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案例

合集下载

大股东通过设备购置关联交易进行利益侵占分析——以北讯集团为例

大股东通过设备购置关联交易进行利益侵占分析——以北讯集团为例

大股东通过设备购置关联交易进行利益侵占分析——以北讯集团为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贺向华(河南郑州)国家颁布了众多法律条款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通过对设备购置关联交易进行研究,对法律的完善具有推动作用,有助于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促进设备在购买过程中流程透明公开化,合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提高非关联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

一、相关概念(一)设备购置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方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经济交易。

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产生不公平结果且发生率较高的交易称为关联方交易,在非公平的竞争条件下,交易方式和价格方面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也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备购置关联交为获得了利益好处,一旦没有被发现,市场上的其他人群起而效之,不将法律放在眼里,甚至是无视惩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兢兢业业的领导没有违法乱纪的人获得的利益大,市场将会变得乌烟瘴气,人们将对法律不再怀有敬畏之心。

所以关联采购进行利益侵占带来的危害不可估量。

4.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ST金钰的关联采购交易达到5.4亿元,用价值4.78亿元的黄金抵债,其中有47.44%的利益属于其他中小股东。

同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处罚,而罚金却由整个公司承担。

赵宁实施利益侵占后,ST金钰的股价一直下跌,成交价格从4.02元/股跌至0.16元/股(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

股价下跌导致刚买入的中小股东亏损,也导致有些小股东进行清仓操作而补交手续费。

因此此次关联采购利益侵占最直接侵害的就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与建议赵宁操控ST金钰向关联方采购巨额原材料,并以高价买入从而让资金流进关联方企业。

赵宁联合公司其他高管故意隐瞒2019年ST金钰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交易,导致资金流出4.78亿元。

赵宁利用职务之便,在ST高管层或玩忽职守或故意为之的环境下,侵吞上市公司的资金,影响ST 金钰的持续发展。

在现代公司制度背景下,任何一种公司治理结构都不能够如此完善以至于可以杜绝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和大股东的侵占行为,但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益侵占,应当切断大股东的侵占动机,分散大股东的权力,让惩罚大于利益。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51页PPT文档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51页PPT文档
财务管理
3
中国股权结构的特点:高度集中性
股权集中度的国际比较
项目
美国
日本
德国 捷克共和国 中国
均值(%) 25.4
33.1
79.2
57.8
58.1
中位数(%) 20.9
29.7
98.5
-
58.3
标准差
16.0
13.8
31.7
17.5
15.8
最小值(%) 1.3
10.9
5.0
-
3.1
最大值(%) 87.1
我国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进 行利益输送的几个经典案例
肖作平
(教授,博导,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
最近的研究意识到,基于所有权分散的Berle和 Means(1932)范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的大型公司, 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La Porta et al.(2019)范式 才是全球公司所有权结构的主导形态。的确,在大 多数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集中在控制股东手 中(Claessens et al., 2019; Faccio和Lang, 2019)。 终极控制股东能以各种方式掠夺公司财富,如利用 公司政策、为个人享受消费公司资产、以非市场价 格向与私人相关的公司转移资产、甚至欺诈或行窃 等(La porta et al., 2000)。
管理者不
能进入重 债权人权利
组程序
总分
法定偿债 准备金与 资本金的
比例
英国法系平均
0.72
法国法系平均
0.26
德国法系平均
0.67
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平均 0.25
LLSV样本平均

工商管理案例课件

工商管理案例课件

首先,从人员上来看,猴王股份和大股东猴 王集团之间是两个单位,一套班子。资料显 示,猴王股份的董事长一直由猴王集团的董 事长兼任;猴王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全在 猴王集团拥有高管头衔;本该属于上市公司 独立管理的职工劳动、人事同样是挂靠在集 团。
其次,从资产上来看,猴王股份几乎没有一 块完整独立的资产。1993年,ST猴王号称 把猴王焊条厂、焊丝厂等17家企业集中后装 入了上市公司,以后又花了几个亿从猴王集 团进行所谓“资产收购”,但是真正过户到 股份公司名下的几乎没有。直到2000年8月, 在证券监管部门的督促下,ST猴王才开始 清查账务、与集团划分资产。
最后,从财务上看,猴王股份和大股东猴王 集团之间共用一个财务负责人,因而账务分 开也就成为一句空话。由于没有与大股东实 现“三不分”,没有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和人格化利益主体,ST猴王最后只有沦为 猴王集团的资本玩偶,其行为不得不听从大 股东的意志,服从大股东的利益安排。
2、国家股代理人制度设计不合理
ST猴王在上市之初,国家股是最大的股东, 由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但实际上, ST 猴王的控股权一直掌握在猴王集团手中。 1995年北省批准猴王集团公司成为国有资 产授权投资主体,宜昌市国资局将猴王股份 公司国家股授权给猴王集团公司经营和管理。 猴王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授权投资主体,以事 实大股东的身份掌控着ST猴王的控股权。
二、掏空的制度根源
ST猴王的衰败,直接源于大股东猴王集 团的疯狂掠夺,而这一掏空现象的背后,有 着深刻的制度背景。
1改制不彻底,没有实现“三分开”
1993年,猴王焊接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 中“剥离”出去,改组为猴王股份公司。在 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中的优质部 分剥离上市,本不失为搞活国有企业的一条 颇具前景的道路,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猴王 案例中,我们没有看到实质意义上的资产重 组剥离,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和财务之间长期三不分,没有任何独立性。

大股东通过关联采购进行利益侵占分析——以ST_金钰为例

大股东通过关联采购进行利益侵占分析——以ST_金钰为例

施工管理风险、审查风险、竣工阶段风险等,需要认真分析,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通过在管理中采取措施有目的性地预防与控制,以此提高经济管理效果,助力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

通过对关联采购进行利益侵占行为的研究,有助于发现采购关联交易的漏洞,从而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为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依据,同时对遏制大股东进行利益侵占常态化及对维护经济市场的平稳和谐有着现实意义。

一、关联采购交易与利益侵占的相关问题(一)关联采购交易的性质关联采购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公司内股东、子公司或是受股东控制的公司发生的采购交易。

关联采购交易具有以下性质:1.信息成本低。

上市公司选择关联公司交易,不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获取供应商的信誉以及经营情况,因此节约了信息成本。

2.关联采购流程相对简单。

关联采购相对于普通采购,简化了采购流程。

因为上市公司可以直接确定交易对象以及交易价格,不需要再走程序发出公告通过比对商品来确定交易对象。

3.关联采购的效率高。

大股东为了防止这种违规交易被发现,也为了交易能够顺利进行,有时候会在采购部门安排自己的人保证交易顺利完成。

因此,关联采购交易完成效率要高很多。

(二)通过关联采购交易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分析1.由于交易价格的不公平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

关联采购会伴随着利益侵占行为的发生。

关联采购利益侵占的实质是高买低卖,因此中小股东往往会对价格敏感。

关联方定价方式有很多种,且价格波动也比较常见,所以中小股东一般不会发现其中的猫腻。

2.由于大股东操控管理层实施交易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

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会限制关联采购利益侵占行为,因此大股东会联络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来实施这个交易。

管理层受委托管理公司很容易受到大股东抛来的金钱诱惑以及职业生涯威胁。

因此,大股东很容易就可以操控管理层。

3.由于大股东操控公司管理层隐瞒信息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

绝大多数股东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由于信息不对称,其他股东只能通过公告提取信息。

国美股权之争之公司治理案例分析.ppt

国美股权之争之公司治理案例分析.ppt

陈黄股权之争简介
• 国美的最大股东兼董事会主席黄光 一手经营的国美业绩斐然, 裕,一手经营的国美业绩斐然,但 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罪、 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罪、 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年。黄 光裕突然入狱使国美陷入混乱之中。 光裕突然入狱使国美陷入混乱之中。 临危受命的陈晓迅速带领国美走出 困境,并引进贝恩资本。 困境,并引进贝恩资本。由此稀释 了黄光裕的股权, 了黄光裕的股权,引发了陈黄股权 之争。 之争。
(二)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建 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立薪酬管理委员会
• 公司的薪酬制度不仅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要素,也是 公司的薪酬制度不仅是每个员工都非常关注的要素, 公司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核心要素。 公司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核心要素。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来 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水平。因此, 说,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决策水平。因此, 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非常重要。 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非常重要。鉴于国美股权激励制 度胎死腹中的前车之鉴,为了防止股权激励的失效, 度胎死腹中的前车之鉴,为了防止股权激励的失效,强化 董事会运作机制,在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时, 董事会运作机制,在完善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时,可以建立 薪酬管委会。 公司的股权激励薪酬管委会, 薪酬管委会。 公司的股权激励薪酬管委会,要发挥 实效,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真正的独立, 实效,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真正的独立,二是真正拥有 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利。 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利。组成薪酬管委会的成员需要是完 全独立的董事, 全独立的董事,这样才能确保管委会能独立于公司高管人 员做出理性的、公平公正的判断。 员做出理性的、公平公正的判断。薪酬管委会在权利和职 责上有所侧重,应该全权负责高管人员的薪酬事务, 责上有所侧重,应该全权负责高管人员的薪酬事务,高管 人员所有的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等事项, 人员所有的薪酬包括股权激励等事项,都应由薪酬管委会 来决定, 来决定,并负责制定公司的薪酬稳定人才以及薪酬激励员 工战略。 工战略。

《国美控股权之争》课件

《国美控股权之争》课件
策略三
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控股权争夺过程中,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等战 略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支持陈晓,进一步削弱了黄光裕家族的控制权。
黄光裕入狱对企业控制权的影响
影响一
黄光裕失去自由,无法亲自参与企业经营。由于黄光裕入狱,他无法亲自参与国美电器的 经营决策,导致其对企业控制力减弱。
影响二
黄光裕失去与股东沟通的渠道。在狱中,黄光裕无法及时了解股东的意见和想法,也无法 直接与股东沟通,这使得他在企业控制权争夺中处于不利地位。
股东权益受损
控股权争夺可能导致公司 治理结构和管理层不稳定 ,损害股东的权益和利益 诉求。
股东回报降低
控股权争夺可能导致公司 经营风险增加,降低盈利 能力,从而影响股东的回 报。
对中国零售业的影响
行业格局调整
控股权争夺可能引发行业 内的竞争格局变化,推动 零售业整合和转型升级。
治理结构优化
控股权争夺可能促使零售 业企业更加注重公司治理 结构的建设和完善,提升 企业透明度和规范性。
在国美控股权之争中的立场和行动
贝恩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国美电器获得丰厚的回报。在陈晓的邀 请下,贝恩资本入股国美电器,成为第二大股东。在控股权之争中,贝恩资本支 持陈晓一方,为国美电器的重组和改革提供了资金支持。
CHAPTER 03
控股权争夺的影响
对国美电器业务的影响
业务战略调整
控股权争夺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和股 东之间的意见分歧,影响公司的战略 规划和决策,从而对业务发展产生影 响。
事件结果
陈晓和贝恩资本最终未能完全 控制国美电器,黄光裕家族重 新夺回国美电器控制权。
陈晓和贝恩资本退出国美电器 ,黄光裕重新担任国美电器董 事长。
国美电器经历了一段动荡期, 但最终稳定下来,继续发展。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分析

(2英美模式的单层委员制形成“董事会中心主义”使公司权 力集中在董事会,而集创始人、控股股东和董事长于一身的 黄光裕通过资本和“人和”掌握董事会实权,其他董事参与 决策的权利受到限制,意见被轻易忽略。如作为董事、总裁 的陈晓提出的“提高单店效益”的策略因与黄光裕的“门店 规模领先”战略产生冲突而被其他董事一致否决。另一方面, 控股股东“道德风险”增大。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大量不正当 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进行疯狂的掠夺,使上市公司成为其 “圈钱”的工具。表现为:控股股东随意利用上市公司资金 回购其持有股份;控股股东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供销渠道左右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随意更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流向等。 2009年,黄光裕、杜鹃夫妇被香港证监会指控在2008年1月 及2月以国美资金购买由黄持有的股份,协助黄光裕偿还一 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为目的进行国美股份回购,致使国美损 失约16亿港元。
在黄光裕的对手名单上,只有张大中、陈晓、张 近东、张继升等人,2005年之后的两三年时间内, 他开动并购战车、按图索骥,将这些对手的公司 几乎全部收归囊中,博得“屠夫”之名。
仁义温厚
黄光裕还是比较讲义气的,有很多人离开国美然后又回来,他不会弃 之不用,可能会提拔到更高的位置上去。他有时处罚人,不是故意让 人很难受,而是为了试探一下心态。如果心态好,又有发展潜质,他 就会刻意去培养。”
2)曾有一位去国美应聘的职业经理人,这 样描绘他面试时的经历:“黄光裕亲自领 着十几位总监及总经理对进行面试。他一 言不发,坐在宽大的老板桌后看着你,你 感觉自己仿佛是笼子中的一头猎物,不可 能和他有平等对话的权利。”
3)国美高管名片背面有一则“廉政承诺”:“本 人与贵公司合作中承诺做到‘三不’——不接受 客户礼物;不收取回扣;不以权谋私。请监督。” 上面注明廉政举报电话。有高管对此表示理解: 没有他的强势,也不可能成就他现在这么大的盘 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股权纠纷案例解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股权纠纷案例解读

案例:股权纠纷案例解读案例一:邻居私自转移公司股权事实经过某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成立时共有4名股东,分别是A、B、C、D。

A拥有30%的股权,B拥有25%的股权,C拥有20%的股权,D拥有25%的股权。

公司经营了10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015年初,A与B签订一份协议,约定A将自己持有的30%股权出售给B,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已经全部支付。

然而,B并未履行协议,而是私自将30%股权转让给了他在邻居公司工作的朋友E。

律师解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拥有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权的优先权。

在这个案例中,A与B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其持有的30%股权出售给B。

根据协议的约定,B应当支付购买价款。

然而,B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私自将股权转让给了E。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任何股东不得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因此,B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A仍然是该公司的股东,他对公司享有相应的权益。

建议1.A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自己的权益,要求B和E退还股权。

2.如果B和E拒绝履行义务,A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仍然是该公司的股东,并追究B和E的违约责任。

3.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对B和E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案例二:股东恶意操纵股权转让事实经过某某公司成立于2010年,成立时共有两名股东A和B,分别持有50%的股权。

公司经营了三年,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2013年,A未经B同意,将其持有的50%的股权转让给了A的亲戚C,转让价款远低于股权的实际价值。

律师解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必须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在这个案例中,A未经B同意,私自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了C,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A恶意将股权转让给亲戚C,转让价款远低于股权的实际价值,损害了B的合法权益。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股权相关案例分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股权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股权相关案例分析案例一:张三与李四的合伙纠纷事实经过张三和李四是一对合伙人,他们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

然而,由于经营策略的分歧和个人利益的冲突,张三和李四发生了纠纷。

李四认为张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追偿。

律师解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共同经营、共同分担盈利和负担损失。

如果合伙人违背约定行为导致损失,另一方合伙人有权要求解除合伙关系或追偿。

在该案件中,李四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张三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公司业绩下滑,从而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追偿。

建议对于李四来说,他可以首先收集和整理证据,证明张三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和损失的发生。

其次,他可以与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咨询,寻求法律支持,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包括起诉追偿等。

案例二:王五的股东权益受损纠纷事实经过王五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20%的股份。

然而,由于公司存在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股价暴跌。

王五认为自己的股东权益受到了损害,要求公司赔偿。

律师解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股东的权益受损,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赔偿。

在该案件中,王五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导致了他的股东权益受损,从而要求公司赔偿。

建议对于王五来说,他可以首先收集和整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以及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他的股东权益受损。

其次,他可以与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咨询,寻求法律支持,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包括起诉公司要求赔偿等。

案例三:李四的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纠纷事实经过李四作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然而,由于其他大股东的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导致公司资产被挪用、利润被侵占。

中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案例

中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案例

中小股东被认为是股市的弱势群体,在股东大会上通常难以发挥话语权,甚至在公司决策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而在一些情况下,中级股东往往在不法手段下对中小股东进行隧道挖掘,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中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以及如何防范和解决这一问题。

一、案例分析1. 公司A是一家家电企业,在我国股市上市。

公司A的股东结构为:A股流通股中,中级股东占45,中小股东占55。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往往无法发挥话语权。

2. 中级股东利用自身控制的公司资源,通过人为操控股价等手段,将股价操控至低价位,随后利用虚假信息或内幕消息散布股价涨势的谣言,吸引中小股东大量购入股票。

随后中级股东大规模抛售所持股票,将股价拉高,然后再迅速出逃,中小股东因抢购而面临损失。

3. 公司A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中级股东通过各种渠道扩大股份比例,伪装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等方式杀出重围,最终导致中小股东权益受损。

二、隧道挖掘的危害1. 中小股东权益受损:在隧道挖掘过程中,中小股东往往无法获知中级股东的操控行为,导致中小股东的投资权益受损,甚至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市场秩序被扰乱:中级股东通过操纵股价等方式,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取真实的投资信息,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

3. 法治信仰受损:隧道挖掘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破坏了股市的法治信仰和投资者的信心,对股市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造成了重大危害。

三、应对措施1. 加强市场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股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打击隧道挖掘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中级股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中小股东应当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及时了解市场动态,避免被隧道挖掘所伤害。

四、结论在股市中,隧道挖掘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必须引起广泛关注。

会计论文:大股东控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之会计研究--基于绵石投资的案例分析

会计论文:大股东控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之会计研究--基于绵石投资的案例分析

会计论文:大股东控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之会计研究--基于绵石投资的案例分析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围绕着大股东控制下的利益侵占行为,从产生大股东控制的原因入手,以绵石投资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实施利益侵占行为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1 绪论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1.1 研究背景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一直集中在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时内部管理者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进入21 世纪以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治理相关研究中的热点问题逐渐转移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利益冲突上,公司中的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通过各种合法或者不合法的途径将公司的资产或者利润转移到自己的手中,或者有选择性的进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来影响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从而达到对中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目的。

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普遍通过金字塔股权结构达到高度股权集中而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途径通常有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我国资本市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开始进入了全流通时代,公司控制权市场得以真正形成,但是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并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大股东控制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大股东为了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往往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大股东兼任高管、交叉持股、金字塔结构、同股不同权,以往多是从交叉持股和金字塔股权结构方面来探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而对大股东兼任高管这一角度出发的研究较少。

然而我国大股东兼任高管的现象十分广泛,大股东兼任高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虽然近年来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对此问题进行约束,但大股东通过兼任高管增加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的这一现象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当上市公司中的股权制衡度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高而相应的降低时,大股东兼任高管的可能性也随之升高,而一旦在企业中形成大股东兼任高管,大股东也就更加容易获得控制权私有收益。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

0.39 0.05 0.00 0.25 0.18 0
1.00 0.57 0.17 1.00 0.71 0
0.28 0.29 0.33 0.00 0.27 0
0.94 0.29 0.50 0.00 0.53 1
0.44 0.62 0.33 0.75 0.53 1
0.09 0.15 0.05 0.10 0.11 0.1
财务管理
8
法律制度的比较—法律体系的比较
法律体系比较:中国和其他主要新兴市场经济
国 家 司法 体系 的效 率性 N.A 8 5 6 6 5.75 6 法规 腐败 对抗 董事 权 一股 一票 债权人 权利 会计 标准
中国 印度(E) 巴基斯坦(E) 南非(E) 阿根廷(F) 巴西(F) 墨西哥(F)
产购销,五粮液集团公司实际从公司“名正言顺”地拿走
19.72亿元的现金。此外,上市公司每年还向五粮液集团支付 商标使用费、设备租赁费、综合服务费等款项。
财务管理
14
董事会结构
表1 五粮液2001年董事会结构
姓名
王国春 徐可强
职务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性 别
男 男
年 龄
任职起止日期
备注
持股 持股
55 2001.5-2004.5 56 2001.5-2004.5
我国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进 行利益输送的几个经典案例
肖作平
(教授,博导,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
最近的研究意识到,基于所有权分散的Berle和 Means(1932)范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的大型公司, 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La Porta et al.(1999)范式 才是全球公司所有权结构的主导形态。的确,在大 多数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集中在控制股东手 中(Claessens et al., 2002; Faccio和Lang, 2002)。 终极控制股东能以各种方式掠夺公司财富,如利用 公司政策、为个人享受消费公司资产、以非市场价 格向与私人相关的公司转移资产、甚至欺诈或行窃 等(La porta et al., 2000)。

案例-国美争夺战

案例-国美争夺战

⏹国美争夺战(2)⏹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案例:国美争夺战(1)⏹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2011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为什么大股东要否决贝恩提名的3位非执行董事?⏹贝恩一开始计划谋取控股地位,大股东不同意。

由于面临旧2014可转股债的提前赎回危机,大股东最终做出了让步,即允许贝恩提名3位非执行董事,但同时大股东将通过参加供股来维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尽管各退一步,但大股东对由贝恩和陈晓把握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并不完全信任,因此新增加了副总裁孙一丁为执行董事。

⏹贝恩入股后,国美电器提出了高管股权激励计划,被看作是黄光裕代理人的常务副总裁王俊洲、副总裁魏秋立、孙一丁的立场发生了变化,这意味着大股东已经彻底失去了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为什么国美电器董事会要废除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方的理由1⏹“这是一年一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都是一些常规议案,所以到场投票的股东比例只有62.5%,这让占公司31.6%的大股东有了机会。

”⏹据公告显示,贝恩投资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竺稼出现了54.65%反对票,而王励弘、Ian Andrew Reynolds两位也出现了52.68%的反对票。

按照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董事续任需要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投票赞成通过,上述投票结果意味着贝恩投资提交的董事人选被否决。

⏹董事会方的理由2⏹根据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发布的公告,贝恩投资在入股后有权提名三位非执行董事进入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如果贝恩的股权减少,其委任的董事人数也相应减少;但如果发生特定事件(包括其提名的董事未获通过)或违约事件后,贝恩有权提前赎回2016可转股债并要求国美支付24亿元(3.52亿美元)巨额罚金,这对于目前手头现金只有62亿元的国美电器来说,无疑是重大打击。

控制权争夺案例法律分析(3篇)

控制权争夺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重组等行为日益增多,控制权争夺成为企业治理中的重要议题。

控制权争夺往往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层、债权人等,因此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控制权争夺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持有2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持有15%的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行情火爆,甲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然而,公司内部在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控制权争夺日益激烈。

2019年,甲公司第二大股东乙公司提出收购甲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的提案。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第一大股东的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公司发展缓慢,收购其股份可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甲公司第一大股东则认为,乙公司收购股份是为了夺取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发展不利。

双方因此展开了一场控制权争夺战。

三、法律分析1. 股东权利与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有权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在本案中,甲公司第二大股东乙公司有权提出收购甲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的提案,因为这是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

然而,乙公司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等。

2. 公司收购法律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者资产,取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

公司收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本案中,乙公司提出收购甲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的提案,属于公司收购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乙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法律义务:(1)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收购信息,不得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按照规定披露收购信息,保证收购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3)不得利用收购行为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4)在收购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

案例3财务管理案例,第二版-裘益政-PPT课件

案例3财务管理案例,第二版-裘益政-PPT课件
顾雏军掏空科龙电器
.
目录
1. 背景介绍 2. 案例现象 3. 案例分析侵占上市公司资 源,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是我国上市公司 面临的主要公司治理问题之一。
.
案例现象
在经历连续9年保持中国制冷业销售第一的业 绩之后,科龙电器机构臃肿、发展缓慢、决策 层知识结构低下等大企业病集中爆发出来
2.49 -59.75%
2002 487826 102545 10128 0.102
2.59 3.93%
2003 616811 168454 20218 0.2
2.83 7.20%
2004 843640 182397 -6416 -0.065
2.826 -2.29%
2005 697837 163429 -369361 -3.723
-1.098 N/A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顾雏军
60%
60%
GCT投资有限公司 100%
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

40%
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6.43%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案例分析
分析思路
顾雏军掏空科龙电器的原因:公司治理制度的 缺陷,使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一手遮天”,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都成为实际控制人的操纵 工具
资本市场与产业运作存在断裂 股市监管制度漏洞百出 股权结构“一股独大”
.
理论依据:
(一)公司治理理论 (二)控制权收益 (三)大股东控制 (四)内部人控制 (五)投资者保护 (六)独立董事
.
科龙电器出现的问题
1、格林柯尔对其虚假出资 2、被格林柯尔侵占科龙电器资金,以满足收购融资
安排 3、文化整合排除异己 4、关联交易转移财富 5、拖欠供应商贷款,套取银行资金 6、榨取品牌使用费,占用科龙电器资源 7、操纵账面盈余,暗度巨额现金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

第二讲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经典案例

墨西哥(F) 6 5.35 4.77
3
1
2
0
4
1
4
0
4
0
3
1
0
0
2
N.A
4
57
4
N.A
4
70
1
45
2
54
0
60
注:中国——国际国家风险(等级代理);其他所有国家——LLSV来源;“E”(“F”)代表法律渊源是英国普通法系(法国民 法 体系)。
资料来源:Allen, Qian, and Qian(2005), Law,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77, P69.
10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1,588,782
资料来源:五粮液集团2001年年报
财务管理
16
持股比例 71.83% 0.44% 0.42% 0.40% 0.31% 0.23% 0.22% 0.22% 0.19% 0.18%
排名
表4 五粮液2003年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17 持股比例
1 宜宾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务管理
11
尽管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之前聘 请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五粮液直到2003年7月才聘请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披露的2003年年报,公司的董事会构成 如下:两名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两名独立董事代表,四名 内部董事。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公司的股本结构是典型 的“一股独大”,并且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几乎完全控制了董 事会,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为75%。
财务管理
9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管理
7
法律制度—股东权利的比较
国家 一股 一票 通信 投票 权 无阻 碍出 售权
累积/ 比例 投票 权
受压 少数 股东 机制
新发 行优 先权
特别 股东 大会 要求 权
对抗 董事权
强制性 股利
英国法系平均 法国法系平均 德国法系平均 斯堪的纳维亚法系 平均 LLSV样本平均 中国
0.17 0.29 0.33 0.00 0.22 1
资产管理局直接持有75%的国有股股份,但授权委托五粮液集
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因此该公司事实上是由政府通过国有独 资企业——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
财务管理
11
尽管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之前聘
请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五粮液直到2003年7月才聘请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披露的2003年年报,公司的董事会构成 如下:两名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两名独立董事代表,四名 内部董事。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公司的股本结构是典型
15 表2 五粮液2003年董事会结构
姓名
王国春 徐可强
职务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性 别
男 男
年 龄
任职起止日期
备注
持股 持股
57 2001.5-2004.5 58 2001.5-2004.5
章凌厉
郑晚宾 陈显煌
董事
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男
60 2001.5-2004.5
51 2001.5-2004.5 56 2001.5-2004.5
的“一股独大”,并且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几乎完全控制了董
事会,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为75%。
财务管理
12
五粮液资产交易行为
五粮液在上市时已承诺用募股资金购买集团公司所属的宜
宾塑胶瓶盖厂,收购成本为4.12亿。在2000年年报公布时,五粮
液集团公司提出了一份资产置换方案:将宜宾塑胶瓶盖厂与五 粮液集团公司所属507、513、515、517和607酿酒车间资产进行 置换。在确定置换价格时,宜宾塑胶瓶盖厂按重置成本法,酿 酒车间按照收益现值法。置换出的资产其重置成本与账面净资
财务管理
8
法律制度的比较—法律体系的比较
法律体系比较:中国和其他主要新兴市场经济
国 家 司法 体系 的效 率性 N.A 8 5 6 6 5.75 6 法规 腐败 对抗 董事 权 一股 一票 债权人 权利 会计 标准
中国 印度(E) 巴基斯坦(E) 南非(E) 阿根廷(F) 巴西(F) 墨西哥(F)
章凌厉
郑晚宾 陈显煌
董事
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男
58 2001.5-2004.5
49 2001.5-2004.5 54 2001.5-2004.5
持股
唐万裕
冯光兴
董事
董事


57 2001.5-2004.5
47 2001.5-2004.5
持股
-
注:数据来源于五粮液上市公司2001年年报;
财务管理
排名 1 2 3 4 5 6
股东名称 宜宾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973814400 6,571,330 4,736,842 3,978,537
持股比例 71.83% 0.48% 0.35% 0.29% 0.28% 0.24%
财务管理
2
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投东通常通过金字塔结构施 加控制,通过处于金字塔较高层的公司控制那些 处于金字塔低层的公司。如控制股东拥有X公司 100%的股份,X公司拥有Y公司60%的股份,Y公 司拥有Z公司25%的股份,那么控制股东对Z公司 的所有权为15%(即100%*60%*25%),通过对 X公司和Y公司的控制,控制股东对Z公司的控制 权为25%——这通常已能够对Z公司实施有效的控 制。通过指示Z公司以过高的价格从X公司购买产 品和资产,控制股东可从Z公司的其他股东手中剥 削85%(即100%-15%)的溢价。
0.39 0.05 0.00 0.25 0.18 0
1.00 0.57 0.17 1.00 0.71 0
0.28 0.29 0.33 0.00 0.27 0
0.94 0.29 0.50 0.00 0.53 1
0.44 0.62 0.33 0.75 0.53 1
0.09 0.15 0.05 0.10 0.11 0.1
7
8 9 10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格力电81,832
1,912,058 1,588,782
0.22%
0.22% 0.19% 0.18%
石家庄盛歌华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726,000
资料来源:五粮液集团2001年年报
财务管理
17
表4 五粮液2003年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3.11(78%) 1.58(53%) 2.33(83%) 2.00(75%) 2.30(68%) 2
0.01 0.21 0.41 0.16 0.15 0
注:中国——中国破产法(2000);LSSV国家——LSSV(1998)。债权人权利总分等于上述1-4项权利总和, 其中1为债权人保护是在法律中,否则为0。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子样本国家的测量值高于或等于2(中国的总测 量值)的百分比。
4.00(94%) 2.33(45%) 2.33(33%) 3.00(75%) 3.00(65%) 3
0 0.11 0 0 0.05 0
注:中国——中国公司法和商事通则(2000),LLSV国家——LLSV(1998)。对抗董事权是将上述2-7项权利 归结为对抗董事权,当保护在法律中时,得分为1,否则为0。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子样本国家的测量值高于或等于3 (中国的总测量值)的百分比。
5 4.17 3.03 4.42 5.35 6.32 5.35
2 4.58 2.98 8.92 6.02 6.32 4.77
3 2 4 4 4 3 0
1 0 1 0 0 1 0
2 4 4 4 1 2 0
N.A 57 N.A 70 45 54 60
注:中国——国际国家风险(等级代理);其他所有国家——LLSV来源;“E”(“F”)代表法律渊源是英国普通法系(法国民 法 体系)。 资料来源:Allen, Qian, and Qian(2005), Law,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77, P69.
持股
冯光兴
张小南 唐磊
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男 男
49 2003.7-2004.5
49 2003.7-2004.5 44 2001.5-2004.5
持股
注:数据来源于五粮液上市公司2003年年报;
财务管理
16
股权结构
表3 五粮液2001年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排名 1 2
股东名称 宜宾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3
15.8 3.1 94.4
股权集 中度用前 五大股东 持股比例 之和度量
中国上市公司历年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描述统计
年份
2005
2006 2007
公司数
1344
1424 1369 1601
均值
0.5745
0.5268 0.5239
中值
0.6952
0.5290 0.5216
最大
0.9598
0.23%
0.23% 0.22% 0.22%
资料来源:五粮液集团2003年年报,相比于2000年股份数量增 加的原因主要源于五粮液的配股送股行为。
财务管理
18
案例二:济南轻骑控股股东占用 巨额资金

济南轻骑简介 济南轻骑掏空行为 董事会结构 股权结构
财务管理
5
中国股权结构的特点:流通股过于分散
• 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 大约各自占30%左右,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相对较低。
机构投资金融资产占GDP比重
财务管理
6
法律制度—债权人保护
债权人权利比较:中国和LLSV国家
进入重组 后抵押物 可否获取 有抵押债 权是否最 先偿付 债权人 可否限 制重组 管理者不 债权人权利 能进入重 总分 组程序 国家
产一致,均为3.61亿(评估增值1.98亿元),置换入的资产账面
值约为9.02亿,但是其评估升值至20.18亿元,因此置换差额为 16.57亿元,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齐。
财务管理
13
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购入宜宾塑胶瓶盖厂的成本是
4.12亿,经营两年后,卖出价反倒降为3.61亿,这令人有些诧 异。实际置换完成的时间为2001年4月,宜宾塑胶瓶盖厂的最 终账面成本升为4.138亿,而置换进的酿酒车间成本略降为 19.735亿,上市公司最终补差15.597亿。仅仅通过上述两笔资
持股数量(股) 62,4240,000 3,881,499
持股比例 71.83% 0.44%
3 4
5 6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宏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3,651,916 3,503,614
2,700,586 2,009,697
0.42% 0.40%
0.31% 0.23%
法定偿债 准备金与 资本金的 比例
英国法系平均 法国法系平均 德国法系平均 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平均 LLSV样本平均 中国
0.72 0.26 0.67 0.25 0.49 0
0.89 0.65 1.00 1.00 0.81 0
0.72 0.42 0.33 0.75 0.55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