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反倾销法律和实务的一些问题和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一、合法性问题的法学思考反倾销是一项正当的贸易保护措施,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政治和经济的操控,甚至滥用情况。
在此情况下,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法律思考。
(一)反倾销滥用问题的审慎运用(二)合理有效的产业损害分析在决定是否启动反倾销调查时,应先进行良好的产业损害分析,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进口产品导致本国产业的实质性损害。
在产业损害分析中,不仅要考虑调查对象的情况,还要全面、客观地分析国内外市场情况,避免引发其他国家的反制和贸易战。
在制定产业损害分析方法时,应考虑到其科学性、权威性和适用性等因素。
二、多边和双边贸易关系问题的法学思考我国反倾销调查的结果有时会受到多边和双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我国反倾销调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当涉及到双边或多边关系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特别是即时和有效地获取和交换信息。
为了保持其公正和客观性,反倾销调查和裁定应根据证据和法律标准,遵循国际贸易规则和最佳实践,避免被当做对某一个国家的报复行动。
(二)推动规则的建立和更新要加强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学习、研究和实践,积极参与其制定和更新进程,在国际贸易规则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利益,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化的进程。
在合理使用反倾销措施的同时,积极寻求多边合作,不断扩大合作伙伴的范围,为在全球化时代平等、公平、开放、包容的国际贸易环境下发展本国经济和保护本国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三、保障被调查企业的权益问题的法学思考反倾销调查直接涉及到被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准入,对被调查对象的正当权益产生影响。
为了保障被调查企业的权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学思考。
(一)建立公正透明的调查机制我们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调查机制,保证对被调查企业及其知情人的充分披露、听证和申辩权,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反倾销调查的结果应该以证据为基础,依据公平、透明、客观、科学的调查机制而来。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摘要】我国反倾销制度在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倾销问题时面临一些挑战,包括反倾销法律体系的不足等。
为了加强我国的反倾销应对能力,需要立法上的加强,程序的完善,调查力度的增强,国际合作的加强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
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紧迫性,以及法学思考在反倾销工作中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法学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完善反倾销制度,提高我国的反倾销应对水平,有效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秩序。
【关键词】反倾销制度、法律体系、立法、程序、调查力度、国际合作、惩罚力度、紧迫性、法学思考1. 引言1.1 反倾销制度的背景反倾销制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二战结束后的国际贸易秩序重建时期。
由于战后经济复苏速度不一,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低成本进口品的冲击,开始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其中包括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制度的本质是以国家为单位,通过征收加征关税或其他非关税措施,对进口低价倾销产品进行惩罚性处置,以保护国内产业的正当权益。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反倾销制度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手段。
随着全球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链的日益复杂化,反倾销制度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和困难。
在这种背景下,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2 反倾销法律体系的不足近年来,我国反倾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之处。
在反倾销法律体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现行的反倾销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反倾销工作的各个环节。
反倾销法律的适用范围有限,缺乏对新型贸易形式和新型倾销行为的规范,导致一些倾销行为难以纳入反倾销范畴。
反倾销法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如程序繁琐、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影响了反倾销工作的实施效果。
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下,我国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倾销形势和更加严峻的国际贸易环境,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我国反倾销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反倾销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对策
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对策论文报告一、反倾销立法的起源与意义二、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现状三、我国反倾销立法缺陷分析1. 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倾销利弊的比较2. 本土产业结构和专业反倾销仲裁机构的缺乏3. 过于依赖贸易保护,忽视了贸易自由化4. 公正裁定和立案程序缺失5. 治理机制不健全,省份之间互动较少四、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完善对策1. 引进反倾销仲裁机制,以避免过多政治化干预2. 加强对反倾销立案与费用核算的透明化管理3. 健全公正立案程序,释放反倾销制度积累效应4. 加快推行特殊反倾销裁减板块,支持发展新兴产业5. 优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促进国内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五、反倾销案例分析1. 美国对中国进口铝型材的反倾销2. 印度对于中国钢材进行的反倾销调查3. 澳大利亚对中国热轧钢板的反倾销实施4. 日本对中国多晶硅的反倾销措施5. 巴西对鞋类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及相应措施的实施一、反倾销立法的起源与意义反倾销是国际贸易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障本国企业利益的手段之一。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出现了以倾销为手段的竞争,直接影响到本国相关产业的正常生产和健康发展。
应对这种情况,各国纷纷采取反倾销措施,通过反倾销手段实现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为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反倾销制度和法律。
中国是世界经济的重要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由于中国对外贸易的日益增长,也给中国产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国外企业通过倾销等方式来打压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此,我国在贸易保护的背景下加强力度并促进政策的完善。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现状我国反倾销立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反倾销申请税收抵免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在反倾销调查发起次数方面持续保持增长趋势。
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被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国家之一。
反倾销的相关思考与意见
反倾销的相关思考与意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反倾销作为一种针对贸易摩擦的手段,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在反倾销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反倾销的定义、目的、实施机制、影响等方面进行相关思考与意见的探讨。
一、反倾销的定义与目的反倾销,指的是一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对进口商品制定出口国的反倾销措施的一种行为。
一般情况下,反倾销措施包括关税、配额、反倾销税等。
其目的在于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价格,以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
然而,反倾销的本意是保障国内产业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它也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国家把反倾销作为一种保护主义手段,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公平竞争。
反之,受到贸易限制的国家也可能采取报复性措施,导致贸易互胁和“贸易战”的爆发。
二、反倾销的实施机制反倾销的实施机制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反倾销措施是由本国的贸易部门或国际贸易调查机构提出的,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启动反倾销调查,即检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现象。
2. 就倾销进行初步决定,即确定是否需要对进口商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3. 在初步决定后,对进口商品的价格进一步调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
4. 针对倾销进行调整和计算,对进口商品进行反倾销税的征收。
反倾销的实施对于进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果反倾销措施过于严厉,将严重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价格,从而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反倾销的影响和应对正如前面所述,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在保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一定的影响。
这种影响根据贸易的规模和范围不同而异。
1. 对贸易双方的影响由于反倾销的实施,进口商品价格上升,贸易双方的利益受到了牵连。
商家在进口商品中获得的利润可能会大幅减少,而进口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也可能受到影响。
2. 对国家和全球贸易的影响反倾销措施不同程度上限制了进口商品的发展,影响了国家和全球贸易发展。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一、法律基础的完善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第一步是完善法律基础。
我国《反倾销条例》作为我国反倾销调查的法律依据,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反倾销调查的需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法律需要不断完善。
在完善法律基础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当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反倾销调查程序。
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反倾销调查程序,明确反倾销调查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在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调查、立案、复审等关键环节上,要有更加详细的规定,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要加强对反倾销调查的监督。
监督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在反倾销调查中,应当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调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反倾销调查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要进一步完善反倾销调查的救济机制。
在反倾销调查中,如果调查结论对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应当有权利寻求救济,包括申诉、诉讼等。
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反倾销调查救济机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实施的规范化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第二步是规范法律实施。
在反倾销调查中,法律的实施规范性十分重要。
只有通过规范的法律实施,才能够保证反倾销调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规范法律实施方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应当建立健全的调查规则。
反倾销调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规则。
在实施反倾销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调查,不得随意变更或违反规定。
应当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
反倾销调查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调查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
应当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调查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应当注重调查的公开透明。
反倾销调查是一项涉及企业利益的工作,因此应当保证调查的公开透明。
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披露调查的进展情况和调查结果,让企业和公众了解调查的真实情况。
应当加强对监督机构的监督。
监督机构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加强对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权限,不得滥用监督权力。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反倾销是指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商品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该国商品对本国的冲击。
反倾销调查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前,对另一国的出口商品进行调查,以确定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对本国企业造成了损害,并确定反倾销措施的保障措施。
反倾销措施是指一国为应对另一国的倾销行为,出口商品对本国产业形成冲击而采取的保护性措施,基本包括反倾销税和反倾销措施的暂停。
我国反倾销工作起步较晚,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反倾销调查国家之一。
然而,在反倾销调查实践中,我国在法律制度、调查手段、方法标准等方面的不足还比较显著,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和难点。
从法律制度方面看,我国反倾销调查需要完善具有稳定性、预测性和透明度的立法机制。
目前我国反倾销调查的法律基础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
但由于受到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快速变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反倾销调查涉及的范围和广度也在不断扩大。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更为完整、透明、协调、系统化和高效的反倾销调查中心,推动反倾销调查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从调查手段方面看,我国反倾销调查需要加强创新,提高调查水平和质量。
目前,我国反倾销调查主要依赖征求意见、询问书、经核实、终裁等方法进行,对于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调查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以及与受调查企业的协议和理解有关或互不关联等因素,容易导致反倾销调查结论偏颇和被质疑,也需要加强对调查员的培训和质量控制。
从方法标准方面看,我国反倾销调查需要加强方法论指导,提高方法论水平和贡献。
反倾销调查涉及到工商、统计、经济、财务、法律、信息和数据等多个领域,需要使用多种方法,以便在不同方面获得证据和结论。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反倾销调查的基本方法论指导和科学规范。
例如,需要加强反倾销调查中数据分析的质量和专业性,完善反倾销调查的体系和标准,采用更加科学、全面的标准和方法,以保证反倾销调查的公正、合理、透明和科学性。
反倾销的若干思考及建议
反倾销的若干思考及建议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贸易保护主义思潮不断抬头,反倾销也成为了国际经贸关系中的热门话题。
本文将围绕着反倾销展开讨论,探究其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反倾销的概念和形式反倾销,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拥有不同价格优劣的制造商在同一市场进行销售时,由于价格优劣差异而使得某一品种成为贸易壁垒,从而限制了相应国家或企业的国际贸易活动。
反倾销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补贴、商品质量设置、汇率调控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对于市场的正常运作,存在一定的积极意义。
而且,反倾销措施所涉及到的产品、数量、比例等方面,也要严谨的进行评估。
二、反倾销存在的问题1. 人为制造的市场不公平竞争。
如果一个国家支持其本国制造商的市场行为,那么同产品的其他国家制造商可能受到排斥或被迫拥有不利的销售条件。
这样的不公平竞争会扰乱市场的正常运作,损害其他制造商的利益,进而破坏整个市场的竞争格局。
2. 标准缺乏统一性。
为了制定出合适的反倾销政策,需要将国内外标准统一起来。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和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标准缺乏统一性,这使得反倾销政策良莠不齐,进而增加了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 重复的调查和行动。
反倾销的立法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
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国家往往对同一类产品进行多次调查和行动,这使得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也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作。
三、关于完善反倾销机制的建议为了克服反倾销存在的问题,完善反倾销机制,我们可从以下三点进行探讨:1. 加强国际合作。
在制订反倾销政策时,应该加强国际合作,秉持着公正、公正、公正的原则,避免在制定反倾销措施过程中携带国家、地区甚至个人意愿,而导致失衡或者不公平的现象。
加强合作,也能够减少冗余信息,并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 对市场和制造商进行严格的评估。
在反倾销的实施中,应该对市场和制造商进行严格的调查和评估,充分了解该产品的市场特征和制造环境,并通过批量采购等方式来推进消费。
关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几点思考与建议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国际贸易关系日益紧密。
然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导致各国普遍采取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利益。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之一,反倾销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为应对反倾销的挑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加强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有效应对反倾销需要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转型升级。
首先,我们应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的支持力度,以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从而降低外国商品的替代性。
此外,我们应关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做好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帮助职工适应新的产业环境,减少反倾销对就业岗位的影响。
2.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反倾销是对中国企业产品的市场审查,一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由于技术创新不足而受到倾销调查的限制。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对企业的科研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创新环境。
3. 维护贸易平衡,加强国际协调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往往会导致贸易摩擦的升级,对国际贸易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国际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改革,维护贸易平衡和公平竞争。
同时,我国可以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加强市场开放和贸易自由化的力度,使自身贸易畅通无阻,有效抵御反倾销措施的影响。
4. 改革完善反倾销制度我国反倾销制度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提高企业对反倾销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其次,需要提高反倾销调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公正裁决,避免滥用反倾销措施。
此外,还要加强对倾销调查机构的监督,防止其过度扩大调查范围和滥用调查权力。
关于当前中国如何应对反倾销的思考
关于当前中国如何应对反倾销的思考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国际贸易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由于各国经济体量差异较大,市场竞争的不均衡性以及贸易政策的差异性,自上世纪起反倾销就成为国际贸易关系中常见的贸易摩擦方式之一。
当前,在全球经济复苏和贸易政策调整的严峻形势下,中国在应对反倾销方面的难度与日俱增。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当前反倾销的挑战。
一、全面把握反倾销的本质和特征1. 反倾销是贸易保护措施的一种形式倾销是指企业将产品出口至其他国家市场时采取不正当手段,如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在其他国家市场上形成“倾销价格”。
而反倾销即为其他国家利用国际贸易规则所提供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对来自“倾销国”出口的有损于本国同类产品生产的产品进行反倾销措施。
2. 反倾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反倾销是一种高度政治化和歧义性较强的经贸争端方式,它涉及许多因素,包括倾销行为的判断、伤害产业的判定以及反倾销措施的合理性等。
因此,各国对反倾销的解释和操作也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研究反倾销的管辖机构和国际法规1. 把握WTO规则下的反倾销协定WTO《反倾销协定》是各国解决反倾销相关争议的最主要、最具权威的国际法规。
该协定规定了各项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操作细则,并且提供了对反倾销措施进行争端解决的机制和程序。
2. 关注国际反倾销监管机构除WTO外,其他国际反倾销监管机构如欧盟、美国等反倾销机构也在反倾销事项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了解其最新反倾销动态及措施,对于中国应对反倾销很有帮助。
三、加强反倾销的国内机制建设1. 完善国内反倾销立法目前,中国已建立起各级政府、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贸促等机构的反倾销组织体系,但反倾销法律制度仍亟待完善。
加强反倾销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在应对反倾销中的应对能力。
2. 提高企业反倾销的应对能力在反倾销的斗争中,企业是最直接、最深受影响的主体。
因此,加强企业反倾销意识的提高,提高企业反倾销的应对能力,也是应对反倾销争端的一个重要方面。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反倾销问题也日益突出。
反倾销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商品实施的一种贸易限制措施,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侵害。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我们应该加强对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以提升我国反倾销能力。
应加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了解和把握国际经贸规则的脉络和内涵。
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经验和做法,吸取其成功经验,同时也应注意吸取他们的教训和不足之处。
对于当前主要出口市场的反倾销政策和规则,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政策,才能更好地应对他们的反倾销措施。
应加强对我国反倾销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当前我国反倾销制度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反倾销调查制度和反倾销补贴制度等。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国际经贸规则的要求,确保法律法规的连贯性和合理性。
在反倾销调查制度方面,应进一步明确调查程序和关键环节,并加强调查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提升调查能力和水平。
反倾销补贴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应加强对反倾销案件的研究和分析,提升我国反倾销申诉和应对的能力。
反倾销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事实和证据,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员来处理。
应建立健全专门的反倾销案件研究机构,对于常见的反倾销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还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反倾销知识和技能,提升整体应对能力。
第四,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反倾销问题。
反倾销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之间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应对。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反倾销组织和机构,努力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利益。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以提高我国的反倾销能力。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是提升我国反倾销能力的重要途径。
反倾销的相关思考与意见
倾销产品的范围
明确被调查产品的范围, 以确保对所有倾销产品采 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收集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财务 数据、市场份额、销售价 格等,以支持调查结果。
反倾销的救济措施
征收反倾销税
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以抵消其倾销造成的损 害。
价格承诺
要求出口商承诺提高产品 价格,以消除倾销造成的 价格压力。
各国在加入WTO时必须遵守反倾销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反倾销的程序和要求。
各国反倾销法
各国依据WTO反倾销协议制定了本国的反倾销法,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防止不公平竞争。
03
反倾销的措施和方法
反倾销的调查和程序
01
02
03
确定倾销和损害
通过调查,确定是否存在 倾销行为以及倾销对国内 产业造成的损害。
进口限制
限制进口数量或采取其他 措施,以减少对国内产业 的损害。
反倾销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保护国内产业
反倾销措施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 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从而维护
国内就业和市场稳定。
国际贸易摩擦
反倾销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关系紧 张,引发贸易摩擦和争端。
国际合作与协调
各国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应 对不公平贸易行为,促进国际贸
反倾销裁定可能存在不公
反倾销裁定可能受到政治干扰和利益集团影响,导致不公正和不公 平的结果。
反倾销可能导致成本增加
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国内企业成本增加,降低其竞争力,进而影响 就业和经济增长。
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各国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倾销行为,避免贸易战的发生。
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易的健康发展。
04
反倾销的若干思考及建议
对我国反倾销工作的展望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反倾销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 律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公 平竞争的贸易环境。
提高企业竞争力
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 质量和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减少对低价倾销的依赖。
加强国际合作
如何确定倾销的损害?
总结词
确定倾销的损害是反倾销调查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主 要考虑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和对消费者的影响。
详细描述
倾销的损害主要表现在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上。如果倾 销商品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导致国内产业销售额下降 、利润下滑、市场份额被挤占等,就可能对国内产业 造成损害。此外,对消费者的影响也是考虑倾销损害 的因素之一。如果倾销商品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导致 国内同类商品价格下降,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 。
05
总结与展望
反倾销的影响和启示
1 2
反倾销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
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出口国产品在进口国市场 上销售量下降,甚至退出该市场,对出口国的 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反倾销对进口国消费者的影响
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进口国消费者购买价格上 升,增加消费成本,降低生活质量。
3
反倾销对国际贸易秩序的影响
目前,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 可或缺的一部分,各国政府和相关 机构普遍采取反倾销措施以维护公 平竞争秩序和本国产业利益。
02
反倾销的若干问题思考
如何认定倾销行为?
总结词
倾销行为的认定是反倾销调查的重要环节,主要从价格和数量两方面进行判 断。
详细描述
在认定倾销行为时,首先要关注出口商品的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如果出 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则可能构成倾销。此外,出口数量也是判断倾销的重 要因素。如果出口数量大量增加,可能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外贸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和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是指一国对从另一国进口的商品进行反向补贴和执行非法倾销商品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调查是一种涉及国际法律和贸易规则的严肃法律行为。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反倾销调查,我国需要加强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并在法律制度上不断完善反倾销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需要建立健全的反倾销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还存在不足。
我国《反倾销条例》并没有完全涵盖所有反倾销调查的相关事项和程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完善之处。
我国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和需求。
我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反倾销调查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配合,确保反倾销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我国需要加强反倾销调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反倾销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其公平性和透明度对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促进公平贸易至关重要。
我国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调查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
我国还应当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国际贸易组织的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推动国际贸易规则的合理制定和完善。
我国需要加强反倾销案件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
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被调查企业往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他们需要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来维护自身利益。
我国应当加强对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救济,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公平的法律环境和法律保护。
我国还应当积极开展相关的法律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他们抵御反倾销调查的能力。
我国需要加强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建立健全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加强反倾销调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反倾销案件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共同应对反倾销挑战。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货源国之一。
然而,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反倾销。
倾销是指企业出售产品价格低于生产成本或者低于在本国出售产品的价格,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反倾销是指其他国家对中国倾销产品进行的惩罚性关税。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措施主要来自美国、欧盟、印度、巴西等国家。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需要采取措施应对反倾销的威胁。
一、反倾销对中国的影响1. 减少出口收入目前,中国出口商品的市场份额在世界上排名第一,主要包括纺织品、电子产品、钢铁制品、化工产品等。
如果这些商品遭受反倾销,中国的出口收入将受到影响,导致减少外汇储备和国际收支不平衡。
2. 扰乱行业发展反倾销能够扰乱出口行业的发展节奏,导致出口商失去市场优势,客户转向其他国家的出口商,而中国的出口行业将逐步失去市场竞争力。
3. 影响就业和经济发展中国出口行业的发展一直是重要的经济支柱,反倾销对出口行业的死亡将导致失业人数的增加,降低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
二、反倾销的应对措施1. 争取贸易伙伴的理解和支持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研发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便在遭受反倾销打击时,有足够的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市场变化而不至于垮掉。
3. 调整出口结构中国在出口方面依赖单一的市场,而把出口市场分散化可能是一项有效的政策。
中国应该加强面向新兴市场的出口,如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这些市场在进口方面仍然相对开放。
通过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中国可以降低对某些市场的依赖和对某些商品的依赖。
4. 加强对反倾销工作的研究和规划反倾销是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应该全面深入地分析反倾销问题,并进行长远规划,并制定在国际贸易中应对反倾销的战略和策略。
同时,中国应该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有力的反倾销战略体系,以应对反倾销的问题。
关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几点思考与建议的开题报告
关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几点思考与建议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反倾销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对外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反倾销是指被进口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进口商品的价格采取限制性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正当的竞争。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和困难。
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应对反倾销的角度出发,探讨并提出一些具有现实意义的建议,以促进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
二、研究内容与思路
(一)反倾销的概念及背景
分析反倾销的定义、背景和发展趋势,探究反倾销的存在意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问题。
(二)我国反倾销政策的现状
介绍我国反倾销政策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分析其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探讨该政策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应对反倾销的具体建议
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反倾销应对能力、积极争取国际支持等方面,提出针对我国反倾销应对工作的具体建议。
(四)反倾销政策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分析反倾销政策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特别是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反倾销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结论
总结本文的研究内容,提出未来应对反倾销的建议。
三、预期研究成果
通过对我国反倾销政策的现状和应对建议的探讨,深入分析了反倾销政策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具有现实意义的解决方案,有助于促进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发展。
同时,本研究对于我们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实际作用。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商品被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倾销的方式进行竞争,对本国产业造成不正当竞争的损害,从而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十分突出。
本文将从反倾销的原因、对中国出口商品造成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反倾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外国厂商通过倾销的手段将商品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到中国市场,破坏了中国本土产业的正常竞争秩序。
中国出口商品在全球市场上具有价格竞争力,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采取反倾销措施也是一种手段。
一些国家认为中国采取了不公平的贸易政策,例如汇率操纵等,导致中国出口商品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反倾销措施对中国出口商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反倾销措施使得中国出口商品面临更高的关税和限制性措施,导致商品进入其他国家的成本上升,减少了出口的利润空间。
反倾销措施也会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直接的竞争压力,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产生不利影响。
反倾销措施还可能引发贸易争端,破坏国际贸易秩序和双边关系。
针对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问题,中国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中国可以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合作,推动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合理解释和应用。
中国可以加强与进口国的沟通和合作,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避免采取过激的对抗性措施。
中国可以进一步提高自身产业的竞争力,通过技术升级、创新和质量提升等方式,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减少对价格竞争的依赖。
中国还可以加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其他国家对中国出口商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中国还可以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放和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技术引进,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减少被反倾销的可能性。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中国需要通过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加强与进口国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加强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及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放和改革等措施,应对反倾销带来的影响,维护自身的贸易利益。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近年来,我国的出口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出口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在此大背景下,各国实行倾销政策以维护本国产业利益的现象越来越频繁。
对于我国,面对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反倾销的应对。
而这种应对,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法律制度和法律人员的有力支撑和运作。
因此,本文就以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为主题,试图阐述我们应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加强对于倾销的反击。
第一,建立健全反倾销的法律制度反倾销是一种特殊的国际贸易救济手段,其特点在于它所需要的条件、适用范围及效果均是非常明确的。
要想有效地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要建立健全反倾销的法律制度。
在反倾销的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将以下几个方面纳入考虑:一是完善反倾销法律条款。
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施反倾销法,但在实际应用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如查证进口产品的价格和成本造成负面影响、定价信息来源和准确性问题等。
因此,在未来的建制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条款,进一步规范研究和运用反倾销措施的程序。
二是完善反倾销的相关机制。
特别是在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裁决中,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将国际贸易争议、统计、法律和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能相结合,对案件进行调查裁决,确保其公正及实施。
三是完善反倾销的协调机制。
反倾销案件的影响往往横跨多个领域,涉及多个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国际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合作,确保反倾销措施的运作及时有效。
第二,加强对于反倾销措施的制度保障反倾销措施的运用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并且需要进行对于执行的规范和制度的保障,这样才能确保反倾销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是准确掌握反倾销的贸易工具。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需要掌握正确的贸易工具,比如,反倾销配额、反倾销税、反倾销保证金等。
只有确保反倾销措施的方式、范围和措施的重点选择正确,才能对反倾销起到有效的制约。
二是完善反倾销评估报告和技术支持。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贸易愈加频繁,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也愈发紧密。
但在此过程中,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不断出现了一些保护主义的倾向,其中反倾销措施是其中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之一,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反倾销调查和措施。
加强我国反倾销应对的法学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反倾销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框架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对出口国的某些产品进行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
其核心是认定出口商品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从而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
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各国通过WTO 等多边贸易规则框架下签署的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的相应程序和要求。
我国的反倾销法律框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该条例规定了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程序、各方义务和权利、临时税率的调查和实施等一系列具体规定。
我国还参与了《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和签署,其中包括了关于反倾销的相关规定。
这些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为我国在反倾销调查和应对中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程序。
二、我国反倾销应对的现状和问题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之一,自然也经常面临各种反倾销调查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在一些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了来自各方的贸易摩擦和压力,出口商品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和经济惩罚。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在反倾销应对中也面临一些现实的挑战和问题。
我国自身在反倾销调查中的国内法律和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
尽管《反倾销条例》规定了具体的调查程序和实施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程序不够透明、程序严谨性不足、对于公平贸易的保护不够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在反倾销调查中的立场和权益。
我国需要加强对于反倾销规则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调查并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和经济手段,更是一种法律和规则制度。
我国需要加强对于这些规则的理解和应对能力,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和律师团队,在反倾销调查和争端解决中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当前中国反倾销法律和实务的一些问题和思考
当前中国反倾销法律和实务的一些问题和思考————————————————————————————————作者:————————————————————————————————日期:当前中国反倾销法律和实务的一些问题和思考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华博士一、完善中国现行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健全机制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1997年条例”)在1997年颁布实施,这是一部非常重要和及时的法律,对于我国面临和受到来自国外不公平倾销做法的损害的国内成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规范产品进口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该条例存在着一些缺陷,其中某些缺陷是巨大的。
200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2002年条例”)解决了其中大部分问题,但是实践中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澄清。
将于2004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2004年条例”)仅是针对调查机关的变化对2002年条例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并增加了关于公共利益的条款。
前述需要解决和澄清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和澄清,反而多出了一个需要解决和澄清的问题,那就是公共利益问题。
如不及时解决和弥补这些缺陷,将会给国内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今后将会遇到来自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的挑战,甚至被逼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舞台上为此,笔者希望通过总结我国反倾销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我国反倾销以及反补贴条例的研究心得,呼吁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尽快地采取措施,解决和弥补现存的法律和实践做法中的缺陷,以避免授人以柄。
鉴此目的,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建议将目前由国务院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法》除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7条规定(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在第30条做出的规定)之外,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法律系以法规形式颁布和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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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反倾销法律和实务的一些问题和思考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华博士一、完善中国现行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健全机制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1997年条例”)在1997年颁布实施,这是一部非常重要和及时的法律,对于我国面临和受到来自国外不公平倾销做法的损害的国内成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规范产品进口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该条例存在着一些缺陷,其中某些缺陷是巨大的。
200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2002年条例”)解决了其中大部分问题,但是实践中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澄清。
将于2004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2004年条例”)仅是针对调查机关的变化对2002年条例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并增加了关于公共利益的条款。
前述需要解决和澄清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和澄清,反而多出了一个需要解决和澄清的问题,那就是公共利益问题。
如不及时解决和弥补这些缺陷,将会给国内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今后将会遇到来自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的挑战,甚至被逼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舞台上为此,笔者希望通过总结我国反倾销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我国反倾销以及反补贴条例的研究心得,呼吁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尽快地采取措施,解决和弥补现存的法律和实践做法中的缺陷,以避免授人以柄。
鉴此目的,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建议将目前由国务院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法》除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7条规定(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在第30条做出的规定)之外,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法律系以法规形式颁布和实施的。
我国已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现行的协定依照法律程序对我国适用。
WTO《反倾销协定》是约束成员国在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时必须遵守的国际性规则,对于这些协定的某些条款所规定的事宜的执行和处理,中国作为成员国在国内仅以行政法规的方式作出规定似乎不妥。
如WTO《反倾销协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司法审查,由于涉及到国内司法审查机构的设置及有关程序规定的制定,我国仅以行政条例形式进行反倾销调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可能不利于该问题的解决。
该条规定了成员国实施反倾销措施应建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快速审查最终反倾销裁定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复审。
由于需要就审查最终裁定及相关审查建立机构,并且由于所审查的裁定和审查内容涉及到国务院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因此行政条例是无法达到这一目的的,特别是有关可能建立司法审查的机构和程序问题,更是如此。
不仅如此,从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角度看,国内立法以行政条例形式出现,立法档次较低。
从国际惯例角度看,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制定反倾销法并实施反倾销措施更加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2、增加负责处理反倾销法律实务的人员设置,加快裁决速度如前所述,据我们了解,国内面临国外倾销产品的冲击准备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产业诸多,远远不止几个产业,而且有的产业早已将申请书递交了国内有关调查机关,但却迟迟不能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后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如及时作出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也间接影响了国内产业利用反倾销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主要原因在于:一、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人员设置太少,与目前的形势和要求极不适应。
虽然2003年的机构变更后人员的配置有所增加,但仍然不够,目前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商务部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官员不到一百人,造成所面临的反倾销工作与人员的配置严重失衡(而在美国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官员共300余人,欧盟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官员共200多人),国内产业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不能及时立案,案件积压严重。
二、调查机关内部及调查机关与有关机关(如海关、税则委)之间的程序复杂,耗时,不利于裁决的及时做出。
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调查的期限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
然而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做出终裁裁决的21起案件中,仅有一起无损害裁决的反倾销案——聚苯乙烯案是在12个月内做出的。
如果绝大多数案件的处理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性规定的期限,这样的做法就与法律规定的精神不符。
反倾销调查时间长原因之一便是调查机关内部以及调查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程序耗时较长。
这不利于及时保护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为此,建议增加反倾销调查人员的设置,加快调查机关内部及调查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程序的进程,以保障公平贸易并做到切实及时遏制国外不公平的贸易做法。
3、建议设立专门法院对反倾销等行政措施进行司法审查如前所述,WTO《反倾销协定》第十三条规定了司法审查制度。
该条规定了成员国实施反倾销措施应建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快速审核最终反倾销裁定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复审。
作为WTO的成员,我国有义务给包括出口国的利害关系方在内的利害关系方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利。
而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建立仲裁机构或由现行的仲裁机构对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裁定进行审核显然是不妥的,也与我们所理解的传统意义上的仲裁机构所仲裁的事项不符,除非国家依法给予授权。
而如果建立行政机构进行审核,显然又不能达到该条的目的。
因此,为符合WTO 《反倾销协定》的要求,对我们比较现实的做法是进行司法审查。
关于司法审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8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9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解决了这一问题,目前是北京市二中院对反倾销案件的司法审查有管辖权。
但是由于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实施的特殊性,人民法院目前尚无任何先例和经验。
而且,鉴于反倾销等措施系由国务院的行政部门作出,而且专业性极强,一般的人民法院现阶段不具备及时有效进行司法审查的能力。
因此,有必要由专门的法院承担这一功能。
笔者建议,可以参考我国专门人民法院建立的程序和设置,设立专门的一审国际贸易法院(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院),挑选和培训一批能够胜任的专业人士,依法报人大批准和任命,担任国际贸易法院的法官,审理入世后产生的新的事项。
笔者深信,国际贸易法院的建立,对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增加司法透明度,及时给予相应的救济权利,具有深远的意义。
4、建议在技术上修改目前的《反倾销条例》1,使其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1997年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尽管基本原则是符合WTO《反倾销协定》的,但是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足,比如:立案程序规定不清晰,立案时间不明确,立案所需的内容和证据具有任意性,缺乏相似产品的定义,对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必要的采取了最高标准,调查程序和披露信息程序规定透明度不高,缺乏对“地区产业”的规定,出口价1如无特别说明,文中《反倾销条例》指的是正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格和正常价值的确定不完善,损害调查的指标不完整,累计评估未作规定,缺乏“公共利益”的规定,缺乏司法审查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的对等措施的规定违背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等等。
2002年条例、商务部的有关规则以及2004年条例尽管已经解决其中的大部分问题,但是在反倾销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中国反倾销立法和实践中值得思考的问题:1、立案的标准和速度及与贸易环境的关系目前,我国的调查机关在审查反倾销调查申请时,进行的是实质审查,对于国内产业来说,立案标准较高。
所以,国内产业反倾销调查申请立案前的等待时间很漫长,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
众所周知:产品的价格,尤其是化工产品的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所以立案的时机非常重要。
错过了一个机会,等到下一个机会再出现时,中间可能已经过去了一两年时间了。
《反倾销条例》第16条规定“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什么时间才算是“收到”,实践中难以把握。
所以建议在商务部制定的规章中明确规定有关的时间表,增加透明度。
另外,我个人认为:我国的反倾销立案与当时国内外的贸易环境的“联系”过于紧密。
这一作法本身无可厚非。
但是,国内外的贸易环境不是反倾销立案的先决条件。
如果中国和某个国家贸易来往密切,就暂缓对该国倾销进口产品提起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或者中国和某个国家有贸易摩擦时就赶紧针对该国的倾销进口产品立案调查。
这样碰巧的机率太小,而且也不符合反倾销法保护国内产业的立法精神。
2、初裁的速度和力度目前,在已经做出肯定性初裁的20起案件(不包括无损害裁决的聚苯乙烯、赖氨酸案及申请人撤回申请的MDI案)中,从立案到初裁的时间均较长。
可以从以下几组数据看出来:——立案到初裁时间最短的是第一起反倾销案——新闻纸反倾销案,之间的时间为7个月。
——而且,在这20起案件中,只有6起是在10个月以内做出初裁(新闻纸、硅钢、聚酯薄膜、二氯甲烷、铜版纸、邻苯二酚);——其余的14起案件均是在立案后10个月以后才做出初裁;——这14起案件中,时间最长的为约14个月,有五起案件(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丙烯酸酯II、冷轧板卷、PVC)。
初裁速度太慢,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
而且,国外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已经摸清了这条规律,其可以利用这段期间大做文章。
这对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鉴此,建议加快初裁的速度。
可在部门规章中做出规定:在立案后6-8个月内做出初裁决定。
由于法律规定在终裁时,对临时反倾销税的征收是“多退少不补”。
若终裁的税率高于初裁税率,高出的这一部分是无法要求补交的。
所以,建议在加快初裁速度的同时,加大初裁的力度,这样对保护国内产业的权益是非常有益的。
3、海关数据的透明度和准确度目前,有关进口数据基本上只能从中国海关信息中心处查询。
查询的数据仅是分国别的进口量数据。
若一个税则号下包括有其他非被调查产品,海关信息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就无法准确反映出申请调查产品的进口信息。
这时需要从进口数据中进行筛选,要筛选就必须要有逐笔的进口资料,但由于该资料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海关信息中心不予提供。
申请人只能从其他途径获取。
这样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其他途径获取的进口数据调查机关能否认可?若调查机关不认可,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根本无法制作完成,这无异于剥夺了申请人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权利。
另外,在个别案件中,我们已经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海关信息中心前后提供的进口数据不一致,有时相差还很大。
这种差异有时会影响到案件中的趋势分析,甚至影响到案件的结果。
若出现此类情况,责任应由谁承担?4、有关反倾销调查申请中未列入的进口量超过3%标准的国家的问题在我们代理国内产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过程中,调查机关在审查申请书时,通常要审查达到可忽略不计的标准(超过中国总进口量的3%)但并未列入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国家是否存在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