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培养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素质的学生要依靠高素质的教师来培养,建设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措施。特别是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关系到学校的未来。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激发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养制度:
1、教师的培养目标,按照合格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三个层次进行。每位教师在开学初制定的个人发展目标中给自己定位。
2、骨干教师的认定在合格教师中产生,学校学科带头人的认定在骨干教师中产生,区级学科带头人在学校学科带头人中产生。
3、学校行政根据分工要求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各级教师跟踪听课评估,各教研组根据组内的实际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4、学校每学期举行“教学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竞赛,按照1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为骨干教师的成长提供一个舞台。
5、学校根据学校的教师培养计划,发挥专家的引领作用,采取请名师来校进行专题讲座、课例分析、听评课等形式进行学科辅导,切实提高教师整体业务水平。
6、教师的送训培养按照层次进行。培训对象参加各级培训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培训经费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7、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必须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学教研任务,按照学校工作需要与合格教师签定师徒合同,完成相公工作任务。
8、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认定考核一次,认定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颁发证书,学校学科带头人享受与区级学科带头人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