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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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政府部门对工作人员和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在工作中出现的除行政执法过错以外的工作过错行为(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按省、市《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对象凡在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追究对象。

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的范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故意或过失超越权限,适用政策和制度规定错误的;(2)在执行公务员,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的;(3)违反服务承诺制规定的;(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5)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的;(6)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过错应当追究的。

四、对工作过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工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过错,按以下规定进行追究。

(1)工作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局党组将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2)工作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对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3)工作过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对工作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工作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6)工作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7)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组织内部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组织的顺利运行。

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原有的制度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本文拟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并提出有关的具体措施。

二、修订内容1.过错责任界定(1)明确过错责任的概念:过错责任是指组织成员在工作中,由于疏忽、不力、故意或其他原因引发的错误或不当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2)修订责任分类:将过错责任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和重大过错责任两类。

一般过错责任是指轻微的责任追究,不会对组织造成重大损失,而重大过错责任则是指对组织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责任追究。

2.过错责任追究程序(1)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对于一般过错责任的追究,应采取如下程序进行:事前警示→事后通报→记过或警告→追究责任→整改。

对于重大过错责任的追究,应采取如下程序进行:事前警示→事后通报→撤职或调离→追究责任→整改。

(2)明确追究责任的权限:明确执行追究责任的负责人,确保追究责任的公平和权威性。

3.过错责任追究的衡量标准(1)明确过错责任的衡量标准:衡量过错责任的主要标准应包括是否符合工作职责和规定、是否对组织造成损失、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等。

(2)修订责任追究的相对标准:对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应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相对标准。

例如,对于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其责任追究的标准相对较高,而对于普通岗位的工作人员,则相对较低。

4.过错责任追究结果的公示(1)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结果的公示范围:追究责任的结果应在组织内进行公示,对于重大过错责任的结果应向外界公开。

这样有助于监督和警示组织成员,促进组织的规范运作。

(2)修订过错责任追究结果公示的形式:除了以文件形式公示外,还可以通过会议通报、宣传栏、内部通知等方式进行公示。

5.过错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的衔接(1)明确过错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的衔接关系:对于工作中表现出色、积极向上的成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并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机衔接。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内部为了约束员工行为和维护工作效率而建立的制度。

其目的是明确工作过错的责任和责任分担,并对相应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该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认定:明确哪些行为或决策属于工作过错,并将其列入工作过错的责任范畴。

这需要在制度中明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规定,以便准确判断工作过错的界限。

2.责任分担:对于工作过错,需要明确哪些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哪些人承担次要责任。

一般情况下,责任应当由直接导致过错的人承担,但也可以将责任分摊给其他相关人员。

3.追究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工作过错,制度中应当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明确违法违规行为所对应的处罚力度。

这些处罚措施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

4.程序公正: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应确保程序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个责任人。

具体来说,应当遵循合规流程,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辩护,进行证据查证,最终作出公正的决定。

5.正当诉讼权:如果责任人对决定不满意,应该有权提起申诉,甚至进行法律诉讼。

基于公正和人权原则,制度中应当明确赋予责任人提起上诉的权利,同时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工作纪律和效率而设立的制度,通过明确责任、分担责任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来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组织或机构中,对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过错或错误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出现旨在建立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保障组织或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目的、具体步骤和实施方式等方面对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组织内部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善,减少错误和过错的发生。

其通过对员工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制度的存在也可以对蓄意、重大过错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

其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过错发现:组织或机构通过监控、考核或他人举报等方式发现员工的过错行为。

2.证据收集:对于发现的过错行为,组织或机构需要进行证据收集,确保能够明确员工的过错事实。

3.过错认定:组织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员工的过错行为进行认定,包括过错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4.处罚决定:根据过错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或机构确定适当的处罚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记过、降职甚至辞退等处罚方式。

5.处罚执行:将处罚决定通知到涉事员工,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6.后续监督:对于受处罚的员工,组织或机构需要进行后续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能够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1.公平公正: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避免出现任性任怨或偏袒偏向现象。

2.透明公开:制度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对外界和内部员工进行宣传,让员工明确制度的内容和具体执行细则。

3.可操作性: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操作的可行性,确保制度能够简明扼要地表达要求和明确途径。

最后,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保证员工权益的平衡。

在过错责任追究过程中,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隐私,确保能够有机会进行申诉和辩解。

同时,组织或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以减少过错的发生。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疏忽或者导致一定后果的情况下,对该情况的责任进行严肃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适用于各种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工作场所,旨在保证工作人员尽心尽责、遵纪守法,规范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从如何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制度的设计及实施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以下几个必要性:1. 鼓励工作人员尽心尽责制度能够明确每个职务的职责,由此分配和确定员工的工作职责。

制度强调员工精益求精,根据自己的职责对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工作人员知晓自己的职责清晰,按照制度执行,就会避免很多工作过错的情况。

有时候,员工需要面对挑战和突发事件,但在制度的规定下,如果出现工作过错的情况,那么会召开现场会议,检讨工作上过错的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从而促使工作人员尽心尽责。

2.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度能够让员工在工作中更加专注和有条理,再加之规定了职责,工作人员能够以更高效和高质量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在快节奏工作环境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工作过错,请了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人员了解错误的原因,改进改错作法,并通过制度的要求提高效率和质量。

3. 规范劳动行为建立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员工的每个职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规范。

制定职责清单令员工清楚明白自己需要做的事情,根据规范处理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

并规定员工们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基本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让员工明白工作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负面工作情况的发生。

二、制度的设计1.明确责任界定责任界定是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最核心的部分。

必须清晰界定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同时要征得员工意见,确保员工理解并认同制度。

在制度建立后,每个人的工作职责都会固定下来,与工作过程和结果相关的每个成员都需遵守这一制度。

2. 收集证据设立正式的书面记录能够保证有关证据可供使用。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过错责任是指在执行公务和办理业务过程中,由于徇私徇情、吃请受贿、玩忽职守、业务素质差或其他原因造成应当追究的错误责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过错责任,应予追究:(一)违反法律、法规及其规定程序的;(二)利用职权造成错误责任的;(三)接受说情、吃请、受贿造成错误责任的;(四)不负责任、不深入调查造成错误责任的;(五)不听从领导或他人正确意见,主观行为造成错误责任的;(六)领导失察和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匿不报或擅作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过错责任由过错人承担,二人以上承办的事项发生过错的,依责任大小分别承担;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办理业务中,没有讲清实际情况,或隐瞒重要情节和事实,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过错的,由工作人员负全部责任;集体讨论决定发生的过错,主张错误意见的人负主要责任。

四、对过错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如下处理:(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五、被追究过错的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取消其参加本年度先进个人以上奖励的评选资格。

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又称问责制,是指财政部门对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具体要求是:1.行政管理(服务)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行政管理(服务)过错责任,是指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实施行政管理、办理行政许可(服务)及咨询投诉等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办理事项错误或者显失公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3.科所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过错责任:(1)无正当理由,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2)在依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或改变条件、标准、限制的;(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批准、办理,或者超越职权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4)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一定后果的;(5)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或者对申办资料保管不善,造成资料遗失,导致服务对象二次提交、多次往返办理的;(6)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的;(7)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举报后,未按规定调查处理的;(8)未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9)违反公平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于明显相同的行政相对人不同等对待,歧视特定相对人的,或者违反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财政资金多拨、超拨及损失浪费的;(10)未按规定实施财政检查,在财政检查过程中不能依法处理行政相对人的违规违法行为的;(11)违反规定乱收费或收人情费的;(12)不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的规定,影响工作且造成不良影响的;(13)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或者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炒股或打牌下棋,耽误工作,影响部门形象的;(14)违反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向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对象发放或出借票据的;(15)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的;(16)利用工作之便,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接受特定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以及承担其他非法定义务,或者向行政相对人低价购买商品、财产物资的;(17)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贵重礼物、高档娱乐招待(KTV、旅游)的;(18)利用工作之便,长期无偿占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产物资的,如长期无偿占用房产、车辆交通工具及电脑、数码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等;(19)科所单位负责人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及违纪违规违法,影响部门形象的;(20)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1. 引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内部的管理规范,旨在明确工作过错的责任与追究程序,以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实施工作的高效性。

本文将对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2. 背景在工作中,工作过错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正确处理和追究工作过错责任至关重要。

一个良好的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使工作过错的责任分配更加公正合理,确保组织和个人的利益得到维护。

3. 工作过错的定义和分类工作过错是指在工作中,由于疏忽、失误、违规行为等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损失。

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后果,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疏忽导致的过错:由于对工作的疏忽或粗心大意导致的过错,如忘记处理重要事项或错误报告数据等;•失误导致的过错:由于技术能力不足或操作失误导致的过错,如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等;•违规行为导致的过错:由于违反组织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导致的过错,如违反劳动纪律或泄露保密信息等。

4. 工作过错责任的追究原则工作过错责任的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原则: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基于事实和证据,公正公平地确定责任;•个人责任原则: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以个人为单位,按照个人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追究;•利益保护原则: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兼顾组织和个人的利益,避免不当降低或损害个人利益;•教育和改进原则: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目的是借鉴教训,推动个人和组织的改进和进步。

5. 工作过错责任的追究程序工作过错责任的追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5.1 工作过错的发现工作过错的发现可以由直接上级、同事、客户或内部审计等途径进行。

一旦发现工作过错,应及时将其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

5.2 问题核实与证据收集在工作过错发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问题核实和证据收集。

核实问题的真实性,并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为后续的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5.3 追究责任的决定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关负责人将根据证据和事实情况作出追究责任的决定。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内部工作过程,加强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进行追责和纠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作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工作流程规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犯组织利益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

第二章过错行为认定第六条过错行为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事实,以客观证据为依据,进行认定;(二)依据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职责范围,进行判断;(三)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四)对于涉及第三方的行为,应当充分调查;(五)尊重权益,尽量避免对个人声誉造成伤害。

第七条工作过错行为认定程序如下:(一)接收和核实举报材料;(二)制定调查计划,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三)调查组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四)确立事实依据,综合判断;(五)形成调查结论。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违反工作流程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组织内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等处理。

第九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条滥用职权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维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工作过错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失、影响单位形象等不良后果。

第四条本单位对工作过错采取追究责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第二章追究责任主体第六条对于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七条对于本单位的员工,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同样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八条对于本单位的实习生,在发生工作过错时,也适用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但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度应根据实习生的身份和权益进行相应调整。

第九条对于本单位的外包人员,在发生工作过错时,可协商与所属单位一起进行相应的追究责任。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原则第十条对于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过失行为造成一般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过失行为造成轻微后果的工作过错,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纪律教育。

第十三条过错责任的追究应考虑到相应责任人的行为情节、后果严重程度、教育改进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程序第十四条发现工作过错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给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调查核实完成后,纪检监察机构应依法认定工作过错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依法认定工作过错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后,纪检监察机构应向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告知,并告知其享有申诉、辩护的权利。

第十七条相关责任人收到书面告知后,有权进行申诉或辩护,期限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会计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会计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会计工作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预防或减少工作过错发生,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

对过错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处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为:(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没有过错事实,不实行责任追究。

(二)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判断行为的对错要以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为依据,因法律、政策、制度规定不明确而造成过错的不予追究。

(三)坚持责权相统一原则,全体会计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在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坚持过错处罚适当原则。

过错追究应根据性质、情节及后果,分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有以下几种:限期改正补救;赔偿损失;扣发绩效工资;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及评先进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暂时停止本职工作;取消会计任职资格等。

第五条工作过错追究的范围:(一)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上确有错误,必须纠正的行为。

(二)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因工作人员的过失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在工作中确有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必须纠正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受到群众举报和领导及有关部门追查,经核查属实的。

(五)遇重大问题情况不报或办理不及时导致延误或误传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统计、行文、审核、签章工作中马虎从事,未按规定把关并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七)对公物、重要物品管理不善,导致公物、重要物品损失或者丢失的。

(八)应及时归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归档,造成残缺或丢失的。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安监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监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监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监督本局各职能部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____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过错的发生,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行政处罚法》、《____国家赔偿法》和《____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公务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法行政,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____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据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三条对过错责任的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处理由局长室研究决定。

第四条本局公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过错责任:(一)对安全生产案件不调查核实,导致处理决定与事实严重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申领有关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不及时发放证书,且无正当理由的;(三)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权限,擅自立案、撤案的;(四)违反《____安全生产法》中第六章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五)其他需要追究过错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过错,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第六条对行政过错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如下处理:(一)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二)扣发目标管理奖金;(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免职、取消执法资格;(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各项,可以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在对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过错责任人的陈述、申辩。

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辩申请,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辩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____复核,并由局长室研究作出复核决定。

复核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处理决定。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第八条被追究过错责任人员,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取消其参加本年度优秀公务员及其他先进个人以上奖励的评选资格。

被给予本制度的第六条(三)、(四)、(五)项处理的人员当年应定为“不称职”。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责任追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给出相应的范文参考。

一、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过失和失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员工可能会产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当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并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候,员工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工作不积极,或者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追责,给员工一个明确的警示,从而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严格等。

2.确定责任的划分和范围: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同工作环节中可能涉及的工作过错。

同时,明确工作过错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明确责任的追究方式和程度: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度。

例如,可以采取提醒、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追责。

4.确立责任追究程序和流程:制定追责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违规通报、责任调查、听证、决定追责、执行追责决定等环节。

5.制定奖惩机制:除了追究责任,还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行为进行追
究法律责任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追究制度的依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
规章制度。

2. 追究的主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包括政府工作人员、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等。

3. 追究的范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过错
行为,包括违法执法、滥用职权、不作为、不当执法等。

4. 追究的方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具体的追究方式和程序由行政机关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5. 追究的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决定
处罚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6. 追究的标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评估时,通常
以法律法规为基准。

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被
追究责任。

总的来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追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旨在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这一制度对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展开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一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务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从业人员担负着重要的安全生产职责,他们的职务过错往往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激励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职务过错,安全生产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职责明确:明确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在职务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确保每个从业人员都意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责任。

2. 追责标准:明确职务过错的追责标准,根据职务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职务过错行为和严重程度,明确追责的依据和程序,确保追责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3. 追责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务过错的追责机制,确保职务过错行为的及时发现、查处和追责,对职务过错者进行恰当的惩处。

4. 追责方式:根据职务过错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职务过错者进行相应的追责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作、降低职务、解聘等。

5. 教育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职务过错,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减少职务过错行为,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对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或者失职失责等造成损害的行为,通过法律和制度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追究和处理措施的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以及惩罚犯罪和违法行为。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故意犯罪行为,如杀人、盗窃等,法律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采取相应的刑罚措施,如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 行政责任追究: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责范围内的失职、渎职行为,法律会追究其行政责任,如降职、撤职、罚款等。

3. 民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合同、侵权和其他民事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4.专业责任追究:对于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职业人员,如果在职业中发生失职、疏忽等行为导致损害,相关职业组织或行业监管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或撤销职业资格。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的法制和公正,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防止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失误、疏忽、违纪等行为,明确责任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程序,对责任主体采取相应的追责和处理措施的一种制度。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一,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1、维护公平正义各种组织或个人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产生过错,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可以减少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和伤害,加强公正和道德约束,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并使责任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2、促进工作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存在能够激励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加强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有助于优化管理服务,提升工作效率。

3、提高管理水平追究责任可以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行业标准,规范行为规则。

限制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促进管理事业的顺利发展。

由此,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组织的整体竞争力。

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涵盖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

其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机关,作为官方的单位,其职务和公共服务的性质及其所承载的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就需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来保证,实现公共财产的保护以及公共利益的维护;而对于民营企业,在商业运营中由于竞争压力迫使他们可能要选择牺牲道德和社会追责的规范,所以需要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约束和监管。

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对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对象,包括所有行为人和领导者。

他们是组织和机构的重要成员,组织或机构的运转和发展需要所有行为人和领导者共同努力。

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过错,不管是行为人还是领导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领导者更需要承担更高的责任,因为他们对组织或机构的管理和运作的影响更大,承担的责任也应该更大。

只有切实按照法律制度,在领导干部中压实责任,才能发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最好效果。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职务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追究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职务犯罪行为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的一项制度安排。

这些过错行为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和职务失职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以自己的职权、职务或者身份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超越执法权限,滥用行政权力,对当事人进行不正当打压、限制等。

职务失职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未尽到合理义务,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对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应由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

同时,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并设立相关投诉机制,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行为的举报和申诉。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应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廉洁执法,减少行政执法过错的发生,保障执法权力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和规范,是对行政执法人员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旨在强化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才能推动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乡属各部门: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条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行政执法中发生过错行为应追究过错责任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乡机关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____律、法规、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____的合法权益,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正、稳妥、积极地进行。

第五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由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____领导。

第六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行政执法过错:(一)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拒绝履行、不予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二)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或适用程序不当的;(三)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或故意错误适用条款,或没有法定依据而随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滥用职权的行为;(四)超越管辖、许可、审批和处罚等权限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五)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的;(六)涂改、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记录或证据的;(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八)泄露国家____、商业____及个人隐私和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通风报信的;(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____(____)等尚未构成犯罪的;(十)其他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二)在讨论、审议、会签等过程中对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四)其他不应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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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事故的界定
凡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视为责任事故。

在依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的同时,应追究其上级领导的领导责任。

1、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索贿受贿,私自接受外协单位的吃请、礼品、红包、回扣等,或者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的。

2、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在项目开发中出现漏算漏计,损害公司利益的;或在设计施工中出现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在销售、策划等对外宣传、活动组织中因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受到较大损害的;保安人员渎职致使公司财产和小区业主的财产被盗、被抢,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伤害的。

3、在公司内部制造流言蜚语、对公司领导进行诽谤攻击、在员工中制造矛盾、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4、业余时间在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作奸犯科而触犯法律,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5、不能按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工作,给公司项目运作、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责任事故的等级划分
1、对责任事故划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2、凡涉及金额的责任事故,按其涉及金额作如下划分:
(1)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至1
万元以下的,为轻微责任事故;
(2)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1万元)以上至5
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责任事故;
(3)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责任事故;
(4)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3、凡不涉及财产金额的,应综合考虑事件本身的大小、情节、恶劣程度对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损害程度等方面因素,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分公司高层班子来确定责任事故的等级。

三、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1、出现轻微和一般的责任事故,只追究其直接上级的领导责任;如出现重大和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除追究其直接上级的领导责任,还应追究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此外,对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应追究董事长的领导责任。

2、对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已无法挽回的部分(直接责任人赔偿后仍不能补足的),轻微、一般的责任事故由
其上级领导全额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由其上级领导和分管领导按5:5的比例承担,对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由上级领导、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各自按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

3、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董事会根据情节和责任事故等级,给予上级领导、分管领导纪律处分或适当的经济处罚。

四、责任事故的处罚程序
1、确定了待处理的直接责任人和被追究责任的领导人员(统称被处罚人员)后,应由处理部门召集被处罚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举行公开的听证会,以核查责任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同时应允许被处罚人员对其是否应受处罚及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申诉和辩解,根据被处罚人员在本次责任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大小,经综合评定后立即在听证会上公布初步的处理意见,且应对被处罚人员说明处罚依据及理由。

2、被处罚人员对初步处理意见表示无异议和接受的,即起草文件公布执行。

3、被处罚人员对初步处理意见表示异议的,应于2日之内将申诉理由形成书面意见交公司行政部。

处理部门亦应就处罚依据及理由形成书面意见交公司行政部。

4、公司行政部应认真审核被处罚人员的申诉意见和处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公司领导应向公司领导及时作出汇报意
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制度、细则及规定作出维持原初步处理决定或重新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公司办公司会研究后执行。

5、公司办公室所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应立即起草处理文件并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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