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
资产管理办法
# 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营,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活动。
### 第三条定义1. 资产:指公司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经济活动的各种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权、债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资产管理:指对公司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运营的活动,包括资产的获取、评估、处置、利用和维护等。
## 第二章资产管理流程### 第四条资产采购1. 公司资产采购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2. 资产采购需提供资产需求申请,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公司需求。
### 第五条资产登记1. 公司资产应进行登记,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
2. 资产登记应由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做到信息准确、完整。
### 第六条资产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重要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状况,以便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配置和运营决策。
2. 资产评估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资产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 第七条资产处置1. 公司对闲置、损坏或不再需要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2. 资产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3. 处置所得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 第八条资产利用1. 公司应合理利用各类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和利润率。
2. 资产利用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最大化价值。
### 第九条资产维护1. 公司应对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2. 资产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档案。
## 第三章资产管理责任###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职责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
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市国资委授权经营企业,依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和资本运营,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二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下列单位适用本细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二)**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投资的参股公司;(三)**(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再投资设立的控股公司或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集团)有限公司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集团)有限公司为“一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公司为“二级公司”,二级及以下再投资公司为“三级公司”。
各级公司负责本级公司及其下级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作为集团公司国有资产- 1 -管理的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资产使用、投资、转让等活动涉及国有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审核备案、产权界定与清产核资等审核报批相关事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五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产权登记:(一)新成立的企业,应当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30日内申办占有产权登记,集团公司计财部对企业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集团公司计财部进行初审后,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办变动产权登记:1.企业名称改变的;2.企业组织形式、级次发生变动的;3.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增减变动的;4.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5.企业国有资本产权发生变动的其他情形。
企业发生第1条情形的,应当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0日内,报集团公司进行初审。
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其安全完整性,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规定行政部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经理负综合管理责任,资产管理管理员负实物日常管理的责任,使用部门(人)负实物使用、保管、维护、保养等责任。
1、行政经理全面组织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执行资产采购计划,主持资产的清查工作。
2、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实物组织管理工作,登记资产台账、定位卡,及时、准确的记录内各部门资产的变动情况;负责各部门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维修等审核、登记、安排工作,组织资产的清查工作;确保资产在各部门得到合理的调配。
3、使用人和责任部门各使用部门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人,无法落实的,部门经理为责任人,公共使用的由行政部确定责任人;责任人有义务保证资产的有用性、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使用率,保证实物与资产定位卡的统一;责任人必须及时对所用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二、资产管理范围1、凡单位价值(原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凡单位价值(原值)在200元以上且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以及虽不符合上述确认标准但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协商认为有必要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
3、价值在2万元以内(不含)的资产及易耗品,由行政部直接采购;价值为2万元(含)至10万元(含)的资产及易耗品,行政部应依据“货比三家”的原则购置;对于价值超过10万元的资产,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招标购置;固定资产购置按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三、管理要求1、在编制资产目录的基础上,必须建立既反映实物量又反映价值量的台帐、卡片等核算管理档案,正确记录和准确统计资产增减变动、结存配置等状况。
2、严格履行资产购置、分拆组合、调换转移、盘盈盘亏、报废处理等控制程序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处理;定期进行实物清查盘点,保证资产账卡实相符。
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XX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其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代管企业、以及下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出租资产审批程序第四条可行性研究及立项拟对公司所属的资产进行出租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后,拟定立项请示。
资产原值3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300㎡及以上的,由资产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议定后,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
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所属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自行审议决定后,上报至所属的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复,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立项请示文件(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各级下属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书面决议文件(四)其他相关书面材料第五条出租底价的确定拟出租资产的租赁底价,应当根据“三重一大”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出租挂牌参考价,租赁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值,评估结果报集团公司履行备案手续。
拟出租资产面积100㎡或以下(适用于不动产),以及出租资产账面原值在100万元以内或账面净值在20万元以内的单宗资产出租,可以不进行评估,由所属企业通过其他的询价方式来确定出租底价,询价参照以下原则:(一)符合本条第二款条件,且面积60㎡及以上,需通过三家以上(含三家)中介机构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拟定书面报告,并附上以下询价结果表:中介机构询价情况表序号中介机构名称询价结果备注经办人:日期:(二)符合第五条第二款条件,且面积60㎡以下,需自行对相邻或附近的同类资产(至少三宗)进行调查,并根据询价结果拟定书面报告。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园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07〕1959号)、《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园计发〔2012〕26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公园所属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xx公园各项固定资产管理活动,要严格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xx公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公园固定资产的监管机构,对全园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与管理。
领导小组由园长、书记担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后勤队、计划财务科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其主要责任是:(一)根据市财政和市公园管理中心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审核并汇总上报公园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三)负责公园各部门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工作,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推动全园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后勤队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园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协调各部门做好购置、报废、调拨等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公园各科、队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公园的固定资产年度预算。
协同后勤队资产管理部门、工程科以及电器、设备审查小组等职能部门,对政府采购、批量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购建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六)各部门主管园长负责各科、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管、审批与考评。
第五条各科、队长组织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二)分类管理,科学使用;(三)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四)合理报废,优化资产结构。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及标准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通用设备:包括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2. 专用设备:包括生产专用设备、科研专用设备、试验专用设备等;3.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4. 电子产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5. 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等;6. 其他: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标准:1. 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2.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3. 办公家具: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4. 电子产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5. 建筑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6. 其他: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1. 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2. 行政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购置方案;3. 采购部门按照批准的购置方案,进行招标或询价;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验收;5. 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标准:1. 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要求;2. 外观完好,无损坏;3. 配套附件齐全;4. 随附的资料齐全。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及维护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原则:1. 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用途进行使用;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3.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4. 遵守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2. 行政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3. 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维修;4. 维修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欢迎阅读!《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文章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称法律法规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行政法规。
第三条《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或者接受捐赠,依法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式的资产。
第四条第三条所称国有资产单位包括:(一)拥有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三)国内各种形式的合资、股份制经营单位;(四)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五)拥有国有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六)其他拥有国有资产的单位。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是指发生本条所述经济情况时,除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部门批准外,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6《办法》条在第3条所述情况下:(一)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体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企业合并,是指企业以债务、购买、持股、控股等形式接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合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变更法人实体。
(三)出售企业是指出售独立核算企业或其内部分支机构、车间等整体资产。
(四)企业合营是指国内企业和单位之间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五)股份管理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所有制企业、内部职工所有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未上市)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合资、股份制企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对合资、股份制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综合评估。
(六)企业清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进行清算;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被改组、合并、撤销的企业法人进行资产清算;或者企业按照合同、契约或者协议终止经济活动清算。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
第二章相关释义第二条管理办法所述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年末。
第三条管理办法所述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四条管理办法所述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五条管理办法所述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
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六条管理办法所述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述产品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述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第九条管理办法所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十条管理办法第五条所述的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书面报告,主要包括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第十一条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述的企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送的书面报告,主要包括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形成的过程及原因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通用5篇)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通用5篇)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使的固定资产能更有效地促进业务的发展,动态地匹配于生产经营及管理规模,节约资本成本,根据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主要内容有效管理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进入退出机制,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处置管理。
同时,需要规范固定资产实物和账卡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实物的申购、验收、入库、领用、上缴、调拨、出租、维修等中间环节的规范管理,做到实物增加建账建卡,实物减少销账销卡,信息变更及时准确,保证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完善流程,按章操作。
(二)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三)全面管理,效益优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在的统一领导下,固定资产管理涉及的综合管理部门、价值核算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实物使用部门互相配合,各尽其责做好全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根据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对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一)综合管理和价值核算部门:资金结算部为全行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价值核算部门。
(二)固定资产实物实行归口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的对应关系如下:1、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房屋建筑物(包含土地)、交通运输工具、办公机具器具、其他固定资产(除网点家具外)。
2、电子银行部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计算机设备。
3、营运管理部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出纳机具器具。
4、纪检监察部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安全防卫设备。
5、个人金融部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其他固定资产类中的网点家具。
6、资金结算部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为:结算机具。
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有效管理。
(三)实物使用部门1、固定资产实物使用行处、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使用部门。
实物使用部门与责任中心一一对应。
详见《责任中心明细表》(附件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财务投资之一,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综合效益,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机械等。
三、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负有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的责任。
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战略、合理分配资产使用权,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各部门经理负有具体管理固定资产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政府内部监督和控制。
同时要进行固定资产台账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准确记录和更新。
3.员工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要负有相应的责任,要加强资产的保护和维护,保证资产的完好无损。
四、固定资产采购管理1.需要采购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提出采购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和固定资产的质量。
2.采购固定资产前,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资产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
3.对采购来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账,并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和财务凭证的录入。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护1.使用部门负责制定资产使用计划和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科学使用。
需经过领导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2.员工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要加强保护意识,不得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私自处置或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同时要保持资产的清洁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和维护。
3.公司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安保制度和系统。
加强资产监控、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
六、固定资产盘点和报废1.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资产台账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盘点工作由专人负责,务必认真细致,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政部修订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政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自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重新修订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下列已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应当按规定申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一)国有企业;(二)国有独资公司;(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四)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设立的企业;(六)其他形式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
第三条产权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
财政部主管全国产权登记工作,统一制定产权登记的各项政策法规。
上级产权登记机关指导下级产权登记机关的产权登记工作。
第四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和政府对企业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基本依据。
产权登记证为正本和副本,企业发生国有产权变动时应当同时变更产权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第五条产权登记机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理顺企业集团内部产权关系;(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状况;(三)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变动;(四)检查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五)监督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行为;(六)备案企业的担保或资产被司法冻结等产权或有变动事项;(七)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报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产权登记机关呈送产权登记与产权变动状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企业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发生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情况的,应当在申办各类产权登记中如实向产权登记机关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长期使用、生产商品、提供服务而购置的具有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可量化的生产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为了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保护和增值企业资产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修理、报废、出售、折旧等。
一、固定资产购置1.根据企业的经营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2.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预算,制定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3.对待购固定资产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满足企业需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购销合同。
4.在购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并与供应商进行严格的验收。
5.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入账,并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和档案管理。
二、固定资产使用1.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用途和要求进行正确的使用和操作,避免超负荷使用和人为损坏。
2.对于需要特殊保养和维护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3.各部门和岗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误用和事故发生。
4.使用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故障、老化和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维修,确保及时修复,避免延误和损失。
三、固定资产报废1.对于无法修复或经济效益低下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固定资产要进行定期清点和整理,并编制资产报废清单和报废台帐。
3.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剩余价值,确定合理的报废价值和清算金额,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4.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保护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四、固定资产处置1.对于企业不再需要或失效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处置或出售。
处置固定资产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评估、拍卖等。
2.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时,要编制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3.对于处置资产的收入和费用要进行核算和处理,确保合法、公正、透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登记主体1.国资监管机构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登记主体,负责制定登记规范和管理制度。
2.企业国有资本投资企业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申请主体,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登记机构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制发登记证书等工作。
二、登记内容1.资产所有权登记,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
(1)不动产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等。
(2)动产登记包括设备、机械、车辆等。
2.使用权登记,包括企业使用的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
3.收益权登记,包括企业享有的利润、股权等收益权的登记。
三、登记程序1.申请阶段(1)企业申请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
(2)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登记阶段(1)登记机构进行详细审核,核实申请企业的资产情况和产权归属。
(2)登记机构制发登记证书,确认申请企业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3.公示阶段(1)登记机构对登记的资产信息进行公示,用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和认定。
四、登记效力1.登记证书是企业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2.登记机构应及时将登记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未经登记的资产变更和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登记管理1.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登记管理规范和制度,对登记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2.登记机构应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审核材料,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登记机构应做好登记信息的保存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机密。
六、登记的监督与制约1.监督主体包括国资监管机构、社会各界以及公众。
2.监督主体可以通过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由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和认定。
3.登记机构应积极回应监督主体的意见,及时处理登记过程中的问题。
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许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7年8月17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亚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和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一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一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标准、分类(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学院利用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IOOO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含)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如图书、办公家具、床、课桌、椅子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以下7类进行管理: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
1、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学生用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附属设施和其他构筑物。
2、专用设备包括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教学设备、实训实验设备及其他专门用途的设备。
3、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车辆、图书档案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文物、标本、模型、字画、古玩、雕塑等。
5、图书、档案包括各类图书资料、期刊、文献、音像资料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包括办公家具、学生宿舍家具、室内外装具等。
7、无形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资源资质(含土地使用权等)、商标、信息数据(域名、数据、计算机软件)、经营。
金融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的操作细则
金融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的操作细则1. 引言金融机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其稳健经营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的操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操作细则。
2. 资产入库管理2.1 资产采购申请和审批金融机构的各个部门需要固定资产的,须填写《资产采购申请表》,明确申请的资产类型、数量和预算等信息,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预算情况,审批同意或拒绝资产采购申请。
2.2 资产验收入账资产采购到货后,接收人员必须进行验收,核对货物与采购申请单、合同和发票等文件的一致性,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记录入账,填写《资产入库登记簿》,并归入相应科目。
同时,将验收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资产使用管理3.1 资产领用申请和审批金融机构内部人员需要领用固定资产的,须填写《资产领用申请单》,明确领用的资产编号、数量和用途等信息,并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使用计划,审批同意或拒绝资产领用申请。
3.2 资产使用情况记录资产领用人员在使用资产时,应做好资产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地点、使用情况等,并定期上报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应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资产正常使用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资产转移和报废处理4.1 资产转移申请和审批若金融机构内部需要将固定资产转移到其他部门或机构,须填写《资产转移申请表》,明确资产编号、转移原因和接收方信息等,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情况,审批同意或拒绝资产转移申请。
4.2 资产报废申请和审批对于已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明确资产编号、报废原因和报废方式等,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产使用情况,审批同意或拒绝资产报废申请。
5. 资产盘点和清查5.1 定期盘点金融机构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以核实固定资产的存在和完整性。
资产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
资产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引言资产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资产管理的规范与高效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企业需要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资产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的重要性、制定过程和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一、资产管理政策的重要性1.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通过制定资产管理政策,企业可以对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资产。
有效的资产管理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库存费用、提升资产利用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保障资产安全资产管理政策旨在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这包括对资产的保护和监管,防止资产的丢失、损坏和盗窃。
通过建立安全意识和防范机制,企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资产,减少潜在的风险。
3. 规范资产流转和处置良好的资产管理政策可以帮助企业规范资产的流转和处置过程。
规范的流转过程可以有效控制资产的流转风险,降低资产丢失的可能性。
同时,合理的处置政策可以将闲置或损坏的资产变现,回收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4. 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合规的资产管理政策可以保证企业的账务准确和透明,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
二、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过程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是一个经过专业分析和综合考虑的过程,需要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 资产目标设定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设定资产目标,包括资产的数量、种类和规模等。
这些目标应该与企业的战略和发展目标相一致。
2. 资产评估和分析企业应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包括资产的价值、状况和使用情况等。
通过评估和分析,企业可以了解自身资产状况,为制定合理的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3. 政策制定和宣贯根据资产目标和评估结果,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政策。
政策应该明确规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制定相应的流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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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其安全完整性,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规定
行政部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经理负综合管理责任,资产管理管理员负实物日常管理的责任,使用部门(人)负实物使用、保管、维护、保养等责任。
1、行政经理
全面组织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执行资产采购计划,主持资产的清查工作。
2、资产管理员
负责资产的实物组织管理工作,登记资产台账、定位卡,及时、准确的记录内各部门资产的变动情况;负责各部门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维修等审核、登记、安排工作,组织资产的清查工作;确保资产在各部门得到合理的调配。
3、使用人和责任部门
各使用部门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人,无法落实的,部门经理为责任人,公共使用的由行政部确定责任人;责任人有义务保证资产的有用性、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使用率,保证实物与资产定位卡的统一;责任人必须及时对所用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二、资产管理范围
1、凡单位价值(原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凡单位价值(原值)在200元以上且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以及虽不符合上述确认标准但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协商认为有必要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
3、价值在2万元以内(不含)的资产及易耗品,由行政部直接采购;价值为2万元(含)至5万元(含)的资产及易耗品,行政部应依据“货比三家”的原则
购置;对于价值超过5万元的资产,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招标购置;固定资产购置按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三、管理要求
1、在编制资产目录的基础上,必须建立既反映实物量又反映价值量的台帐、卡片等核算管理档案,正确记录和准确统计资产增减变动、结存配置等状况。
2、严格履行资产购置、分拆组合、调换转移、盘盈盘亏、报废处理等控制程序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处理;定期进行实物清查盘点,保证资产账卡实相符。
3、及时对资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处于安全完整和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擅自拆除、转移等现象。
四、资产账卡管理
1、资产管理员按制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编码规则分别予以编号,并登记资产台帐、填写资产定位卡、粘贴资产标签。
使用部门有责任协助行政部确定资产编码及粘贴标签。
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必须随时观察标签的粘贴状况以确保正常,如发现有标签脱落情况要及时粘贴或通知行政部补救粘贴。
1.1固定资产编码:三级9位
编码规则如下:XXX — XXX — XXX
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股份公司-100
各地公司以开业顺序作为一级编码排序,如:哈尔滨公司-101,北京公司102…洛阳公司-111。
二级:电脑类— 10
设备类— 20
办公家具类— 30
其它类— 40
其中电脑类包括:公司统一购置的台式电脑,各地公司购置的公用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等;设备类包括投影仪、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电子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办公家具均归入办公家具类;店招、导视等展览展示设备归入其它类。
三级:资产自然序列号。
以成套形式构成的固定资产,粘贴标签时在三级编码之后用“-”加自然序号(给组合件编号)。
例如:电脑(四件套: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
资产编号100 10 0001
标签编号10010001-1、10010001-2、10010001-3
1.2低值易耗品编码:二级6位
编码规则如下:DZ — XXXX
一级二级
一级:低值易耗品-DZ
二级:资产自然序列号。
例如:科密80G移动硬盘
资产编号:DZ0001
2、台账管理
资产台账是以每一独立的资产项目为对象,分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1)和低值易耗品明晰表(附件2),登记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日期、原值、购置人、使用部门等原始资料,资产管理员在确定使用责任人的同时填制资产定位卡;资产报废、调出时,则应登记有关信息并作注销登记;资产盘点时行政部要核对账卡实物,保证相符。
3、责任部门卡片管理
资产管理员以部门为单位,建立与资产实物对应的资产定位卡(附件3),卡片应体现资产编号、名称、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一式两份,经由资产使用人、责任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行政经理签字后,责任部门和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必须保证实物与卡片信息的统一,随时备查。
4、资产标签管理
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台帐编制实物标签(附件4),并及时进行粘贴。
标签应体现资产编号和资产名称。
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必须随时观察标签的粘贴状况以确保正常,如发现有标签脱落情况要及时粘贴或通知行政部补救粘贴。
五、资产事务性管理
1、资产登记管理
资产发生购置、报废、转让、维修等变动时,由使用部门(申请部门)提出,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如领用需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等),行政部须登记资产台账、填写(变更)资产定位卡。
2、资产实物管理
2.1资产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实物织验收工作,验收参加部门应由采购部门、行政部、使用或申请部门、财务部组成,特殊或专业要求较高的,要有具备验收能力的专业人员参加。
2.2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等工作要由使用部门负责并落实到人;行政部和使用部门每年(12月25日)进行资产的全面盘点清查,每季度(季度末25日至月底)进行资产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2.3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变化的,行政部要组织新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协调办好资产实物和相关档案的交接手续,按照资产内部转移单(附件5),填写资产基本信息,分别由新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签字确认,同时行政部须对资产进行检查后签字。
2.4对于相机、移动硬盘等临时借用资产,按照资产借用情况表(附件6)办理相关借用手续,详细填写资产基本信息,由借用人和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归还时由行政部验收签字后将表单存档备查。
3、资产维修
资产的日常修理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维修申请表(附件7),提交OA审批,紧急情况,无法先申请的,由总经理同意后先维修后补报批手续。
4、资产的报废
报废条件: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经过鉴定,证明无法修复和使用的;非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坏,确实无法修复的;质量低劣,使用年限未满,但无法修复的。
报废程序: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8),使用部门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提交OA审批;因个人原因导致资产提前报废,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资产检查
1、为了加强对万千百货系统资产的管理工作,股份公司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清查。
2、各公司行政部每季度(季度末25日至月底)进行资产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3、股份公司资产清查小组每年(12月25日,节假日顺延)进行资产的全面盘点清查。
3.1资产清查小组成员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行政部,各地公司财务部、行政部组成。
3.3资产清查内容包括资产实物、资产台帐、资产定位卡和实物标签,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资产、可移动电子设备等。
对其它资产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各有关各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3.2资产清查完毕后,各地公司行政部应编制资产盘点清查报告,说明盘盈、盘亏原因和责任及处理建议,经股份公司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3.3个人原因所造成的资产损失,责任人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下发之日起实施。
万千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
固定资产资明细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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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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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定位卡(部门)
2、资产若发生变动或损耗,请及时通知行政部;
3、此卡一式两份,行政部备存一份,责任部门备存一份。
资产实物标签
附件4
注:根据实物对标签大小进行调整。
资产内部转移单
一式三份:(1)总资产管理员(2)移出部门(3)移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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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借用情况表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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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维修申请表
附件7 年月日申请部门:
复核: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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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8年月日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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