烟草公司、地区级烟草分公司和县级烟草公司,分别负责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业务,构成了全国烟草统一经营集中管理的组织系统。在现阶段,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是我国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目的与特征。对烟草寓禁于征,课以重税,是实行烟草专卖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烟草商业行业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垄断经营行业之一的卷烟市场,其经营模式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是改观,但离市场经济的整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专卖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应作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着重在深化、细化上做好文章。采取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强化人性化服务管理,每个专卖管理人员在检查和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管理,通过与卷烟零售商户谈心的方式,增进沟通和交流,运用守法诚信经营与违法经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反复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并帮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拉近与卷烟零售商户的距离,从根本上提高卷烟零售商户的满意

度,以达到净化市场、控制市场的目的。二是实行分线路走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每条线路上均配置一名专卖管理员,配合访销员、送货员定期普遍走访卷烟零售商户,详细了解与掌握卷烟零售商户的卷烟销售、进货渠道和无证经营的情况,对于屡教不改的卷烟零售商户,负责各线路的专管员及时填写“工作联系单”,然后集中力量、有的放矢进行检查,从而增强了专卖管理工作的力度和强度。三是与有关部门配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与工商、公安联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驻烟草联络室”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相互联络制度。当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发现无证经营及违法事实较严重的卷烟零售商户时,可通过“工商公安驻烟草联络室”与工商公安部门及时取得联系,以便联合进行集中整治,提高打击违法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现象的效力。以我公司为例,最近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整治无证卷烟零售商户70余户,其中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无证卷烟零售商户给予口头教育,当场开出整改通知书;对违法事实比较严重的无证卷烟零售商户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由工商部门受理查处;对涉案金额较大的违法运输、储藏卷烟行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通过探索和实施新的专卖管理模式,使管理工作更加到位,监管检查更加规范,服务工作更加完善,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人,管理到户,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的专卖管理工作制度,促进专卖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烟草商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宏观调控与促进微观搞活相结合的原则

《烟草专卖法》从职责上规定了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在大的方面,对整个烟草行业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决策权,必须集中,管住管好。我们既要加强宏观调控,又要重视微观搞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为此,必须坚持市场经济体制和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相统一原则。我们认为烟草作为一种商品,它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必然要进入到市场中去,要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但它又是一种特殊商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就不能像一般商品那样,任意生产和盲目流通。《烟草专卖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实行专卖的目的,就是说烟草与一般商品不同,其生产和流通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一方面,国家要针对专卖商品的特点,采用某些特殊的经济政策和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加强计划管理和严格的行政管理,才能使烟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烟草这种特殊商品,国家要根据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建立全国统一的烟草市场,打破地域封锁或人为的市场分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利益原则

首先,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烟草专卖法》第一条明确指出烟草专卖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这就是必然要求所有烟草专卖活动都要服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求;其次,要注意兼顾地方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烟草事业的积极性;第三,要特别注意兼顾个人利益,尤其是广大烟农的利

益。国家和企业在政策上对烟农发展烟叶生产给予扶持,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烟草制品对人体健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能起到兴奋神经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由于后一方面的原因,国家有必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相对降低吸食卷烟的危害性,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因此,提高烟草制品质量,不仅能使经济效益得到相应的提高,更主要的是对保护消费者健康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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